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44—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3.0.7、3.0.14、4.1.7、4.1.9、5.7.5、5.7.6、5.9.2(1、2、3)、5.9.5、5.11.4(1、2、3)、5.12.8、6.2.2(1)、7.1.11、7.2.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