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杰明·格罗斯鲍,1894年出生于维多利亚女王统治后期的英国伦敦。格罗斯鲍是他的本姓,大约23年后由其家族改为美国化的“格雷厄姆”。为了保持本书内容的清晰与一致,后文将全部使用“格雷厄姆”这一姓氏。格雷厄姆的父亲艾萨克出生于英国,即使在移民美国后,仍然对自己受过的英式教育引以为傲。格雷厄姆的母亲多拉拥有波兰血统。艾萨克和他的5个兄弟及父亲伯纳德做的是从奥地利和德国进口瓷器、小古董及相关商品到英国的生意。格雷厄姆一家都是能干且不辞辛劳的商人,尤其是艾萨克,在经商方面格外有天赋。此外,他们也是非常传统的犹太教徒。
艾萨克有10个兄弟姐妹。这在虔信宗教(犹太教或其他宗教)的家庭中并不稀奇。比较特别的是伯纳德对子女的戒律要求,即使以传统的犹太教徒的标准来看,也是极为严格的。因为伯纳德对所有“邪恶”的影响充满戒惧,因此他在家中立下严苛的行为准则,比如禁止吹口哨这种“罪孽深重的放荡举止”。在格雷厄姆的回忆录里,他昵称祖父为“老格罗斯鲍”,并且措辞鲜明地描述他:“浓厚的灰白色胡须,一顶无檐帽,严厉的神情,眼睛里散发着狂热的光芒”。不过,由于本杰明成长在一个接受法式教育并参与其他世俗/非犹太教活动的家庭里,因此虽然形式上是传统的犹太家庭(至少在艾萨克健在的时候如此),但他们的信仰已经不像伯纳德时代那般虔诚。
尽管艾萨克和多拉夫妻二人年轻力壮,但从本杰明出生到艾萨克去世的许多年间,他们并未再添一儿半女。在笃信犹太教的家庭中,这极为罕见。就像格雷厄姆在回忆录中所述:“出于体贴或是缺乏好奇心,我从未问母亲,为什么他们在生完我之后没有再要孩子。”多拉的家族也都是极其虔诚的正统犹太教徒,祖姓格森海特。格雷厄姆记得,他的外祖父“蓄着白胡子,性格豪爽”,外祖母则是一位“专横、情绪化的矮胖女性”。
当然,格森海特这个喜庆的姓氏十分引人注意(德语里有祝福、干杯之意),当人们确定这真的是一个姓氏而不是玩笑之后,仍然忍俊不禁。如同格雷厄姆数十年后在回忆录里描述的那样,格森海特“这个姓氏时常沦为笑柄,令我们尴尬不堪”。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它注定不会存在太长时间。当格雷厄姆的表兄弟们移民到美国后,他们纷纷把自己的姓氏改为“杰拉德”,一位杰拉德家族成员告诉我“这是为孩子们着想”。然而,这个滑稽的姓氏所连接的其实是一个高智商家族。
在19世纪的波兰,格雷厄姆的外曾祖父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宗教学者,曾任华沙的首席拉比多年。对虔诚的犹太教徒来说,首席拉比的地位是最崇高的。在任何犹太社区,想要成为首席拉比的人必须博学多闻,更不要说是在当时世界最大的犹太社区了。华沙的犹太人占波兰首都总人口的30%~40%。事实上,以19世纪犹太人的观点来看,首席拉比一职几乎等同于当时波兰的天主教制度和世界各地教皇的地位。格雷厄姆的外曾祖父在世界上最大的犹太社区里所受到的尊敬和信任不容小觑。
因此,《犹太百科全书》将格雷厄姆的外曾祖父雅各布·本·艾萨克·格森海特(1815~1878年)收录为词条不足为奇。虽然外曾祖父早在格雷厄姆出生前便已离世,不过“格森海特”这一词条却揭示出两人在三个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雅各布在他的专业领域(犹太法律和宗教)内是一位著名学者,写下了许多受“东欧犹太法典学者高度推崇”的著作;其次,他也是一位热心的老师,在华沙领导神学院长达42年;最后,虽然他是一名忠诚的宗教学者(应该还是一位虔诚的犹太教徒),然而在犹太社区部分更虔诚教徒的眼中,身为首席拉比的他对某些宗教事务的观点显得过度自由化,以致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令他失去了神圣的教职。
与曾外孙本杰明的另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是,雅各布的回忆录在他去世时也没有完成和出版,正如《犹太百科全书》里所写,雅各布“留下了几部未完成的手稿”。格雷厄姆就像雅各布·格森海特一样,因出版了多部学术著作而备受推崇,在金融投资领域任教多年(确切地讲是37年)。当然,他通过打字机和教室传播投资理念的方式也与当时的华尔街“智慧”大相径庭。他的标新立异与离经叛道,似乎来自家族的一脉相承。
莫里斯·格森海特/杰拉德(多拉·格森海特的哥哥)的女儿罗达·萨奈特和格雷厄姆生前有广泛的接触。我采访她和她的丈夫伯纳德·萨奈特医生(一位即将退休的小有名气的整形外科医生,几个月后去世)的时候,夫妇二人仔细研究族谱后向我表示,他们发现格森海特家族的智力表现和格雷厄姆在分析领域的高度成功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最近出版的关于萨奈特医生的传记中,作者详细描述了医生妻子的显赫血统。尽管作者认为在格森海特的所有后人中,“最著名的当属本杰明·格雷厄姆”,但他绝不是家族中唯一才华横溢的人。
事实上,罗达的父亲,也就是多拉的哥哥莫里斯,本身就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知识分子。莫里斯在研究犹太教法典多年之后,反而深信自己是“不可知论者”,于是放弃宗教,转而研究数学,后来成为曼彻斯特大学的数学系教授。之后,莫里斯离英赴美,就像格雷厄姆在回忆录中提到的,“作为最早的‘系统设计师’或‘效率工程师’之一,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这种高智商在莫里斯的儿女身上有着不同程度的体现,他们在医学等学术领域大都有出色的表现。其中最出色的可能就是拉尔夫·沃尔多·杰拉德了,拉尔夫是莫里斯第一任妻子所生,是罗达同父异母的哥哥,获得神经生理学博士学位,曾两次获得诺贝尔奖提名(但并未获奖)。
拉尔夫一生独立写作或与人合写了500多篇科学论文,出版了9部著作,探讨了很多开放性课题,诸如《生物与文化演变——类比与探索》(论文,发表于《行为科学》),《神经产热模拟频率的影响》(论文,发表于《生理学杂志》)。作为伟大的华沙拉比的传人,拉尔夫和他的表兄格雷厄姆,无论在著作的数量还是思想的独到性方面,表现旗鼓相当(或许是因为两人难分伯仲的高超智力,这对表兄弟向来不和)。格森海特家族还有一个名人是丽塔·奥尔巴赫,她是多拉的表姐。据萨奈特夫妇介绍,她是第一批当选英国国会议员的女性之一。尽管政治上的成就未必是优异智商的体现,但绝对是敢于挑战传统的表现。
遗传因素对人一生的影响程度是“先天-后天”难题的核心,这一悬而未决的争论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内。然而,格森海特家族众多成员所展现出的高智商和创造性思维,在以介绍格雷厄姆的聪明才智为主的著作当中绝对值得探讨。这样的血统渊源顺理成章地成为他惊人才华背后的合理解释,也影响了格雷厄姆的人生。至于格罗斯鲍家族,虽然智力表现不及格森海特家族,但是伯纳德和艾萨克的商业才能也能在被父母昵称为“本尼”的格雷厄姆身上看出端倪。格雷厄姆有三家成功的投资公司,第一家是在他不到30岁时创立的,从这一点来看,他遗传了父辈们的商业天赋。此外,他在公司内担任经理人和共同经理人的经历,也证明格雷厄姆能够为客户、员工和合作伙伴带来利益,并对他们一视同仁。
格罗斯鲍父子公司是格罗斯鲍家族经营的厨具/饰品进口公司。在发现美国有扩张事业的大好机会后,在第三个孩子(也是最后一个孩子)本杰明刚满一岁的时候,艾萨克和多拉决定远渡重洋,踏上从欧洲远渡埃利斯岛的传奇航海之旅。然而,和那个时期许多的欧洲移民不同(特别是犹太移民,几乎都来自不太发达的中东欧而不是更包容和富裕的英国),格罗斯鲍一家似乎还有重返故乡的打算。毕竟,艾萨克对英国怀有深厚的感情,对伦敦的家人也有着血浓于水的依恋,尤其是他的父亲伯纳德。因此,他对离开在英国的父兄而定居一个遥远的国度(尽管也是英语国家)并不感兴趣。
我们很难猜测多拉对于离开伦敦的感受。考虑到她已经移民过一次(从波兰到英国),可能她的背井离乡之痛并没有那么深。对于她的三个孩子来说,老大维克托3岁,利昂2岁,小“本尼”只有1岁,这么小的孩子对于这样的变化几乎不会产生强烈的感觉(更不要说受到影响了)。因此,在美国经济的蓬勃发展震撼大西洋两岸的世纪之交,尽管艾萨克离情依依,格罗斯鲍父子公司仍把在美国站稳脚跟视为重要的一步。格罗斯鲍一家打算在生意上了轨道之后重返伦敦。据说刚到美国的前4年,由艾萨克持家(这在当时是普遍情况)的格罗斯鲍一家一直住在合租的房子里。虽然有能力单独租房或买房来改善居住环境,但艾萨克在美国待了多年后才决定为家人购置一个住所。
1895年,带着希望和一丝感伤,艾萨克与他的家人一起登上了从伦敦驶向纽约市的船。在这次移民潮时期,除了出发地不同之外,格罗斯鲍一家与踏上埃利斯岛的南欧与东欧移民还有两个重要的差异:一是他们携带着大量资金,意欲在美国建立格罗斯鲍父子公司的分支机构;二是他们的母语就是英语。相对富裕,加上精通英语,让格罗斯鲍家族的第一代移民在适应美国生活方面拥有双重优势。举例来说,大多数来自英国东部或南部的移民乘坐的是四等舱,而格罗斯鲍一家乘坐的是二等舱,说着字正腔圆的英语,以致埃利斯岛移民局官员都没有问他们要移民文件。事实上,在接下来的几年,格罗斯鲍家的文化与资金优势,为他们搭建了平稳崛起于新世界的黄金阶梯。
和踏上埃利斯岛上的多数犹太移民必须住在贫民窟里不同,格罗斯鲍家抵达纽约的第一个住处便紧邻派克大街。虽然是和房东同住,不过可想而知,住在这样的地段肯定有助于建立声望,当然,开销也很可观。除了紧邻派克大街的住所,格雷厄姆的童年回忆提及的几乎都是拉格泰姆时代富裕的生活:在避暑胜地度假,弗吉尼亚州温泉城之旅,每年至少去欧洲一次,聘请家庭教师,定期去时尚精品店和高级餐厅,戴金表,最新颖的留声机和唱片,厨师、女佣和用人房。无论从个人还是家庭角度来看,这都是一段美好的时光。格雷厄姆还回想起中央公园的儿童火车、格罗斯鲍家调皮捣蛋的男孩子们(格雷厄姆是其中年纪最小、最不会惹麻烦的一个),以及艾萨克和多拉相濡以沫的感情。
因此,虽然当时许多移民就像1890年的经典著作《另一半人怎样生活》中所描述的那样深受危险与不洁环境的折磨,格罗斯鲍一家人却过着奢华、高贵、光鲜的生活。格罗斯鲍一家不仅积累了财富,还跻身美国“上流社会”之列。在温泉城度假期间,5岁的格雷厄姆与斯威夫特家族(肉类行业巨头)家的孩子交上了朋友。之后不到一年,格罗斯鲍一家搬到了位于第五大道的私宅。显然,艾萨克不仅将格罗斯鲍父子公司美国分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并没有返回英国的打算。
次年夏天,准备在美国定居的艾萨克携全家回到英国,与多拉在英国的亲人团聚。于是,艾萨克、多拉、利昂和7岁的本杰明(格雷厄姆的大哥维克托没有同往,因为顽皮和逆反,他被送到了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惩戒夏令营),在伦敦、布莱顿(多拉的父母住在那里)和家乡的亲人一起度过了愉快的长假。据格雷厄姆说,在格罗斯鲍父子公司美国业务蓬勃发展的同时,英国的业务却遭受重创。因此,艾萨克成为他父亲、他的10个兄弟姐妹、多拉的一些亲戚和为数众多的侄子侄女的主要经济支柱,亲属们对于艾萨克一家也心怀尊敬和感激。
接下来的几年,格雷厄姆的父亲出现了几次健康问题。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为了格罗斯鲍父子公司劳心劳力,在事业有成的同时却积劳成疾。艾萨克拼命工作,四处奔波(在全美拓展渠道)。因此,尽管父亲去世时格雷厄姆已经9岁,但成年后的格雷厄姆仍然表示:“我对父亲的记忆非常模糊。”超负荷的工作量和支撑起一个庞大家族的责任感,让艾萨克身心俱疲。在英国过完暑假后不久,艾萨克的父亲便死于肺炎,终年56岁。(即使在1903年来看,也算英年早逝)。格雷厄姆后来了解到,祖父的猝死部分与情绪受打击有关——他祖父的一个助理不仅监守自盗,而且在被伯纳德发现以后用枪威胁过伯纳德。
不幸的是,父亲的骤然离世对艾萨克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冲击,对于他早就不堪一击的健康状况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伯纳德过世之前,艾萨克被诊断出患有“原因不明的病痛”,伯纳德过世之后,艾萨克被确诊患胰腺癌,而且癌细胞已扩散至全身。格雷厄姆这样回忆他的父亲知道伯纳德去世消息的那一刻:
电报来得很突然。父亲读着电报,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声。他坐在扶手椅上,脚穿着拖鞋踩在脚踏上,身上穿着袖子有些短、少了几颗衣扣的旧外套。这是传统犹太习俗,被称为“坐七”(sitting shiva),是一种复杂的哀悼过世父母的仪式。
没过多久,艾萨克的病情急剧恶化,被送入医院。跟他刚过世的父亲一样,艾萨克也受到了严重的心理打击,导致他虚弱的免疫系统再也无法抵挡疾病的入侵。然而,和伯纳德不同的是,格雷厄姆的父亲当时只有35岁,正值壮年。格罗斯鲍一家在历经了一连串的悲惨事件后,1903年2月,维克托、利昂和本杰明被带到医院,垂危的父亲为三个不知所措的男孩祈福。之后,他们被人从父亲的病榻前送回家等候母亲。最后,满眼泪水的多拉打开了家门。格雷厄姆这样回忆当时的情景:
看到我们惊慌失措的表情,母亲哭喊着说:“我可怜的孩子,你们没有父亲了。”我们三个也都哭了起来。就连年纪最小的我,也明白从那一刻起一切都变了,幸福不会再来。
失去一家之主的格罗斯鲍家族以惊人的速度没落,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失去了一切。格雷厄姆记得,在这段悲惨的日子里,日益严峻的财务问题“把我们推向水深火热的境地,连续几年都在苦苦挣扎,以免陷入更困顿的处境”。虽然艾萨克的三个兄弟(都在格罗斯鲍父子公司工作)竭尽心力,但终究回天无力。后来,公司的管理权被交到多拉的哥哥莫里斯手上。虽然他非常聪明,却不擅长经营企业。格雷厄姆凭借其独特的观察力,判断出他的舅舅“既没有出色的销售能力,也没有应对日常事务的智谋,而这些正是他父亲事业成功的基础”。
不幸的是,由于缺乏管理能力,曾经养活欧洲一个庞大家族近10年的企业竟然迅速崩塌。就像格雷厄姆在回忆录中所述:“一年左右,由于格罗斯鲍父子公司的亏损实在太大,存货被变卖冲账,整个事业完全败落了。”为了维持家里的开销,多拉开始变卖家具、珠宝和其他有形资产。短短几年时间,这些资产以及变卖家当换来的钱全没了。格雷厄姆将他父亲死后的前三年(1903~1906年)称为“性格塑成期”。不过,这并不代表在厄运降临之前,格雷厄姆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孩子。
事实上,尽管父亲的事业获得了巨大成功,但格雷厄姆并没有像一般孩子那样被宠溺。相反,在父母的严格管教下,格雷厄姆成绩优异,听话乖巧。不过,在家庭发生变故之前,格雷厄姆只是从成功和富足的角度观察世界。艾萨克的不幸早逝为这个家庭带来了失败的屈辱和贫穷的痛苦,以及宝贵的人生经验,在格雷厄姆身上留下了鲜明而永久的印记。事实上,这些经历滋生了格雷厄姆投资哲学的基础——保守主义。更直接的是,维持家庭生计的需要,是他完成学业并取得成功的驱动因素。
父亲死后几个月,9岁的格雷厄姆就开始在纽约街头兜售《星期六晚邮报》,这或许是家庭变故给这个小男孩带来的人生冲击最直接的例子。艾萨克在世时,家人就期许本尼能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父亲去世后,他仍然被寄予厚望。(事实上,由于母亲将格罗斯鲍家男孩的学业成功视为帮助家族脱离贫穷的最终出路,格雷厄姆的学业压力变得更大了。)同时,他还要竭尽所能地做兼职和临时工。推销杂志、给同学辅导数学、到农场和戏院打工、组装电话机,从9岁到上中学和大学,这些工作一直伴随着格雷厄姆。即便后来成为华尔街新秀,格雷厄姆晚上仍要经常做各种兼职工作,例如为高级军官的子女辅导功课等,来增加收入。
虽然格雷厄姆很晚才接受投资教育(相比之下,巴菲特8岁就开始看投资类书籍了),但他绝对是很早就明白了金钱的价值。格雷厄姆赚到的第一笔收入多半是辛苦劳动的血汗钱,他对过大的财务风险永远深恶痛绝。对许多华尔街人士来说,金钱几乎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一种用来判断孰高孰低的量度。格雷厄姆则对金钱有更深的领悟。金钱是一种真实而具体的力量,给他的家庭带来了荣耀,也带来了毁灭,金钱是他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就必须通过劳动去换取的生存工具。在这个时期,还有另外一项“性格塑成活动”,跟工作一样,它也对格雷厄姆的金钱观及投资理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遣散了家里的帮佣之后,三个男孩被分配做不同的家务。利昂和维克托负责擦碗盘、整理床铺和帮忙做其他的清洁工作,大部分的采购任务则落在了本尼身上。在几十年后回忆这段贫困时光的时候,格雷厄姆感叹道:“我们想方设法得到自己所需要的。”至于如何以微薄的收入满足生活所需,格雷厄姆说“我们只买便宜货”。格雷厄姆和他的几个亲戚朋友都喜欢打网球,他曾经向曼哈顿网球俱乐部以25美分3颗球的低价买过二手球。在格雷厄姆的记忆中,这些所谓的无用球品质其实“相当好”,而且“能用很长时间”。
至于格雷厄姆的母亲,值得赞扬的是,她改变了之前大手大脚的习惯,过起更简朴的生活。虽然困窘显而易见,但她对家道中落从不抱怨。尽管格雷厄姆也曾发现母亲的一些小缺点(比如偷偷烤奶油饼干,并藏起来独享),但总体而言,格雷厄姆对母亲在那些艰苦岁月里的无私和坚韧敬佩有加。艾萨克健在的时候,多拉喜欢一切奢侈品。她曾开玩笑说自己就是能发现藏在床垫下的豌豆的“豌豆公主”。然而,遭遇变故后,多拉却放下身段,无怨无悔地做一切需要她做的事情,哪怕是最卑微的工作。孩子们惊讶于她的转变:
失去丈夫之后,她似乎一夜之间就变得坚强、有韧劲和睿智。她开始做一切需要她做的事情,包括擦洗厨房地板,这曾经是她最厌恶的家务活儿。
她在这段时间里最有勇气的行为,或许是在家庭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的情况下,拒绝了一个慷慨的中年男子的求婚。当然,接受这场婚姻将会是摆脱家庭财务困境的最快途径,她就不必为了家人苦苦挣扎。然而,即使与对方共进晚餐、欣赏演出、享用昂贵的巧克力,多拉还是没有答应他的求婚。因为就像格雷厄姆所说的,“没有爱情,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嫁人”。(显然,她再也没有找到爱情,尽管被求婚多次,她始终单身。)事实上,她竭尽所能地让家人不要依赖各种外部援助。然而,接踵而来的事情表明,尽管她有骨气,却没有能力和判断力来实现她的美好愿望。
格罗斯鲍父子公司倒闭之后,格雷厄姆的母亲决定将他们小却实用的房子(他们早就从第五大道的房子里搬出来了)改造成可出租的寄宿公寓。毕竟这种生意看起来很简单,并且能带来稳定的额外收入。不幸的是,寄宿公寓并没有取得她预期的收入,不到两年就维持不下去了。寄宿公寓生意的失败,令格罗斯鲍一家失去了唯一的收入来源,并且几乎要用所有的积蓄来填补这项失败的投资。他们被迫卖掉房子和大部分家当,格雷厄姆将这次亏损以及解决亏损问题的方式视为奇耻大辱。60多年后,格雷厄姆在回忆录中提到:“我们的家在(拍卖师)落槌后被公开卖掉,这种耻辱让我无地自容。”
这可能是格罗斯鲍一家遭受的最屈辱的挫折,但厄运并未就此结束。投资寄宿公寓失败后,多拉为改善家人生活做了一次最著名的尝试,它决定了她和她小儿子的命运。为了赚钱,格雷厄姆的母亲开了一个保证金账户,不顾一切地把家里所剩无几的钱用于“投资”(根据格雷厄姆后来所建立的标准,它应该被称为“投机”)股市,重仓买入美国钢铁股。多拉对股市几乎没有什么认识,股市交易的经验更是少之又少,再加上她正好在1907年银行大恐慌前进场,结果损失惨重。
这件事本身虽然惨痛无比,却成为格雷厄姆结识“市场先生”(Mr.Market)的契机。股灾发生前,这个年幼而善于钻研的孩子每天都会翻阅报纸的财经版,追踪美国钢铁的股价走势。当然,那个时候,格雷厄姆对股票一窍不通,但他有“股价上涨时开心,股价下跌时难过”的体验。他母亲股市投资失利的教训,告诉他“心血来潮”的投资有极大的财务风险。然而,由于多拉的保证金账户赔得一毛不剩,格雷厄姆对股市的兴趣也随之烟消云散,股市信息退居为背景杂音。也就是说,直到多年以后,投资才成为格雷厄姆职业生涯的核心。诚如格雷厄姆所言:
我或者任何人都没想到,多年后我会成为财经新闻版的热门人物,那个老爱幻想、不切实际、舞文弄墨的本尼·格雷厄姆,竟然会成为华尔街的头号人物。
事实摆在眼前,多拉根本没有能力养活一家人。曾经有两次,虽然她心中百般不愿,也不得不抛下自尊,带着三个儿子搬去和哥哥莫里斯同住。“母亲很喜欢和儿子们同往,但是她很讨厌和别人住在一起。”对她来说,为了孩子而不得不投靠她那时而冷酷、时而暴躁的哥哥,这格外令她烦恼。在格雷厄姆的印象中,多拉和莫里斯之间的争执,有时候会激烈到这两个波兰裔的兄妹会从用英语争吵转换到用波兰语争吵,如此一来,孩子们就听不懂他们对骂的字眼。在这个联姻后的格森海特-格罗斯鲍家庭内部,还存在着其他一些烦恼:萨奈特医师在回忆与其已故岳父的对话时说道,尽管莫里斯同本杰明和利昂的关系处得相当不错(后两者都十分内向、好学),但淘气的维克托却时常让他恼火。虽然如此,在格罗斯鲍家族所有男孩的眼里,莫里斯舅舅是个才华横溢但有些武断的人(在随后的几十年里,莫里斯同格罗斯鲍家族的关系既体现在专业方面,也体现在经济方面)。在回忆与格雷厄姆的谈话时,萨奈特医生告诉我,格雷厄姆与莫里斯的儿子弗雷德(即后来被提名“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弗雷德·格森海特/杰拉德)的关系一直不好。萨奈特说道:“弗雷德难以相处,本杰明称其为‘被宠坏的顽童’。”
无论如何,格雷厄姆肯定备受家族破产的困扰,有时候还会感到相当难堪(比如拍卖老宅)。然而,最让他感到难过的是母亲所承受的与日俱增的痛苦和侮辱。
有一段时间,多拉和她的儿子们每月仅靠75美元度日。以今天的币值计算,每月不到1800美元,年收入不到22000美元,远低于一家四口的生活贫困线。住大房子,拥有全职厨师、女佣和家庭教师的光景已不复见。尽管他绝对不喜欢这种戏剧性的命运转折,但生活被学业、工作、朋友和书本填满的格雷厄姆,就算少了过去锦衣玉食的生活,似乎也能泰然处之。然而,看到母亲勇敢担起生活的重担,拼命为家庭付出,和母亲感情深厚的他感到很痛苦。这成为格雷厄姆后来功成名就的主要刺激因素。
著名作家、投资者约翰·特雷恩在他1980年的经典著作《股市大亨》中指出了这一点:
格罗斯鲍一家遭逢剧变。格雷厄姆母亲的焦虑,无疑成为格雷厄姆后来全力追求财务安全的动机。
格雷厄姆的母亲很早就看出,由于同时具备个性和智力优势,她的本尼是重新光耀门楣的最有希望的人选。根据格雷厄姆的回忆录,母亲显然对他的未来有很高的期许。回想起年少时最早的一项发明(格雷厄姆不断产生许多和投资完全不相关的创意),格雷厄姆表示曾对自己的公寓电铃改良设计寄予厚望,“这位不切实际的梦想家将会让格罗斯鲍家族重获生机,不仅如此,还会将家族的财力推升到新的高度”。他的确做得到,虽然通过完全不同类别的“发明”。(有一次,他发明的门铃坏了,这给来访的客人们造成很大的不便,也给他母亲带来很多麻烦,最后母亲不得不强迫儿子拆掉门铃。)
格雷厄姆获得了卓越的成就和财务安全,赋闲时则在贝弗利山庄写作,从他的回忆录中可以明显感受到他对这个艰难时期的怀念。不过,从他的只字片语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多年以后,有些屈辱、辛酸的回忆仍然令他痛苦。有人说格雷厄姆之所以对那个时期钟爱有加,是因为他的满足不仅压过了痛苦,更因为那些痛楚令他受益。如同他写的那样:“逆境虽然是痛苦的,但它可以带来甜美的果实。我们的损失虽然惨痛,但最后我们可以获得巨大的回报。”年迈的格雷厄姆明确表示,父亲死后令家人饱受折磨的困苦岁月,既令人悲痛,也激发出人的斗志。重振家族声望和让母亲感到荣耀的决心,成为格雷厄姆在学业及专业领域取得成功的主要动力。
从价值投资的角度看,格雷厄姆年幼时家道中落的遭遇,塑造了他的金钱观,体现在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从年幼时期便开始分担家庭生计和节衣缩食以减少开支的格雷厄姆,早已明白成功的理财必须有攻(即赚钱能力)有守(即想办法花最少的钱买到最有价值的东西)。就像他说的:
父亲死后的贫困岁月只轻微地打击到了我。那些日子让我养成对金钱严肃对待,愿意为了小钱努力工作和花钱方式极度保守的个性。
这个“极度保守”的特质,让格雷厄姆在挑选股票和债券时获得了巨大的优势(有人说是决定性的优势)。最后,这个特质表现在他的投资哲学中,成为一个核心的投资概念,被称为“安全边际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