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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荣誉的灵魂

杜波依斯在1906年的《尼亚加拉运动决议》中,把荣誉用作捍卫黑人自由的政治运动的催化剂。他呼吁美国黑人“在权利的祭坛上牺牲金钱、名誉,以及生命本身”,并“把我们自身、我们的荣誉、我们的财产,重新奉献给这个(约翰·布朗曾为其自由而死去的)种族的最后解放” [526] 。杜波依斯与国父们一样,把荣誉视为冒险而有原则的行动的发条。他提及荣誉乃是出于和《独立宣言》一样的目的,借此鼓舞政治能动性以及对自由的热忱捍卫。放眼美国黑人改革家的传统,在杜波依斯的先辈中,没有人能够比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更好地展现出荣誉的各个方面了,正因如此,所以布克·华盛顿曾经把道格拉斯称为“荣誉的灵魂” [527] 。道格拉斯于1818年出生在马里兰州的一个奴隶家庭,于1838年逃到纽约获得自由,并从此之后成为一名反奴隶制运动领袖,一位废奴主义演说家,作家,报纸编辑,是当时最著名、最受人仰慕的黑人。在他之后的黑人领袖们有时候对他有所批评,但一直都敬重他的骄傲、他高昂的野心、他高贵的言行、他对《独立宣言》所阐明的原则的坚持,以及(最重要的)他捍卫自由的勇气。如今他被认为是“美国黑人英雄的原型”,是“英雄主义之伟大”的民主化身,在他身上,英雄主义以及伟大,得以与平等的原则共同存在 [528]

对过分扩张的权力的抵抗是贯穿本书分析的核心主题,而道格拉斯正是荣誉这一面相的强有力的榜样。他的自传描述了这些抵抗举动其中的一桩,这件事被他自己视为其奴隶生涯中的转折点。在1834年时,道格拉斯还是科维的奴隶,此人是个“毒蛇般的”人物,惯以殴打自己的奴隶为乐 [529] 。在一顿特别残酷的殴打之后,道格拉斯下决心“服从每一个命令,不管命令多么不合理,只要我能做到,就一定服从”,但是“在我这么做了之后,假如科维先生再敢打我,我将尽一切能力来捍卫和保护我自己” [530] 。第二天,科维再次攻击了他。道格拉斯后来是这样回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的:

我现在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只记得自己发过誓要 站起来捍卫自己 ……四十八小时前,这个人最漫不经心的一句话都能让我像暴风里的树叶一样颤抖不已,但现在我居然有胆量去和这个人扭打,我自己都不知道这种胆量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不管怎样,我已经 下定决心去战斗 ,而更棒的是,我在打架方面还是很强的。战斗的疯狂在那一瞬间占据了我的头脑,然后我就发现,自己强壮的手指正牢牢地掐在我那懦弱的折磨者的喉咙上;在那个时候,我完全没有考虑这样做的后果,就好像我们俩在法律面前是完全平等的人一样……“好你个恶棍, 你想要反抗 ?”他说。对他这句话,我礼貌地回答道:“ 是的,先生 。”一边坚定地盯着问话人的眼睛……科维很快扯着嗓子高喊起“救命”来;这倒不是因为我对他有着什么显著的优势,也不是因为我伤到了他,而是因为他在我这里占不到任何便宜,也没有办法单枪匹马地征服我……这个懦弱的暴君问我是否“打算反抗到底”。我告诉他:“ 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我都会反抗到底 。”我告诉他,我在过去的六个月中被他像牲畜一样对待,但我受够了……科维最终(两个小时之后)放弃了打斗。他松开了我,大口喘息着说道:“现在,你这恶棍,快回去干你的活儿去;假如你刚才不反抗的话,你挨我抽的鞭子根本连刚才的一半都不会有。”事实上, 他刚才根本就没能拿鞭子抽到我 [531]

在此事以后,道格拉斯继续为科维干了六个月活,而科维再也没有碰过道格拉斯一下。甚至在换了其他主人之后,道格拉斯也没有再挨过鞭子;他回忆道,尽管“他们有几次试着打我,但这些尝试无一例外没有成功” [532] 。道格拉斯把这次事件描述为“我奴隶生涯中的转折点”,因为,他说,“它使我胸膛里自由的星火重又熊熊燃烧起来……使我找回了自己身为一个人的感觉” [533] 。这场打斗“让我已经被碾碎的自尊,把我的自信,在生命中重新焕发,鼓舞着我下决心成为一个自由的人” [534] 。他用政治词汇来描述这场打斗,说道:“一个人只有亲身参与过冒着危险击退一个暴君的不义的、残忍的侵犯的过程,才能够理解这场打斗在我精神上造成的影响。” [535] 这不仅仅是对侵蚀性权力的抵抗举动,而且是对专制权力的抵抗举动,而道格拉斯将这种举动视为“荣誉”的标识 [536] 。它是荣誉的标识,因为它使他不但在自己眼中,并且在“人性”本身的眼中,变得可敬,因为正如他所说的,“人性的构成,使得它尽管能够怜悯一位无助的人,却无法以一位无助的人 为荣 [537]

道格拉斯把荣誉与人性联系到一起,反映了在建国一代中已经表现出来的、荣誉在涵义上的转变。对道格拉斯来说,有荣誉心的抵抗举动维护了他“身为一个人的地位”,或者他所谓的作为一个人的“根本尊严”,而不是他作为某个具体的社会阶层一员或者某种具体的社会角色承担者的地位。提及人性与人类尊严,而非社会角色与地位,乃是一般意义上的民主式荣誉的一大特征。道格拉斯所说的“人的根本尊严” [538] 依赖于行动的力量,依赖于能够成为自己的驱动者和主人,而非他人意愿的工具。就这一方面而言,道格拉斯对“尊严”一词的使用,与“荣誉”的联系更为紧密,而不像当代对“尊严”一词的用法那样,把它理解成每个人类个体的内在价值。道格拉斯并不否认内在尊严的理念;事实上,这个理念构成了他反对奴隶制的基础。但他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另一种人类尊严(那种像荣誉一样必须通过行动才能赢得的尊严)更是“自尊”与“自信”的先决条件。内在人类尊严的理念,仅仅通过身为人类一员这一条件本身,确实也能提供一点点儿自尊;但道格拉斯指出,对他而言,身为人类一员这个事实本身并不足以让他“找回自己被碾碎的自尊”;他必须还要付诸行动才行。让他赢得自尊与自信的,是行动,而不是理念。他告诉我们,在打斗之前,“ 我什么都不是 ”,而在打斗之后,“我成为了人”。是他的反抗导致了他的救赎,此后尽管他“在 形式上 还是一个奴隶”,但“在 事实上 已经是一个自由人”了。“当你无法再鞭打一个奴隶时,他就已经差不多是自由的了。他的男子气概的心试图捍卫的领域有多宽广,他拥有的领域就有多宽广” [539] 。单靠作为普遍人身条件的内在人类尊严的理念,是无法造就这种救赎的。个体行动才是关键;没有个体行动,自由与自尊都没有可能。正如道格拉斯所看到的,倘若没有从个体能动性的运用中发出的“力量的信号”,那么一个人就“缺少了人类的根本尊严”。一位历史学家甚至把道格拉斯与科维之间的打斗描述为一场“决斗”,因为这种描述突出了道格拉斯性格中维护自身尊严的那种荣誉品质 [540] 。当然,这场架事实上并非决斗,但它确实与荣誉有着很大的关系。与真正的决斗一样,道格拉斯的反抗展示了他甘愿为了他的自尊和某种自由而冒生命危险的意愿,而这正是作为一种性格品质的荣誉的重要特征之一。它让我们想到托克维尔关于对自由的贵族式热爱的讨论,这种热爱激励着对专制者和潜在的专制者的蔑视。热爱自由与自尊胜过生命,这是传统上认为荣誉与奴隶制相矛盾的核心所在。道格拉斯本人就认为,如果一个人把性命(以及更一般意义上的物质自利)看得比其他一切东西都重的话,那么奴隶制就永远不可能被推翻。所以说“既然奴隶们宁可在鞭子下苟活,也不愿马上死去,那么就自然一直会有像科维那样虔诚的基督徒,来慷慨地满足他们的这种需求” [541] 。他说他自己“宁可去死,也不要过无望的奴隶生活” [542] 。道格拉斯回忆道,在科维事件发生时,他已经“达到了一个 对死亡毫不畏惧 的临界点”。他说,正是这种精神“使我成为了一个 事实上 的自由人” [543] 。控制对死亡的畏惧,是他新获得的自由与“根本尊严”的条件。控制对死亡的畏惧一直都是荣誉的核心特征之一,也是传统上把荣誉和作战英勇相联系的一大理由。在对看似不可抗拒的自我保存的冲动加以抗拒的过程中,一名士兵便表明了他有能力完成有意的、自我发起的行动,或者说有能力施展能动性,从而表明他是自由的。道格拉斯对科维的抵抗就体现了荣誉的这个面相 [544]

当然,道格拉斯的抵抗精神只是荣誉的一部分体现。他对这个事件的描述只展示了荣誉作为一种性格品质的某些核心特征,但并非全部。比如他就没有提到荣誉的任何准则,而且他当时也并没有对名望表示关切。有原则的野心与各种公共荣誉直到后来才在道格拉斯身上出现,不过如我们接下来要看到的,它们确实在他身上出现了,而且构成了他不断演化的荣誉感的重要面相。但在他与科维的打斗中,我们看到的还只是抵抗压迫性的权力的勇气,尽管这确实是荣誉的关键特征之一。荣誉与奴隶制的对立本来只是一个比喻,但在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身上,这种对立却实打实地出现了。在这个极端的案例中,我们得以领会荣誉作为个体能动性源泉的力量,正是因为我们看到一种初生的荣誉感克服了人类奴役的可怕重压。这种初生的荣誉是一系列克服的起点,在这个过程中,道格拉斯最终成功地摆脱了奴隶身份。“在反抗了他之后,”道格拉斯告诉我们,“我感觉到了某种以前从没感觉到的东西。那是一种从黑暗瘴疠的奴隶制坟墓中复活,升上相对自由的天堂的感觉。” [545] 他在这件事里的勇气是一种血气之勇;以后的道格拉斯将会同样展现出可观的政治勇气,但这时候的他强调的还只是他的身体强壮、孔武有力,以及男子气概。事实上,这种初生的荣誉确实是以武力为根基的,因为道格拉斯认为,一个“缺少武力”的人是没有人类根本尊严的 [546] 。道格拉斯还说,“假如力量的信号没有(在这个人的身上)升起的话”,这样一个人甚至不会被他的同伴怜悯太久 [547] 。从这个意义上说,道格拉斯通过与科维的打斗展现出来的荣誉,与中世纪骑士对体格雄壮的强调最为相似。这一点当然毫不令人意外,因为道格拉斯所生存的体系就如封建时代战火延绵的诸侯国一样,是以蛮力为基础的,而对抗蛮力所需的同样也正是蛮力。

不过就算这种初步的荣誉也不能简单地化约为蛮力,或者对身体力量的运用。至少从道格拉斯的描述看,他的战斗策略同样表现出明显的节制。尽管他一开始告诉我们,“战斗的疯狂在一瞬间占据了我的头脑”,但他一直都没有失控,也没有表现出盲目的愤怒或者对暴力的如饥似渴。相反,他说:“我招架住了(科维的)每一次进攻,尽管我并没有反过来攻击他。我完全是 防御性的 ,只是阻止他伤害我,自己并没有试图去伤害他。” [548] 最后,道格拉斯承认他确实从科维的“被打出血”中体验到了一种“满足”,但他马上又强调说,“我的目的绝非伤害他,而是防止他伤害我” [549] 。毫无疑问,道格拉斯有理由在公开著述中强调自己并非这一事件中的攻击方,而他在打斗发生的当时也有更好的理由克制自己不要过火地攻击科维。但是即便如此,他明显的克制仍然是意义重大的,因为这说明即便在其荣誉的初生形式中,也仍然有着超出于简单的蛮力或者支配他人的本能之外的东西。他想要表达自己拒绝被征服、拒绝被暴君宰制的愿望。他运用必要的武力来实现这个目标,但绝不使用超出必须的武力。对武力的运用,或者对他人的征服,本身并不是他的首要目标。这与奥尔特子爵的克制是相一致的,也是与国父们在美国体系的核心处所设置的野心的防御姿态相一致的。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中世纪欧洲战乱社会中典型的把荣誉等同于蛮力的看法,随着政治稳定性的提高与宪政政府的兴起而逐渐消散了。以至于到了孟德斯鸠笔下,在荣誉对宪政君主制中的政治权力加以限制的过程中,蛮力几乎不扮演任何角色。我们当然不会认为18世纪的议会成员(像孟德斯鸠本人这样的知识界与上流社会中的人)是强健体格的典型代表。他们的荣誉依赖于其他的基础。类似地,在道格拉斯逃离奴隶制之后,他的荣誉就不再体现在对身体力量的运用中,而是通过政治原则的捍卫而显现了。当他作为宪政民主制的一位公民生活在北方时,他与林肯一样,不是通过打斗,而是通过鼓舞与说服人心的美妙演说来展示自己的荣誉,因为他看到,在宪政体制中,一个人要想获得影响力、证明自己的独立、赢来出人头地的一天,靠的是演讲与正当的政治行动,而不是像专制社会中那样靠动用武力。道格拉斯的荣誉特征的这种转变说明,荣誉和强健的身体以及武力之间的等同程度,依赖于整个社会的稳定程度和文明程度。

道格拉斯挺身与科维打斗的巨大勇气,与南方绅士们的做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得后者的决斗看起来就像是假惺惺的表演。道格拉斯用自己初生的荣誉打倒了白人奴隶主的南方式荣誉,而后者恰恰是通过与他们认为黑奴所具有的特征的对立来界定自身的 [550] 。如果说比起与人为的阶级地位紧密联系的传统荣誉形式,民主式荣誉在某些方面更为自然,那么像道格拉斯这样一个奴隶的初生的荣誉或许就是所有荣誉中最自然的了,因为奴隶几乎缺乏任何外在的(和人为的)对荣誉的支持。与科维的打斗是他奴隶生涯中的“转折点”,而在他逃离奴隶制之后,道格拉斯过起了另一种生活。在他的新生活中,他成为了一个政治人与社会人,一名领袖,一位著名的改革家,以及最完全意义上的荣誉(包含了有原则的行为准则和公共杰出地位)的榜样。他在这个新生活里的荣誉,更接近于林肯的政治勇气,而非他自己一开始与荣誉联系起来的身体力量。但他的新荣誉仍然保留了早期反抗举动中所体现的蔑视权势、骄傲地热爱自由等等核心元素。

尽管在成为北方一名废奴主义者的最初十年中,道格拉斯深受加里森派学说的影响,认为“宪法完全是一个亲奴隶制的文本”,“主张摧毁美国联邦,认为靠选票来反对奴隶制是没用的”,但他在19世纪50年代初就已经修改了自己的这些观点 [551] 。到了1853年,他已经和加里森派决裂,转而相信联邦具有自我救赎的潜力,相信美国的建国文献有能力帮助这个救赎的实现 [552] 。从此以后,直到他于1895年逝世,他一直致力于捍卫《独立宣言》与宪法中所阐明的那些原则。比如他在1857年的一场演讲中说道:“宪法与《独立宣言》,以及共和国建国者们的情操,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足够宽阔、足够坚实的讲台,让我们支持关于这个国家中所有人的自由与升华的最完备的计划,而不必考虑他们的肤色、阶级、或者出生地。” [553] 《独立宣言》所阐明的原则从此构成了他个人野心的指导标准,在他一场接一场的演说中得到阐述,在他的公共行动中得到体现 [554]

在1865年一场题为“黑人想要什么”的演说中,道格拉斯呼吁“联邦各州毫不迟疑地、无条件地给予黑人普遍的选举权”,并以《独立宣言》的原则与承诺为基础,对这个要求进行了捍卫 [555] 。他说,倘若没有选举权,“(黑人)的自由就只是个笑话;没有这个东西,你们还不如直接用奴隶制这个旧名词来称呼一个黑人的状况;因为这样一来,尽管他不是某个个别主人的奴隶,但他却是整个社会的奴隶,他的自由只是一种特权,而不是一种权利。他只能任由暴民们摆布,而没有任何手段可以保护自己” [556] 。他诉诸“美国人的荣誉感”,请他们认识到“这场战争绝不会终结,除非南方每一个被解放的奴隶都获得选举权”,试图以此激励白人公民们向他们的宪法原则看齐 [557] 。在另一个场合,他指责美国白人们给《独立宣言》“丢脸”了,因为他们“拿它所阐发的永恒的权利原则去做交易” [558] 。对个体自由的热忱主张,以及对他口中否定自由的“暴民们”的斥责,反映出他的骄傲和对自由的贵族式热爱,而这在托克维尔看来,对捍卫民主制中的自由免遭多数暴政侵犯而言是至关紧要的。道格拉斯的骄傲使他无法接受美国白人关于他是“低等人种”的指控 [559] ,这说明他有着托克维尔所谓的“对自身(及其种族)的较高评价”。此外,对于他在北方作为一个自由人而享受到的各种机会,他也不愿仅仅利用它们来促进自己的个人利益。相反,他把自己的野心转向了对其原则以及社会政治改革的推动。在1862年7月4日的独立日演讲中,他提到了原则与个体能动性之间的联系,声称一个人若是放弃了“诚实的原则与高尚的目标”,则必然会被“宿命的力量席卷裹挟” [560]

1866年有一个全国大会,是专门为了在黑人选举权问题上寻求国人共识而组织的。道格拉斯被罗切斯特市推选为该市出席这次大会的唯一代表。白人代表们对他的当选颇有犹疑。接下来的事情则戏剧性地展现了已经成为道格拉斯荣誉中一大界定特征的政治勇气。当他乘坐火车前往费城开会,途经宾夕法尼亚州的哈里斯堡时,火车接上了从西部来的几节车厢,里面坐着西部数州的代表。道格拉斯后来这样回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当我的在场被这些绅士们得知之后……便有一个由我的代表兄弟们组成的委员会在等候着我,试图向我解释,倘若我在全国效忠者大会(National Loyalists’ Convention)上出现,会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 [561] ……(他们说)我必须知道,北方和南方一样,都存在着对我的种族的强烈而刻骨的偏见,一旦我参加了这次效忠者的全国大会,共和党就会在社会政治平等问题上遭到沸沸扬扬的反对……我非常认真地听完了他的游说,一句话也没有插嘴;但是当他说完之后,我对着说话人和整个委员会,用最能表达出我的坚决态度的语气和神情,说道:“先生们,我没有丝毫不敬的意思,不过你们要劝我不参加我通过正当程序当选代表的这个会议,那倒不如拿一把上了膛的手枪抵在我脑门上,把我的脑浆一枪崩出来算了……如果你们不让我出席,公众一定会问:‘道格拉斯上哪儿去了?怎么没在大会上看到他?’然后你们会发现,比起任何关于你们过分追求政治平等或社会平等的指责,公众的这些质疑要更难回应得多;但是姑且先把所有政策问题放在一边不谈,单就事情本身的对错而言,我就不能不去参加这次大会;若是不这么做,就违背了我人生的原则与实践。” [562]

布克·华盛顿提到,当道格拉斯抵达费城独立厅作会议签到时,“他不但受到众人的冷落,而且有人暗示说,倘若他试图穿过几条街道到会场去开会……他很有可能会被嘲笑,被侮辱,甚至被暴民围殴” [563] 。华盛顿强调道:“面对这些情况,采取行动是需要不小的勇气的,但道格拉斯从未退缩。他是如此坚强,即便遭到他有理由当作朋友的人的遗弃,他也毫不颤抖。” [564] 最终道格拉斯不但参加了大会,而且“在大会上争取通过了一个有利于其同族人民选举权的决议。他发表了一次有力的、令人信服的演讲,这种演讲是他在受到刺激后特别善于发表的。结果他完全引导控制了与会者的情绪,使大会通过了自己的决议” [565] 。在道格拉斯作为一个身负重任的政治改革家的新生活中,他的荣誉不再是以身体力量的形式表现,而是体现在捍卫原则的政治勇气与决心之中。不过同在科维的打斗中一样,他的荣誉感生发出了一种对个体能动性的非同寻常的伸张,以及对自由的骄傲而热忱的捍卫。

道格拉斯是一个“白手起家之人……在这个词最完全的意义上” [566] 。华盛顿提到,道格拉斯成了“演讲台上最受欢迎的人之一,而且在……英雄辈出的各路人物……使美国的学园达到鼎盛之际”,他的演讲“展现出了广泛的阅读面,以及对雄辩艺术的掌握” [567] 。道格拉斯是“大胆的、直接的、无畏的”,他既体现了“审慎与洞察力”,又体现了“伟大的个人魅力”,所有这些都“使他在其党派的顾问团中广受欢迎” [568] 。除了这些品质以外,他还成功地保持着对重要人物的影响,并成功获得了能够有效推进他的改革方案的政治权力。他建立了“公共生活中广泛的交情”,而他的“领导能力与个人吸引力”使得“国会内外的许多人……都乐意跟随他的领导”。确实,“在当时,这个国家里没有其他哪个黑人能够像他这样,和国会内外的政治领袖相互熟识” [569] 。他同样还受到林肯总统的尊重,并数次在白宫里受到接待,包括林肯的第二次就职典礼。正如华盛顿所说,道格拉斯总有办法“接近掌权的人物,抵达他们的内心深处,博得他们对他所参与的事业的同情” [570]

一个没有野心的人不可能达到道格拉斯那样的政治影响,而在19世纪中期,一个没有超乎寻常的野心的黑人,更不可能实现这种成就的一星半点。道格拉斯的野心是其荣誉中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因为它使他得以有效地推行自己的原则,成为美国黑人的一名强大领袖和有力的鼓呼者。到19世纪60年代,他已经相当出人头地,拥有极大的能量和极高的地位,无论参加任何公共事务,都会被认为是“该场合中的大人物之一” [571] 。正如华盛顿后来所说,道格拉斯“在与黑人、北方,或南方有关的每件事务上的权威,都几乎无人质疑”,而且“他的领导地位,直到现在都没有太多争议” [572]

不过除开他的野心,以及他作为黑人在公共层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出人头地这个事实,道格拉斯并没有像国父们甚至林肯那样,展现出类似的对名望的热爱。布克·华盛顿提到,在第十三、十四、十五修正案通过之后,朋友们都劝道格拉斯到南方某个重建州去参选国会议员。华盛顿说,当时“许多人纷纷猜测,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会在他帮助创造出来的更广泛的公民世界中坐上哪一把交椅。他的许多朋友和仰慕者都认为,既然他能够成功地带领他的人民走出奴隶制的蛮荒之地,那他现在就应该让自己坐上一个好位置,以便进一步指导这些人,作为共和国的公民,如何对权利与特权加以恰当的运用” [573] 。道格拉斯最终决定不参选国家职务,其理由是“这个想法并不完全符合我更好的判断和我对行事得体的感觉。为了赢取人们的选票、获得职位上的荣誉而去和人们打成一片,这种念头和我的自尊感水火不容” [574] 。在之后的人生里,他“从没后悔过自己不加入国会荣誉圈子的决定” [575] 。在道格拉斯身上,荣誉在内在维度和外在维度之间的平衡是偏向于前者的。他似乎热爱自尊胜过热爱公共敬重,无意追求名望,即便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或者乔治·华盛顿或者亚伯拉罕·林肯的那种有原则的名望。不过他当然也不是一名隐士。尽管他表面上似乎对各种公共荣誉缺乏兴趣,但他的野心仍然包含一种特别公共的维度。比如他让自己在公共舞台中成了一个名人,而且他也追求政治影响力。事实上,尽管他自称从没这么做,但是自19世纪70年代以后,与他同时的一些批评者纷纷指责他为了获得职位而过分忠诚于共和党,从而放弃了他早期的激进主张 [576] 。无论他的批评者在这方面说得对不对,他很明显地着意培养起了诸如口才、学问、魅力之类的公共品质。通过让自己变得与众不同,这些品质为他所推动的原则带来了差异。就算他并没有把名望本身作为目的加以追求,他还是赢得了名望,并且运用名望来促进他的事业。此外,对于自己的名望将会如何影响到事业的成功,他也并非一无所知。他把自己看作,而且希望自己被别人看作,“所有人,尤其是黑人的榜样和对他们的鼓舞” [577] 。用一位历史学家的话说,他是一位“自觉的英雄” [578]

道格拉斯矢口不提作为个人动机的对名望的热爱,一个原因或许在于,作为一个黑人,他深知作为名望来源的公共舆论是多么地善变。有一次他乘坐一趟满员的火车从波士顿去往新贝德福德,上车后他试图坐在一个白人乘客身边的空座上。此人拒绝让他入座,情绪激动到甚至要舍弃自己的座位。不久之后,道格拉斯的一位熟人,克利福德上校,走过来跟他问好:

他在对我问好时显然毫不在意自己的军衔,表现出老朋友才有的那种亲热。这种态度当然没有逃过我身边那位一个小时前刚刚被我最严重地冒犯过尊严的先生的火眼金睛。克利福德上校是布里斯托尔郡中众所周知身份最尊贵的绅士;显然有人觉得,我一定是个什么大人物,要不然我怎么可能被这样杰出的人注意到呢。 [579]

马上,在两人分别之后,道格拉斯“发现自己身边突然围上来一大堆朋友;在这些人里,我那位刚才被我冒犯的朋友站得离我最近,并不断为他刚才的无礼而向我道歉” [580] 。道格拉斯从这件事得出结论,白人公众给予黑人的尊重完全是建立在“骄傲和时髦”的基础上的 [581] 。在同一段中,他还回忆说,他“曾经听到一位长得很普通的人(他长着一副斗鸡眼,五官也以非常笨拙的方式凑到一起)说过,只要公众意见一发生改变,他就可以直接成为一个帅哥了” [582] 。名望、出人头地、各种公共荣誉,对于被边缘化的群体的一员来说,这些都是特别靠不住的东西。就连在道格拉斯已经赢得公共地位,比如当选为效忠者大会的代表之后,这种地位也常常伴随着公共蔑视甚至暴戾的敌意。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民主社会中杰出个体一直都要面对的问题,因为民主的公民们倾向于憎恶高人一等的公共标识,就算这些标识是他们亲自赠予这些人的。但是就边缘群体的成员而言,拥有公共地位便显得更加危险,因为他们受到的憎恶会更加猛烈。在某些人看来较为低等的群体,其中的成员居然可以高人一等,这种暗示往往被属于多数群体的人们(尤其是其中那些对自己的地位和能力有所怀疑的人)看作是一种特别的冒犯。对像道格拉斯这样的人,各种公共荣誉不但不可信赖,而且具有潜在的致命性。

此外,至少在20世纪60年代彻底废除吉姆·克罗法 [583] 之前,美国黑人一直面临着制度化的公共羞辱,因此像道格拉斯这样的一位黑人青年,根本没有多少理由把目光放在各种公共荣誉上。对一个奴隶而言,像美国国父们曾经希望的那样,通过伟大的成就赢得人民、国家、后代的仰慕,这种念头实在太不靠谱了,根本不可能作为行动的严肃动机。所以各种公共荣誉的遥不可及就成了道格拉斯专注于荣誉内在维度(尤其是骄傲与自尊),而非外在的公共声望的另一个原因。这些品质在道格拉斯身上是得到高度发展的。在另一次乘坐火车的旅途中,他因为自己的肤色,而被强迫在运货车厢的角落里坐了几个小时。布克·华盛顿后来重述这个故事道:

一位朋友走进货车厢安慰他,对他说道,自己痛恨看到像他这样一个智力出众的人沦入这种受人侮辱的境地:“我为他们贬损了你而感到羞愧。”但道格拉斯在座位上挺直了身子,看着他朋友的脸,说道:“他们贬损不了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所以说,如果一个人不肯自损,别人就贬损不了他。 [584]

道格拉斯拒绝把白人社会的观感当作自己个人价值感的基础,这反映出他对自尊的看重远远超出对公共声望的看重。在这种拒绝之中,以及在华盛顿关于“没有人能够贬损一个(不肯自损的)伟大人物或伟大种族”的论断中,隐含着对自我控制的一种夸口式的张扬。无论一个人的性格多么坚强,假如他一辈子遭受的都是不公正的待遇,这种坚强到头来也一定会消磨殆尽。但这夸口却是一种高贵的夸口。它让我们想起国父们曾说过的,美国体系通过抵御暴政“维护了人类的荣誉”,而他们所说的暴政既包括专制者的暴政,也包括自然与环境的暴政。对人类独立性的吹嘘和夸大,是对自然、环境,以及暴君们的真实力量的光荣回应,因为只有如此,以个体和集体的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的抵抗,才变得可以想象。类似地,在充满偏见的多数人所施加的公共贬损面前丝毫不为所动,这种高贵的夸口代表了对不义的真实力量的一种光荣回应。它使抵抗不义所需的政治能动性变得可以想象。当然,要让这种抵抗变得可能,还必须要有配套条件和运气。荣誉的夸口式的道德心理本身是不完备的,但它是政治能动性的一个强有力的组成部分。道格拉斯的例子同样说明了骄傲如何能够与民主平等相调和,因为它显示出,一个人可以超乎寻常地骄傲,同时又不拿着这种骄傲到别人头上逞威风。道格拉斯确有一种优越感,他知道自己比白人社会所以为的他要来得高贵得多,但这种优越感并没有把其他任何人(更不用说任何固定的阶层)贬损到低人一等的地位上去。而且他的优越感的政治效应也是去促进更多的平等,而非维系不平等的存在。骄傲与政治平等之间这种调和的可能性,正是托克维尔在劝导现代民主人多一点骄傲时没有任何迟疑的原因所在。

在缺乏公共尊重的条件下对自尊加以有力的声张,是道格拉斯荣誉的核心特征之一,也与南方式荣誉构成了截然的对比,后者往往被公共声望的外在维度所主宰。当某些阶层的人们总是被保证能够获得公共声望,譬如在美国南方以及旧制度中那样时,荣誉的外在维度往往就会占据荣誉的全部。相反,当公共声望特别不可靠时,荣誉的内在维度就自然而然地占得了先机。在这个方面,边缘群体的成员中的荣誉,便突出了一般意义上民主荣誉的一大特征,也就是荣誉与良心相关的各个面相的相对优势,尤其是对一个人自身的义务感,以及对自尊的欲求。

尽管道格拉斯看重自尊胜过各种公共荣誉,但他对公共舆论也保持着充分的合拍,以便有效地为其种族鼓呼。他雄辩的口才、优雅的外表,“伟大的个人魅力”,以及对权势人物施加影响的能力,通通都表现出了其性格中公共的或者说外视的维度。尽管根据华盛顿的说法,道格拉斯“远远比其他一些最坚定的废奴主义同道都更激进”,但他总是会很小心地照顾到多数人的看法(和恐惧)。因此在为黑人选举权辩护的时候,“他总是宣称,政治平等与社会平等是不同的两件事。他极力澄清说,选举权并不意味着黑人会在蓄奴州占据主宰地位,如果白人中最优秀的人物能够智慧地承担起领导黑人的任务的话” [585] 。但是他也会毫不迟疑地对安德鲁·约翰逊总统的“不恰当的、充满偏见的”看法做出直接而公开的指控,或者在国会面前公开批评那些他认为对自己种族不利的措施 [586] 。他把对自己原则的捍卫,和对多数意见的吸引(但不是敬畏)结合了起来,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能够无视后者。这种结合便产生了与林肯相似的一种政治节制。比起林肯来说,道格拉斯更乐于直言不讳地谴责多数人的意见,而且他对林肯在这方面的过分沉默(在道格拉斯看来)也经常提出批评 [587] 。但是与林肯的节制一样,道格拉斯的相对节制在促进改革上被证明是有效的,这些改革比单靠多数人自己所能想象的任何东西都要激进,而又比单靠激进派自己所能实现的东西要有效得多。尽管道格拉斯并没有把自己和对名望的热爱联系起来,也并没有在追求公共认可上投入太多精力,但他的荣誉感还是有着充分的外视性,从而处事周到,足以成为有效政治行动的源泉。

这种外视性同样把荣誉与个人良心区分了开来,后者不必对别人的看法有任何兴趣,因此也就容易变成一种狂热。道格拉斯当然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但他也绝不仅仅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他不但处事周到,而且还受着《独立宣言》中所包含的公共原则的指导,在公共行动中捍卫这些原则,并以政治改革为目的。而且良心这个范畴也无法抓住作为道格拉斯特征的骄傲与高昂野心,把这些品质与荣誉相联系是更为恰当的。道格拉斯的荣誉不同于孟德斯鸠笔下的荣誉,而且也不是原则与公共声望之间的完美平衡。但是恐怕这种不那么完美的平衡才是更适应于他所在的环境的。他的荣誉是能动性的更加有力的源头,因为在一个不管他做什么都无法合理地依赖于各种公共荣誉的世界中,他的荣誉感对这些公共荣誉本来就不那么关注。不过尽管道格拉斯的荣誉在某些方面不同于早期的荣誉形式,但其各种特征仍然是清晰可辨的。布克·华盛顿把道格拉斯称为“荣誉的灵魂”,实在是一语中的。高昂而有原则的野心、骄傲、对压迫性权力的勇敢抵抗,以及对自尊的欲求,这些都抓住了荣誉作为一种性格品质的关键特征,并使其成为政治能动性的重要来源。

杜波依斯在1903年写道:“放眼当今,对《独立宣言》中纯粹人类精神的最真格的倡导者,非美国黑人莫属。”他说,在“金钱与奸诈的沙漠”中逐渐迷失方向的美国白人,早已自我陶醉在他们的自由之中。对他们而言,建国原则已经失去了它们的迫切性。自由作为目的本身,已经被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物质繁荣所掩盖。相反,美国黑人仍然对《独立宣言》中的承诺保持着“简单的信仰与敬畏”,因为他们仍然必须要为实现这些承诺而奋斗。杜波依斯认为,尽管美国政治体拒绝完全地接纳黑人,但黑人在某种意义上才是它最真实的公民,或者说是对其建国精神最为真诚的公民。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荣誉让这种精神复活,对美国造成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不过道格拉斯并非一个人在战斗。在同一时期,美国的第一波女权主义浪潮也在兴起,表明女性也在为实现美国建国的承诺而奋斗,而她们的奋斗也同样依赖于她们的荣誉感。 wdPZuZS5rfTV3KjTL/i6CvUITF1ZDa64A+SdiFpRUviCPkmcCOMc82XLPseW5d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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