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节水减排”为核心,认真贯彻“节约用水、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排污、保护水资源”的指导思想,通过有针对性的钢铁企业调查和资料收集,总结近年来钢铁企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节水经验,广泛征求全国有关设计、科研、企业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和设计人员意见,召开多次专题技术研讨会,经编制组认真研究分析、多次修改,最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 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源,生产工序,循环水处理系统,软化水、除盐水系统,废水回收利用,雨水利用,防漏、防渗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建议和有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国家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邮政编码:100176),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设计研究院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钢铁总公司设计院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 :刘全金 阎国荣 任建平 曾昭成 江开伟 万焕堂 李良 尹君贤 张福林 杜长仁 刘欢 周光升 许志蕾 刘义 李增强 刘生沛 郭光平 舒宗汉 王泽慜 储瑞麟
主要审查人 :回克钢 于水利 熊家晴 张建华 郭颖 孙晓杰
1.0.1 为节约用水、减少排污、保护水资源、提高钢铁企业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钢铁企业,依据国家关于节约用水与水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范。
本条阐述本规范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我国是一个缺水的国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4,是全球13个缺水国家之一。我国部分地区年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低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确定的1750m 3 用水紧张线。水资源紧缺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制约因素。
随着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钢铁企业的规模逐渐增大。1996年钢产量突破1亿t大关,成为全球第一大钢铁工业生产国。钢铁工业用水也成为国内5个高用水行业之一(其余为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棉印染产品和造纸产品)。5个高用水行业取水量约占全国工业取水量的2/3。为了缓和我国水资源贫乏的严峻现实,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2002年12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钢铁联合企业等我国5个高用水行业的工业企业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对钢铁企业等高用水行业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水资源紧缺同样成为钢铁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钢铁行业既是用水大户,又是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减少用水、节约水资源的同时,也应看到日益严重的水污染不仅恶化了河流的水生态系统,也造成了可用水资源浪费,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因此,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减少排污、保护水资源,实现发展与环境的融合,是钢铁行业迫在眉睫的任务。
统一规范钢铁企业工程建设节水规划和实施原则,提高节水设计水平、合理使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和清洁生产型企业,以便在有限水资源条件下钢铁企业和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1.0.2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各个设计阶段。
本条阐述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规划、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个设计阶段。
1.0.3 钢铁企业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中应有节水内容,并应说明采用的节水工艺技术、设备、措施等。
钢铁企业建设项目在进行规划、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设计时,应有节水内容。阐述所采用节水型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措施及其可行性;新建钢铁企业应进行水源可持续性利用的论证,排水对水源污染保护的论证;改、扩建钢铁企业应对现有水处理系统节水技术挖潜改造进行论述,宜做到增产不增或少增用水量,且排水量应相应减少。
初步设计应有节水设计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措施,阐述节水工程的建设规模或分期建设规模。
1.0.4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应与当地城镇、工业、农业用水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使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确保社会经济在有限水资源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
应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结合当地城镇、工业、农业用水现状及其发展规划,合理、经济地进行钢铁企业节水设计,合理使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确保当地社会经济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
1.0.5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