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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对异端宗教的禁止

儒教传统认为,统治者应该通过身体力行、教育和道义说教来引导人们去做那些正确的事。通过人们内心的反省自新,而不是动用苛刑峻法来防止人们做坏事。很自然,儒教一旦成为中国政权的意识形态,该政权就会花很大精力来保证人民服从儒家的正确思维方式。在儒家正统盛行的时候,“异端”必然遭到钳制。自然,“异端”的含义会随着时间而变化。早先,甚至道教和佛教都会因为背离儒教而受到攻击。不过后来大多数佛教和道教思想被正统所接受,只有民间道教和白莲教的各种神秘活动被视为异端,并受到攻击。

明律禁止异端,后来清朝照搬采用。

凡师巫妖降邪神,画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瑞公太保,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异端之术。或隐蔽图像,烧香惑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该法令所引用的判例清楚 表明神符咒语尤犯正统,后来又加上一句话,禁止“拜师传徒” 。对仅仅是信仰尤其是没有传播秘密宗教的人宽大处理。形成师辈体系或者使用巫术均在被禁之列,因为这些为潜在的颠覆活动提供了组织和方法。

这些禁令似乎曾经相当有效:虽然清初秘密宗教一直存在,但是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秘密宗教起义。事实上,这时期残留下来的秘密宗教经文特别强调忠于朝廷。 “异端”宗教似乎在竭力使自己适应儒教国家的要求,但是到了18世纪末,秘密宗教又一次发动起义。最有名的起义发生在华西,在湖北、四川和陕西边界,从1796年一直持续到1803年。这次大起义从许多方面预言了清王朝衰落的开始,但是就本书而言,最重要的是1774年小规模的王伦起义和1813年的八卦教起义。两者均发生在我们所关注的地区,都有习武组织参加。此外,两次起义中的参加者中都有称为“义和拳”的组织;这与1898—1900年间的排外义和拳名称相同。 3sFd+AUN5T06VRbkYl7kA3GWgGEmMPqE7eJCFyN8vEJur/Ox/6gKfsaW2eLhRf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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