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在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适应钢铁企业占地大、运输量大、运输种类多的特点,做出技术先进适用,资源利用合理,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合理的设计,制定本规范。
本条说明了编制本规范的理由、基本要求和目的。
基本要求——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理由——适应钢铁企业占地大、运输量大、运输种类多的特点;
目的——做出技术先进适用,资源利用合理,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合理的设计。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在既有厂区内改建、扩建(含技术改造)项目一般用地紧张,因此本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对此类项目有所放宽。对于既有厂区周边扩建项目,因系新区,则应按新建项目规定执行。
1.0.3 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必须遵循“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做到因地制宜、合理布置,提高土地利用率。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共性要求。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贯穿整个规范的基本原则,在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运输系统设计、绿化以及管线等设计中均应遵循。
1.0.4 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土或永冻土等自然条件地区的钢铁企业,尚应执行有关专项标准的规定。
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涉及国家颁发的防火、安全、卫生、环保、交通运输、城市规划、节能等标准。本规范根据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的特点,选择引用了其中常用的有关规定。对于本规范未规定的内容,应执行上述标准的有关要求。
本规范未包含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土或永冻土等特殊自然条件地区的内容,此类地区钢铁企业的总图运输设计,应执行有关专项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