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作为性格品质的荣誉不同于以认可与区别的形式呈现的诸种公共荣誉,但这两者之间却有着密切的联系。孟德斯鸠的荣誉概念有赖于诸种公共荣誉,因为有荣誉心的人都渴望获得公共认可。我们诚然可以想象,即便这一次刚好没有人见证,奥尔特还是会做出他所做的举动。但是如果每一次都不会有人见证,那么他很可能就不会一再地做出这一类举动。让人看到,对荣誉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有荣誉心的人不但想要成为那种向其原则看齐的人, 而且 还想要 让人看到 他们确实是那种向其原则看齐的人。他们的野心有这样两个方面,一个是内在的维度,一个是外在的维度 [182] 。荣誉的公共维度提供了一种问责的办法。有了荣誉心,一个人可以凭着某个标准而尊重自我;但与此同时,荣誉的能见度意味着其他人可以根据同样的标准来判断一个人是否确实有资格尊重自我 [183] 。荣誉并不是一种完全主观的条件,这既是因为它与固有的行为准则相联系,又是因为它在原则上是可见的,即便并非每一次体现荣誉的行动都在事实上被人看见了。
荣誉严肃对待公共舆论,而非对其加以蔑视,这一事实也导致了荣誉的政治性。对表象以及公共接受度的政治关切是与荣誉的“此世”特征密切联系的。荣誉的尘世性对其加以节制,并进一步抵御了孟德斯鸠所谓德性所具有的潜在狂热。荣誉不易遭到极端主义的诱惑,这种极端主义源于将一个人的目的置于来世。类似地,当荣誉遭到冒犯时,“它要求,或者允许一个人从其职务引退,回到自己家中”(第四章,第二节)——而非发动圣战。荣誉对劝诱改宗并无热情;有荣誉心的人想要的不是拯救世界,而是能够坦然面对镜子中的自己,能够在与其同胞对视时不感到惭愧与遗憾。荣誉所指引的是一名公民不服从者,是一名凭良心的反对者,而不是一名传教士 [184] 。它对公共舆论的倚赖节制了它的行动;荣誉并不要求其他人的同意,但它却仰赖他们的善意。当然,对认可的欲求并不能保证节制。我们马上就能想到一些反例,比如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中为了认可而斗争所产生的暴力 [185] 。更一般而言,历史上并不缺少不节制的追逐荣耀者的例子,其对公共声望的饥渴使他们走向极端主义,并为他们的国家带来毁灭 [186] 。同样,如果一个人的准则并不受大众欢迎,那么对赢得赞许的欲求也有可能诱使他放弃他的准则,从而导致无原则的、不节制的行动。但是尽管说对公共认可的爱好并不能保证节制,但是它所提供的限制也并非微不足道。更何况我们也不可能既完全驱除由能动性的强烈施展而带来的危险,又保证能动性本身不被同时消解,而造成对自由的灾难性后果。
尽管荣誉依靠着公共认可,但它却不能被化约为认可。一个人的荣誉是与他的准则以及他的自尊紧密联系的,这一事实赋予了荣誉相对于认可(或者公共舆论)的某种独立性。即便在无人见证的时候,奥尔特的原则仍旧存在于彼处,等着他去捍卫。他的荣誉准则为他提供了可以向之看齐的一贯标准,从而为他的自尊提供了一致的基础,而不论其他任何人对他怎么想,甚至不论是否没有任何人对他表示认可。荣誉的这些特征使之区别于当代的以公共舆论为唯一基础的“认可”(recognition)。要想获得认可,一个人只需要被其他人认可,但也 必须 被他们认可。用认可取代荣誉的问题在于,如果不是所有人(或者大多数人)都喜欢你、你的阶级,或者你的部落的话,那么你就无法得到认可。相反,即便在你不受欢迎的时候,你仍然可以满怀荣誉地捍卫你的原则(从而尊重自身)。当代某些政治理论家所鼓吹的认可,乃是一种赠品(gift),而非一种性格品质;他们所设想的主要玩家乃是“受益人”,而非能动者 [187] 。而对这样一种东西加以依赖是相当危险的,尤其当时代站在你的对立面,而你的自由危如累卵之时。荣誉对其准则的依恋为其提供了可资看齐的标准,从而蕴含了某种“应得”概念,可以保护其免遭变幻莫测的公共舆论与政治权力的挟持 [188] 。
荣誉与认可之间的断裂对于维持荣誉作为政治抵抗的能力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正如前面所说,尽管孟德斯鸠以保守主义思想家而闻名,但抵抗却是荣誉的一个本质特征。尽管他并不主张革命,甚至不主张激进的改革,但对过度膨胀的政治权力加以抵抗的观点却是他对政治自由与节制政府的理解的核心所在。奥尔特的不服从与议会的“干预”都体现了这种抵抗元素。道德权威的分割与政治权力的平衡,部分地解释了为何荣誉对认可的需求可以与其抵抗的能力相融合。正如前面所说,在现代君主制中,存在着三位几乎从未达成一致的“护民官”:法律、荣誉,以及宗教 [189] 。不同权威之间的这种竞争(正如反身性的能力一样)倾向于削弱对其中任何一者的敬畏。一个存在着多元且相互冲突的权威的社会,永远不可能维持那些以对任何一系列标准的纯粹而全面的敬畏为基础的动机形式。但是荣誉并不预设纯粹的敬畏。纯粹的敬畏就成了完全的服从,这对个体自由是不利的。事实上,古代共和国所特有的权威的一元性,恰恰应当部分地对共和主义德性极端的、顺从的自我弃绝负责,并且也是共和主义政府不节制倾向的滥觞。尽管敬畏对个体能动性相当重要,但敬畏和德性一样有其界限,需要节制。现代君主制社会中道德权威的多元性、政治权力的分割,以及认可的多重场所,都对敬畏构成了节制。奥尔特对其个别荣誉准则的敬畏使他挺身抵抗国王的侵蚀性权力,而如果他在其同侪的眼中出类拔萃,或许这也就够了。他之所以能够抵抗国王的命令,乃是因为他并不需要国王的认可,因为他可以从其他源头获得认可,可以诉诸其他“护民官”的权威 [190] 。只要认可与道德权威的源头不被集中在同一类人的手上,那么依赖认可的荣誉同样可以激活政治抵抗。
荣誉首先是一种个人野心的形式,但又是受到固有的行为准则指导与约束的个人野心。通过承诺自尊与公共声望的愉悦,荣誉使对其准则与责任的捍卫变得可欲。其高亢的野心使得荣誉难以降伏,并且鼓舞了对权力滥用的抵抗。荣誉敬畏着指导并拔高其野心的准则,这种敬畏既限制又激发了荣誉。敬畏对荣誉的激发,在于为其提供了可以严肃对待的某种东西。但荣誉同样主张成为其责任的仲裁者,从而高于这些责任之上。这种反身性使得荣誉有可能抵抗政治权威,但同时也使其有可能抵抗荣誉自身的准则,从而威胁到激发荣誉的敬畏。最后,正如荣誉平衡了敬畏与反身性一样,它同样也混合了认可与抵抗。政治责任的分裂,加上对原则的依恋,一道解释了为什么依赖于认可的荣誉却并不因此终结于屈从。荣誉必须让人看见,但并不需要让每个人看见,也并非只要让有权者看见。认可的多元场所与道德政治责任的分散源头对荣誉是有好处的,正如对自由也有好处一样。
荣誉的实质内容是可变的 [191] 。不同社会中的荣誉准则各有不同,即便在同一社会内部,也可能存在多种荣誉准则。譬如奥尔特军事式的荣誉准则,就非常不同于孟德斯鸠本人作为法官与议员而受指导的准则。正如孟德斯鸠所描述的,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整全的、普适的荣誉准则。与荣誉不相容的,只是对有原则的行动的拒绝,或者对人类能动性的否定 [192] 。此处所阐述的、作为一种性格品质的荣誉的诸般特征,展示了一般性的政治能动性的重要方面,并暗示着荣誉的重要性超越于宪政君主制的具体情境。荣誉的高亢野心提醒我们,高尚而有原则的自我期望是个体能动性得到强烈施展的关键所在,而对出人头地的欲望则可以成为有力的动机来源。荣誉对敬畏与反身性的平衡展示了这种紧张关系对个体能动性的促进作用,并暗示了倘若一种能动性理论以牺牲一者为代价而抬高另一者,则它注定是不完备的理论。荣誉的片面性强调了混合式动机与自我关切(相比于抽离了个别依恋的纯粹理性形式,以及公民德性和其他利他形式的自我弃绝)在鼓舞政治行动、支持政治责任方面的效力。最后,荣誉所蕴含的对认可与抵抗的混合,表明单靠认可本身是不足以为能动性奠基的,政治权力与道德权威的分割对个体能动性与政治自由二者都是好事。
但是孟德斯鸠的荣誉概念面临着一个根本性的两难困境。在他的理论中,荣誉只有在一个相对固化的社会秩序中,才能够对维持着个体自由的权力分割加以支援。贵族对王权的热忱抵抗之所以可能,乃是因为其在权力、权威、声望、财富上拥有独立的基础。荣誉不但需要野心勃勃的性格,还需要配套条件。而在孟德斯鸠的理论中,荣誉的配套条件包括了头衔、财富、政治职务、固有的特权尤其是土地,因为一个人无法将“贵族的尊严与其封地的尊严”区分开来(第五章,第九节)。贵族的独立性只有在世袭制中才得以维持,因为只有世袭制原则才能保证贵族免遭王权虢夺(第五章,第九节)。而且孟德斯鸠还认为贵族特权必须是排他性的,不得转让给人民,“除非一个人试图攻击政府的原则,除非一个人试图消灭贵族的力量与人民的力量”(第五章,第九节)。事实上,贵族应当“把和人民分享权力视为主权者的丑行”(第八章,第九节)。尽管贵族“对偏好与差异的需求”(第三章,第七节)可能堕落为空洞的虚荣(第八章,第七节),但孟德斯鸠还是把社会差异与政治特权视为维持权力平衡、保障自由的关键。
与此同时,孟德斯鸠却又为某种看似相反的立场辩护。他暗示说固化的社会秩序是与政治自由相对立的,因为“命令每个人保持自己的职业并将其传诸子孙——这样的法律只在、也只能在专制国家中才会有用,因为在这样的国家中没有人能够或应当拥有竞争对手”(第二十章,第二十二节)。“政治世界”,尤其是一个政治自由的政体,“要靠每个人都具有的、摆脱其生来所处的地位的那种内在欲望与骚动不安来维持” [193] 。对这种天然的骚动不安加以压抑就构成了专制。此外,如果对这种骚动不安加以驯化和疏导,它就可以用于激发政治权力之间的相互敌对竞争,从而造成良好的效果。这也是孟德斯鸠鼓吹卖官鬻爵这种实践的原因之一(第五章,第十九节)。卖官鬻爵支持了那些有野心的、勤奋的人的兴起,从而将政治影响力交到那些人手中,他们虽然并不一定比别人更有智慧、更有德性,但至少更加果敢、从而更有可能激活维持自由所需的、政治权力之间的对立竞争。世袭制下的贵族容易变得“无知”、“心不在焉”,并且“轻视公民政府”,从而削弱了其作为国王对手的效力(第二章,第四节)。而王室对职务的任命,或者廷臣阶级的选拔,又会将政治特权赋予那些更可能奉承国王,而非进行有原则的抵抗的人(第五章,第十九节)。因此过分固化的社会秩序不利于权力分立,因为它压制了对立竞争与维持对立竞争的个人野心,并阻碍了有“才干”者的平步青云 [194] 。因此,虽然品级与秩序的固化有助于保护贵族免受君主的操纵,但是它同时也导致了贵族的堕落与荣誉的衰败。这就意味着,要使荣誉有效地运作,社会政治秩序就必须民主化,亦即提供更多的平等机会。只有当特权(其为个体与政治权力的抗争提供了资本)向野心与才干开放,而非为谱系所封闭时,荣誉才能可靠地激活政治权力之间的喧嚣,从而保护自由。仿佛悖论一般,旧制度的荣誉既需要固化的社会秩序,又无法容许固化的社会秩序。它既需要民主化,又抵制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