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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3.7.1 奥氏体不锈钢制设备、钛和钛合金制设备、锆和锆合金制设备、铝和铝合金制设备应与碳钢隔离,并采取防止铁离子污染的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7.2 钛和钛合金制设备、锆和锆合金制设备、铝和铝合金制设备及低温设备不得有表面擦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钛和钛合金对表面缺陷敏感性大,钛和钛合金制设备储存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表面缺陷。钛和钛合金与铁、碳钢、低合金钢接触,特别是与钢丝刷接触和摩擦造成表面缺陷,有铁污染时,在电解质作用下,铁与钛形成微电池,使钛的氧化膜遭到破坏,降低了钛的耐腐蚀能力。铝和铝合金的耐磨性较差,当有电解质存在时,受伤害处的铝材表面容易形成浓差电池,从而加速腐蚀,并造成应力集中,储存过程中应避免表面擦伤。

3.7.3 设备管口或开口应封闭。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7.4 空冷式换热器,管束翅片不得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空冷器翅片受损影响热效率,对于安装过程中的损伤应予调整。

3.7.5 已进行热处理的设备不得有电弧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7.6 氮气保护的设备应保持规定的氮气压力。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有氮气保护的设备,到货时其氮气压力应符合制造文件的规定。

3.7.7 内壁抛光的设备应有油脂保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hL9S0hK3rhh3kw4NxpmpWd2wroonHufYJEZxlDhHx3PgeQyWo1CHz0Evknhql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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