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矿山工程总体布置应综合考虑采矿工业场地和选矿工业场地位置,有条件时主井提升的矿石应直接卸入选矿厂原矿仓,减少矿石转运和地表运输的能耗。
在矿山总体工程设计时,应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地形条件、水源地、供电、外部运输诸多因素确定采选工业场地的位置,有条件时,采选工业场地应集中布置,矿石应就近卸入选矿厂的原矿仓,减少矿石转运和地表运输的能耗。采选工业场地必须分开布置时,矿石从坑口至选厂的运输方式应从投资、经营费和能源消耗等方面综合比较后确定。
3.1.2 在选择矿床开采方式时,应考虑能耗因素。经过资源—环境—经济—能耗综合评价后确定开采方式。
矿床开采方式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开采方式的选择由多种因素决定,如矿体埋藏深度、形态和产状、矿区地形、自然及社会条件等,因此,开采方式的确定应经过综合比较。
3.1.3 采矿应选择高效、低能耗的采矿方法。当采矿方法能耗指标与损失率、贫化率以及成本发生矛盾时,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
采矿方法对矿石单位能耗指标影响不言而喻。采用高效低能耗的自然崩落法、无底柱崩落法、分段空场法、阶段矿房法等矿山的矿石单位能耗,明显低于充填法矿山。但采矿方法的选择是比较复杂的,由一系列客观因素决定,当采矿方法能耗指标与其他因素发生矛盾时,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4 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条件,应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合理扩大矿山生产能力,降低单位矿石耗能量。
在矿山设计中,有条件时应推广使用中深孔凿岩台车、浅孔凿岩台车、大型铲运机等先进设备,最大限度地提高采矿凿岩和出矿能力,实现规模经营可明显降低单位矿石耗能量。
3.1.5 选择矿山开拓运输方案应把节能指标作为重要内容参与方案比较。
在矿山开拓运输方案比较时,应将基建投资、基建时间、经营费、投资回收期、方案优缺点作为比较内容,并将能耗指标作为重要内容一并进行比较。
3.1.6 矿井提升系统、坑内运输系统、压风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充填系统等重点能耗工艺设计方案应合理选择。
根据许多矿山设计和实际资料分析,矿井提升、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压风系统、充填系统等为地下开采矿山主要耗能工序,在选择设计方案和工艺流程时应充分对上述工序采用节能措施。
3.1.7 坑内探矿工程布置宜兼顾开拓、采准工程布置,使之互为利用减少工程量。
坑内施工的探矿工程,如探矿沿脉、穿脉和天井工程,这些工程有些可以作为开拓、采准工程加以利用,其中有的可以直接利用,有的巷道需刷大和取直后加以利用,这样避免一些工程重复施工,以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3.1.8 采矿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技术进步,降低采矿能耗;不得选用高耗能的落后生产工艺和已淘汰的高能耗机电设备。
随着矿业的发展,国内和国际有关采矿工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涌现,特别是装备的发展对采用新的生产工艺技术提供了前提条件,因此在采矿设计中,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和研发,不得选用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和已淘汰的高能耗机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