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二、董仲舒与公羊学的形成

董仲舒是汉武帝时代春秋学大师,他的春秋学实际就是公羊学说。他所著《春秋繁露》十七卷,标志着公羊学的形成。而董仲舒本人也被评价为“令后学者有所统壹,为群儒首” 。董仲舒(汉文帝元年至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79—前104),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他专治《春秋公羊传》,景帝时为《春秋》博士,多年从事《春秋》经传的传授,“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本人治学艰苦精深,“三年不窥园”。汉武帝举贤良,董仲舒对以《天人三策》,受到赞赏,任为江都王相。因受丞相公孙弘忌刻,徙为胶西王相。后去位归家,修学著书,然朝廷如有大议,常“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其对皆有明法”。武帝罢黜百家,推尊儒术,及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系采用董仲舒建议。史书称:“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 《春秋繁露》书名“繁露”,即是对《春秋》发挥、引申之意。 书中可能有后人附加的字句,但其思想体系和基本内容出自董仲舒无疑。

(一)构建公羊学基本理论的体系

董仲舒沿着《公羊传》的独特方向大大加以发展,形成了一套体系化的理论。公羊学有一套基本命题和道理。康有为曾有过很恰切的比喻:如同不懂四元、借根、括弧等就无法解算学题一样,若对有关的基本命题和道理无知,就无法理解公羊学说。董仲舒归纳并加以阐述的基本命题,有大一统,张三世,通三统,以《春秋》作新王,绌夏、故宋、新周等,由此便构建起公羊学理论的总体框架。

首先,董仲舒反复阐述《春秋》一书是孔子为汉制法,是从帝王到万民都必须遵奉的神圣经典。他强调《春秋》是指导一切领域的治国的根本:“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万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贤才以待后圣。故引史记,理往事,正是非,见王公。……有国家者,不可不学《春秋》。” 又说:“(《春秋》)其辞,体天之微,故难知也。弗能察,寂若无;能察之,无物不在。” 《春秋》是孔子为后王制法:“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致者,西狩获麟,受命之符是也。然后托乎《春秋》正不正之间,而明改制之义,一统乎天子,而加忧于天下之忧也。” 在《天人三策》中,董仲舒以向最高统治者对策的方式,把《春秋》的“微言大义”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他对《春秋》首书春王正月这样解释:“《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王者承天意以行政事,封建国家的政治行动都是由上天安排的,以此论证皇权的神圣性和正确性。他又进一步论述《春秋》“行天子之事”,“制《春秋》义法,以俟后圣”的意义:“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故《春秋》受命而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天道和人事,古和今的各种重要道理都包括其中,因此《春秋》就成为自帝王至万民都不能违背、指导一切的圣经。

《公羊传》的“大一统”主张,在战国时代是反映人们的愿望和社会今后发展的趋势。到了汉代,维护和加强国家的空前统一尤其成为时代的迫切需要,董仲舒的公羊学说集中地反映了这一时代要求,因而具有极大的权威性,被帝王所采纳,学者所宗从。他讲:“《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 即是天地间最长久的普遍原则,当然也是指导国家政治的最高理论。在汉武帝时代,版图极大开拓的封建国家迫切需要巩固全国范围的统一,同时也迫切需要加强朝廷的权力,并且儒学独尊,以文化思想的一元来加强专制皇权。董仲舒向武帝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提出“强干弱枝,大本小末” ,宣扬“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 。“民之从主也,如草木之应四时” ,都是为了实现“大一统”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其次,是“张三世”“通三统”。

董仲舒推进了《公羊传》“三世异辞”之说,初步显示出把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划分为所传闻、所闻、所见三个阶段的意向。《春秋繁露·楚庄王》说:“《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也。所见六十一年,所闻八十五年,所传闻九十六年。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所见世,记事使用什么书法忌讳多,因而用词隐晦;所闻世,对于事件造成的祸害感受真切,因此记载明确详细;所传闻世,恩惠和感情都减弱,因此记载简略。董仲舒的论述,由《公羊传》的“异辞”发展到比较明确地划分历史阶段的不同,从而为以后何休提出“三世说”历史哲学作了准备。

“张三世”是对于眼前春秋这一历史时期提出包含“变”的观点的划分方法,“通三统”则把眼光看得更远,并且包含更加深刻的历史变易的认识和改制的主张。《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说:“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继人,通以己受之于天也。王者受命而王,制此月以应变,故作科以奉天地。”意思是,当新王朝代替旧王朝兴起的时候,为了表示自己是“受命而后王”,是天命所归,就必须“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以有效地实现“一统于天下”。具体来讲,夏、殷、周三代是这样“改制”的:

夏正黑统,以建寅为岁首,色尚黑。

汤受命而王,正白统,“应天变夏作殷”,改国号为殷。以建丑为岁首,色尚白,作宫邑于下洛之阳,作濩乐。

周文王受命而王,正赤统,“应天变殷作周号”。以建子为岁首,色尚赤,作宫邑于丰,武王又作于鄗,周公作于洛阳,作象乐。

“通三统”理论的外衣有神秘色彩,其实际内涵却有重要价值。董仲舒讲夏、殷、周各是黑、白、赤统,这种说法含有神秘性,因为他要宣扬帝王“应天受命而王”,而且当时天命思想盛行,非独董仲舒一人为然。我们若透过这层神秘色彩和古色古香的词句,看其实质,那么,他的理论主张的实质就是解释历史的变化和治国办法的不同,其现实价值是讲汉代要“改制”,要创立新的制度、办法。三代颁行的历法(即“正朔”)不同,夏历建寅,殷历建丑,周历建子,旧的历法不适用了要实行新历法,所以夏、殷、周有“三正”的不同。三代的服色又有尚黑、尚白、尚赤的不同。三代又有迁都、作邑的不同。董仲舒这种历史变化的观念,本来是从上述三个方面具体的变化归纳而得的,这本来是很有意义的理论创造的成果。可是他在表述时,却不说明是由具体史实变化归纳而得,而采用了相反的逻辑方法,说成演绎而得。于是这一理论颠倒过来,成为由夏、商、周三统不同,故有正朔、服色、迁都、作乐的不同;不幸又由于当时科学认识水平的限制和有意识宣扬“天命论”,更使“三统论”蒙上神秘的色彩。我们要明了古人的苦心,理解古人的局限。我们的任务,是拨开这一理论神秘的外衣,揭示出其解释历史变化和制度、办法必须变化这一合理的实质。并且要如实地指出其现实意义在于宣布汉代要改制,要创立新的制度和治国办法。在汉代,封建关系正在成长,当时的封建阶级处在上升时期,他们有创造精神,对历史有勇气向前看。董仲舒在《公羊传》基础上提出“张三世”“通三统”的命题,就反映了这种时代特点。当然,这一理论除了有神化皇权的严重弊病外,它又是一种循环论,认为“三王之道若循环”,因为董仲舒不能进一步认识历史如何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前进。

第三,“《春秋》以治人”和德刑相兼。

董仲舒发挥《公羊传》“制天下义法,以待后圣”和正君臣等级名分的观点,明确提出:“《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人。” 他适应汉朝统治阶级的需要,总结出德刑相兼的理论,作为统治人民、治理国家的手段。他说:“国之所以为国者德也,君之所以为君者威也。……是故为人君者,固守其德以附其民,固执其权以正其臣。” “为人主者,居至德之位,操杀生之势,以变化民。……喜怒当寒暑,威德当冬夏。” 实行仁政、德义,是为安抚人心,使臣下感恩、归附;实行刑罚,是为了使臣下和民众畏惧、服从。德刑并用,总的目的是维护君尊臣卑、夫尊妇卑的地位和等级制度、统治秩序。故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 “民无所好,君无以权也,民无所恶,君无以畏也。无以权,无以畏,则君无以禁制也。无以禁制,则比肩齐势而无以为贵矣。故圣人之治国也,因天地之性情,孔窍之所利,以立尊卑之制,以等贵贱之差。设官府爵禄,利五味、盛五色、调五声以诱其耳目,自令清浊昭然殊体,荣辱踔然相 ,以感动其心,务致民令有所好。有所好然后可得而劝也,故设赏以劝之。有所好必有所恶,有所恶然后可得而畏也,故设罚以畏之。既有所劝,又有所畏,然后可得而制。” 用天地之性情、阴阳、冷暖、寒暑、春夏秋冬四季来比附人间社会现象,将其政治伦理主张说成是由“天生而来”的先验的道理,即“天意”决定的,用神秘性来建立其权威性,以慑服民心。德刑并用,德的一手,是施以爵位、利禄、赏赐、教化,使臣下或民众从统治者那里得到好处,而遵从国君;刑的一手,是采用责辱、刑罚甚至杀戮,使臣下或民众怀有畏惧心理,容易制服。最终目的是维护帝王至高无上的尊严和等级制度的永恒。董仲舒对《公羊传》保持等级、名分的观点也加以发展,他很具体地论述帝王、诸侯、大夫、士和民众应该各自在等级结构中安分守己,忠心尽责,不得逾越。 董仲舒既把《春秋》视为指导封建国家一切领域的圣经,又把它当作决狱量刑的法律依据。他讲用《春秋》审理案件的原则是:“《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卷(书已佚)。

第四,“天人感应”说和谴告说。

天人感应说也是董仲舒公羊学说的一个基本观点,指天能干预人事,人们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谴告说是讲自然界灾异的出现表示着天对人间过失的谴责和警告。

《春秋》中记载有日食、地震、陨石、雹、虫灾等自然界异常现象,但是“记异而说不书” ,不宣扬迷信。《公羊传》同样有不宣扬迷信的特点。董仲舒公羊学说的不少内容却是儒学与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其中的谴告说包含着有限的积极内容,其他都是糟粕,并且对西汉公羊学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董仲舒是儒学大师,但他极喜谈灾异迷信,他的天道观受墨家“天志”、鬼神之说和阴阳家迷信说法影响很深。《春秋繁露》各篇中,以“天”命名的即有十篇之多(为人者天、天容、天辨在人、循天之道、天地之行、天道无二、人副天数、如天之为、天地阴阳、天道施),此外还有不少篇讲阴阳,讲求雨、止雨的。《史记·儒林列传》载他曾因推论灾异有所刺讥,差点被杀。董仲舒如此的推言灾异,尚不应单纯归咎于个人的喜好,同时还有时代原因,西汉君臣好言天命、灾异、鬼神迷信,风气甚盛。古代易姓而王之后,新的统治者都要讲一通“天命”。“天命”对汉朝统治者尤其重要。秦以前的列国诸侯,以及秦朝,都是靠贵族祖先的名义,靠世代积累的权威进行统治。刘邦及其功臣,原都是下层平民,他们更需要向民众宣传他们的权威的神圣性,这就更需要“天命论”。汉武帝时董仲舒策问,第一次就问他:“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灾异之变,缘何而起?”说明武帝对天命的关切。董仲舒即回答说:“《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董仲舒的“天”,是看成一种有意志、有意识、有目的的神秘力量。认为“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天执其道为万物主” ,主宰人世间的一切;由“天子受命于天”,再派生出整个封建社会的伦理和秩序,“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 。他把儒学与阴阳五行说结合起来,认为不但阴阳、四时、五行都是天的意志的表现,而且人也是本于天而生。 也即把人视为天的副本。

天人感应说的重要内容是谴告说。董仲舒说:“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于古,考之于今。故《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 “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 这种认为天有愤怒和喜悦,灾异出于天的意志的“谴告说”,当然是一种神学目的论。不过,在鬼神迷信盛行的汉代,谴告说有其一定的意义。这是因为,在专制制度下,皇帝拥有至高无上、不受限制的权力。然而,为所欲为的权力,对于国家实际上又是危险的。所以封建思想家也要想办法对君权施加一点限制。可是,在君权的绝对权威下,有什么力量能予以限制呢?这就需要抬出“天”的神秘力量。当时一些大臣或思想家,即利用“灾异”作为对暴政作斗争的合法工具。用“灾异”恐吓皇帝,要求他反省错误,施行仁政。这就是谴告说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的一面。

(二)亲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

这一组命题,本来与“通三统”密切相关。但由于这些理论主张在公羊学中占有很重要的意义,而历代有不少学者因习惯于古文学派关于历史推演的模式和思维的方法,对于亲周、故宋等不理解,甚至感到骇怪,时至今日,还有专门评论公羊学的论著称这些命题是董仲舒、何休的“严重错误”。鉴于以上原故,需要单独列出来作专门讨论。

亲周、故宋,完整的说法是“绌夏、亲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又称为“王鲁”。对此,董仲舒讲有两段很重要的话:

故《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时正黑统。王鲁,尚黑,绌夏,亲周,故宋。……具存二王之后也。

《春秋》曰:杞伯来朝。王者之后称公,杞何以称伯?《春秋》上绌夏,下存周,以《春秋》当新王。《春秋》当新王者奈何?曰:王者之法,必正号。绌王谓之帝,封其后以小国,使奉祀之。下存二王之后以大国,使服其服,行其礼乐,称客而朝。故同时称帝者五,称王者三,所以昭五端,通三统也。是故,周人之王,尚推神农为九皇,而改号轩辕谓之黄帝,因存帝颛顼、帝喾、帝尧之帝号,绌虞而号舜曰帝舜,录五帝以小国。下存禹之后于杞,存汤之后于宋,以方百里爵号公。皆使服其服,行其礼乐,称先王,客而朝。《春秋》作新王之事,变周之制,当正黑统。而殷、周为王者之后,绌夏改号禹谓之帝,录其后以小国,故曰绌夏存周,以《春秋》当新王。不以杞侯,弗同王者之后也。称子又称伯何?见殊之小国也。

对于董仲舒的这些说法,古文学派学者以他们熟习的经传为标准来衡量,认为王鲁、绌夏、亲周、故宋之说是无稽之谈、离奇之论。但从公羊学的角度说,则是确有根据、颇有道理的。董仲舒的根据,就是周朝建立时,曾封夏之后于杞,殷之后于宋。依据这一先例,他认为,每一“新王受命”,就须封二代之后为王。孔子作《春秋》,代表“一王之法”“应天作新王之事”,以鲁为王,故“王鲁”。《春秋》继周的“赤统”,所以“尚黑”,故“正黑统”。夏离《春秋》新王远了,就不再享受先王后代的封赠,改称为“帝”,故“绌夏”。周是《春秋》新王的前代,《春秋》仍封其后人,故“亲周”。宋作为殷之后,仍得受封,使服其服,行其礼乐,称客而朝,但其位置离新王远了,所以称“故宋”。

以上是“下存二王之后”的制度,体现出“通三统”。又再推其前五代为“帝”,如周封夏、殷二代子孙以外,又存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录五帝以小国”。又推其前为九皇,封其后为附庸。按董仲舒所说,这种“封二王之后以大国”和“录五帝以小国”的制度,是一种滚动式的推迁。如虞舜在殷时是二王之后,至周则绌为帝;同样,夏禹在周时是二王之后,至《春秋》作新王,则绌夏改号为帝,录其后以小国。《春秋》庄公二十七年记:“杞伯来朝”,称伯而不称侯,原因即在于此。

“王鲁”,即“《春秋》托新王受命于鲁”,这一命题在《春秋繁露》中也多有阐释,因为它既表示历史的变革,易姓而王必改制,而且也是“大一统”思想在《春秋》书中特殊的显示。《奉本》篇云:“今《春秋》缘鲁以言王义,杀隐、桓以为远祖,宗定、哀以为考妣,至尊且高,至显且明。……大国齐、宋,离不言会,(按,苏舆云:宣十一年“晋侯会狄于攒函”,注云:“离不言会,言会者见所闻世。治近升平,内诸夏而不详录之,殊夷狄也。”然则所见〔闻〕世,远近大小若一,当书“外离会”审矣。此文盖衍“不”字。苏氏所论甚是。)微国之君,卒葬之礼,录而辞繁,远夷之君,内而不外。当此之时,鲁无鄙疆,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邾娄庶其、鼻我,邾娄大夫,其于我无以亲,以近之故,乃得显明。隐、桓,亲《春秋》之先人也,益师卒而不日。于稷之会,言其成宋乱,以远外也。黄池之会,以两伯之辞,言不以为外,以近内也。”在《王道》篇中又云:“诸侯来朝者得褒,邾娄仪父称字,滕、薛称侯,荆得人,介葛卢得名。内出言如,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王道之意也。”

这两段话,大大推进《公羊传》“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的观点,明确提出孔子以《春秋》立一王之义,假托鲁受命作新王,认为《春秋》和《公羊传》在两个方面体现出这一“微言大义”:一是,以鲁为受命之新王,故诸侯及小国先来朝聘通好者,表明其尊慕王道,或先被王化,所以得褒誉。故《公羊传》隐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及者何?与也。‘会’及‘暨’皆与也,曷为或言‘会’,或言‘及’,或言‘暨’?‘会’犹最也。‘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何以名?字也。曷为称字?褒之也。曷为褒之?为其与公盟也。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因其可褒而褒之。此其为可褒奈何?渐进也。”董仲舒也肯定《公羊传》的看法,这样书法,是对邾娄仪父的褒扬,《春秋》托鲁作新王,邾娄仪父先来归附,对于后来归善者起到表率的作用。同样的道理,隐公七年载“滕侯卒”,滕是小国,称之为侯,就因滕子先朝鲁公,所以褒誉他;隐公十一年载“薛侯来朝”,托鲁为新王,故对薛侯加以褒扬,称他为“侯”。又,庄公二十三年载:“荆人来聘。”前此庄公十年却称“荆败蔡师于莘”。《公羊传》:“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称“荆人”是对其来聘于鲁的褒誉的表示。僖公二十九年载:“春,介葛卢来。”介是小国,葛卢是国君之名,称其名,也是对到鲁朝贤君的一种表彰。以上五项记载和书法,都是对诸侯来朝者的褒扬,体现出《春秋》“王鲁”的大义。二是《春秋》既然缘鲁以言王义,那么定公、哀公离得近,有如考妣至尊且高,而隐公、桓公之世已是远祖,恩薄情减。故《春秋》书法,定、哀之世,表示王化程度已深,记载的态度越宽厚,因时代近而密切;而对隐、桓之世态度越严,因时代远而疏淡。同样记大夫,隐公元年公子益师卒,不记日,是因疏远也;襄公二十一年,邾娄庶其以漆闾丘来奔,襄公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昭公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这些小国大夫,都书其名,是因时代近而密切也。同样书会,《公羊传》桓公二年载:“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远也。”而哀公十三年载:“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吴进而称子,以两伯主盟之辞,因时代近,以前被“诸夏”视为“夷狄”的吴至此而忧中国,与晋国主盟,故《公羊传》曰:“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故同以“诸夏”之国视之。在桓公五年,齐是大国,如纪而不言会,同样是因时代久远之故。至定、哀之世,因时近而恩深,故记载详细,小国之君,卒均书葬。定公三年载:“三月辛卯,邾娄子穿卒。”“秋,葬邾娄庄公。”定公十二年载:“葬薛襄公。”哀公十一年载:“葬滕隐公。”又因定、哀之世时近,“夷狄”之君进至于爵,视与“诸夏”无别,而诸侯之伐鲁者皆言“伐我”,表示王者无外,鲁无鄙疆。故哀公四年,书“戎曼子”,哀公十三年,书“吴子”;而哀公八年,书“吴伐我”,哀公十一年,书“齐国书帅师伐我”。

董仲舒阐发的王鲁、绌夏、亲周、故宋这组命题,其理论内涵与“通三统”“张三世”相同,是从确实存在的具体史实或制度的演变出发,经过加工、概括、演绎,成为一套具有独特格调的理论。其实际意义,一是讲历史和制度是变化的,新建的王朝,后代的帝王和政治家的制度也应该变革,故“改制”是历史的必然,普遍的法则;二是,进一步从这个侧面讲《春秋》政治性的特色,发展公羊学“以经议政”、讲“微言大义”的学术风格。我们应该透过这一理论古老的语言形式,剔除其中属于主观附会的成分,正确地把握其具有积极意义的内核,承认其理论合理性和在历史上的价值。考虑到古代有许多学者往往不甚注重历史哲学的发挥,那么董仲舒据《公羊传》而阐发的这些命题就更值得珍视。在汉代,诚有一些学者也提出类似的论点或接受董仲舒的主张。《说苑》称“周道不亡,《春秋》不作”,《淮南子》讲“《春秋》变周” ,《白虎通》讲“王者所以存二王之后何也?所以尊先王,通天下之三统也,明天下非一家之有,谨敬谦让之至也” ,《孝经说》讲“《春秋》藉位于鲁所托王义” ,都是显例。而最值得注意的是《史记》中两段赞成董仲舒观点的话:

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推此类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

又一段是引上大夫壶遂说:

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

《史记》中所言“据鲁”,即董仲舒所说“《春秋》缘鲁以言王义”;所言“亲周,故殷”,即绌夏、亲周、故殷;所言“运之三代”,即把“下存二王之后”的道理运用于夏、商、周三代,以明推迁的道理;所言“以绳当世”,就是制《春秋》义法,以俟后王。“当一王之法”,便是以《春秋》作新王,为汉制法,强调《春秋》拨乱反正的政治意义。司马迁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史学家,他是结合对春秋以来学术变迁和整个古代历史的演变,来肯定董仲舒上述命题的价值的。

由于东汉以后古文学派盛行,历代有不少学者研习古文经典,思想形成了定式,因而对董仲舒王鲁、亲周、故宋等命题不理解,加以贬责,这是因学派不同形成的隔膜,并不难理解。可是,曾有学者提出一种观点,提出董仲舒“王鲁新周故宋”之说属于“重要错误”,是由于“误读”所致。其理由是《史记索隐》解“据鲁”云:“言夫子修《春秋》以鲁为主,故云据鲁。”据此得出结论:这证明董、何所倡的“王鲁”必由误读“主鲁”而来。所谓“主鲁”就是“夫子修《春秋》以鲁为主”。这种看法的逻辑是,由《索隐》所说“以鲁为主”即推论为“主鲁”,进一步推论就是董仲舒把“主鲁”误读为“王鲁”。然而,汉代或汉以前又有哪篇文献上讲“主鲁”?西汉的董仲舒怎么会由唐代司马贞《索隐》中的话而“误读”?这能说得通吗?置《公羊传》《春秋繁露》《史记》及其他汉人记载的各种文献于不顾,却用两层无根据的推论,就宣布董仲舒的命题是重要错误,这样做未免太过武断了。我想,仔细释读各种文献,深入弄清绌夏、故宋、亲周、王鲁这些命题的依据是什么,又加了哪些理想化成分,在当时有何意义,汉代其他思想家和后代学者是如何看待的,对这些问题系统地加以考察,这样做,才有利于推进学术研究。近代和当代还有两位学者的看法对我们理解这些问题很有帮助。近代的皮锡瑞说:“《春秋》存三统,实原于古制,逮汉以后,不更循此推迁之次,人但习见周一代之制,遂以五帝三王为一定之号。于是《尚书大传》舜乃称王,解者不得其说;《周礼》先后郑《注》引九皇六十四民,疏家不能证明:盖古义之湮晦久矣。晋王接、宋苏轼、陈振孙,皆疑绌周、王鲁,《公羊》无明文,以何休为《公羊》罪人。不知存三统明见董子书,并不始于何休。《公羊传》虽无明文,董子与胡毋生同时,其著书在《公羊》初著竹帛之时,必是先师口传大义。据其书可知古时五帝三王,并无一定,犹亲庙之祧迁。” 皮锡瑞以祭祀祖先之祧迁来说明《春秋繁露》新王受命“存二王之后”推迁的制度,很有道理,汉代公羊家正是从具体的礼制的变革,进一步加工、推演,来阐述“历史变革是必然”的理论主张。当代哲学史家冯友兰先生说,《春秋繁露》所说“存二王之后”的制度,是从周朝建立时的做法而来的。孔子作《春秋》,是“受命”作“新王”的,《春秋》代表“一王之法”。秦虽是一个朝代,但不合法。继周的王,是《春秋》为之设计好了的汉。所以《春秋》为汉制法。 这些见解,对我们理解“王鲁”“亲周、故宋”等是很有启发的。

(三)董仲舒学说与汉代公羊学的盛衰

西汉《春秋》学大盛,实则是春秋公羊学大盛。董仲舒大力推阐《公羊传》“微言大义”,提出一整套大一统、皇权神授、德刑并举、维护等级名分、天人感应的理论体系。这套公羊学说与时代的需要相适应,受到专制皇帝的激赏,从此开始了中古时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公羊学说俨然成为统一意识形态的官方哲学。董仲舒因精通公羊学而拔任江都王相。公孙弘更因精于《公羊传》,起徒步而数年至丞相,封平津侯。当时,瑕丘江公善治《春秋穀梁传》,与董仲舒同为治《春秋》学者。“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义,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

由于《春秋》和《公羊传》在西汉时期具有最高理论权威和法律标准的双重作用,因而不但皇帝诏书、策问和朝臣奏议常常引用来作为持论的根据,而且当朝政大事遇到疑难不决时,也每以《春秋公羊传》作为解决问题的准则。皇帝嗣立是国事之最重大者,西汉时有三次因嗣君问题产生疑问,最后都以《春秋公羊传》作为决定的标准。一次是景帝时窦太后企图立她所溺爱的小儿子梁孝王(景帝之弟)为皇位继承人,经袁盎等以《公羊传》力争,才立刘彻(后来的汉武帝)为太子。再次是昭帝初年,有人冒充卫太子出现于长安城,引起吏民数万人围观,丞相和百官呆立街头,是靠熟悉《公羊传》的京兆尹隽不疑以传文为依据,果断地把假冒者抓进监狱,才平息了这场轩然大波。第三次,是废掉昌邑王,立汉宣帝。 西汉时期这三次嗣君废立问题,或是朝廷长期争议不决,或是满朝文武面对意外风波束手无策,结果都借《公羊传》的权威迎刃而解。可见公羊学在西汉地位之显赫。《公羊传》还可用来作为决狱的法律标准。前已说到,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还屡派张汤亲到居处问如何判案,故著有《春秋决狱》。董仲舒曾因辽东高庙火灾,提醒武帝从《公羊传》找到依据,果断地对横逆不法的诸侯王严加诛杀。当时武帝对此并未采纳。至元朔六年(前123),淮南王、衡山王谋反,计划败露伏诛。于是武帝追思仲舒前奏,叹服其正确,深信《春秋》是裁决大狱、确定大政的依据,遂“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专断于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有了《春秋》作为决狱的法典依据,竟可享有皇帝特准的对特大案件先斩后奏的权力。

《春秋》之义还被当时有见识的大臣引用处理民族问题,这可视为对《公羊传》对于少数民族有较理智态度的发展,也是春秋公羊学盛行所获得的积极意义最为明显的成果。宣帝时,大臣萧望之等曾一再引《春秋》之义陈述处理匈奴问题的建议。五凤年间,值匈奴大乱,朝臣中有不少人提出:匈奴长期为害,正好乘其内乱出兵攻灭之。宣帝向大儒、御史大夫萧望之询问对策。望之即引《春秋》之义作为根据:“《春秋》晋士匄帅师侵齐,闻齐侯卒,引师而还,君子大其不伐丧,以为恩足以服孝子,谊足以动诸侯。”所举是《公羊传》襄公十九年的记载,萧望之用《春秋》之义比附当前情况,认为:匈奴单于愿意归附,请求和亲,海内百姓欣然赞同。在此情形下,伐之不义。应该派遣使者前往吊问,辅助其内部愿意与汉友好、如今仍然微弱的力量,这样定会使之感动,决意归附汉朝。宣帝遂采纳望之建议,派兵帮助呼韩邪安定匈奴内部,从此大大密切了呼韩邪单于与汉朝的关系,导致此后呼韩邪决然内附,北部边境上长达六十年的安定局面。 从决定皇权的继承,大臣的征用,刑狱的判决,到处理边境民族问题,大量史实证明,西汉时代的春秋公羊学对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确实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这是公羊学在历史上的第一次兴盛。

公羊学盛行的情况,在宣帝即位不久曾一度发生变化。宣帝听说,他的祖父卫太子在通《公羊传》之后,私下又学了《穀梁传》,并且喜爱它。而后穀梁学却一向衰微。宣帝又问丞相韦贤、少府夏侯信和外戚史高(三人都是鲁人),他们说:《穀梁传》是鲁学,《公羊传》是齐学,应该兴《穀梁传》。于是选了十名聪明的青年郎官,用十余年时间学通《穀梁传》。甘露元年(前53),宣帝一手布置了由公羊、穀梁两个学派辩论经义的石渠阁会议,两派各出五人,由大儒萧望之(太子太傅)等十一名经师议论裁决。由于有宣帝及萧望之支持,穀梁学取胜。于是将《穀梁传》列于学官,立博士二人。穀梁学遂盛行一段短时期。《穀梁传》虽也是一部解释《春秋》之义的书,书中的义理却远不及《公羊传》丰富,单靠权势者扶植,毕竟不能长期盛行。我们看到西汉后期大臣的奏议,仍是多引《公羊传》,即可清楚。

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公羊学尊盛一时,但它本身又孕育着走向衰落的因素。董仲舒的公羊学理论对于巩固西汉统一局面和确立支配封建社会的儒学独尊地位,有其历史功绩。但他的公羊学理论又是儒学与阴阳五行相结合,这是其致命弱点。董氏有求雨开北门闭南门、止雨闭北门开南门一类法术,几乎同巫师方士没有两样。他认为,天注视并支配人世间一切活动,“天执其道为万物主” ;“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又养而成之,事功无已,终而复始” 。又说,天主宰一切,而又神秘莫测,“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见其光,所以为明。故位尊而施仁,藏神而见光者,天之行也” 。董仲舒又认为人类生产和社会生活体现着阴阳五行的神秘法则:“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 由于董仲舒大力宣扬阴阳灾异和迷信思想,加上武帝、成帝这些帝王极度相信鬼神,便直接引起和助长西汉晚期阴阳灾异之说大肆泛滥。这是历史为公羊学盛行而付出的沉重代价!物极必反,这种阴阳五行化的儒学必然要衰落下去。再者,由于西汉把诵习《春秋》等经书作为选拔士人的依据,今文经学成为禄利之途,经师们便竞相加上烦琐的解说,秦延君为讲《尧典》题目二字,用十余万言。 这种“章句小儒,破坏大道”的烦琐主义做法也表明学术走到了末路。

西汉哀、平以前,立在学官的《五经》,全是今文。《诗》有齐、鲁、韩三家;《书》有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礼》有大戴(德)、小戴(圣)二家;《易》有施、孟、梁丘、京房四家;《春秋公羊传》有严、颜二家。《春秋穀梁传》,在宣帝甘露间始立为博士,不在十四博士之内。(《穀梁传》是今文,古代没有异说,但近人有认为是古文学,见崔适《春秋复始》卷一。)哀帝时,发生了刘歆移书太常博士的事件,第一次要求将古文经传建立于学官,成为汉代学术思想的转折点,也是此后长期今古文争论的开始。刘歆是西汉宗室、文献校雠大家刘向之子,成帝河平年间,受诏与父向领校秘书。哀帝初即位,大司马王莽“举歆、宗室有材行,为侍中太中大夫,迁骑都尉、奉车光禄大夫,贵幸。复领《五经》,卒父前业”。刘歆随父典校秘书时,见古文《春秋左氏传》,大好之。“及歆亲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 这些古文经传,是经过秦焚书和秦末大乱之后,散落于民间,或藏于屋壁,而后发现的。因是用先秦文字书写,与西汉初流传的用汉代通行的隶字书写的今文经传不同,称为“古文经传”。今文和古文,最初是文字记载的歧异,训读的不同,以后又形成学派之争。古文经传中最为重要的有三部典籍:《古文尚书》,“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 。《春秋左氏传》,“汉兴,北平侯张苍及梁太傅贾谊、京兆尹张敞、太中大夫刘公子皆修《春秋左氏传》” 。《周礼》,据贾公彦《序周礼废兴》引《马融传》云:“至孝成皇帝,达才通人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

刘歆向朝廷要求立古文经传于学官,当然就引起与今文十四博士的激烈斗争。可是,“哀帝令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或不肯置对”。于是刘歆移书太常博士,加以责备。这封《移太常博士书》情辞激烈,批评今文博士“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 今文学大儒们感到怨恨愤怒,可是不正面与之论辩。“是时名儒光禄大夫龚胜以歆移书上疏深自罪责,愿乞骸骨罢。及儒者师丹为大司空,亦大怒,奏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 当时刘歆因忤执政大臣,为诸儒所讪,求外放任郡守。然而在学术上,刘歆《移太常博士书》实则显示出古文学派的第一次胜利,西汉公羊学盛行局面至此结束。刘歆政治上的支持者是王莽。王莽要代汉自立、托古改制,需要寻找新的学术观点为之开路,因此扶植古文经学。《左传》是古文学的中坚,它名为“春秋三传”的一种,但它本身所重在记载史实,以后研治《左传》的学者又重视名物训诂,这与原先盛行的公羊学派重视发挥“微言大义”、阐述政治观点和变易历史哲学的风气,形成完全不同的学派风格。 zgEI8PIjsOmc2e6na+ZPKF4oe8PNt91Ras1jlfywgsKIidHgDs3ddqKouCs6e4yS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