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幸福是学到的,获得的,以什么办法培养出来的,还是某个神的恩赐或机遇呢?如若神真给人送过什么礼物的话,我们就很有理由说幸福就是神之所赐了。在人所有的东西中,它是最好的。不过这问题属于另一研究范围。显而易见,即或幸福不是神的赠礼,而是通过德性,通过学习和培养得到的,那么,它也是最神圣的东西之一。因为德性的嘉奖和至善的目的,人所共知,乃是神圣的东西,是至福。它为人所共有,寓于一切通过学习,而未丧失接近德性的欲求的人。人们有充足理由主张,通过努力获得幸福比通过机遇更好,这表明,凡是合乎自然的东西,在本性上就是最好的,正如人工的东西一样。一切原因,特别是那些合乎最高善的东西,都莫不如此。说什么最伟大、最美好的东西出于机遇,这是令人万难接受的。
对问题的定义也许有助于问题的回答。人们说,幸福就是一种合乎德性的灵魂的现实活动,其他一切或者是它的必然附属品,或者是为它本性所有的手段和运用。在本书开头我们就一致同意,政治目的是最高的善,它更多地着重于造成公民的某种品质,即善良和美好的行为。所以,不论是牛,还是马,以及其他动物,我们都不能称之为幸福的。因为它们没有一种能分有这种现实活动。出于同样的理由,也不能说孩子们是幸福的,因为年龄的关系他们没有这样合于德性的行为。对于他们只能说有希望获得至福。还须如我们所说过的,德性是完满的,须终其一生。在一生之中变化多端,随机投缘,一些人气运亨通,到老年却陷于悲惨的境地,正如史诗中关于普利亚莫斯的故事那样。没有人把这样的遭遇和结果叫做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