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代初的军阀内战时期,在警方的强制性的宵禁令之下,产生了一种新的夜生活方式:“在歌舞厅、夜总会、中国的书场(那里有说书的女艺人)、日本的艺伎馆、赌场和妓院里充斥着操各种语言的寻欢作乐之徒,他们整夜作乐,直到凌晨宵禁令结束后才蹒跚回家。”
其他的中国人在娱乐方式上也有所变化。1923年,手摇留声机传入上海,上海的绅士们开始租借留声机,付一定的费用就会有人上门服务。 早在1903年,电影已经在上海人的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那一年有一个叫雷玛斯(A.Ramos)的西班牙人开始放映无声电影,他雇了一个印度人站在福州路的升平茶楼前,敲锣吹号,向围观的人群大声宣布今天将要上映的电影片名。
5年后,雷玛斯建造了上海第一家电影院,250个座位的虹口大戏院,在海宁路乍浦路口。 雷玛斯不断地扩张电影院的领地,在1927—1932年间,二流的剧院也有了极大的增加。1930年时已经有了33~36家电影院。同时,著名的《电影画报》声称已拥有超过100万的读者。 到1933年,耗资100万元并拥有1,951个座位的大光明电影院和耗资80万元并拥有1,629个座位的大上海电影院,成了这个城市的娱乐中心。 而且,对各种年龄段的恋人们来说,电影院提供了谈情说爱的场所,他们不仅能在银幕上,也能在漆黑的坐席上找到罗曼史。据一位观察家称:“对上海的恋人们(如果缺乏私人空间的话)来说,电影院简直就是天堂。” 它们同时也是上层文化的宫殿——至少对外国侨民社会来说是如此。“上海并不能提供太多高级的娱乐。那里没有歌剧,没有演讲会,没有西方的舞台。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好莱坞电影的首映,成为社交生活中的大事,所有的领事和大班,都身着全套晚礼服出席。”
电影在上海大众文化中也有着不争的中心地位。男女电影明星们成了社会名流和公众偶像。阮玲玉(1910—1935),上海一位著名的无声片女明星,常被誉为“中国的嘉宝”。在她所演的21部电影中,她以自己的表演为社会公众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典型人物:作家、工人、大家闺秀、交际花、卖花女、娼妓、尼姑和乞丐。有关她离婚的流言蜚语最终逼她走上了绝路,当时整个上海都在为她哭泣。
西式的戏院,好莱坞电影和“摩登”的中国电影,已经成为堕落的标志。刻意推销现代产品和宣传西方的恋爱观的如《上海花》(1926)之类的电影 ,为守旧的人们所蔑视,斥之为诱使乡下女孩在大城市堕落,从事肮脏职业的祸根,就像丁玲写于1927年的第一部短篇小说《梦珂》中所描写的那样。 钱锺书在他的讽刺大作《围城》一书中用调侃的语言描述了电影的影响,就好像是外国的胭脂擦在坐在有轨电车里的十几岁女孩的脸上:“女孩子的书都用电影明星照相的包书纸包着。那女孩子不过十六七岁,脸化妆得就像搓油摘粉调胭脂捏出来的假面具。”
如果说上海已经因为彻底抛弃了旧的清规戒律而成为一个色情交易场所的话,那么为什么政治革命还会首先在这里发生?茅盾以矛盾的文笔描述了一位年轻的革命党人对这世风的日下感到失望和愤怒——这名政治犯因北伐胜利而获释,那时国民党正试图统一全国:
当真这世界有点换样了。女人们都剪了发,胸前高高地耸起一对乳房,脸上搽得红的红,白的白,臂膊和大腿都是光光的露在外面。影戏院异常之多,广告上竞夸着“神怪武侠新片”。在这一切表面之下,还有什么呢?他不很明白。虽然,有一点是确定了的:已经革过命。然而这“革命”却已经跑出他所能理解的范围。他呆呆地站在十字街头的电车站上,四周围是光臂裸腿满身香气的女人,是各种的车声和人声,是蓝的红的电光招牌。一种说不明白的憎恨,渐渐从心头涌上来了。
欧风美雨就是以这样极端的方式,使上海有的居民丧失了廉耻,沾染了赌博、吸毒、卖淫 以及各种恶习 。
例如,在20世纪初,以卖淫谋生在上海已经十分普遍,低级的卖身娼妓人数远超过上层的交际花。到1915年时,在公共租界中几乎每16个妇女中就有1名是妓女。 艾德那·李·布克对20世纪20年代的北四川路有过生动的描写:
幽窄昏暗的街道旁边,妓院鳞次栉比,门前都悬挂着红灯笼,令人悚然。爵士乐从六七家灯火通明的酒店和酒吧中传出……打破夜晚的宁静……这里几乎集中了所有国度的妓女:中国姑娘涂着胭脂的脸颊,日本妇人用化妆粉抹得煞白的脸……从哈尔滨来的俄罗斯姑娘总是呢喃着:“我的王子,请给我买一小瓶桑娅葡萄酒吧。”这里甚至可以找到从老巴巴里海岸区来的美国姑娘和从马赛下等酒吧来的老鸨。
尽管在外国租界中的酒店通常在深夜两点打烊(除了周六的晚上会开业到清晨),但中国人的茶楼事实上却是从不关门的。在霞飞路(今淮海中路)和靶子路(今武进路)的按摩房里,中国按摩女已经被白俄女人——正是她们首先在此从事色情服务——取而代之,情况“要多糟有多糟”。
上海的色情业也许能令像德国电影导演约瑟夫·冯·斯登伯格这样的短期来访者痴迷,他认为,坐落在西藏路和爱多亚路(今延安东路)之间的娱乐场——大世界,像是一座富有异国情调的纪念碑,壮观但又充满险恶。“在这座六层高的楼房里,人们摩肩接踵,欢声笑语,进行各种各样包含着中国人智慧的娱乐活动。” 但是像美国记者约翰·B.鲍威尔这样的长期居民,却对那些充斥着不法之徒的娱乐场所深恶痛绝,如大世界,那里在星期天中午免费对所有游客者提供啤酒——包括10岁以下的儿童,“里面的表演内容难以启齿,但却对儿童开放”。如此“淫秽”的娱乐是对“公众意识的污染” 。
中国的犯罪学家抨击大世界和福仙世界之类的大型游艺场,认为它们向中低阶层提供不健康的娱乐,从而促发了犯罪行为。社会学家指出,由于在上海这个“特别复杂”的社会中,许多不同的阶层间缺乏正常的社会沟通,导致拉帮结派,沆瀣一气,鼓励犯罪行为,并导致社会是非感的丧失 。此外,根据对已经服刑的罪犯的交谈,人们发现重罪与上海提供的五花八门的娱乐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无数事实表明,白领的犯罪,比如贪污,往往与臭名昭著的茶楼相关,在那里年轻的店员和学徒往往会爱上妓女,不得不告贷甚至偷钱,以和妓女们共度良辰,或者劝她们私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