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时,我觉得很有必要搞全民普法。在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文化尚不发达的国家普及法律常识,是一条充满艰辛的路。当时,我国正处在十年动乱之后的拨乱反正时期,也是我国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此时,立法步伐加快,一大批新制定的法律、法规需要及时向公民普及。同时社会治安形势非常严峻,亟须加强法制宣传。
之前,司法部也开展了法制宣传工作,但当时的法制宣传限于文字宣传,而且宣传的对象、目的不够明确,效果不明显。1984年,彭真提出把法律交给人民。为了实现这一任务,我开始注意发现各地法制宣传的好典型。这个时候,辽宁本溪钢铁公司的领导干部带头给职工上法制课,深受职工欢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于是1984年春,我就带着一个工作组到本溪蹲点,和职工一起听法制课。课堂上,我发现多数职工认真做笔记,休息时我就与一位车间主任聊天。我问他:“有兴趣学法吗?”他回答:“不但有兴趣,而且挺管用。”我又问:“你讲讲怎样管用?”他说:“学法前,车间常常丢失工具和物品,学法后再没有丢失过东西,而且有的职工还悄悄地把东西送了回来。”后来,我又三次到了本溪,蹲点两个多月,总结了他们的经验,帮助他们制订了全面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在那里,我们召开了有各省、市司法厅、局长参加的现场会。“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就是在那一次会议上提出来的。
我国普法第一个五年规划诞生和实施的历程是很艰辛的,全民普法规划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这项工作光靠司法行政机关、公检法机关的力量还远远不够,没有全党动员是不可能实现的。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司法部提交了普法“一五规划”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赞成,但也有少数人认为难以实现。
有一天,彭真叫我去,他对我说,他看了常委会的简报,有些人认为普法规划难以实现。中国有80%的人口是农民,他们文化程度比较低,很多都是文盲,要在五年之内普及法律知识,的确不容易做到。全国人大一旦形成决议,如果实现不了,那便是违反决议。他想询问下我的看法。
我说,规划是能够实现的。因为群众有学法、用法的迫切要求;普法的标准不高,是普及法律常识而不是法律知识。另外,所谓基本普及是指60%的公民学懂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等十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本常识。彭真听了我的汇报后说,决议草案可以交大会表决通过。一旦通过了,你们就要努力工作,保证实现。
几天后,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接着,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一五普法规划”用法律形式加以肯定,这就有了权威性。党中央和国务院发了文件,号召力就更大了,可以动员全党来贯彻这个决议了。
就此,我们分头召开了会议。首先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普法工作会议,全国各省省委宣传部部长、司法厅厅长都来参加了。当时中宣部部长邓力群十分支持。开会时,他正在外地,我给他打电话请他回来,我做工作报告,他做大会总结。这个会议开了以后,全国层层贯彻,一直到县到区到乡镇……这是一次关键的会议,普法工作形成了全党全民的行动。
当时我们还主张为中央领导干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普法让党政领导干部知道必须依法办事。其实从“一五”普法以来,领导干部就一直是普法的重点对象,而法制讲座则是在领导干部中普法的重要方式。通过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来推进依法行政,是普法的一个硕果。
中央领导同志听法制课最早是从1986年开始的。那年,我给胡耀邦写了一个报告说,普法要领导带头,首先请中央领导同志带头。我建议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同志带头听法制课,这样肯定对全国的普法工作是很大的推动。胡耀邦很支持我这个建议,就把我的报告批给了胡启立。胡启立马上就找我商量了一个计划。我们商定先开四讲,并确定了四讲的内容和主讲人。
1986年7月3日,中央书记处在中南海怀仁堂为中央领导干部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第一讲。主讲人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孙国华,讲《法的基础理论》。参加听课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成员胡耀邦、方毅、田纪云、乔石、李鹏等,以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部门、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共北京市委的主要负责人。当时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主持。1986年8月28日,进行了第二讲,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张晋藩讲《谈谈中国法制历史经验的借鉴问题》。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的主要负责同志150多人出席听课。第三讲由法学教授、外交部条法司司长王厚立讲《外交斗争与国际法》。在京的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还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的主要负责人出席听课。第四讲是由法学教授江平讲《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每一次讲座胡耀邦都参加了,听了第四讲后,胡耀邦做了重要讲话。
在那20多年的时间里,我倾尽全力推进普法,许多具体数字我都记得,我明白第一个普法五年规划实施的结果相当可观。全国7.5亿普法对象中,有近7亿公民参加了普法学习,接受了启蒙式的法律常识教育。在1.2亿国有企业职工中有1亿多人参加了普法学习,农民参加普法学习的达4亿多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分别于1988年和1987年初步完成了“一五”普法的任务。
以上这些数字不只是显示普法量的成果,更重要的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有了质的变化。
邹瑜自述,本次采访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采访,文学院2017级本科生符洪铫根据录音和相关素材进行文字整理。
采访/李宣谊 许泽来 文字/符洪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