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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春秋》具有纲纪天下的神圣法典的意义

董仲舒通过对《春秋》经传的阐释,构建了公羊学的基本理论体系,主要包括:突出《春秋》在儒家六经中的地位,论述它具有纲纪天下的神圣法典的意义;“大一统”的政治观;“张三世”的变易观;“通三统”的改制观;“德刑相兼”;天人感应和谴告说;经权之说。上述七项互相补充,构成了一个丰富的、极具政治色彩和辩证思维色彩的思想体系。

《春秋经》开宗明义第一句为:“隐公元年春王正月。”《春秋》之所以在儒家经典中地位最为重要,是因为它指明了天子是承天命而治,具有无上的威权,并规定了治理国家的大纲大法。依照《春秋繁露》的阐释,董仲舒认为,在此“元年春王正月”六个字之中,集中地传达了天子统治的神圣性和确保封建国家得以大治的根本纲纪这些最重要的信息。《春秋繁露·玉英》篇云:“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按,此字据《玉海》所引应作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这段话,体现了解释《春秋经》至关重要的“微言大义”,包括帝王承天而治,位居至尊;帝王的号令必须符合天的意志,故人君首先要正心;诸侯必须忠于王室,才有其合法的地位;故诸侯必须秉承王的旨意,正境内之治,实行善政。总之,经过董仲舒的解释,“元年春王正月”这句看似简单的话却是从根本上确定了封建政治的伦理和秩序,王者承天意以行政事,封建国家的政治行动都是由上天安排的,以此论证王权的神圣性和正确性。因此说“五者俱正,而化大行”。而《春秋》全书更是孔子上探天意,下明得失,包含辩证天下复杂事物之是非的精微道理,所以有国家者,不可不学《春秋》。由此可见,《春秋》这部经典对于封建政治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在“天人三策”中,董仲舒向汉武帝郑重陈述的是完全同样的意思:“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并且直接阐发孟子及《公羊传》中论述《春秋》“天子之事”,“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的意义,说:“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 《春秋繁露》和“天人三策”中所论述的《春秋》中所体现的国家政治的根本纲纪,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三项:

一是王权神圣。武帝对董仲舒的策问中,也是启发他就“固天降命不可复反”,“三代受命,其符安在”,“何修何饬而膏露降,百谷登……受天之祜,享鬼神之灵”方面作回答。这种神化王权的天命论固然是迷信、落后的,是让庶民顺服地接受统治,但在历史上,它又是不能跨越的意识形态的阶段。汉武帝对天意如此关切,董仲舒即回答说:“《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 而天这种主宰人世间一切的神秘力量,是授命于天子来实现的,由“天子受命于天”,再派生出整个封建社会的伦理和秩序,“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 《春秋繁露》中进一步对天子承受天命治理万民从各方面加以阐释。《楚庄王》篇说:“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仪志,事天亦然。”申述国君既已受天之命,其所作为必须符合天意,而臣子对于受命之君同样应当绝对服从。《天地之行》篇说:“为人君者,其法取象于天。……是故天执其道为万物主,君执其常为一国主。天不可以不刚,主不可以不坚。天不刚则列星乱其行,主不坚则邪臣乱其官。”强调天主宰一切,故赋予国君以统制百官万民的无上权力。天子威严刚强,群臣柔顺服从,这是天意安排,不可移易。《符瑞》篇又说:“一统乎天子,而加忧于天下之忧也,务除天下所患。而欲以上通五帝,下极三王,以通百王之道,而随天之终始,博得失之效,而考命象之为。”这是进一步申论天子是天命所归,所以为了达到至治,必须总结古今成败的教训,以符合天命的昭示。

二是论述《春秋》“为后王制法”。《公羊传》在其终卷有一段重要的议论:“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 据此,《公羊传》作者已经认定,《春秋》拨乱反正的政治主张实则为后王提出治国的指导性原则。董仲舒大大推进了这一观点,提出孔子以《春秋》立一王之义,为后王制法。《春秋繁露·俞序》篇论曰:

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万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贤才,以待后圣。……史记十二公之间,皆衰世之事,故门人惑。孔子曰:“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以为见之空言,不如行事博深切明。故子贡、闵子、公肩子,言其切而为国家资也。其为切而至于杀君亡国,奔走不得保社稷,其所以然,是皆不明于道,不览于《春秋》也。故卫子夏言,有国家者不可不学《春秋》,不学《春秋》,则无以见前后旁侧之危,则不知国之大柄,君之重任也。故或胁穷失国,掩杀于位,一朝至尔。苟能述《春秋》之法,致行其道,岂徒除祸哉,乃尧舜之德也。

董仲舒剀切地申论《春秋》所记鲁国十二公之间的史事,乃是处处体现出孔子欲使明王达到国家至治的良苦用心,所以孔子的门人子贡等人深刻地领会孔子的这番义旨,懂得《春秋》义理深切,足为后王治国的宝鉴。如不按《春秋》之大义实行,则将导致国家礼义制度崩坏,以至亡国灭身。如能按《春秋》所制定的纲纪治国,则不但可以免祸,而且能达到尧舜那样的境地!

三是论述《春秋》之义无所不包,见微知著,防患于未形。《春秋繁露·精华》篇云:“(《春秋》)其辞体天之微,故难知也。弗能察,寂若无;能察之,无物不在。”“是故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则天下尽矣。”《王道》篇谓:“孔子明得失,差贵贱,反王道之本。”“刺恶讥微,不遗小大,善无细而不举,恶无细而不去,进善诛恶,绝诸本而已矣。”以此告诫人们,《春秋》中所书不论得失、贵贱、大小、善恶之事,其中运用的褒贬书法,都寓含着王道之本,人人必须细心体会,返求诸己,身体力行。《二端》篇云:“《春秋》至意有二端,不本二端之所从起,亦未可与论灾异也,小大微著之分也。”这是说,如果不按照君臣上下的纲纪法度行事,小错会导致大乱,微末将酿成显祸。必须警省于“小”和“微”,才能防止大而显的祸乱,故谓之“二端”,必须谨慎警觉。故此篇又云:“内动于心志,外见于事情,修身审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岂非贵微重始、慎终推效者哉!”故《文选》注引如淳曰:“《春秋》义理繁茂,故比之于林薮。”此言义理繁茂,正说明董氏所述《春秋》之义无所不包,并为学者所赞同。

按照董仲舒如此的诠释,《春秋》上探得国君所承的天命,下昭示治理国家各项政事的纲纪伦理,因而在儒家经典中便享有最高的地位。一代大史学家司马迁曾师从董仲舒习公羊学说。他接受了董氏关于《春秋》具有纲纪天下的神圣法典的意义的观点,《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有一段极重要的话,酣畅地论述《春秋》的至尊地位和对于治理国家的无与伦比的意义。

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谿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辩是非,故长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豪厘,差以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

司马迁的这段话,对于我们理解董仲舒尊崇《春秋》在当时思想界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实在至关重要。他完全接受了董氏所论“有国家者不可不学《春秋》,不学《春秋》,则无以见前后旁侧之危,则不知国之大柄,君之重任”和“修身审己,贵微重始”这些基本观点,而且又沿着董氏公羊学的思路而大力发挥,这也是司马迁重视师说、重视儒学、重视吸收当代学术之精华的有力见证。董氏的观点得到史学家司马迁这样的承受和发挥,本身就是公羊学诠释史上的一大成功!司马迁所发挥的春秋公羊学观点,最突出者有四点:其一,由于孔子在《春秋》中做到上明三王之正道,下辨人事之纲纪,对于种种复杂的人物和事件,都以明确的标准作出恰当的褒贬和裁断,判定其是非善恶,即令遇到含混可疑之处,也必定使其无所遁形,故《春秋》代表了王道之大者和治国的根本。其二,儒家六经各有所长,各有其重要的用处,而《春秋经》的长处在治人,在于辨明是非善恶,所以它具有拨乱反正,使乱臣贼子惧的政治威慑力量!其三,《春秋》评判裁定的人物和事件复杂纷纭,《春秋》之义无所不包,但是《春秋》又体现出治理国家的纲纪大法,所以它是实施政治和规定人伦关系的总枢,“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所记大量弑君、亡国,诸侯篡权、政治败坏的事,究其根本,都在违背《春秋》所规定的大义。所以,掌握最高政治权力的一国之君必须通《春秋》,否则对于潜在的祸患不能觉察,最终难逃弑身败亡的命运。为人臣子如果不精通《春秋》,必然会做出越轨的行为,以至走上篡国弑君的道路。其四,孔子在《春秋》中又规定了君臣、父子的人伦关系的准则,所以,《春秋》又是礼义之大宗。董仲舒所诠释的《春秋》具有纲纪天下的作用这一重要观点为汉代学者所宗从,我们还可以从其他典籍中获得明确的证据。如《说苑·君道》说:“‘《春秋》作而后君子知周道亡也。’故上下相亏也,犹水火之相灭也,人君不可不察,而大盛其臣下,此私门盛而公家毁也。人君不察焉,则国家危殆矣。”故曰:“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 P1q031OFEY6M1vL0PzOAqSvHN74t0/PbxN4rwYXGtBmNGuCoAphlVen8GXT6Z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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