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公安局行政机构的某些方面与中国传统官僚体制相似,但政令传送系统理论上效仿了现代理性化的规则和程序。 然而,包括公安局在内的所有行政机构都在削弱严格的职能分工。在管理警务机构内部事务之外,新的公安局还要募集房租爱国捐、维护民众运动、协助禁烟进行、检查煤油底货、检查邮政、训练募警以及监督公共卫生运动。
提供合理信息流的框架从局长开始,他由一科(公安局总部包括两个部门:监察和总务)的收发股获得信息。原始报告呈送局长,而副本则在两个部门中的对方部门存档。 如报告需答复,局长通常交有关部门拟稿,由机要处审查后呈送核准。签署后的文件返回收发处。机密文件也要严格经过类似程序,所不同之处是它们完全由机要处处理——类似于清朝官僚机构中由御前会议递上的宫中密折。
由公安局局长负责执行始自最高层的调查制度,通过局长本人所主管的官僚机构内部实施一系列的核查与协调。当一科的收发股或机要处转送出有关文件以后,调查过程随之开始了。由两名官员同时进行,他们直接对局长负责。一名来自文件所述问题的相关部门,一名是检查部门的负责人。这一检查部门是以前的地方行政体系遗留下来的,类似于传统的新闻或邮件检查机构,并且与上海卫戍区有合作关系。这两名官员分别进行调查,由从相关的两个部门特别指派的人员协助他们工作。最后,他们同时向局长呈交报告,而局长则根据他们的报告做出判断并下达命令。
与军队式的命令形式相适应的是军队式的纪律。警察的风貌举止不仅应像训练良好的士兵,而且应在执勤时间内一切服从警队,不得自由散漫。警察条例规定,巡警在警察宿舍外宿夜或因私事请假,一周内不得超过两个晚上。 按规定,警察必须在公安局的食堂里用餐,如有谁私自外出与家人或朋友吃饭,将受到严厉批评和惩罚。
这些规则构成了上海警察专业化过程中建立合理化官僚机构的一部分。 公安局针对因病离职、退休和设立警察公墓等等都制定了新的规则 ;并编写了警察手册,创办了新的专业刊物(《公安月刊》),在市局内还设立了专门的法医陈列馆(forensic museum) ;统一武器装备(到1930年,公安局共有枪支4,184支),训练巡警学会如何使用统一重量和长度的交通警警棍。 在所有内容中,服装问题受到了特别重视。警察身着制服被视作“表现个人之精神”,并引起公众乃至来上海的外国人关注的重要手段。
本着同样理性化的精神,所有警察的职责在公安局工作人员制作的机构图表中规定得极为详尽。 据1928年警务年度报告,上海警察工作包括4类:内勤、外勤、学科和术科。 这些勤务的最基本区别在于“内”和“外”。“内勤”包括接受告诉告发、接受呈请书与报告书、办理户口移动及其他人事登记、整理文卷及制作统计、收押人犯、预备勤务(休整、训练和打扫局所等)。 尽管花了很大精力来保证这些工作按时并妥善地完成,内勤对于外勤来说依然属于后勤保障工作。据一本广为发行的中国警察手册所记,外国警察专家都认为巡查是警察的首要工作,而内勤则是对执行巡查任务的警察的服务。 但这一观点并非轻易被接受。对于巡警来说,所里既是外面城市秩序混乱的避难所,又是一个小型衙门,警察可以像传统官府里的衙役。公安局的主管者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当然,传统的衙役在上流社会的眼中地位也是很低的。警察也难免不被人视为是靠“钻营”、勒索陋规及与罪犯狼狈为奸为生的衙役。 公安局曾用大量的精力禁止警察赌博,在执勤期间酗酒,以及使其远离赌徒与妓女,由此也可以看出以上恶习的普遍。
侦探与警察标准化要求尤其格格不入。在关于警察的文学作品中,侦探常被描绘成没有固定的工作日程,而且多数场合是在没有上级领导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因而侦探都具有独立的个性,难于控制。上海警察中的侦探,其责任是捕捉罪犯,有时候因临时需要被派到派出所执行任务,也往往自由散漫。没有每天汇报的制度,同时又有太多的时间待在所里,因此,侦探往往与总部失去联系。 尽管会面临严重的处罚,被派到所里的侦探依然情愿将自己与当地结合在一起,这无疑是因为那里是他们私人收入的来源。
改革者们想尽办法使侦探以及巡警脱离旧式衙门而形成一套规范的、合理的体系。受过国外训练的警官如余秀豪认为,通过赋予巡警较大的审判权来提高他们对街头巡查工作的责任心是十分必要的。余引用纽约警察厅长的话说:“在街道上巡逻的警士不啻是路上的裁判官。” 巡警能保证商业场所少受乃至不受到抢劫的威胁。同时,他也能巡视当铺、收买旧货店、跳舞厅、下等旅馆、电影戏院、茶馆、咖啡馆和汽车房等等地方,检查夜间携带包裹的行人,以及在银行、汽车站、码头、剧院和装载贵重商品的卡车周围徘徊的形迹可疑的人。
在推崇美国式巡逻制度的同时,上海公安局还十分重视日本明治维新以来逐渐完善的派出所制度。这两种制度的核心都是区域警察机构。1927年重组之后,上海公安局拥有7个区20个所。在这些机构下面还有7个分驻所和70个派出所。 此后3年中,分驻所和派出所的数量还有所增加。 所成为报警电话和被派往街头维持秩序的巡警系统的最高领导机关,通过每周三的例行会议直接与公安局一科及局长保持联系。
根据中国的警察学,“外勤”意味着在所有天气情况下执行任务,并且需要接受特殊训练(射击、擒拿术、急救术、驾驶),掌握特别信息(阅读总局通令、新颁法规),以及配有特殊装备(枪械、警棍、警笛、手电筒)。 警察在执勤时应措辞谨慎,不要啰唆。警察手册告诫他们:不要不负责任或过于自信。留意附近的陌生人和经过银行前面的汽车。 如果看见夜间有人追随着货物,就将其带到所里详加盘查。“如发觉有盗窃正在动手之际,宜即召唤同伴协助。此外还须十分镇静,使不致走漏风声方可。”遇到假报火警时要特别注意,以防“调虎离山计” 。
派出所也非常重要,但没有像巡逻制那样被经常强调。 新式报警亭 将与总部建立电话联系,公安局为此向市政府和公用事业局申请了1,400元在城市的华界设立14个报警亭。市政府最终提供了3倍的资金建立一个警用的电话网。 同时,旧的日本模式的站岗亭或派出所由于建立在传统的保甲相互责任制之上,控制着户口,因而依然有效地运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