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了提高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规范。
本条阐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随着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矿山井巷安装工程应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和科学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促进施工企业技术进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的施工。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0.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有色金属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应经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矿山建设工程中的安全设施应经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方能保证工程质量。
1.0.4 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矿山井巷安装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极为重要,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实现安全文明施工,防治污染,加强环境保护。
1.0.5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条明确本规范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本规范是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专业技术规定,机械设备安装通用技术要求、矿井提升机、固定式皮带输送机、空气压缩机、扇风机、水泵、颚式破碎机、旋回破碎机、起重设备、制冷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及液压、气动和润滑设备等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