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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

在有效的规则约束下,才能确保风险评估实施质量。因此,在进行风险评估之前,应该确定评估所遵循的原则。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包括以下几项。

(1)标准性原则:评估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应按照GB/T 20984中规定的评估流程实施,并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评估。

(2)关键业务原则: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以被评估组织的关键业务作为评估工作的核心,把设计这些业务的相关网络与系统,包括基础网络、应用基础平台、业务网络、业务应用平台等作为评估的重点。

(3)可控性原则:在风险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准的项目管理方法对人员与信息、服务、过程和工具等进行控制,以保证风险评估实施过程的可控和安全。

● 人员与信息可控性:所有评估的工作人员均应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项目信息的安全;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数据和结果数据应进行严格管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 服务可控性:评估方应先在评估工作沟通会议中向用户介绍评估服务流程,明确用户需要提供的工作内容,确保整个安全评估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 过程可控性:评估项目管理应依据项目管理方法,成立项目实施团队,执行项目组长负责制,达到项目过程的可控。

● 工具可控性:所使用的评估工具均应通过多方综合性能比较、精心挑选,在项目实施前获得用户许可,包括产品本身、测试策略等,并取得有关专家论证和相关部门的认证。

(4)最小影响原则:对在线业务系统的风险评估,应基于最小影响原则,保障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对需要进行攻击测试的工作内容,需要与用户沟通并进行应急备份,同时选择避开业务高峰时间进行。从项目管理层面和工具技术层面,力求将风险评估对系统正常运行的可能性影响降低到最低。 6dDl/Dm3ntH8uCkwkFNRozRZ1RjPK5WGjtdQEZGVrfHe8VQHSqZJJBWXoIVMfR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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