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既然是关于感受和行为的,所以对于那些自愿的行为就赞扬和责备,对那些非自愿的就宽恕,有时候甚至怜悯。所以在研究德性的时候要对两类行为加以区别。立法者进行嘉奖和处罚时这也有用处。
非自愿行为的产生,有时是由于强制,有时是由于无知。强制的始点是外来的,行为者对此无能为力,而是被动的,例如被巨风吹到了某处,或者受制于他人。但有些行为到底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则莫衷一是,例如由于惧怕更大的恶事,或者由于好心而做了某件事情,倘使一个暴君控制了他的父母及子女,而让他去做可耻的事情,如若做了自己的亲属就得救,不然他们就要被处死。在风暴的遭遇中,也会碰到类似事情,绝没有人自愿地抛弃个人的财物,凡是有理智的人,就要搭救自己和同伴。这些行为是混合的,但更接近于自愿。因为在行为中,他们做了选择。行为的目的是由时机来决定的,只有在做的时候,才可以说哪是自愿的,哪是非自愿的。他的行为是自愿的,因为运动身体器官部分的开始之点,在他自身之中。那些在自身中具有运动始点的人,做与不做都由他自己。自愿行为,也可以说是非自愿的,总的说来,也许是非自愿的,因为每个人就其自身都不会愿意这类事情发生。
这样一些混合行为有时要受到称赞,尽管它们是耻辱的和痛苦的,但换来的却是伟大和光荣。但如果没有或很少有高尚的意图,这些行为就只是可耻的,应受到责备了。有时候有人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虽然不受到称赞,但是却可原谅,假如他受到了超过了人性的限度、为人所不可忍受的压力的话。还有些行为是不可强制的,与其去做这种事情还不如去死。在欧里庇德斯的戏剧中,阿尔克迈翁强迫着儿子杀母亲,看来就是可笑的。在有些时候应该选择这样还是那样,应该坚持这样还是那样,乃是件不容易的事情。而更加不易的是坚持自己的决断,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命令去做的事情总是痛苦的,被强制去做的事情总是可耻的。所以,受嘉奖还是被处罚,也要看人们是否受到强制而定。
那么,什么叫做强制呢?总的说来,就是行为的原因在行为者之外的那些事情中,而对此行为者是无能为力的。某些行为就其自身是非自愿的,然而行为者却可选择这个而不选择那个,行为的始点是在他之中,这种行为身是非自愿的,现在对或此或彼的选择却是自愿的,似乎更多是自愿。而行为总是在个别事物之中,这种行为总是自愿的,到底为什么选取这样,而不选取那样,这是难于证明的。因为个别事物为数众多又相互差异。或者说,快乐和美好的事情是强制的(强制性是外在存在),那么一切行为就都变成强制的了,因为,所有的人都为此而做所有的事情。强制和非自愿是痛苦的,而快乐和美好的事情则是快乐的。而且只以原因在外面为理由是可笑的,而应说我们太容易被俘虏,把美好的事情归于自己,把丑恶的事情归于快乐。看来强制就是始点在外面的东西,被强迫者对此无能为力。
出于无知的行为,任何时候都不会自愿,然而只在引起痛苦和悔恨时才是非自愿的。一个人由于无知而做了某件事情,但对于这种行为并无内疚之感,这就不能说是出于非自愿。然而又由于他无所知,也就不能算做自愿,因此他并不对此感到痛苦。那种出于无知的行为带有愧悔之感的称为非自愿,而那没有愧悔之感的,是另外一种,让我们姑且称之为无自愿吧,为了加以区别,最好两者各有自己的名称。然而那种出于无知的行为和一个无知的人所做的事情似乎并不相同。一个酒醉的人和盛怒的人所做的事情,就不被认为是出于无知,而是由于我们以上所说的情况,虽然他们并不是无所知,然而还是无知。所有的恶棍都不知道他们所应该做的事情,并且避免去做,由此他犯了不义之罪并成为恶人。然而非自愿一词,原不是某个人对有益之事的无知。在选择中的无知并不是非自愿的原因(而是罪恶的原因),不是普遍的无知(由此人们受到责备),而是个别的无知。不知道行为的条件和对象,所以是可以原谅和怜悯的。一个对这一切都不知道的人,自然非自愿而行动。
也许最好对它们的性质和数目加以区别。一个人可以无知于他是什么人或他在做什么,对什么人和什么事而行动,关于什么和在于什么,有时候还要追问使用什么,如工具,为了什么,如救人,以什么方式,如温和的还是激烈的。一个人除非疯狂了,否则就不会对这些条件都全然不知。什么人在行动那就是他自己,有的人可能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如人们说,“不知所云”,或者说,“他并不知道这是个秘密”。例如埃斯库里斯所说的奇闻。或者就是想有所表现,像发石弩那样无目的地乱打。人们说像麦罗毕那样,把儿子当作敌人。他会把尖锐的矛头看作戴帽的,把一块石头当作泡沫石。他用药救人却把人毒死。或者想轻轻推一把,却把人击毙。凡是与此类似的行为都是无知的。在这里,对任何一件事的无知,他的行为都是非自愿的。特别是那些与此相关的,最主要的东西就是在这里的行为及其何所为。像这样的无知就被称为非自愿,不过它还应该是痛苦的,并在愧悔之中。
非自愿行为是被强制的或由于无知。而自愿行为的始点则在有认识的人自身之中,他对在其中生活的事物逐一认识。把那些出于激情和欲望的行为称为非自愿似乎是不对的。首先,其他的动物都没有自愿的行为,孩子们也没有。其次,为什么我们出于激情和欲望的行为不能是自愿的呢?也许高尚的行为是自愿的,而卑劣的行为是非自愿的?既然出于同样原因,这样的区别是可笑的。而且说对某物的期求是非自愿的岂不荒唐。人们应该有所期望,有所欲求,例如对健康和学习,而且非自愿是痛苦的,期求是快乐的。再次,由于推理和由于激情所犯错误有什么区别呢?两者都是应该避免的。非理性的感受也同样是人的感受,来自激情和欲望的行为,显然同样是人的行为,把它们看作非自愿则毫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