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具有尊师重教的传统,教育在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发展历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长时期的剥削阶级统治下,受教育的仅是极少数人,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益得不到保障。1840年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西方坚船利炮之下,中国的旧式教育日渐式微,许多仁人志士希望通过教育来改变社会现状,虽然也有新的教育机构成立,但中国教育改革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发展十分缓慢。
中国共产党于1921年诞生,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件。中国共产党传承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开启了百年来发展人民教育事业的辉煌历程。党自诞生起,就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为行动指南,坚持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出发,把实现劳苦大众的受教育权利作为奋斗的方向,把发展教育与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紧密结合,把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革命事业和战略任务融入争取国家独立、挽救民族危亡的伟大事业中。
1922年7月,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关于党的奋斗目标中指出:“废除一切束缚女子的法律,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享受平等权利”;“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教育普及”。
1931年,苏维埃革命根据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一成立就提出:“工农劳苦群众不论男子和女子,在社会、经济、政治和教育上,完全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一切工农劳苦群众及其子弟,有享受国家免费教育之权,教育事业之权归苏维埃掌管”。第一次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进行阶级战争许可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根据当时的统计,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得以实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区建有列宁小学2052所、学生89710人,补习夜校6462所、学生94517人。此外,党还在苏区推行全民识字运动,提高广大劳苦群众的文化素质,粤赣两省有识字组32888个,学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60%,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的首创。
1934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了苏维埃文化教育建设的总方针,即“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这一方针不仅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方针,更是规定了半个多世纪中国教育的基本走向,确定了中国教育的基本性质,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教育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教育。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革命和夺取全国政权前,在各根据地进行的发展教育的实践,着眼于服务党领导的人民革命事业,这一阶段的教育不仅保障了革命事业对人才的需要,为建立新中国提供了充分的人才准备,也为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的人民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
新中国成立前,小学学校数最高年为34.68万所,在校学生2439.1万人,仅为全国学龄儿童的20%。普通中学最高年为4266所(其中高中及完全中学1654所,初级中学2612所),在校学生149.59万人;中等专业学校校数最高年为724所,在校学生137040人;师范学校校数最高年为902所,在校学生245609人。新中国成立时,除台湾省外,全国共有高等学校227所(不含中国共产党创办的各类大学),学生104000人。可以说,旧中国各级各类学校数量有限,教育发展水平低下,根本不能满足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对教育的需求。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伴随着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中国共产党从真正意义上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及其子女获得了受教育的权利,使受教育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掌握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手中。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长期不懈的奋斗,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法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我国迅速完成了对旧中国教育制度的改造,向工农敞开教育之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基本权利。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确立了各级各类学校面向学龄人口、劳动人民、工农干部服务的途径,明确在实施正规学校教育的同时,开展大规模扫盲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教育,规定了职业技术教育和业余教育在学制中的适当地位。1952年,教育部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进行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同时,新建钢铁、地质、航空、矿业、水利等专门学院,重视发展中等专业学校,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
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这是新中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受教育权,意味着在人民当家作主后,全体公民受教育权利有了法律保障。
以完成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为标志,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1957年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标志着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转变成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新中国教育开始走上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人口中的80%是文盲,农村文盲率高达95%。毛泽东同志提出“一定要消灭文盲”,党和政府在全国大面积地开展识字教育,仅1949年到1965年,全国就扫除文盲10272.3万人,年均扫盲604.3万人。与此同时,各级各类教育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不仅健全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学制体系,还设立了各级各类补习学校、函授学校和面向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各种受教育的机会。
到1965年底,全国全日制高等学校达到434所,比新中国成立前最高的1947年增长1.1倍,在校生67.4万人,比1947年增长3.3倍。中等学校在校学生达到1432万人,比新中国成立前最多的1946年增长6.9倍。小学在校生11626.9万人,比1946年增长3.9倍。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5%。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达到41万人,成人中等学校学生达到854万人,成人初等学校(包括扫盲班)学生达到2960万人,还向国外派出大批留学人员。
到1978年,全国在园儿童约788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10.6%;小学在校生14624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4%;初中在校生约4995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66.4%;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7.6%;在高等教育阶段,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228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7%。经过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了各级各类、体系完整的教育体系,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打下了深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确立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教育作为实现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重要保证,首次把教育放在现代化建设战略重点位置。
1983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三个面向”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教育的客观要求,高度概括了国内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规律与经验,成为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方针。
1985年,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与同期经济、科技体制改革相匹配,选取教育体制改革作为突破点,要求把发展基础教育责任交给地方,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改变政府对高校统得过多的体制,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等,确立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重要共识。邓小平同志在会上指出:“忽视教育的领导者,是缺乏远见的、不成熟的领导者,就领导不了现代化建设。各级领导要像抓好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翻开新的一页。
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标志着教育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4年,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确立到2000年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国家级目标。
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从法律上明确了教育的地位:“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同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5月26日,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第三次科技大会上首次阐述了科教兴国的含义,指出要“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9月28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正式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作为实现未来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
1999年,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先后启动“211工程”和“985工程”,实施高校扩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中央部门原属高校共建调整合作合并,形成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新格局。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党的教育方针做出新阐述,明确“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的十六大以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启动实施,与科教兴国战略融为一体。从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实际出发,党中央更加重视促进教育公平,重点补教育发展短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最先免收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和贫困寄宿生补贴,再扩展到城镇地区,不断完善教育投入体制,财政性教育经费逐年增加,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和多渠道筹资制度基本建立。
根据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决策,在相继制定科技和人才两个十年规划纲要的同时,2010年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定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并就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做出重要部署。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要求,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大大加快。到2012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8.1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3685.76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4.5%;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8.2万所,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共招生3285.43万人,在校生14458.96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1.8%,专任教师908.98万人;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6868所,在校学生4595.28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5.0%;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32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2236.23亿元,占GDP比例为4.28%。中国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文件中,对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教育更好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相继提出多方位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对教育事业的定位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将重大教育决策层级上移,从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到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在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许多突破性成果,教育事业在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优化结构等方面进展显著,我国教育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亿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据统计,2017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达到51.38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70亿人,专任教师1626.89万人。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89万所,招生3313.78万人,在校生1.45亿人,专任教师949.36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3.8%。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77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7%。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得到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体系更加健全,中国建成全球最大教育规模的教育体系,教育事业发展迈上了新征程。
党的十九大以来,教育朝着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发展目标迈进。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论断,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应地,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了新时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要求新举措,更加重视全面增强教育系统自身实力和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能力,更加重视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促进教育向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迈进。
2018年9月,党中央召开新时代首次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战略任务。教育现代化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重要贡献。在此基础上,再经过15年努力,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2035年主要发展目标是: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高等教育竞争力明显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享有适合的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
教育现代化是中国进入新时代教育高水平发展的要求,是对传统教育的超越,是教育发展理念、发展方式、体系制度等全方位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一张蓝图绘到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从现在到2035年,随着我国教育现代化持续提速和规划目标到位,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建设目标必将实现,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能力必将提升到崭新的水平。
综观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辉煌历程可以看出,它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教育向新民主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并实现根本性质转变的百年;是教育规模不断由小到大迅速发展的百年;是教育结构不断由简单到系统、由单一到全面发展的百年;是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益不断提高的百年;是对教育的认识不断深化、教育功能不断增强和健全的百年;是从只有剥削阶级专享受教育权利转向全体人民都享有受教育权利的百年;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不断改革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不断完善的百年;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振兴教育,教育服务于人民,推动整个社会不断进步,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是彻底甩掉“文盲大国”帽子,使中国教育从极端落后转变为不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阔步赶上世界教育发达水平的百年;是党创新发展人民教育事业、取得新辉煌的百年。
教育的发展,人民受教育权益的充分实现,引领、推动中国从人口大国成为人力资源大国,正向着人力资源强国阔步迈进。从人民教育事业发展这个视角回望我们党诞生以来的百年,可以说,是大力发展人民教育事业的百年,是优先发展人民教育事业的百年,是持之以恒坚持优先发展人民教育事业的百年,是实现中国教育新辉煌的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