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民党统治早期,这个新政权在实行市政管理现代化和争取租界主权的同时,是否也能有效地管辖上海城市,上海公安局对它便是一个考验。 尽管国民党人不断镇压上海的共产党运动,但到了1937年8月被日本人赶出城时,他们在城市的现代化管理和对租界的主权这两方面全都失败。 汪精卫的傀儡政权显然夺回了对整个上海城的主权,但所付出的代价是腐败的泛滥和与实际掌权的日本人进一步的合作。 然而,同时存在的现象是,1941年12月8日起日本军队占领国际租界之后的傀儡执政期间内,中国警方对市民管制加严了,同时共产党一直在不断寻找新的机会来扩展他们在市内的地下活动。
1943年10月13日,汪精卫政府的内政部宣布了含有二十八条条款的“内政部组织法”,该法(第一条)将所有内政事务一概归于内政部管理,并将全中国沦陷区内的警方事务交给内政部的警政司管理(第四、第八条) 。这一使国家警察机构进一步统一化的步骤(蒋介石的警察官员在1934—1937年未能实现的一步),意味着所有市政警察机构都得直接向中央政府请示汇报。 在汪精卫政权对警察实行全国统一化的过程中,唯一例外的是上海警察机构:它仍然受市政府领导,并仍然直接向上海市市长请示汇报。
根据汪精卫当局统治的执法逻辑(与其高压统治相符),所有的社会活动都须由法律来定性,并属于警察管辖范围。“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我们人就是以法为生,以法为行,以法存活。’”而这个法本身被划分为法律、立法机构和颁布法令的行政机构。这些部分不能互相矛盾,当警察在协助一个国家的内务行政的同时,他们也必须遵守法律。
但在实际上,上海傀儡警察机构更致力使用组织手段来控制本城的居民,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全力镇压罪犯。从一开始,汪精卫政府就是一个“蒙特卡洛政权”,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贩卖毒品、妓院的执照、赌场的回扣得来的收入。 一旦战争开始影响到经济,街头犯罪就更猖獗了。 街头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城市的照明不足。日本人抢夺了煤藏后,供电就开始下降。到了1943年,只有不到40%的纺织业和仅仅27%的上海面粉厂还在开业,家用电只占1941年消耗量的70%左右。产业家每月只准许使用25单位的照明量和8个单位的电力。电车在晚上8:30就停开了。鸡蛋1个要5.5美元,大米1石2,500美元。根本找不到煤,烧柴1斤要500美元。 与此同时,1942年5月中央储备银行上市的钞票导致了物价的直线上升,在供应紧缺的形势下,这就导致了上海的整个经济濒临崩溃的状态。
缺粮便会引起犯罪,它也被日本人和傀儡当局用来作为强化他们双方对保甲制度的控制的手段。保甲制在上海沦陷后被强加在上海本地和外国居民头上。
日本在台湾的殖民当局早在20世纪初就完善了叫作hokó 的他们自己的保甲制。在台湾实行的日本式保甲制与这个一人犯罪全体受罚的古老的中国地方控制保甲制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现代化专业警察系统这一环节。 这个hokó制要求地方保长定期并直接地向地方上的交番(该词的原日文为kóban,指一种简陋的警察哨所,由一个日本殖民警察在那里蹲点)汇报,从而改变了保甲制原有的、其部分责任由各保长承担的自治团体的性质。
1937年,日本人把hokó制引入中国东北。他们对那里的人口实行严厉的管制,其中包括参与当地的人口统计,并将所有当地居民的名字刻在木牌上,并悬挂在各住家和商行的门上。 日本人挨家查点时,任何缺席的人都被认为是去当游击队员了。但当这种保甲制被引入中国南方时,日本当局却没有足够的兵力来充当在郊区地带的警察,结果只好依赖当地的户长们(实际上都是汉奸)对地方管理的参政,靠他们来组成自卫队。 1940年11月,东京的日军泽田茂(Sawada Shigeru)中将被派遣到华东地区指挥第13军团。汪精卫的军队仍然无法控制农村地带,即使在首都南京以外的乡村地带,他们也无法控制。泽田茂将军急于平息华东地区的战乱,于是他便求助于影佐祯昭中将手下的平叛专家晴气庆胤(Haruke Yoshitane)中校,让他协助设立一个平叛方案。晴气庆胤中校曾经仔细研究过曾国藩和蒋介石的平叛战役,于是提出了建立mohanteki wahei chiku(和平模范地区)的建议。设立“模范和平区”要求中国汉奸协助在自治、自卫、自给的原则上建立起基层政治制度。这个“模范和平区”是这样建立的:日军先对某一地区进行扫荡,然后用竹篱笆把该地区圈起来,布上电丝网,设置瞭望台。 “模范和平区”内设置由汉奸充当的保长、警察、特务及自卫队。
第一个“模范和平区”是在大上海外西面的江苏建立的,它包括了5个县城:常熟、江阴、昆山、无锡、太仓。尽管这个计划得到了日本中国战区司令畑俊六(Hata Shimroku)元帅的支持,汪精卫当局对此一直犹豫不决,他们一直到1941年5月22日,当警察部的大权掌握在李士群手中时,才建立起一个乡村和平区委员会。那时的李士群已经历了由他领导的极司非尔路76号特务机关的杀手们与蒋介石的秘密警察头子戴笠的特务的谋杀战。 李士群归晴气庆胤上校领导,后者在苏州建立了一个办公处。李士群从上海调来了一批他手下的特务,建立起一个情报网,还培训了5,000名干部和警察(这批人大多数来自东北,到李士群和伪省长高冠吾手下当汉奸)。在日本兵的协助下,李士群的警察和干部镇压了绝大多数的国民党“忠义救国军”,并击败了起码十四分之一的共产党在该地区的新四军部队。 当地的每一户人家都得向保甲登记,所有14—45岁的男人都被征入自卫队,但队员们在巡逻时不允许携带枪支。 后来,当日本军队在别处受挫时,这个对他们至关重要的地方配合力量便停止了与其合作。但起码在1942年下半年之前,这个乡村地区的“模范和平区”为如何控制上海这类中心城市提供了模式。
1937以后,日本当局和伪政府开始严格地实行起户口登记制。这一制度是由上海特别市政区(即租界以外的中国人管治部分)的警察在国民党“南京十年”执政期间发展起来的。他们还把城市的保甲单位与警察挂上钩,这也使他们得以对城市的每一个街道的食品定量进行控制。这个定量制规定:一个人每周可买到的米为1.5升。 然而,在1943—1945这两年中,日本人总共只出售了70次米,中间有许多星期并没有出售。于是本来按人口总量应供应730天的米量,实际上居民只能合法地买到140—150天的米。结果引起了黑市上大米价格的暴涨,连小学教员和普通职员都纷纷走私起米来,甚至涌现出各种其他形式的犯法。
日本人把大米作为控制上海的手段,正如希特勒用控制食品供应来控制欧洲一样。
在整个战期,物价上涨和缺粮是上海居民和当局不断担忧的两个主要原因[……]在日本人占领的早期,已经可以看出物价必然上涨的苗头,这种形势随着日军进一步夺下中国中部的资源而持续恶化。到了1941年,当该城完全被孤立起来时,情况就更糟了。当日本人意识到他们可以用粮食来迫使西方势力下跪并将其赶出租界时,粮食的问题就更加尖锐起来。战争的早期阶段,日本军仅仅关注他们自己军队的供粮,但到了1940年,粮食已经变成了达到政治目的的经济武器。虽然这一勒索外国租界的封锁失败了,但它导致了上海城完全依赖海外市场,并因此而软弱起来。
中国各省种植的稻米被用来供养日军或在日本的非军事人口。 而天津、上海这类城市就得依靠从印度支那进口的大米存活,以至于“一旦日本确保了对印度支那整个近600百万吨出口大米的控制,便自然拥有了强迫中国沦陷区合作的武器” 。这一武器非常具体地被用来控制社会。例如,在1940年9月29日到10月18日之间,发生了5起枪杀日本人的案件。作为报复,日本宪兵封锁了嫌疑地段的弄堂,对其进行了“严厉的封锁。据当时的报道,部分地段由于封锁时间长而导致了一些人被饿死” 。
上海的外国租界内原来没有实行过保甲制。正是因为国际租界和法租界没有户口登记制,所以当日本当局在1942年2月接管了那里的警察后,他们得自己做一次最初的人口调查,他们使用了粮食分配和税单来得出一个基本的人口数字 ,但要得到确切的人口数字非常困难,因为男人往往把自己住在外面的小老婆或情人的地址和姓名隐藏起来,甚至连名正言顺的妻子也往往被看作是躲在“小房子”里的“秘密女人”,以躲避日本当局的骚扰。然而,政府还是在2月19日宣布了在租界的中国居民和外国人的总数为1586,021人,居住在法租界的人口为854,380人,南市的居民人口为647,411人。
然而,保甲制与其说是为了统计人口,不如说更是为了控制社会。在这以前的四年中,上海市民经历了一阵阵恐怖浪潮。那四年里,谋杀者们(大多数为亲重庆分子)从两个租界里窜出来谋杀或伤残日本人和他们的傀儡。 2月中旬,在人口统计数公布不久后,又发生了一起袭击老闸巡捕房的事件。江廷耀、徐昌 这两个汉奸便向日本人申述,要求对外国人也实行保甲制。他们说:中国人在西方帝国主义者的手中遭受了“无以形容”的苦难:
荣幸的是,去年12月8日,随着解放大东亚战争的爆发,日军进入并占领了租界,为把中国人从受压迫的枷锁中解放出来而驱逐英国和美国的影响[……]该城的整个中国社区为找到一个民族复兴的机会,以保卫领土的完整和享受一个明亮的前途而欢呼雀跃。
租界作为罪犯们的避风港和“一个有钱人的天堂”已经为期过长。现在是对租界采用保甲制度来实行“平安和良好秩序”的时候了。
袭击老闸巡捕房的事件发生后,警察用铁、木或者竹子大门封锁了所有的小街小巷,在主要十字路口布上了铁丝网,并沿成都路和静安寺路装上了报警系统。他们还宣布要在租界实行保甲制。3月16日,一个筹备委员会在宁波同乡会内成立。这个由一个常规保甲单位轮流主持的委员会于4月24日在福州路200号开张,并颁发居民证。苏州河南北的地段被划分为7个保甲单位,与警察地段划分相应。例如,中部地段有四个区域,35个“保”,600个“甲”及6,355个“户”。 从道理上讲,这个控制系统中不同层次中的头目应由本地段的成员们选出,但实际上都是由警方指定的。
这个系统受日本警方顾问控制,这些顾问的津贴从保甲的总预算里提取。此外,这个系统得雇用、养活400多个雇员,他们的供给、办公室租金、煤电水等,总开销达55万美元。对这笔巨额开销,工部局的人员建议用紧急价向本市居民增税的途径来筹集。然而,因为日本纳税人对增加市政税收的强烈抵制,资助保甲实际可行的征税手段还是在增加对中国人开的公司和商店税收这方面。这些由保长和甲长们自己收集起来的资金,名义上是借贷,但据我们了解,工部局从来没有偿还这些资金。 工部局警务处仍然雇用英国官员。
基本事实是,关于工作,尤其是警察工作方面,这些人认为他们自己的职位并不意味着冒险或在业务上取得巨大成功,而是在于他们优越位置的世俗福利,这些对他们来讲与适当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样重要。所以国际化的哲理是,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人占领国际租界的事实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麻烦。“我们仍然从事警察工作,我们没有给日本人做任何事。”的确,1942年12月8曰那天这些人仍然在服务,仍然在职。
然而,到了1942年7月,日本人要求所有的英国警官从工部局警务处辞职,日本人按自己的思路重新在租界组建了警察力量。 与此同时,占领当局通过统计人口、颁发身份证、建立自卫队的方法开始施行保甲制度。
1942年3月,保甲干部在工部局警务处领导下开始统计人口。他们使用专门设计的表格,让每一个甲里的每一户主在上面签署互相担保和对该甲全体负责的契约。人口统计完毕后,便向每一门户颁发一张保甲书,贴在该甲入口处瞩目的地方。此后,每一户主除了得向甲长通报家里的人口出生或死亡以外,每当有可疑人来家里,每当家中有客人过夜,每当自己家中有人在外过夜,都得向甲长通报。
在人口统计的过程中,他们也向每一户的每一成员颁发“良民证”,上面有正规警方和日本宪兵盖的章。良民证持有者必须时刻携带此证。“在饭馆和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检查,以及招待员和侍从人员被警察和便衣警察盘问有关顾客和工作场所的信息是日常现象。”
人口统计完毕后,“人民自卫队”成立了。保长准备出一份登记了所有20岁到45岁的所有男性居民的花名册交到警察局。自卫队的队员们必须配备警哨、警棍、捆绳、袖章和电筒来轮流执行3个小时的巡逻警戒。他们实际上就是警察的附属组织,在他们所属的地方保甲局(其中通常有一两个日本顾问,他们与一位特务官员一起默默地操作指挥该局)的领导下运作,协助进行地区性的封锁、辅助捉拿罪犯,并在要道口和街角安插警卫。 伪装成恐怖分子的日本宪兵会不时地测试这些人的技能。由保甲委员为他们制定出来的开支并不小,因为租界里7个警段的自卫队人员共达86,921人,也就是说,每天大约有13,000人执勤。
20世纪40年代,上海外滩12号
此后的抗战年月里,上海市的保甲制不断迅速发展,变得更加全面,也更加官僚化。1944年2月市政府发布的39条保甲规定,具体明确了保甲的作用、职责、程序及对这个市区民团成员们行为的规定。 虽然到了1945年国民党解放上海时,这个警察的附属管辖团体解散了,但该控制系统仍然是完整的。国民党当局也开始颁发身份证,户口登记制的基本结构被保存下来。同样,它从1949年共产党解放中国一直被保留到20世纪9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