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与此同时,由上海士绅们组成的警察总巡局会办将南市警察制度改革与20世纪初的地方自治运动联系了起来,这个运动是一种自发的士绅自治运动,旨在由富有权势的地方绅商建立市政控制 ,这种绅商统治机构之一就是组建于1907年的武装商团,其范本是公共租界夸耀的万国商团,它是一种都市民兵,负责保卫外国侨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906年,新的上海警察体系的天平上还是较早建立的警察总巡局的绅商联盟占居优势。两江总督周馥继续拨出固定的政府资金,来训练另外一支在总巡局控制之下的500人的巡警队伍。 但是实际支配这笔资金的是警务长穆湘瑶——他是一名邑绅。他的控制扩大到了闸北,随即成立了北市马路工巡总局,负责马路修筑与警察巡逻。 结果,上海的邑绅与上层商人很快争取到了对新的警察总局和南市局、北市局的控制。显然精英们在对警察体系是置于政府严密组织之下还是由社区控制的竞争中占了上风。
然而,外国人对这一结局的形成并非无所作为。上海的领事们并不愿意看到士绅自治下形成统一的市政机构,说服了两江总督端方将闸北巡警置于帝国行政机构控制之下。1907年,闸北局被并入总巡王瑞闿领导的上海巡警总局。 中国人则将此视为防范外国帝国主义的明确决定。
这丝毫不意味着士绅中止了他们建立民团警署的努力。在地方士绅的领导下,南市总工程局设立了,他们还开设了警校,并划分了4个辖区。 辛亥革命时期,陈其美进攻沪军营,商团起了决定性作用,1911年11月,革命胜利后,当地名流得到了回报,由自治公所合并全市警察局,更名为闸北市政厅,授权在新的共和政体下管理南市与北市。
虽然士绅的商团作为相对自治的组织幸存下来,但他们的市立警察局却是短命的。 1913年“二次革命”时,袁世凯将他的统治势力扩大到中国中部地区,上海华界警察机构被置于省政府的控制之下,成立了新的淞沪警察厅,直属省公署。 淞沪警察厅下辖两个分厅:在南市的称为沪南,在北市的称为闸北。两个分厅为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从地理上所隔断,由淞沪水陆警察督办统辖。1914年,当袁世凯强迫上海的士绅组织变为对地方警察局毫无权力的工程机构后,督办署也随之撤销,南北两个分厅并成一厅。
从政府目的来看,再次合并淞沪警察厅是为了形成一个有力的机构。“二次革命”的成果促使袁世凯确信两个分厅过于软弱,而合并后的警察厅则被要求能足以应付整个上海地区及其桀骜不驯的地方名流。 结果合并后的警察厅在册警员达3,000余人,下辖1个保安警察队,4个游巡警察队,1个水巡警察队和1个侦缉队。 这些警察队分布于南市、闸北和浦东各地。
除了将整个上海市警察置于统一领导之下,袁世凯还开始用北方人来改变员警的构成——他们本来多数是江浙人。袁世凯任命萨镇冰为淞沪水陆警察督办,萨从京津地区带来了百余名警官。 从这时开始,上海的警察队伍开始染上了北洋军阀的风气。无论后来的警察首脑们(比如蔡劲军将军)如何努力,这种风气到30年代时,还是为当地的文化所同化了。
这些北方人最初并不引起上海居民的注意,对上海居民来说,淞沪警察分厅早已臭名昭著,因为大多数巡捕都是本地人。在背后,人们骂他们是“本犬”。称“犬”,是因为他们“专司巡街守户,不啻为犬”;而“‘本’者,本地之谓,凡身充是役之人,每每自呼为‘本犬麻子’” 。
淞沪厅的侦探一样恶名远扬,因为他们勒索无辜,强奸少女,并且无端地指控人们是黑帮。 按照人们的内幕传闻,在袁世凯时期,他们的行为尤其有害,头目们为了逃脱谋杀罪名,掩盖犯罪事实,强迫当地的探员与保甲长相勾结,陷害无辜,冒功领赏。
在孙传芳的军阀统治时期,淞沪警察由于他们破坏罢工、在街头杀人而面目可憎。
(1926—1927年间,)双手握刀的刽子手总在街头巡逻,跟着一名警官和一班巡警,中国人谁敢制造麻烦或是违法乱纪,马上就会大祸临头,被抓起来,强迫下跪,十分钟内身首分家。案件当场宣判,目击者就是证人,要不了半个小时一个人就会被审判、被处决。
当1927年3月,国民党的部队最终击败孙传芳的部队,抵达上海后,“甚至当中国警察们还在翘首以待向他们的新主子献媚之时,平民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剥去了警察的制服,将他们投入苏州河的臭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