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多年来科研、设计、施工、生产等方面的经验,进行了专题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线路的平面和纵断面、路基、轨道、桥梁与涵洞、隧道、站场及其设施、铁路房屋、接触网与照明、信号设施和通信设施、机务设备和车辆设备、给水排水、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铁路用地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反馈给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鞍山市胜利南路35号,邮政编码:11400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秦皇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矿业公司朱家包包铁矿
主要起草人 :丁喆 刘家明 王运敏 冯先德 茅永刚 关恒祝 魏臻 王湘涛 来欣捧 谭少兵 王洪俊 肖青波 刘召胜 韩江洪 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