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的作用是创造一个好的竞争环境,当好“裁判员”,而市场竞争则是打造品牌最好的“催化剂”。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演化,美国已形成以农业法为基础和中心、100多个重要法律为配套的比较完善的农业法律体系,走上了依法治农的轨道。
1933年,为了实施政府对农业的有效干预,美国正式颁布《农业调整法》,其基本目标是:解决生产过剩危机,提高农产品价格,增加农场主收入。《1996年联邦农业完善和改革法》是围绕保护土壤、增加农产品产量和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三个目标而起草的,旨在通过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的市场导向,减轻政府农业支持政策的财政预算压力,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
美国农业立法以快速反应著称,堪比救火队员救火。美国肉类食品的消费和出口曾经因产品质量问题而急剧下降,美国国会第一时间(1906年)通过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成立了著名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见图1-6)。自此,美国食品和药品安全进入一个崭新的法治化时代。美国政府通过划定“红线”,体现国家意志,确保产品质量。
图1-6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资料来源:https://www.jsonline.com/story/news/2017/09/01/university-wisconsin-picked-site-provide-promising-and-expensive-cancer-drug/621686001/.
得益于这两项法案,美国肉类产品一改质量不佳的形象,反而成为可靠和品质的象征。政策“红线”杜绝了短期行为,为打造农业品牌和产品质量形成共识,为美国农业品牌享誉世界奠定了根基。
美国农业有种类繁多的政府补贴,数据显示:美国农民收入的40%来自农业补贴,中国的这一数据在5%左右。美国虽然有了强大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但仍然不遗余力地维持其在全球农业领域的优势地位,不惜血本对农业进行补贴,年补贴金额高达2000亿~3000亿美元。
巨额补贴为美国农业输入了活力,激发了农场主积极投资打造农产品品牌的意愿,为农产品品牌的建设提供了必要支撑。
除了直接补贴,农业保险是另外一根托举支柱。众所周知,农业有风险,自然灾害在所难免,有时候严重的灾害会让农民颗粒无收,在美国政府的保险支持下,美国农民有底气向“黑天鹅”说不。
美国通过健全的农业保险体系抵御风险,截至2013年,美国农业保险项目涵盖的农作物品种超过100种,参与各种农业保险的农业用地面积占全部农业用地面积的比率从1994的33%提升到89%。
农业和金融的结合,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和品牌孵化。美国政府支持产融结合主要通过两类机构:一是美国政府农业信贷机构;二是互助合作性质的农业信贷机构,包括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和合作社银行。上述两类金融机构的结合,扫除了农业产融结合的障碍,为全产业链品牌化提供了支撑。
美国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加上发达的农业金融体系,使得以华尔街为代表的美国金融资本有了进入农业产业的渠道和动力。农业产业投资周期长、供应链长、风险高,大规模生产需要大机械设备,而大资本的进入恰恰能降低农业风险并助推农业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