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荣誉(至少本书中所讨论的荣誉类型,亦即鼓舞着冒险施展个体能动性以捍卫自由的那种高昂而有原则的野心)主要是与男性相联系的。直到相当晚近的时候,政治与战场(荣誉的传统场所)都一直是被男性主宰的。因此毫不令人意外,我们更经常看到、并且赞美男性(而非女性)表现出与这些实践相联系的性格品质。传统上一般把女性的荣誉等同于贞洁,或者是对男性的谦恭。当然,如果说女性不能够具备那些与广义上的贵族式荣誉相联系的品质,比如高昂的野心、勇气、对原则的捍卫、对出人头地的追求、对一个人自身的义务感、骄傲、独立、自我作主等等,那就大错特错了。但是荣誉与作战英勇,或者身体强壮之间的传统联系,确实让很多人以为女性从生理上就不适合于作为一种性格品质的荣誉。所以曾经有某位评论家把荣誉归为具有内在男子气概的一类东西,其理由是它本质上等同于“杀戮的本能” [588] ,一种在他看来只有雄性物种才会具备的本能。人类不同性别的性格与行为背后的生物决定论问题超出了本书的探讨范围,但把荣誉等同于一种杀戮的生物本能,是完全错误的。至少在现代世界中,荣誉总是覆盖着厚厚的历史与习俗积淀,而且既通过有原则的准则的形式受到理性的调节,也通过各种公共荣誉的形式受到社会的调节。孟德斯鸠笔下有荣誉心的士兵,奥尔特子爵,之所以体现了荣誉,恰恰是因为他拒绝杀戮无辜之人,而不是对杀戮的生物本能机械地作出反应。而且孟德斯鸠本身也并没有把荣誉的例子局限于战士的英勇。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笔下的“士君子”主要并非战争的人,而是社会的人,是被既有的、固定的法律以及18世纪的法国风尚给精致化、文雅化(甚至可以说阴柔化)的人。更一般地说,荣誉作为一种性格品质的界定特征之一,就是拒绝被诸如自我保存的本能之类的生物本能所决定。荣誉体现着对自我控制的一种声张,既反抗政治专制者的命令,也反抗历史、社会,以及自然本身的非人格力量的支配。我们完全可以在不走到后现代主义极端否定人性的那一步的前提下,质疑把荣誉化约为对生物必然性的表达的做法。
就算是血气之勇(在和科维的打斗中,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把血气之勇与他的荣誉以及“男人的气概”联系了起来)对女性来说也并不陌生 [589] 。道格拉斯本人就描述了和他住在同一个种植园的一个名叫内莉的女奴的“高贵抵抗”,这个事件与他自己从奴隶制中“重生”到相对自由的境界的经历并没有太大不同。种植园监工要为内莉的“无礼放肆”而惩罚她,这个指控在道格拉斯看来倒并不是莫须有的,因为“在内莉身上存在着犯下这种过失的所有必要条件”。他仰慕地说道,她是“一个生气勃勃、充满活力的女人,是整个种植园里最有可能犯下无礼放肆这种罪过的人” [590] 。监工开始鞭打她后,她尖叫起来,并且咒骂他。当道格拉斯到达现场时,“内莉正在极力地反抗”。道格拉斯回忆道,监工的脸上因为扭打而“留下了数不清的血印”,包括“内莉指甲的抓痕” [591] 。尽管她进行了“高贵的反抗”,她还是被“重重地鞭打了” [592] 。但是就算她的背上“流满了鲜血”,她仍旧“没有屈服,继续谴责着监工,用各种难听的话骂他。他把她打得皮开肉绽,却丝毫不能征服她顽强的精神” [593] 。如果说在道格拉斯对科维的反抗中有种初生的荣誉,那么在内莉的反抗中同样也有着荣誉。另外,还可以考虑一下玛莎·狄金森的例子。作为公开拍卖市场上待售的一名女奴,她对一名买家侮辱性的戳戳探探进行了反抗。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说,当买家把手伸进她嘴里检查她的牙齿时,“她一口把他的手指咬得见骨”,也因此遭来了一顿毒打 [594] 。
无可否认,在前现代时期,由于荣誉被等同于武力,被认为直接派生自在战斗中打倒敌人的能力,因此男性相比于女性而言在体格与力量上占据的优势,加上女性被禁锢在家庭生活之中,使得人们在荣誉与男子气概之间建立了一种天然的联系。但在美国民主制中,荣誉与政治勇气之间的联系,一直都不弱于其同作战英勇或体格强壮之间的联系。而荣誉也确实可以在美国历史上那些高贵的女性(尤其是那些超越了传统女性角色的限制、在公共层域中行动的改革者们)身上找到,正如伊丽莎白·凯蒂·斯坦顿以及苏珊·布朗内尔·安东尼的人生所表明的那样。这些女性展示了高昂的野心、对原则的勇敢捍卫、对出人头地与自尊的欲求,以及对一个人自身的义务感,这些都使得荣誉成为能动性的如此强大的发条。除此之外,她们还极力从自身内部召唤荣誉并在此基础上行动,而不依赖于各种公共荣誉的承诺,即便在面对强烈社会反对时也是如此。当然,她们也追求公共认可与个人的出人头地,但是与林肯、华盛顿、杰弗逊这些男性不同,唤起她们高昂野心的,并非对声望的合理希冀,点燃她们高昂野心的,并非她们同时代人的仰慕。尽管林肯因为他“激进”反奴隶制立场的内容而受到攻击,但他毕竟从未因为挺身而出公开捍卫自己立场的举动而遭到鄙夷。在这个方面,女性的公共荣誉(与黑人改革家的公共荣誉一样)是双倍地超乎寻常的,因为它代表着对两个方向的同时抵抗——既抵抗侵蚀性权力,这种权力否定了她们自由平等的权利;又抵抗公共舆论的暴政,这些舆论因为她们的抵抗行动本身而对她们大肆嘲讽。
如果说在内莉的初生的荣誉中,我们依稀可以窥见一名士兵的血气之勇的影子,那么在伊丽莎白·凯蒂·斯坦顿与苏珊·布朗内尔·安东尼这些女性活动家的荣誉中,则体现着伟大改革者的政治勇气。斯坦顿曾经说过,宁可“忍受偶尔的侮辱或干脆直接死去,也不能过一种 懦夫 的生活,或者只要没有保护者就寸步不敢挪动。一个女性能够拥有的最好的保护者,一个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服务于她的保护者,就是她自己的 勇气 ” [595] 。斯坦顿与安东尼是19世纪美国女性权利运动最著名的代表,尽管两人在性格气质与政策着重点上都存在差别,但她们在荣誉方面有着充分的相似,足以让本书把她们放在一起加以讨论。两人都是具有高昂野心与非凡勇气的女性,而且也都对美国式信念有着深刻的执着。她们的野心受着《独立宣言》所阐述的原则的指导,她们之所以挺身反抗美国家庭、社会与政治中未受充分限制的男性权力,正是为了让女性获得那份文献中所承诺的各种自由。她们追求的是斯坦顿所谓的“自我主权”,或者说塑造她们自身命运的能力。她们试图到达美国社会中“荣誉的最高位置”,这既是为了满足她们自己的野心,也是为了给其他女性打开通往自我主权的大门。与建国者们一样,她们坚持“其改变社会并影响历史的权利与能力”,并且声称在对自身的义务感的基础上行动,而对一个人自身的义务感正是荣誉的核心特征之一 [596] 。
毫无疑问,由于荣誉与作战英勇之间常见的联系,斯坦顿与安东尼两人都频繁地援引军事比喻,并将她们自己与士兵相类比。当安东尼请求斯坦顿帮她写一篇演讲稿以便在1856年纽约州教师会议上发表时,她要她的朋友“ 帮我的枪上好膛 ,以便我只需要扣动扳机,就能让子弹飞射” [597] 。她经常提到“为了选票,打响我们的战役” [598] ,而在1857年,当斯坦顿因为生下第七个孩子而长期卧床不起时,安东尼写信给她说道:“哦,斯坦顿女士,我的灵魂是多么渴望在伟大的战场上与你重逢啊。这样的时刻何时将会到来?” [599] 同样,斯坦顿也提到,必须不断“把我们的枪口朝向新的堡垒”,这样一来“无论是哪个地方、哪个阶层的女性遭受苦难,无论是在家里、在教会、在法庭上、在工作场合、在法律典籍中遭受苦难,人们都能听到有一个声音在代表她们发出抗议” [600] 。两位女性都援引了国父们的光荣精神,把自己称为“1776年革命英雄们的女儿” [601] 。通过把自己等同于士兵,她们象征性地对荣誉加以声张,而对军事比喻的运用则表明,她们认识到了她们这一工程的危险和艰巨。安东尼晚年曾对一位年轻的妇女参政论者勉励道:“采取立场,并坚持之;然后该来的就让它来吧,像一名好士兵一样承受打击”;不过当她说这番话时,她想到的是政治勇气,而非血气之勇。“你唯一需要害怕的,”她说,“是没能和你相信正确的事情站在一边。” [602]
她们所采取和坚持的立场,最早公开见诸1848年在纽约州塞尼卡福尔斯召开的女性权利大会中,由斯坦顿执笔的《感伤宣言与决议》。这份文献以《独立宣言》为基础,试图将后者的承诺明确地应用于女性。在这一点上,她们所展现的荣誉形式与本章以及前一章所探讨的美国公共荣誉的形式是相一贯的 [603]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斯坦顿写道,“所有男人和女人都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和她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以及她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604] 《感伤宣言》反对将美国白人女性排斥在选举权之外,这种排斥使她们“被迫……服从于一部她们对其制定毫无发言权的法律”。宣言中也对其他现象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些现象既包括法律上的“夫妻一体”原则,这个原则意味着“男人们”让已婚女性“在法律眼中成了民事意义上的死人”;也包括男人“从女人手中夺走了所有财产权,甚至对她们挣来的工资的处置权”的事实;包括“他们封锁住了她们通往财富与出人头地的所有道路,把这两者当作属于他们自己的最光荣的东西”的事实;包括“他们否定了她们获得完整教育的机会,所有大学都不向她们开放”的事实;以及包括“他们垄断了几乎所有收入丰厚的职业”的事实。最后,这份文献宣称,男人一直“以他们能够做到的各种方式,试图摧毁(女性)对其自身力量的信心,削弱她们的自尊,使她们心甘情愿地过着一种依附他人的、卑躬屈膝的生活” [605] 。这些罪行加在一起,就构成了“男人对女人反复伤害与蹂躏的历史,其直接目的是建立对她们绝对的暴政” [606] 。
当斯坦顿与安东尼说到男性的“暴政”时,她们的意思并不是说所有男人都是残暴的家伙。她们用“暴政”一词所指的,和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以及国父们(甚至孟德斯鸠)用这个词所指的根本上是同一种东西:专断权力。“我们并非提议向议会情愿,以便让我们的丈夫变得公正、慷慨、勇敢,让每个男人都坐在摇篮前帮着照顾孩子,或者让每个女人都穿上男人的装束,”斯坦顿对塞尼卡福尔斯的集会成员说道。“这些事情不管在男性领导人看来多么重要,都不在本次大会所触及的重点上。”她继续说道,与此相反:
我们在此集会,是要抗议一种未经被治理者同意而存在的政府形式,是要宣布我们有权像男人一样自由,要在我们交税支持的政府中获得代表,要(废除)所有可耻的法律,这些法律给了男人惩罚监禁他的妻子、夺走她挣来的工资、她继承的财产,以及在分居时夺走她所爱的儿女的权力;这些法律使她只能指望靠着他的宽大仁慈而生活。 [607]
倘若女性没有平等的公民权与政治权,则男性个体对女性个体的权力便不会受到有效的制约。在这种条件下,能够阻止男人滥用他们权力的,便只剩下他们的大发善心了。早期的妇女参政论者很清楚,美国有许多好心的男性和公道的丈夫,但她们和孟德斯鸠、托克维尔,以及美国国父们一样,并不认为善心能够充分地制约政治权力。“有谁曾经见过一个人不会对无限制的权力加以滥用?”她们问道 [608] 。她们把《联邦党人文集》的逻辑加以拓展:《联邦党人文集》认为,假如(男)人是天使的话,就没必要对他们的权力施加任何外在的制约;但既然(男)人不是天使,就必须找到有效的机制,以便对他们相互能够做出的举动加以限制。斯坦顿和安东尼论证道,仅仅防止男人相互之间的支配是不够的;还必须防止他们支配女性。
因此《感伤宣言与决议》要求让女性“马上获得她们作为美国公民应当具有的所有权利和特权” [609] 。这份文献明确呼吁美国人回归这个国家赖以建国的自由平等原则,并把这些原则阐释得将女性包括在其范围之内 [610] 。将近二十五年以后,安东尼的演讲“宪法论证”同样采取了诉诸《独立宣言》与宪法的方式;并且在她们的一生中,两人都一直援引“不可剥夺的权利”的理念,或者斯坦顿所谓的“在自我主权方面生而具有的权利”,来作为她们奋斗的指导原则 [611] 。正如斯坦顿在1888年所说,一直以来她们的目标都是“在新世界建立这样一个政府,其中我们的宪法与《独立宣言》的正当原则能够得到完全的实现,其中没有特权阶级,只有所有人的平等权利” [612] 。
如果说指导她们奋斗的是原则,那么驱动她们奋斗的则是野心。斯坦顿与安东尼两人都是极其有野心的女性。两人都在女性公共活动的早期论坛(比如禁酒运动与废奴运动)中追求过领导地位。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注意到的,参与这些论坛为女性提供了“(她们)在当家庭教师之外更广泛的工作领域”,几乎是当时向有职业野心的女性(或者那些职业野心超越于家庭工作之外的女性)开放的唯一有名誉的职业 [613] 。在1852年致女性刊物《百合》的一封信中,安东尼写道:“我访问过的几乎每个村镇都成立了辅助禁酒协会,女人们纷纷开始感到,她们终于可以在禁酒事业中做点什么事情,女人们可以像在家庭圈子里一样,在公共场合发言和行动。” [614] 不过当她们因为试图推动其女性选举权项目,而在1853年被驱逐出纽约州妇女禁酒协会之后,斯坦顿与安东尼就把她们的野心完全集中在女性权利方面上了 [615] 。她们的野心是托克维尔意义上的“伟大”野心,因为她们和国父们一样,寻求的是成为“历史的推动者”而非它的“卒子”。具体而言,如安东尼所说,她们想要让女性“在职业的世界中,在农业、制造业、机械、发明、艺术与科学中”展示出“她们对平等的声张”,“在教育、文学,以及政治中”确立她们的地位,并“通过她们自己双手与大脑的辛勤工作,通过选举与任命,在实际获得荣誉与报酬的最高位置上”抢占一席之地 [616] 。她们有一种贵族式的骄傲(尽管这种骄傲披着民主的外衣),拒绝别人强加在她们生活中的限制,试图为她们自己以及她们的同性博取更多东西,甚至包括“荣誉与报酬的最高位置”。不这么做,在“自尊的女性”眼里便是“令人反感”的,安东尼说到 [617] 。
斯坦顿与安东尼不但想要博取更多,而且想要成就更崇高的东西:对美国建国原则更完美的实现。她们试图为女性争取“那些……比生命本身更珍贵的权利(已经深深渗入血液之中的权利),而对这些权利的维护现在甚至在旧世界的各个王国中都开始有了基础” [618] 。斯坦顿于1854年告诉纽约州议会:“你们的法律仅仅允许我们活着,允许我们呼吸,允许我们获得生活的必需品,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够的。” [619] 美国女性衣食无忧,但缺少自由,而为了自由,斯坦顿“要求全面承认我们作为帝国州 [620] 的公民的所有权利” [621] 。这种精神正是托克维尔希望能够在现代民主制中涌现(即便只是偶然涌现)的对自由的“贵族式”热爱,它绝不满足于物质上的舒适,而是挺身捍卫作为目的本身的自由。自由,或者说“自我主权”,是早期妇女参政论者的伟大野心。她们自称是“1776年英雄们”的“女儿”,继承了美国革命的遗产,因为没有自由的生命对她们来说是不够好的 [622] 。“只要精神上还受着奴役,”斯坦顿在1888年对国际妇女理事会说道,“那么不管是关在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金笼子里,还是流浪在死气沉沉的人生荒漠之中,其实都没有什么两样。” [623] 斯坦顿与安东尼具有对荣誉来说极为重要的高昂野心;她们想要站起来,她们想要美国女性作为一个整体站起来,而指导她们野心的则是《独立宣言》中所阐述的原则。
正如杰弗逊对所有美国人的描述那样,她们“心灵过于高傲,以至于无法忍受(任何)屈辱”,只愿意接受自治。1872年,安东尼在因为参与投票而遭到逮捕之后指出:“女性正在没有代表的情况下被征税,在未经她们同意的情况下被治理,在缺少由她们参与的陪审团的情况下被审判、定罪、惩罚。”她注意到,对“自由政府……的伟大基本原则”的这些严重侵犯,曾经驱使着“我们革命时代的国父们奋起反抗英王乔治”。“我们今天的民主共和政府之下的所有这些暴政对女性造成的侮辱与损害,”她质问道,“比起一百年前他们的贵族君主政府之下同样的暴政对男性造成的侮辱与损害,难道会少上一丝一毫吗?” [624] 出于自尊,她拒绝忍受这种侮辱与损害。斯坦顿认同安东尼这种适当的骄傲,在其回忆录里把安东尼称为“那位具有伟大灵魂的女性” [625] 。与安东尼一样,斯坦顿认为在“屈从于别人的绝对意志”的情况下,“不可能有真正的尊严”,“没有自由,便没有幸福。” [626] 她说,“继续沉默地屈从”,对“女性的尊严”而言是一种“太过严重的侮辱” [627] 。
斯坦顿鼓励女性“对自己作为文明中的一分子有着恰当的理解” [628] ,或者用托克维尔的话说,有着更多的“骄傲” [629] 。“让(女人)知道,她的精神能够达到和男人的精神一样高的层次,”她在塞尼卡福尔斯勉励道,“知道她的灵魂和男人的灵魂一样需要纯粹高贵的食粮。” [630] 她从不否认家庭德性与实践(包括生儿育女在内)的内在价值,但她反对把女性完全限定在家庭层面之内。她认为每个女人都有义务去追求其精神所适合的最高层面,无论它具体是什么。这样做是一种“对自己的公道”,斯坦顿说 [631] 。通过主张并运用自由平等原则所辩护的权利,而极力依循自由平等原则而生活,这是每个女性该当为她自己而做的事。斯坦顿对乔治·华盛顿所谓的“对我自己的公道”相当关切,这种动机驱使她采取勇敢无畏的行动以捍卫她的原则。尽管她骄傲的自我张扬有时候带有一种高人一等的味道,但她同样也试图在别的女性身上鼓励这种气质,而且她之所以这么做,恰恰是因为看到了它在政治能动性方面的强大效应 [632] 。斯坦顿与安东尼召唤着在物质充足之中酣睡的美国(中产阶级白人)女性,试图让她们醒来争取自由。
尽管她们拒绝把物质充足当作目的本身,但斯坦顿与安东尼都认识到,它是自由的一个关键条件。安东尼在捍卫女性的“财务独立”方面尤其活跃 [633] 。她在演讲中引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话,他“早在一百年前就说过:‘假如你夺走了我对生活必需品的权利,那么你就对作为道德存在的我具有了绝对的权力。’” [634] 财产权,加上“控制她自己的人身”的权利与“对她自己的收入的所有权”,构成了早期女性权利平台的核心部分。斯坦顿在1853年对纽约州议会中的男人们说道:“你们的手中都掌握有自我保护的手段。我们却没有。法律给了男人占有他能够得到的所有东西的权利,也给了男人占有我们得到的所有东西的权利。新的财产法保护了我们继承的东西,却没有保护我们一起挣来的东西。” [635] 女性和男性一样,需要法律和经济上的基础,才能够实现一位历史学家所谓的“光荣的独立” [636] 。斯坦顿与安东尼同样呼吁获得“完备教育”的机会、政治平等、“市场上的信誉、工作场合的酬劳、在选择谁来制定和实施法律方面的发言权、在她们面临审判时对陪审团有所选择,以及在决定对她们的惩罚的法官上有所选择” [637] 。这些配套措施为能动性提供了条件。没有这些配套条件,如安东尼所说,就意味着女性“不被允许控制她自身的环境。每个男人的骄傲都在于他能够自由地塑造自己的命运。一个女人就没有这样的骄傲” [638] 。斯坦顿认为,“说什么庇护女人免遭人生中猛烈风暴的侵袭之类”,都是毫无用处的。人生的风暴“一直从每个方向上打击着她,正像打击男人一样”,只不过“(对女人的打击)后果更为致命,因为男人已经在如何保护自己、如何抵抗、如何征服方面受到过训练了” [639] 。与国父们一样,斯坦顿与安东尼追寻的是“人类这个种族的荣誉”,是对个体能动性与自治的无畏断言。相比于她们同时代的许多同性,斯坦顿与安东尼二人自己拥有着更为齐全的荣誉配套条件。两人都出生于具有改革派头脑的、相对富裕的家庭,比当时大多数女性都受到更好的教育。安东尼一生未婚,而斯坦顿的丈夫则极大地包容了(并且经常支持)她的活动家事业。不过斯坦顿还是时不时要面临她丈夫、她父亲,以及她朋友们的“痛苦的反对”。在1855年致安东尼的一封信中,她提到自己之前“经受了父亲一顿恐怖的重责”。她继续说道:
我从来没有更加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性别受到的贬抑。想到我身上所有这些品质,假如我是男人,我的父亲会因为它们而感到相当骄傲,而就因为我是女人,这些品质却使他深受伤害。这个念头刺痛了我,让我做出一个激烈的决定,一旦我能自作主张,就要开口发言。但现在我身上的压力实在太大了。亨利和我的朋友们站在一边,都在我心灵最珍视的那些事情上反对我。他们甚至不愿意我就妇女问题写下只言片语。但我不但要写,而且要说。 [640]
作为七个孩子的母亲,她感觉自己在政治的“真正联合的生活”中所能达到的成就大受限制 [641] 。“我是多么渴望能从家务和育儿的负担中解脱出来,”她在1852年向安东尼坦白,“以便有更多时间能够自由地阅读、思考、写作啊。” [642] 在另一封信中,她把自己比作一只“关在笼子里的母狮”,“在我的这两间厢房中间上下来回地走着、四顾、洗澡、穿戴、哺乳,推着一张小婴儿床里的宝贝们在房间的角落闲逛” [643] 。三十年后,她回想起“那些发起了女性选举权运动的人,她们常年忍受着嘲弄与迫害的无情风暴,被朋友们哀叹,被社会生活流放,被敌人污蔑,被牧师们谴责,被报社牺牲和丑化” [644] 。斯坦顿与安东尼从来没能赢得多少公共荣誉,至少远远无法与她们做出的贡献相比。这也许只是因为她们没能活着看到宪法第十九修正案的通过和女性选举权的确立 [645] 。女性的公共边缘化的后果,是使得她们身上荣誉的内在维度表现得尤为显著,就像在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身上一样。但是尽管有这种转换,荣誉的关键特征在这些例子中仍然是保持不变的,并且更一般地显示了政治能动性(尤其是在面对明显的风险与不确定的收益时挺身而出捍卫个体自由的那种对能动性的非凡施展)的源泉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