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仔细思考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欲望,就会发现它们至少存在一个重要的特点,即它们通常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非目的本身。我们需要钱,是为了买一辆汽车。我们需要汽车,是因为邻居都有车,不愿意低人一头,想维护自尊,得到别人的爱与尊重。通常而言,分析一个人有意识的欲望时,往往可以追溯其根源,也就是追溯到其他更根本的目的。换句话说,这种情况很像是症状在心理病理学中的作用。症状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它们本身重要,而在于它们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重点在于它们最终的结果和影响。研究症状本身没有太大价值,但研究症状的动力学意义非常重要,因为很有价值——举个例子,它能让心理治疗成为可能。特定欲望可能会每天数十次从我们的脑海中闪过,比它们本身更重要的是其代表的东西、会导致的结果,以及深入分析后浮现的终极意义。
这种深入分析有个特点,即最终总会带来一些无法再追溯的目标或需求,这些需求的满足本身似乎就是目的,不需要再证明或辨析。在普通人身上,这些需求有其特殊之处,那就是通常无法直接显现,而是一种概念上的衍生,源自繁杂而有意识的特定欲望。也就是说,对动机的研究,一定程度上就是对人类终极目标、欲望或需求的研究。
这些事实揭示了完整动机理论的另一个重要性。由于这些目标往往无法直接显现在意识层面,我们不得不着手处理无意识动机的问题。只着重于研究有意识动机,往往会忽略掉许多意识之外的重要事物,而这些事物甚至可能比有意识动机更重要。精神分析学派认为,有意识的欲望和隐于其下的无意识目标之间的关系往往没有那么直接。事实上,这种关系可能是负性的,相互否定,互为逆反。于是我们应该断言,完整的动机理论绝不应该忽略无意识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