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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父权社会

有关父亲身份的生理事实一旦被认可,一种全新的成分就进入了父亲身份感当中,这种因素差不多在每个地方都导致了父权社会的产生。父亲一旦认识到孩子如《圣经》所说的那样是他的“种子”,他对孩子的感情便因两个因素而加强:权力欲和对死后生命存续的欲望。一个人的后代的成就,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他的成就,后代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的延续。他的抱负再不会因埋入坟墓而告结束,而是能够明确地通过后代的事业得到延续和发展。例如,想一想当亚伯拉罕被告知,他的子子孙孙将据有加南地的时候,他是何等的欣慰就明白了。在母系社会中,家庭的抱负必定受限于女人,而由于女人不从事打仗一类的事情,这样的家庭抱负自然不如父权家庭的有效。因而人们一定想象得出,父亲身份的发现会使人类社会比其在母系阶段时更有竞争性、更有活力、更有生气和攻击性。除了这种一定程度的假定性的结果之外,还有一种新的和高于一切的理由坚持妻子应保持贞操。嫉妒中那种纯本能的成分,几乎不如大多数现代人所想象的那么强烈。嫉妒在父权社会中所以表现出极端的力量,是由于担心后嗣不是亲生的。这可以从以下事实看出:一个对妻子已生厌倦而对情妇宠爱有加的男人,他的嫉妒心在他得知妻子有外遇时,肯定要比他发现情妇另有所爱时要强烈得多。一个合法的孩子是一个男人的自我的延续,他对这个孩子的感情是一种自我主义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如果这个孩子是非法的,这个推定的父亲就受到了蒙骗,把爱滥用在了一个与自己没有生理关系的孩子身上。因此,父亲身份的发现,导致妇女处于隶属地位,这是保证女人贞操的唯一手段。这种隶属地位起初是生理性的,后来则是精神上的,在维多利亚时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由于妇女处于隶属低位,在大多数文明社会中,夫妻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真正的伉俪之情;夫妻关系一方面是主从关系,另一方面是责任关系。男人所有重要的想法和目标都只为他本人所有,而不会向妻子吐露,因为健全的想法可能会导致他的妻子背叛他。在大多数文明社会中,妇女几乎完全得不到有关世界和各种事务的经验。她们被人为地愚弄,因而对一切缺乏兴趣。我们可以从柏拉图的谈话中得出一个印象: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把男人视为真正爱情的唯一适当对象。关于这一点,如果考虑到这些人感兴趣的所有事情,就连有身份的雅典妇女也一无所知,人们就不会感到惊讶了。同样的情形在中国也很普遍,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还是如此;在波斯诗歌全盛期的波斯以及许多其他的时代和地方,这种情况也是很普遍的。爱情作为男女间的一种关系,被男人要确定孩子合法性的欲望破坏了。不仅爱情成为牺牲品,就连女性能够为文明作出的一切贡献,也因同样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人们看待后代的方式发生转变时,经济制度自然随之发生变化。在母系社会,一个人继承的是他的舅舅;而在父系社会,一个人继承的是他的父亲。在父系社会中,父子间的关系要比母系社会中所存在的男性间的任何关系更为紧密。因为就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我们很自然地归之于父亲的职能,在母系社会中一分为二,一部分归于父亲,一部分归于舅舅:感情和照顾来自父亲,而权力和财富则来自舅舅。所以,很清楚,与更原始类型的家庭相比较,父权家庭是一个关系更紧密的单位。

看起来,只是随着父权制度的建立,男人才开始要求他们的新娘是处女。在实行母权制度的地方,年轻女子在性方面是和年轻男子一样放纵的,但是,当说服女人相信一切婚外性行为皆罪恶变得极端重要的时候,这种情况就不能容忍了。

在发现了存在着父亲身份这一事实之后,做父亲的便开始处处加以利用,把它发挥到极致。文明史主要是一个对父权逐渐衰落的记录,因为在大部分文明国家,父权刚好在有历史记录之前达到其顶峰。在中国和日本一直持续至今的祖先崇拜,看起来是早期文明的一个普遍特征。父亲对孩子拥有绝对的权威,这种权威扩展到方方面面,有时甚至拥有生杀之权,如在古罗马。在整个文明时期,做女儿的以及在许许多多的国家做儿子的,若没有父亲的同意,他们便不能结婚,至于他们应该和谁结婚,通常由父亲决定。一个女人在其一生中,是没有任何一个独立生存的时期的,婚前从属于她的父亲,婚后则从属于她的丈夫。同时,一个做婆婆的可以在家庭中行使近乎专制的权力;她的儿子和儿媳全都同她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媳妇们要完完全全地服从于她。在中国,直到现在我们仍可以听到,有年轻的媳妇因不堪婆婆的虐待而被迫自杀。此类仍可在中国见到的事情,不久之前在欧亚两洲各个文明国家也是很普遍的。当基督说他到世上来是要让儿子可以反抗父亲、媳妇反抗婆婆的时候,他所针对的正是类似于仍在远东所存在的一类家庭。父亲最初因力气比女人大而获得的权力,后来因着宗教的作用而增强,这在大部分形式的宗教中,可被界定为这样的信条:上帝是站在国家一边的。祖先崇拜或类似的东西十分流行。基督教的宗教理念,正如我们已经见到的,处处渗透着父亲的威严。社会的君主和贵族组织以及继承制度,在每一个地方都是以父权为基础的。这种制度在古时是由经济动机支撑的。从《创世纪》中可以看到,人们多么渴望拥有众多的子孙,而当他们拥有众多子孙的时候,这对他们是多么的有益。子孙的繁衍和牛羊的繁殖一样有益,多子多福嘛。这就是为什么在那时,耶和华命令人们增加繁衍,多多益善。

但是,随着文明的向前推进,经济状况改变了,于是,一度用以劝诱人们自私自利的宗教戒律,开始变得让人生厌了。罗马繁荣之后,富有之家就不再有一大家子人了。在罗马全盛期的后几个世纪里,尽管有道德家的劝诫,旧有的贵族还是不断减少,道德家们的劝诫就像现在这样没有效果。离婚变成一件容易而常见的事情,上层社会的妇女实现了几乎与男人平起平坐的地位,父权日衰一日。这种情况在许多方面与我们今天的情况相似,只是仅限于上层社会,但这让尚未富到从中受益的人震惊不已。与我们现代的文明相反,这一古代文明由于仅限于很小一部分人口而遭受磨难。正是这个原因使之在其存续期间很不稳定,并最终因一次自下而上的巨大迷信冲击而倒下。基督教和野蛮人的入侵摧毁了希腊-罗马的思想体系。虽然父权制度保留了下来,甚至在一开始和罗马的贵族制度相比,还有所增强,但它不得不去适应一种新的成分,即,从基督教的灵魂和救世教义派生出来的基督教性观念和个人主义。没有哪个基督教社会能够像古代文明和远东文明那样完全依据于生理,并且,基督教社会的个人主义渐渐影响了基督教国家的政策,同时,基督教关于个人可以不朽的承诺降低了人们对传宗接代的兴趣,而在此前,传宗接代在他们看来似乎是最有可能达致不朽的方式。现代社会虽然仍是父系的,虽然家庭仍然存在,但对于父权的依附性,远不如古代社会那么重要了。家庭的作用也比过去大大地减弱了。如今,人们的希望和抱负也与《创世纪》中的父亲们迥然不同了。他们宁愿通过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而不是通过拥有众多的子嗣来成就大事。这种变化是传统的道德与宗教为什么不像过去那样有影响力的原因之一。尽管如此,该变化本身事实上就是基督教神学的一部分。要弄清这一问题的来龙去脉,则宗教影响人们的婚姻观念和家庭的方式,就是接下来必须考察的内容了。 4SlTgMs326ijgYNM1TsQzbqFY2jvwQZnzY3q/CZslyrzREkrL2CquF1Q95nyrQ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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