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1.4 个人信息价值化的重要意义

长久以来,个人信息通过收集、传播、整合等多种形式持续发挥着稳定且重要的社会作用。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普及,个人信息已从简单的沟通工具转变为一类催生信息化产品及服务的特殊要素,并由此表现出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在当前的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是一种基础资源,对个人信息进行合法、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可促成信用经济的形成,实现信息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现有的互联网技术已经拥有强大的数据收集、处理和分享的能力,信息技术促进了个人信息交易的飞速发展,并创造了新的财富。信息的价值一直都是经济分析的主题,市场中现存的大量有效利用个人信息提升企业效益的成功案例,充分证明了个人信息在市场行为中的不菲价值。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个人信息在政治、经济和科技等领域凸显出了巨大价值,若一味地强调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而忽略使用,将会造成一种资源浪费。因此,将个人信息价值化十分必要且有重大意义。

1.政府层次

个人信息价值化对于政府的意义在于,在个人信息保护和利用之间架起沟通桥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我们正处于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生存环境,个人信息也随之在虚拟空间产生并被记录,有越来越多的声音呼吁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比如齐爱民(2005)认为,应该采取一种新的民事权利,并称之为“个人信息权”。2017年,全国两会提交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议案》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为附件提交。个人信息价值化的基本理念与《草案》十分一致,因此可作为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措施,解决因法律保护过度而忽视个人信息使用的问题。《草案》中的第14条“信息访问权”规定:个人信息权人得以查询、访问其个人信息及其有关的处理的情况,并要求答复。该条款为个人收集、整理、维护自身信息提供法律支持,为个人信息价值化提供了落实基础。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价值化也为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提供支持,它解决了个人信息保护和利用之间的矛盾。

2.使用者层次

个人信息价值化能够促进使用者开发利用个人信息的合法化、规范化,并助力个人信息需求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个人信息价值化后,使用者可准确知道其所需的个人信息的相对真实估值,并据此制定相应措施,鼓励个人信息主体主动分享更多信息。阿杰伊(Adjei)指出,若个人信息价值化的可信度超过信息主体的隐私顾虑,即潜在利益超过风险时,信息主体会愿意提供个人信息并使其价值化。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个人信息交易市场,个人信息在使用者和信息主体之间自发、盲目地交易。而个人信息价值化后可促使交易市场的建立,约束交易行为并使其走向透明化、规则化,有利于协调信息使用者和信息主体在个人信息的产生、流通和交易等步骤上的关系,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共享,帮助个人信息需求产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3.个人层次

个人信息价值化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个人信息被滥用,并在获得信息主体许可后得到经济收益。无论我们的心情如何,个人信息早已在我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入了政府和商业机构的数据库中,个人信息主体已经失去控制个人信息的能力。个人信息价值化于个人的意义有三个方面:第一,个人信息使用前,在保护个人权利的前提下,可防止使用者滥用个人信息,政府部门和商业机构在使用个人信息前需要考虑成本问题;第二,个人信息使用时,个人信息主体拥有选择权,有权选择是否允许使用者访问其个人信息数据端;第三,个人信息使用后,个人信息主体据此可以获得经济收益。 b77PNpANNrtfAT5pSCj2nwkUKOGNTsvsWCjnmSrf4LB9BnjbcUhO1GnR8+5aiwYD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