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晗老师在得到课程《刘晗·法律思维30讲》中有以下这样一段表述。
电影《烈日灼心》中,段奕宏扮演的警察说过这么一段话:
“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就踏踏实实地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
我第一次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就感到很震撼,觉得这个警察说出了法律和人性的根本关系。
但我还想补充一点,法律里不是没有规定上限,那些“人人平等”的宣誓性条款都是全人类的共同期待,只是法律不会给这样的表述附加法律责任,变成强制性的义务。这就像,你不能强迫人人都做好人,否则就要砍头,那样的话,法律就会显得过于严苛。
所以,在更多具体的规则当中,法律人克制了对上限的追求,更多地关注下限,避免本应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成为社会的灾难。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在保证下限的基础上,努力地追求上限的目标。
我非常认同他的这段表述,接下来,我们谈一谈人性、道德和法律(见图1-2)。
图1-2 人性、道德和法律
人性,到底是什么?人性只涉及两点:生存和繁衍。这两点无善无恶。
母性是人性吗?是的。母亲牺牲自己保护孩子,是为了繁衍。
爱美是人性吗?是的。有的人爱美也是为了获得繁衍的机会。
炫富是人性吗?是的。有的男性炫富,和孔雀开屏一样,也是为了争取异性,最终获得繁衍的机会。
感恩是人性吗?宽容是人性吗?不是,这些是道德。
道德和人性是什么关系?
人是一种群居动物,个体的生存、繁衍和群体的繁荣、衰退有着互为因果的复杂关系。如果每个人只追求自己的生存,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不劳而获”,抢夺同类的食物,甚至不惜杀死同类。那么群体的规模会逐渐变小,小群体中的个体也会因无法对抗外敌而死掉。经过多年的进化,人类的社会属性部分渐渐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范。这套规范,就叫作“道德”。
感恩是道德。感恩的本质是“预付费制的交换”:“你先帮我,我必将帮你”。这将润滑群体的协作关系。
宽容是道德。宽容的本质是“允许犯错的协作体系”:以协作为目的带来的意外伤害,可以被原谅。这将鼓励群体拥有协作的勇气。
人性,是个体追求生存、繁衍的本能。可是,不受约束的个体的人性,一定会使个体彼此伤害。道德,就是用来约束个体的人性的,在此基础上,可以实现群体的繁荣。个体之所以愿意接受道德的约束,是因为群体的繁荣最终会让个体受益。
道德不是人性的内在要求,甚至在大部分情况下,道德是反人性的。恰恰因为道德常常是反人性的,才需要大量的引导和约束。
引导,采用的是宣传、舆论等有长效但见效慢的方法,比如通过文化、价值观等引导。
约束,采用的是惩罚、驱逐等“剧烈”但立竿见影的方法,比如通过社会结构、利益结构、法律等约束。
每个时代的人都会给道德中的社会规范“画一条最低的线”——底线,这条底线就是法律。法律是道德的子集,是一旦触犯必然受到惩罚的道德。
比如,一个母亲杀死了自己的孩子,我们说她没有“人性”,但不会说她不“道德”,因为繁衍属于人性。
一个人插队,我们会说他“不道德”,但不会说他“没有人性”,因为“保护群体利益”属于道德。
一个人因口角之争而杀了另一个人,我们会说杀人者“触犯法律”,应当受到惩罚。他们双方对彼此的谩骂属于对社会影响不大的“不道德”,但是,杀人者的举动及造成的结果是会极大地影响群体繁荣的“不道德”。
小提示
人性,来自“自私”的基因。
道德,是为了群体的繁荣,最后促进个体的生存、繁衍,大家共同达成的“社会契约”。道德,常常是反人性的。法律,是道德的子集,是维护群体存在的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