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书画艺术品鉴定而言,最值得信任的当然是长期从事业内工作、经验丰富的名家(鉴定家)。许多鉴定家都是年事已高的老专家,德高望重,又有些名家还长期在博物馆工作,见多识广,有足够的权威经验。因此,他们的鉴定大体上是一言九鼎,无可置疑。书画鉴定之学并未构成一门现代意义上的“学科”,因此大学里并没有它的地位,而科研院所也基本上不涉这样操作性过强的课题内容。由是,书画鉴定大抵上是博物馆系统一枝独秀。除此之外,“别无分店”。这样的格局,使得书画鉴定中“名家”的身份权威获得了更大的尊崇,又因在博物馆与文物商店中书画文物买卖的业务量较大,实践经验积累空间广阔,日积月累,名家就更见其“名”,也更见其权威了。
但名家之鉴定,却也遇到较明显的瓶颈与尴尬。由于名家身份高贵,又经验丰富,因此长期以来,名家本人习惯于“判真伪”而不习惯于“辨依据”“证理由”。因为“辨依据”“证理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牵涉到许多文史的、形态的、鉴藏史的、著录的种种内容,且有许多真伪一望即可了然,不必多此一举地事事处处皆去找理由,久而久之,则“判真伪”这样的一锤定音,反而是最快速有效而不致枝蔓的办法了。由于“判真伪”是重在结论,而“辨依据”“证理由”重在过程,因此,我们大致可以把身份权威中的“名家”一派,看作是注重结论的方法的代表:它从“判真伪”出发,对是非有清晰的结论,但对于过程,则能省尽量省却。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由于鉴定名家的权威性与经验的丰富性,这样的“判真伪”重结论的方法也行得通。由于许多名家都在博物馆工作,博物馆是一个相对“内循环”的世界,即使名家的某个“判真伪”的结论有疑,一般也很少会有对立的意见。即使有,也仅限于几个人的小圈子的学术争论(如 1985 年—1986 年全国博物馆书画文物大调查时专家组有不同意见的种种记录)。且在博物馆系统,也不存在明显的利益争执,显然不会酿成重大的“社会事件”。
但在当代中国逐渐开放文物市场之后,利益之争使许多书画文物“外循环”到社会经济领域中去,这种名家以“判真伪”下结论的鉴定方法,便遭遇了很大的困扰。因为简单地下结论而没有论证过程,使它太个人化而缺乏公信力。一遇到强大的经济能量的介入,则必然会惹出是非乃至形成“社会事件”。在这方面,典型的即 1995 年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之案例。
张大千《仿石溪燕山图》(赝品)
1995 年,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上拍了一件张大千的《仿石溪山水图》,成交价为 111 万元。画上有谢稚柳先生的题跋,亦有徐邦达先生的题跋。求证于谢老,当然是确真无疑;直到谢老 1997 年去世,夫人陈佩秋先生(也是一代鉴定大家)也认为真画无疑。但此画经北京徐邦达先生眼,却因为谢跋位置不对而指画为假。
谢稚柳与徐邦达,两位均是身份权威意义上的顶级鉴定名家,但两人一判真一判假,相持不下。从鉴定本身来说,必然只有一真,只要谢对则徐必错,只要徐对则谢必错。有如真假美猴王,究竟谁的“判真伪”出了问题?最后,买家向拍卖公司退件,而国家文物局又在 1998 年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组织 10 多位鉴定家再做鉴定,结论是“一致认为该画是伪作”。
即使此案已尘埃落定,但从鉴定学研究的角度看,其实问题远远没有定案。首先,谢稚柳与徐邦达两位名家的鉴定,仅仅是提出“判真伪”的结论而已,并没有“辨依据”“证理由”的过程与检验。又安知两位中没有一位仅凭经验却看走眼的?又安知两位在“判真伪”过程中没有人为的草率应付之弊?此外,如果不是两位德高望重,换了别人,又安知不会有因为利益关系而故意人是我非?或出于学派不同而坠于意气之争?所有这些都表明,即使是大名鼎鼎的谢稚柳、徐邦达,只要不讲求“辨依据”“证理由”的过程(它背后包含的是理性的力量与科学的态度),仅仅以一个“结论”示人,再有名的名家,也会让我们生疑——只靠“判真伪”的结论至上,倚仗的是鉴定家个人的经验与趣味倾向,它是书画鉴定中的“人治”而不是“法治”。它缺乏“诚信度”与“公信力”,这是有目共睹的。
论身份权威,谢稚柳与徐邦达二位,都具有足够的水准与影响力,但在“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一案中,我们看到了这种身份权威的不可靠。尤其是在当今书画走向市场,名画一件动辄几百万或上千万之时,巨大的利益诱惑与投资行为波及全社会。与自囿于博物馆的深墙大院不同,这种以“名家”的身份权威为依托的传统方法更显出捉襟见肘的困惑来。在今后,这种以身份权威为基础的名家“判真伪”的方式,还会愈见尴尬,越来越无法适应新时代与新形势下书画文物鉴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