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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身份权威之“家属”立场

在书画的真伪鉴定中,除书画家本人以外,最近的当然是书画家的家属如妻子儿女。许多书画家到了驰名艺坛之时,已是耄耋高年。作画时身旁最少不了的是妻儿,或还有门生亲友。他们目睹了艺术家创作的实际过程,当然最有发言权。有时在书画家去世后,遗孀与子女的证言,具有真伪鉴定的决定性作用。与隔一层的鉴定名家(可能与书画家并不相识)相比,作为身份权威的家属(包括妻儿等直系亲属,也包括门生子弟与亲朋好友等交往甚密者),具有无可比拟的朝夕相处、亲身亲历的优势。如果说,古代书画家的作品由于时空阻隔,不可能去关注其具体的创作过程,因此无法做到“眼见为实”,而不得不借助后世鉴定家们的分析、判断的话,那么近世与当代书画家的创作,却可以由家属门生亲友等的身历其境、“眼见为实”作为鉴定依据,因而具有比鉴定家更准确的证实能力——鉴定家还需要通过分析与判断,作为身份权威的“家属”,则只需陈述事实,甚至分析判断的过程也可省略。

但同样的,一旦遇到巨大的社会经济利益的冲击与诱惑,“家属”这个身份权威,也同样会遇到巨大的挑战。在这方面,黎雄才、关山月假画案堪称典型。

2005 年 3 月,广东珠海市博物馆正在举办“国之瑰宝——黎雄才、关山月作品展”,展出作品共计 38 件(关 4 件,黎 34 件)。据关山月女儿关怡、黎雄才儿子黎捷现场认定,全部为假冒之作。而由广东省有关专业单位组成的专家团(包括关、黎弟子助手)也皆指其为伪。但珠海市博物馆认为,书画家后人及门生子弟的意见,都是一方观点而且没有科学依据,并且由于千丝万缕的人际关系,会形成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作为另一方的收藏家本人也应有申诉的权利。收藏家与黎雄才有多年交情,此批总量共百余件的画是在画家家中花巨款几千万元取得,且当时曾经过家属认可,既然 34 件作品引出争议,则应由非利益方的北京鉴定家们来做客观公正的鉴定。而在 4 月份,由收藏家带到北京的 12 件黎雄才作品由北京的十几位鉴定专家如史树青、杨臣彬、杨新、薛永年、刘曦林等认定全部为真迹。其中,杨新、梁江等就毕业于广州美院,是黎雄才的学生。还有一些专家与黎雄才是老朋友,有几十年的艺术交往。作为身份权威中的“家属”(亲友门生)而言,他们也完全够格。于是,在这场争执中,我们又看到了一个混乱不堪、迷茫难辨的局面。

关山月《唐人诗意图》

有专家认为,画家家属虽然有身份上的权威,但毕竟不是专业人士,且画家生前的一言一行,家属也未必尽知。在现实中,有画家去世后家属出售赝品的事例,也有画家后人出于种种利益需求而否认真迹的事例,当然更会有画家后人由于眼力不足而指假为真的事例。

又有专家认为,门生子弟作为身份权威也颇可议。一则学画不可能每天从早到晚“全天候”,二则学画水平也受本人认识水平高下的影响,尤其是有一些挂名弟子的鉴别能力更是不足为凭。

再有专家认为,鉴定家的意见也不可以全盘照收。一则鉴定是一个极大的范围,懂瓷器的不懂书画,专攻明清的不了解近代,所以,讨论黎雄才,只凭博物馆里看石涛八大的经验当然不行。二则鉴定家也会在利益的驱动下指鹿为马,因此很难作为依凭。

又有专家认为,收藏家的意见也未必可信。当时买入未必是假,但几经易手,也可能弄真成假。且第一次买真,未必能担保第二次、第三次买的全真。至于画家本人熟悉并摄影留真作凭,更是有变数:照片本身也可以移花接木,原照所示画作也可以更易。因此,这些都不能作为依据。

种种争执中,我们最关注的是书画家的家属(妻儿)与亲友(门生)的意见同样不足凭据。说他们的意见不足凭,是基于他们本身作为身份权威之外可能产生的变数,但或许更可以基于他们虽有身份权威却同样不能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与否——不能“辨依据”“证理由”。就此案中,作为黎雄才之子的黎捷认为这批画是赝品,只是提出了一个判断的结论,并没有展示出他的理由与依据以供我们复按。我们唯一能相信的,只是他作为家属的身份而不是关于这批画本身真伪的确凿证据。换言之,“身份权威”虽有之,但“评判权威”却未必同步即有。当然,这样的遗憾也同样适用于另一方。作为黎雄才在广州美院的学生的杨新与梁江,也是只有“身份权威”,却缺乏对这批画说真的可证明过程。亦即说,无论是作为正方指伪的关山月、黎雄才的两位子女和广东的门生子弟画家们,还是作为反方证真的北京的鉴定家(其中同样有黎雄才的门生子弟画家),虽然水火不容,但在我们看来都不太可信。不可信的原因并不是他们在信口胡言、指鹿为马,而是因为他们犯了一个同样性质的错误:只“判真伪”,却不去(或不提出)“辨依据”“证理由”。即使他们再有身份权威,仍然不足以帮助我们释疑解惑。 Y1AekoY14oBUZYdrWNpMQyIxTU2Gm49vz2upmknz3R40OGK5YrKoeJO6oIq6oj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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