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灯具,插座、开关、风扇,照明配电箱(板),通电试运行及测量,工程交接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随时寄送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兴宁路46号,邮政编码:31504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宁波第二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照明学会
参加单位 :宁波工程学院
主要起草人 :谢振苗 傅慈英 沈立恩 沈志桥 王振生钱大治 朱跃忠 吴睿力 覃军辉 刘波平张海云
主要审查人 :温伯银 於立成 周卫新 张新跃 刘文山黄尚敏 翟晓明 连关章 李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