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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羊传》:对《春秋经》“微言大义”的阐释

公羊学的源头,在《公羊传》对《春秋经》的解释。《公羊传》是《春秋公羊传》的简称,又称为《公羊春秋》,它代表了着重从义理方面解释《春秋经》的一派,与着重从史实方面解释《春秋经》的《春秋左氏传》(即《左传》)迥异其趣。华夏文化具有“史官文化”的特点,重历史记载,重“述而不作”,酷爱注释经典,从字音、字义、礼制、典故方面一代一代不知疲倦地作注解。由于这种崇尚“述而不作”、崇尚无一字无来历的特点,不仅形成传统史学的高度发达,而且形成东汉以后专重文字训诂的古文经学在学术上居于正统独尊的地位,至清代朴学风行而达于极盛,一直到近代,新考证学派仍然在学界很有势力。唯是之故,历代不少学者中就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一种价值标准,喜爱重史实、重考证之学,而贬低重义理发挥、创立新说之学,恰好公羊学有价值的义理发挥又与附会穿凿甚至灾异之说相糅合,精华与糟粕杂陈,因而授人以柄,常常为世所诟病,被目为怪异之说,有类于旁门左道。实际上,公羊学说曾在历史上两次风行天下,对西汉盛世的出现和晚清社会变革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公羊学者有许多精彩的观点和具有高度智慧的历史哲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独特的光彩。今文学说与古文学说各有其长,又各有其短。在一定意义上说,正因为华夏文化具有重述而不作的特点,公羊学重视义理发挥和创造性不仅不应受讥贬,反而应该受重视,今日的研究者再也不能受陈旧价值观的束缚。我们的任务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清除掉公羊学中裹含的沙砾,把其中的真金发掘出来。

(一)《春秋》重“义”

《春秋》一书在《汉书·艺文志》著录中称为《春秋经》,是儒家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又是我国最早的编年史。它记载自鲁隐公元年至鲁哀公十四年(前722—前481),共二百四十二年史事,大致有一万五千字。它记事的特点是十分简略,文字最少的一条只有一个字,如“雨”(僖公三年夏六月),或“螟”(隐公五年);也有两三个字的,如“城郓”(成公四年冬)、“宋灾”(襄公九年春)、“公如齐”(宣公五年春),一般不超过十字。记载最长的,一条也只有四十五字,如“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定公四年春三月)。尽管《春秋》记载如此简略,但它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乃至整部文化史上的影响却极其巨大深远,历代对它研究评论的著作多达数百种。褒扬的人对它推崇备至,甚至把它神化,称“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也有人对它批评,如宋代王安石直斥它是“断烂朝报”,贬低它不过是片断留下来的诸侯之间赴告的文字而已,没有多大价值。前一种说法完全是从封建意识出发,后一种说法也完全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无视创始的艰难和《春秋》中思想观点的时代合理性。

《春秋》是孔子依据鲁国史册所修成,这一点,从汉代以来绝大多数学者都没有怀疑。《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说:孔子“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文辞,去其烦重”。这段话是可以据信的。近代因受疑古思想影响,有的学者对于孔子修《春秋》提出怀疑,理由是《论语》中没有提过《春秋》。这种反证法根据并不充足,我们还是采取稳妥的态度,相信传统的说法为好。

《春秋》在中国几千年学术史上有巨大影响,是因为孔子通过褒贬书法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社会理想,这就是《春秋》重“义”的特点。《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公羊传》即以口说相传,阐发《春秋》的“微言大义”。与公羊学派的认识相通的,是儒家巨擘孟子,他对《春秋》重“义”作了精辟绝伦的评价,认为《春秋》的“义”具有纲纪天下的作用,孔子修《春秋》是“行天子之事”。孟子历述自尧、舜、禹、文王、武王、周公这些圣人伟大的历史功绩之后,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他深刻地说明,《春秋》寄托着孔子的政治理想,孔子因目睹王室衰微,原有“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政治秩序陷于崩坏紊乱,恐惧日后情形将越发不可收拾,他要挽狂澜之既倒,于是采取修《春秋》的方式,以褒贬为手段,明是非,别善恶,要使社会恢复到他所认为的“天下有道”的局面。孔子这样做,是针砭世事以垂法后人,虽无天子之位,而行“天子之事”。孟子认为《春秋》的褒贬手法有极大的政治威力,“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同大禹治水、周公治天下一样功德盖世。孟子还总结《春秋》有史事、史文、史义,而最重要的是“义”,不仅是《春秋》的灵魂,而且是孔子垂法后世、成为万世师表的关键。他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赵岐注《孟子》,称“窃取之以为素王也”。朱熹注《孟子》也说:“此文承上章历叙群圣,因以孔子之事继之。而孔子之事,莫大于《春秋》,故特言之。” 后儒的理解有助于说明,孟子这段话的深刻意思是,《春秋》是针对天下动荡的局面而作的,为后世立法,同上文“孔子惧,作《春秋》”,行“天子之事”相照应。

从《春秋》本身来考察,孔子灌注的大义主要有两项:

一是尊奉王室。这同《论语》所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是一致的。春秋时期,周王室式微,其地位降到等于一个小国,只好依附于强大的诸侯。鲁僖公二十八年(前632)践土之会,是周王应晋文公之命赴会。孔子主张尊奉王室,反对以臣召君,要维护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因此采取隐讳的手法,记载为:“天王狩于河阳。”以此寄托希望恢复西周时代“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政治理想,垂法后世。《春秋》记事,首列“鲁隐公元年,春,王正月”,以下每年基本上一律采用这一格式,遵从周天子的正朔,当然也表示政治上尊奉王室。僖公八年载:“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洮。”王人而不称名,是因他系来自王室而地位低微,却序于诸侯之上,乃表示对王命的尊敬。故《公羊传》解释说:“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桓公五年载:“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这是因为当时王室微弱,三国之君独能尊天子,故特别表示褒扬,意在令后世效法。故《公羊传》说:“其言从王伐郑何?从王,正也。”《春秋》中这些强烈地尊奉王室的书法,被后来公羊学家所充分发挥,成为著名的公羊学“大一统”观点。

二是寓是非褒贬。司马迁概括《春秋》这一特点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并称这是“王道之大者”。 《春秋》中著明是非褒贬的大义,是同孔子十分重视“正名”的观点相一致的,目的即在于“正名”,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政治秩序和等级制度。孔子不赞成“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也反对“政在大夫”。鲁国季氏专政,鲁昭公被逐出鲁国,只好羁留在黄河边上的乾侯(今河北省成安县境)。这段时间《春秋》每年书曰:“春王正月,公在乾侯。”表明仍然尊鲁昭公为国君。《春秋》以褒贬手法记载同样一件事,因文辞不同表示的是非善恶就不同。譬如,同是一个大夫被杀,《春秋》隐公四年记:“卫人杀州吁于濮。”《公羊传》解释说:“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穀梁传》解释说:“称人以杀,杀有罪也。”说卫人杀州吁,意思是卫国人都主张杀州吁,所以表示州吁有罪该杀。《春秋》僖公七年记:“郑杀其大夫申侯。”《公羊传》解释说:“称国以杀者,君杀大夫之辞也。”《穀梁传》解释说:“称国以杀大夫,杀无罪也。”说郑国杀其大夫申侯,则只是说郑国国君个人杀了申侯,被杀者就不一定有罪或至少是杀非其罪。像这类书法上只有一字之差,却寓含着是非褒贬的“大义”。

再如,也同是一类事情,只有一个用字的不同,就表示讳饰或严重的谴责。《春秋》隐公元年记:“冬,十二月,祭伯来。”《公羊传》解释说:“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奔也。奔则曷为不言奔?言奔则有外之辞也。”祭伯是周天子之大夫,出奔于鲁。但《春秋》不称“奔”而称“来”,是表示天子无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同类的事,又见于成公十二年《春秋》所记:“春,周公出奔晋。”《公羊传》解释:“周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自其私土而言也。”何休《春秋公羊解诂》进一步解释:“周公骄蹇,不事天子,出居私土,不听京师之政,天子召之而出走,明当并绝其国,故以出国录也。”加上一个“奔”字,表示周公对天子背叛,故严厉谴责。

以上举出《春秋》寓是非褒贬的“书法”的典型例证。其中有的属于讳饰,或是对旧有统治秩序、等级名分加以维护,表示出孔子思想保守性的一面。这样批评无疑是有道理的。但历史现象是复杂的,同时还应承认,孔子要求恢复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维护“君君、臣臣”的关系,在当时,又有时代合理性的一面。这是因为,春秋时期天下大乱,“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 。以孔子所在的鲁国来说,这个周公之后、保存着西周礼乐制度、文明程度最高的诸侯国,历隐公、桓公、庄公至闵公,五十二年间,竟发生四个嗣君被弑的事件,并因宫闱淫乱而致祸国。鲁隐公十一年,鲁大夫公子挥与子允(后为桓公)密谋弑隐公,立子允为君。桓公十八年,桓公与夫人姜氏至齐,姜氏与其兄齐襄公通奸,使公子彭生杀桓公于车上。鲁庄公三十二年,庄公卒。庄公有三弟,长曰庆父,次曰叔牙,季曰季友。庄公无嫡嗣,将卒,因继立问题产生分歧。叔牙欲以庆父继位,庄公欲立妾所生公子斑。季友以庄公命毒死叔牙,遂立公子斑为君。庆父早与庄公夫人哀姜私通,欲立哀姜之妹叔姜所生公子开,乃使圉人杀公子斑。季友奔陈,庆父遂立公子开为君,是为闵公。闵公二年,庆父与哀姜通奸更甚,哀姜与庆父谋杀闵公而立庆父,庆父乃使人袭杀闵公于宫中,引起鲁国内乱。季友自陈奉公子申(公子开之弟)入,立公子申为僖公。哀姜畏罪奔邾。庆父请奔,不许,故绝望自杀。

春秋时期秩序混乱固然是旧制度崩坏过程中的现象,但是长期的混乱对于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极为不利。至战国时期,七雄争强,攻战频繁激烈,杀人盈野,故孟子代表人民的愿望,作出天下“将定于一”的预见。经过长期混乱之后,统一的王权、秩序的建立又是时代所需要的,因而孟子才如此高度评价《春秋》的褒贬书法使乱臣贼子惧,称孔子著《春秋》的“大义”是行“天子之事”,可与大禹、周公一样功盖天下。至汉初,同样面临着经过大乱之后建立社会秩序和加强统一的迫切问题,因此,阐发《春秋》“微言大义”的公羊学说,便以其称扬孔子“以绳当世”“立天下仪法”“为后王制法”的鲜明主张,成为西汉一代显学。

(二)《公羊传》的传授和成书

《汉书·艺文志》著录《公羊传》十一卷。本注:“公羊子,齐人。”颜师古注:“名高。”据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公羊高受之子夏。”则《公羊传》最早的传人公羊高是子夏的学生。他是先经过长期的口头传授,至汉景帝时才著之竹帛。《汉书》又说:“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末世,一般指战国中晚期。关于公羊高以下的传授系统,唐徐彦在其为《春秋公羊解诂》所作的疏中记载说:“孔子至圣,却观无穷,知秦无道,将必燔书,故《春秋》之说,口授子夏。度秦至汉,乃著竹帛,故说题辞云:传我书者公羊高也。戴宏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与〕其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与董仲舒皆见于图谶。”据此,《公羊传》经过六代口说流传,至汉景帝时由公羊寿、胡毋子都写定成书。《公羊传》经过如此长期口授相传,显然不是出于一人一时之手。传中又有子沈子曰、子司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宫子曰,又有高子曰、鲁子曰,这些人也都应是传授之经师,故《公羊传》应视为一个学派的著作。

徐彦疏中又云:“胡毋生本虽以公羊经传传授董氏,犹自别作《条例》。”按,徐彦此称董仲舒受业胡毋生,未必可据。《史记·儒林列传》云:“言《春秋》于齐鲁自胡毋生,于赵自董仲舒。”“董仲舒,广川人也。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故汉兴至于五世之间,唯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又云:“胡毋生,齐人也。孝景时为博士,以老归教授。齐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孙弘亦颇受焉。”胡毋生、董仲舒同为景帝时博士,则二人年龄相差当不甚远。司马迁言公孙弘受业于胡毋生,而不言董仲舒亦受业于他。而《汉书·儒林传》于胡毋生云:“与董仲舒同业,仲舒著书称其德。”称同业,则必非受业。细审《史》《汉》所载,则董仲舒公羊学亦受之于公羊寿,董、胡二人同为公羊寿弟子。

(三)《公羊传》对《春秋》“微言大义”的大力阐扬

《公羊传》着重对《春秋》义理的发挥。它与孟子应是同一师承,或至少是学术传授有密切关系。《公羊传》昭公十二年云:“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其词则丘有罪焉尔。’”这里强调孔子用不同书法表示褒贬大义,与孟子所说“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相吻合。

《公羊传》对《春秋》“微言大义”的阐扬,首先在于突出“大一统”观念,把它放在全书首要的地位,上升为儒家的重要理论,因而在历史上产生了难以比拟的巨大影响。《春秋》每年纪事首冠以“王”,称“王正月”,表示尊奉王室,但尚未提出明确的主张。《公羊传》发挥了极大的创造性,开宗明义提出“大一统”说,成为指导全中国范围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意识形态的理论。鲁隐公元年传解释“王正月”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公羊传》所发挥的“大一统”说,便成为孔子这位儒家圣人提出来的最高政治指导原则,要求全体臣民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绝对服从于“天子”之下。《公羊传》流传于战国,成书于西汉,“大一统”理论不仅为战国晚期正在进行的“统一”作舆论准备,而且适应了西汉巩固封建统一国家的迫切需要,因而立即成为西汉政治生活的指导原则。

大一统说实是《公羊传》的理论纲领,体现在各个具体史实的解释之中。僖公二十八年传解释践土之会:“公朝于王所。曷为不言公如京师?天子在是也。天子在是,则曷为不言天子在是?不与致天子也。”“天王狩于河阳。狩不言,此何以书?不与再致天子也。”一再表示对晋文公以臣召君行为的贬责,而为周天子讳言真相。对于周公,《公羊传》特别称颂他为建立周天子天下共主地位的贡献。文公十三年传曰:“周公何以称太庙于鲁?封鲁公以为周公也,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曰,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之鲁乎?曰:不之鲁也,封鲁公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何为不之鲁?欲天下之一乎周也。”对于僭越天子的行为,《公羊传》则表示恐惧至于极点,不敢明言。隐公五年传云:“初献六羽,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僭诸公也。……始僭诸公,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僭诸公,犹可言也;僭天子,不可言也。”谴责僭越行为,即表示尊奉天子。

《公羊传》的大一统观还在民族问题上表达了深刻的思想。《公羊传》主张“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因为当时“诸夏”即中原地区处于较先进的社会阶段,应该阻止处于较后进阶段的“夷狄”对中原地区的袭扰。如同孔子推重管仲能联合诸侯、保卫诸夏的功绩:“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从保卫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和文化而言,《公羊传》上面的观点是有积极意义的。故《公羊传》作者称赞齐桓公北伐山戎、南服楚是王者之事,即能实行王者大一统的事业。此见于僖公四年传。《公羊传》又认为,在王室衰弱,无力阻止“夷狄”袭扰“诸夏”的情况下,诸侯力能救助危亡之小国者,则应予肯定。僖公元年传曰:“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不及事也。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孰亡之?盖狄灭之。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这段解释包含两层意思:一、从理想说,阻止“夷狄”、救助亡国应由天子实行,这是完全的一统,使诸侯上统于天子,不得专封;二、在天子微弱的情况下,大国有扶助弱小、保卫诸夏的职责,代行天子、方伯的任务,但文字上不能肯定,故“文不与而实与”。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公羊传》不是以种族来区分“诸夏”与“夷狄”,而是以文明或道德进化程度来区分,所以“夷狄”可以称“子”,可以受到赞许,而“诸夏”在文明或道德上倒退了,则视为“新夷狄”。这是公羊学有利于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巩固,有利于民族文化交流和进步的光辉思想。《公羊传》宣公十二年:“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楚本是南方后进国家,诸夏以夷狄视之。此年楚伐郑,郑伯肉袒至楚师谢罪。楚庄王于是下令退师。将军子重谏曰,楚都距郑国数千里,此役大夫死者数人,士卒死者数百人,如此胜郑而退师,乃失民臣之力。庄王以理晓之,曰,君子笃于礼而薄于利,服其人而不取其土,郑既告服,不赦不祥。晋荀林父率师救郑,向庄王请战,庄王许之。还师而与晋师战于邲,庄王亲自击鼓指挥,大败晋师。庄王曰,两君相恶,百姓何罪之有!遂还师而放走晋军。《公羊传》所述扼要而生动,以楚庄王伐郑而舍郑、迎战晋军大战之后又让其退走的具体过程,证明楚庄王能讲礼义,在文明和道德上远胜晋人,故赞许楚王“有礼”,进爵为子,而对“诸夏”的晋国加以贬责。汉代董仲舒高度评价《公羊传》这种对“诸夏”和“夷狄”的理智态度,说:“《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 他评论《公羊传》对“诸夏”和“夷狄”不划定不可移易的界限,楚变而为君子即加褒扬,晋变而为“夷狄”即加贬责,是很中肯的。《公羊传》定公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庚辰,吴入楚。吴何以不称子?反夷狄也。其反夷狄奈何?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盖妻楚王之母也。”前因吴能忧中国,故进而称“子”;后因其倒退为“夷狄”之行,故又以“夷狄”视之。至春秋尾声,吴北上取得中原盟主的地位,有利于“诸夏”局面的稳定,乃又“重吴”。此即《公羊传》哀公十三年所云:“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吴何以称子?吴主会也。吴主会则曷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诸侯莫敢不至也。”相反,如果“诸夏”在文明或道德上倒退,则贬为“新夷狄”。此即《公羊传》昭公二十三年所说:“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沈子楹灭,获陈夏啮。此偏战也,曷为以诈战之辞言之?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然则曷为不使中国主之?中国亦新夷狄也。”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如何对待民族关系在历史上一向是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从种族上区分“诸夏”和“夷狄”,二者之间就会形成不可逾越而且永远不变的鸿沟,对“夷狄”的歧视以至压迫就不但不会消失,而且会加剧,“夷狄”会感到文化上再进步也没有出路,“诸夏”也会因认为天生优越而不求进取,将会恶化民族关系,损害民族和好相处。相反,如果从文化上或道德上区分“诸夏”和“夷狄”,二者就成为可变的概念,“夷狄”在文化上进步了就与“诸夏”无异,平等无间,鼓励他们学习先进文化而不断提高自己,“诸夏”也要警省不断进取,不然在政治上道德上倒退就被视为“夷狄”。不论“诸夏”“夷狄”,都要努力向更高水平提高自己,民族间的交流、和好就会不断促进,有利于全国的统一和安定。显然,前一种观点是落后的,不利于民族关系发展的,后一种观点是进步的,促进民族关系发展的。《公羊传》这种以文化和道德区分“诸夏”“夷狄”,视为可变概念的观点,是战国以后民族间的交流融合加快,特别是汉代民族关系发展这种社会现实的反映,也是儒家思想宝贵精华之一。经过《公羊传》的阐释,从文化上区分“诸夏”和“夷狄”,就成为《春秋》之“义”。这是《公羊传》一大贡献。一些陋儒生活在国势衰弱的时代,眼光狭窄,开口闭口“严夷夏之大防”,好像他们是信守儒家原则,其实恰恰违背了《公羊传》所阐发的儒家精神。白寿彝先生曾深刻地论述孔子在民族问题上有理智的态度:“孔子被后世的经学家宣传为‘尊周室,攘夷狄’的圣人,好像孔子对于所谓‘夷狄’是很严厉的。其实,孔子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理智的。”孔子认为“夷狄”和“诸夏”之间存在共同的道德标准,是与一些持狭隘的民族观念的人大不相同的。孔子还认为,“夷狄”也有长处,有的地方比“诸夏”还好。 这些论述对我们很有启发,《公羊传》关于民族问题的进步观点,是从孔子思想接受下来并加以发展的。冯友兰先生认为:《公羊传》这种接受或背离先进文化,就是“中国”与“夷狄”的标准,一视同仁,实际上也反映了汉朝的民族政策。司马相如为使者,通西南“夷”。当时四川有一部分耆老搢绅先生反对朝廷做法,认为是“割齐民以附夷狄”,意思是损害四川各郡利益而给“夷狄”以好处。司马相如批评这种说法,首先即说:“必若所云,则是蜀不变服而巴不化俗也。”让“夷狄”永远是“夷狄”,是与巴蜀本身历史相违背的。巴蜀原是“夷狄”,处于落后地位,因为接受了中原文化,所以才成为今日搢绅所谓中国。他进而提出武帝作为贤君,“驰骛乎兼容并包,而勤思乎参天贰地”,“博恩广施,远抚长驾,使疏逖不闭,曶爽暗昧得耀乎光明,以偃甲兵于此,而息讨伐于彼。遐迩一体,中外禔福,不亦康乎?”“兼容并包”“遐迩一体”是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司马相如对“夷狄”和“中国”的区分,完全是从文化上讲的,这正是《公羊传》所讲的“《春秋》之义”。 陈柱先生在其《公羊家哲学》书中说:“公羊家之于《春秋》,以谓诸夏夷狄之称,原非一定之词,唯视其进化与退化之异而已也。是故诸夏不能矜,而夷狄不必馁。”“诸夏云者,犹曰进化之国而已。夷狄云者,犹曰未开化之国而已。时或贬诸夏为夷狄,斥诸夏之退化;时或进夷狄于中国,则褒夷狄之进化。” 这些论述指出《公羊传》观点的价值,都确有见地。大一统观和民族观是《公羊传》首要精义之所在,因此我们用了较多的文字加以讨论。

《公羊传》所发挥的《春秋》大义还有:

三世异辞 。《公羊传》先后三次讲“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即:

隐公元年:“公子益都卒。何以不日?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

桓公二年:“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

哀公十四年:“《春秋》何以始乎隐?祖之所逮闻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以终乎十四年?曰:备矣。”

这是后来公羊学者推演的“公羊三世说”的雏形,其中包含着历史变易观点,人们可以据之发挥,划分历史发展的阶段。“异辞”指用辞不同。亲见的时代、亲闻的时代、传闻的时代,为何用辞不同?这是因为时代远近不同,史料掌握详略不同,文字处理因而不同。不仅如此,《公羊传》更有特别的解释:“定、哀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 讲的是时代越近,孔子因惧祸而有忌讳,故多采用隐晦的说法。司马迁很注意《公羊传》这一观点,他说:“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 《春秋》又何以终于哀公十四年?《公羊传》的看法是:“备矣。”至此已完备齐全。何休解释说,因西狩获麟,瑞明显现,见拨乱功成。 以上所说,除证明《春秋》是一部重褒贬的政治书外,还有两层意思:一、孔子著《春秋》,因所见、所闻、所传闻这三个时代的不同特点,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和书法;二、孔子修这部《春秋》,起自隐公之时,最后到哀公十四年,才达到完备齐全。这样,《公羊传》再三强调“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就包含着对待历史的一个很宝贵的观点:不把春秋时期二百四十二年视为凝固不变或混沌一团,而看作可以按一定标准划分为各自显示出特点的不同发展阶段。这种历史变易观点,在中国“述而不作”风气甚盛的文化氛围中,更显出其独特的光彩和价值,后代有的思想深刻的学者,能结合时代的感受,从中得到宝贵的启迪。

拨乱反正,以俟后圣 。《公羊传》认为《春秋》有拨乱反正的政治威力,为后世立法,这在终卷以画龙点睛的方式凸显出来,与开宗明义讲“大一统”,正好首尾呼应。《公羊传》终卷哀公十四年传云:“春,西狩获麟。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薪采者则微者也,曷为以狩言之?大之也。曷为大之?为获麟大之也。曷为获麟大之?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意思是,《春秋》终于此年,是孔子精心安排的。因为“西狩获麟”,是王者出现的瑞应,“受命之符”,表示新的天子要出现了,代周而起。所以孔子作《春秋》不是普通的史书,而是具有重新安排天下秩序的意义,“为一王之法”。《公羊传》进一步强调“以俟后圣”的政治意义,说:“君子曷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强调是孔子有意修成的政治书,通过明是非、别善恶,以绳当世,为后王制法,故是拨乱反正的最高准则。以上倡大一统,正君君臣臣的关系,“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夷狄”而忧中国则进爵为“子”,“诸夏”倒退则为“新夷狄”等项,无不具有拨乱反正的意义。这种纲纪天下的作用,书中随处都体现出来。公子挥因密谋弑隐公,《公羊传》认为《春秋》对他一贬到底:“夏,翚(即公子挥)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 《公羊传》又认为,鲁隐公被弑,不书葬,是表示对君杀贼不讨的谴责,以为无臣子:“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杀也。杀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杀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 按《公羊传》所说,孔子这样制《春秋》义法,足使乱臣贼子惧,王道大行,故是授给汉代以拨乱反正之法。

讥世卿 。《公羊传》阐扬《春秋》大一统、尊王室之义,自然对大臣世袭、专擅国政、威胁君权加以讥贬。隐公三年传:“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尹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对于大夫擅小国国君废立之权,也予以贬责。此见于文公十四年传,晋大夫郤缺以大军压境之势,企图迫使邾娄人接纳晋国外孙接菑为国君。邾娄人陈以情势,论以利害,使郤缺明白那样做法于义不合,引师而去。《公羊传》称赞郤缺最后改变主意,然而因郤缺率大军压境,是要以大夫专擅国君废置之权,因此予以讥贬,这仍然体现了《春秋》维护“君君、臣臣”关系的原则。

九世复仇 。庄公四年传:“纪侯大去其国。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仇也。何仇尔?远祖也。哀公烹乎周,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襄公将复仇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从今人看来,九世复仇,未免是太野蛮的行为。然而这是在春秋时代,又是宗法制度牢固的时代,复仇的观念在当时是被视为正当的。这是氏族血亲复仇的遗留。在氏族制社会,“同氏族人必须相互援助、保护,特别是在受到外族人伤害时,要帮助报仇。……所绝对承认的是血族复仇的义务。” 在宗法制度下,宗法的继承、君主、国家为一体,所以更强调复仇是正当的,齐襄公为祖宗复仇是贤者的举动。《公羊传》隐公十一年:“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仇,非子也。”同样申明复仇是正当的举动。

《公羊传》所讲的“微言大义”,还有闵公元年讲“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僖公十七年讲“为贤者讳”等。

从记载简略、褒贬书法不甚明显的《春秋》,到大力推演“微言大义”的《公羊传》,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儒家学说的发展。由此而形成了一个推崇孔子为政治家、视《春秋》为一部政治书的公羊学派,与西汉末年才流传出来、推崇孔子为史学家、视《春秋》为一部历史书的《左传》学派,形成明显不同的风格。西汉初年,经过秦末大乱以后,需要重建并巩固封建统一国家,需要创建适应封建制度成长和版图规模远超前代的制度。而《公羊传》倡导“大一统”、尊奉王室、拨乱反正、为汉代制法为孔子学说的根本大义,这就恰恰符合时代的需要,成为西汉皇朝政治指导的学说,因而显赫于世。《公羊传》又再三强调“三世异辞”,其中包含着宝贵的变易哲学观点,这又给西汉和东汉思想家以深刻的启发,使他们据此而创造出新的学说,形成一套具有积极意义,且与社会生活密切相联系的历史哲学。《公羊传》著于竹帛后,在景帝时即有两位传习的大师,“于齐鲁自胡毋生,于赵自董仲舒” 。胡毋生授嬴公,嬴公授眭孟。眭孟授严彭祖、颜安乐,严、颜二人都是春秋学博士。 《公羊传》系用汉代通行的隶书写定,与汉初流传的齐、韩、鲁三家《诗经》、伏生所传《尚书》等经典,成为今文学派,且《公羊传》即是今文学的主要代表。

《公羊传》虽以阐释大义为主,但在史实上,与《左传》相比,也有重要的补充。如:宣公六年记赵盾弑其君;宣公十二年记邲之战;宣公十五年记宋及楚平;成公八年记晋使韩穿来言归齐汶阳之田;昭公二十五年记鲁昭公攻季氏而反被季氏所逐出走等。《公羊传》的议论,有很迂腐的地方,最为明显的是僖公二十二年,宋襄公与楚期战于泓水北岸。楚师半渡泓水,宋司马子反主张乘楚师未毕渡而击之,宋襄公不许,曰,君子不厄人,吾不忍行也。既之,楚师已渡而未毕阵,子反又请急击之,宋襄公不许,曰,君子不鼓不成列。楚师已阵,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公羊传》对此役却评论说:“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而从我们看来,宋襄公的做法完全是愚蠢至极,咎由自取,应予严厉谴责。《穀梁传》对此役的评论则是:“信则攻,攻则战,少则守。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信之所以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为道?道之贵者时也,其行势也。” 强调因“时”乘“势”,才符合事物的“道”,谴责宋襄公的愚蠢行为。相比之下,《穀梁传》对此役的评论要高明得多。 QEVae+KDmjD8HDeBkCFesUJXBT/wpCyvRDkaSGIfNFsCRLTpybFNF+Y1hPfXEo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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