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7〕 126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和专题技术论证;总结了多年高炉喷吹煤粉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征求了生产、科研、设计、大专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艺和设备,富氧鼓风及氧气输送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电气和仪表控制,能源介质,防火、安全、环保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高炉喷吹煤粉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邮政编码:10017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主要起草人: 吴启常 张建梁 贾 京 王艳民 胡日君 刘 颖 唐振炎 汤清华 朱锦明 姚 波 汤楚雄 韩忠礼 周淑媛 王卫海 颜 新 奚邦华
主要审查人: 顾 飞 彭华国 唐文权 周建刚 俞金城 万成略 何国强 赵 军 王 琳 吴秋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