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规范报批稿,最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条件及要求,总图布置,工艺与设备,供配电与自动化,公辅设施,检测与分析,安全、环保与节能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邮政编码:100080,E-mail:designqt@sinosteel.com),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冀留庆 李先旺 赵森林 夏小群 张 勃
王仁升 边荣敬 李育杰
主要审查人:郭启蛟 黄 导 李文秀 吴学成 庄德安
李春风 李 博 甘腊根 解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