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506—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3.0.5、3.0.7、3.0.10、3.0.15、6.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hvpsh05cELVnrvXO9KhCirM2usdVQLsha5BJEG8i1+wEbywxEljvoT3WuYbn8R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