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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通过了解精神分析理论,我们顺理成章地认为心理活动是根据唯乐原则而调整的。换言之,任何一种心理活动都是由某种负面的紧张情绪而引发的,并且最终向着缓解紧张,也就是避免产生负面情绪以及获得正向情绪的方向发展。倘若以此为前提回看并审视心理过程,那么就需要在研究中引入经济学的观点。就当前我们的认知来看,最完整的视角就是将类型学视角、动态视角和经济学视角三者结合起来审看,这就形成了心理玄学。

研究唯乐原则和过去的某个哲学系统的相似度,以及唯乐原则的延续,这其实毫无关系。我们只是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中对日常的事实加以论述,并得出了唯乐原则的假设。精神分析领域并不以尖端性和原创性作为目的;而能够让我们最终得出唯乐原则假设的那些现象是如此明显,以至于完全无法忽视它们。不过,我们还是会非常感激如果有某种哲学或心理学理论可以指导我们,那些带有强迫性的正面、负面情绪的感知到底有什么意义。可遗憾的是,我们还未曾找到相关的中肯建议。在心理中,这是最难以分析和琢磨的一个领域,如果我们必须要了解它,那么最需要做的就是大胆假设。我们决定将正面和负面情绪,与心理中不受约束的兴奋量结合起来,也就是说,用产生正面情绪代表兴奋量的减少,产生负面情绪代表兴奋量的增加。而这并不是要简单地在感知的强烈程度及其带来的改变之间建立关系,至少从心理生理学的角度来看,情绪和兴奋量之间没有直接的正比或反比。对感知来说,最重要的因素应该是兴奋量在一定时间内的起伏程度。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通过试验找到解开问题的关键。不过对精神分析师而言,除非我们被特定的观察结果指引,不然没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过于深入的研究。

而当我们看到,一部分专业且深刻的学者,比如古斯塔夫·费希纳,对正面和负面情绪的看法十分接近精神分析的理论时,这就值得我们引起重视了。在古斯塔夫的短文《对有机组织生成与发展史的几点想法》中可以看到他的观点,他是这样写的:“只要意识行为一直与正面和负面情绪联系在一起,那我们就可以理解为正面和负面情绪与稳定和不稳定状态有一定心理学上的联系。这也为我在其他地方详细论述过的假设提供了证据。如果假说理论是正确的,那么只要心理活动超过某个特定数值,进而达到近乎完全稳定的状态,就会产生快乐;反之,如果它与这个数值偏离,就会产生不愉快的情绪。而在正面和负面情绪之间也有一片地带,是为情绪空白区……”

下面这些事实使我们相信唯乐原则在心理占据绝对的支配地位:心理中枢试图降低兴奋量,或至少使其维持在初始状态。这其实只是换了一种表述形式,因为如果心理中枢以让兴奋量处于较低水平为目标,那所有能让兴奋量上升的事物都会阻碍心理中枢的运行,也就是说,会让人产生负面情绪。唯乐原则的本质是维稳。其实,将稳定原则推导出来的那些事实,也让我们相信确实存在唯乐原则。经过仔细讨论,我们还能发现,我们所假设的这一心理中枢目标,其实就是费希纳所说的“稳定趋向原则”的一种特殊情况,而费希纳将这一原则与正面和负面情绪的感知联系起来了。

这样看来,唯乐原则似乎能够决定人的心理活动,但现在要说的是,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如果这种观点成立,那心理活动一定伴随着愉快,也就是说心理活动肯定能使我们产生正面的情绪;但实际上,我们感知到的往往截然不同。真实的情况是,我们的内心深处有一股被迫奉行唯乐原则的倾向,但又遭到了抵抗,所以最终的行为并不一定是倾向唯乐原则。我们可以将古斯塔夫对这种情况的评论作为参考:“想要完成目标和真正完成目标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更何况目标只能是差不多完成……”

假如我们要研究是什么影响了唯乐原则推行的话,就又回到了我们熟悉的环境,我们可以广泛应用已有的分析经验来辅助支撑解决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阻碍唯乐原则的第一种情况是常见且频发的。众所周知,唯乐原则是心理中枢特有的一种基本工作方式,不过从有机体自我保存的角度来说,在面对外部困难时,它可能没有价值,甚至是非常危险的。受到自我的自我保存欲望的影响,唯乐原则被现实原则取而代之。现实原则并不表示彻底放弃产生正面情绪这一目的,它只是主张暂缓或放弃其中的一部分,在这段时间里暂且忍受一些负面情绪的存在。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唯乐原则一直以难以控制的本能的工作方式存在。所以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无论是在自我之中,还是本能的作用下,唯乐原则会打败现实原则,进而损害了整体。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现实原则取代唯乐原则只能是一小部分不太强烈的负面感知的解释。一旦自我走到更高、更复合的地步,心理中枢中的冲突和分裂便成了另一种合理的疏导负面情绪的方式。心理中枢的所有能量,几乎都源于它自身的本能冲动,不过这些冲动并不是全都可以达到同样的发展阶段。在此过程中,会不断出现一种情形:某种本能或它的组成部分的目的和索求,与另一些本能的目的和索求不融合。这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自我的统一体。于是,在统一体的强迫下,它们只得暂时停留在较低的心理发展层级中,从初始就难以得到满足。那些本能受到压制以后,很可能另寻出路,从而追求其他直接或间接的满足。这本应可以产生愉快的情绪,但自我却觉得非常不开心。由于旧冲突的排斥,就在某些本能想要按照唯乐原则产生正面情绪时,一种违背唯乐原则的情况出现了。我们仍然不知道压制为什么能把正面情绪的可能变成负面情绪的源泉,但所有精神病症中的负面情绪都属于这一性质,这是无法感知到愉快的愉快。

之前所说的两种负面情绪,并不是我们产生负面情绪经验的全部。不过,单从剩下的这些来说,我们可以确认,它们与唯乐原则的统治性之间并不矛盾。我们感知到的大部分负面情绪,都是感知的负面,它或者是外部感知,或者是因本能没有得到满足而感知到的压迫。而这种外部感知本身或许就是负面的,也可能在心理中枢中引起令人产生负面情绪的期待,从而被心理中枢视为“危险”。对这些欲望的索求和危险的威胁作出应对是心理中枢本该做的事。这种反应可以在唯乐原则或对唯乐原则加以修正的现实原则的引导下,以正确的方式进行。如此一来,我们应该不必进一步限制唯乐原则。然而,对针对外部危险的心理反应进行研究,刚好能为我们现在的问题带来新的论证和进一步的问题。 mSyD3PGOOgECwEuXPQJuV/qELVSor2IpC74kVDXhc7gxuQbVRT8SlXoONL4ijr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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