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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神圣

“我对你不感兴趣。”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这句话,必定在某种层面上施暴并损害正义。

“我对你个人 不感兴趣。”这句话很可以出现在好友之间的亲昵交谈中,不至于损害友谊中最微妙敏感之处。

同样,一个人说“我个人不重要”,而不是说“我不重要”,这么说不是在贬低自己。

由此足以证明,作为现代思潮语汇的人格主义 大错特错。在相关领域里,一个地方存在严重的语汇错误,很难不同时存在严重的思想错误。

每个人身上都有某种神圣不可侵犯之处。但不与这人的个人有关,也不与普遍人性有关。单纯与这个人有关。

街上走过一个路人,长手臂,蓝眼睛,脑中闪过我无从知晓但可能无足轻重的想法。

对我来说,这个路人之所以神圣不可侵犯,不在于他的个人或普遍人性。在于他。完整的他。手臂、眼睛、想法,全部包含在内。我在损害这一切时不得不有无穷顾虑。

如果说他身上的普遍人性对我来说是神圣的,那么,我大可以轻易弄瞎他的眼睛。他变成瞎子,照旧是和从前一样的人类。我丝毫没有损及他身上的普遍人性。我只是损害了他的眼睛。

没有可能定义对普遍人性的尊敬。不只是没有可能在语言上被定义。许多光彩照人的概念同样无法在语言上被定义。但对普遍人性的尊敬这个概念更进一步无法被构想。这个概念由思想的某种神秘操作划定界限,不可能被定义。

以某种无法被定义被构想的概念作为公共道德准则,这无异于为诸种形式的暴政放行。

1789年盛行于世的权利概念 由于内在的贫乏不足而无力胜任世人所重托的使命。

将两个不充足的概念混为一谈,美其名曰普遍人性的权利。这么做再也不可能把人类带得更远。

究竟是什么在阻拦我弄瞎这个人的眼睛,既然我被允许这么做并且从中得到乐趣?

虽说这个人整个儿对我来说是神圣的,但他并非在一切条件下并从各个方面对我来说都是神圣的。他不是由于手臂长或者眼睛蓝或者无足轻重的想法而神圣不可侵犯。他不是身为公爵神圣不可侵犯,假设他是个公爵的话。他也不是身为捡破烂的人神圣不可侵犯,假设他是个捡破烂的人的话。让我住手的理由与上述说法完全无关。

我之所以住手是因为我知道,如果弄瞎这个人的眼睛,那么他会因为被人伤害的想法而导致灵魂撕裂。

一个人从孩童时期直到进入坟墓,尽管有诸种犯过、忍受过、观察过的罪恶经验,在他属人类的心灵深处总有某种东西在难以克制地期待别人对他行善而不是作恶。正是这一点首先成就人类身上的神圣。

善是神圣的唯一来源。只有善以及与善相连的东西才有神圣。

人心中这一深沉而孩子般的部分总在期盼善。追讨权利并不与这个部分有关。小男孩眼红地查看哥哥分到的蛋糕是不是比他手里那块更大。这是因为他服从来自灵魂较浅部分的动机。正义一词有两个截然不同的意思,分别与灵魂的两个部分相关。只有前一个部分是重要的。

从人心深处迸发出孩子般的怨诉,就连耶稣基督也不能克制:“为什么对我作恶?” 每逢这种时候肯定有不义发生。因为,如果说在通常情况下怨诉是某种错误的后果,那么不义就在解释的欠缺中。

遭受重创以致呐喊的人们依据不同的天性和时机而顺从不同的动机。有些人在某些时候从呐喊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还有许多人不知自己为何呐喊。因为这是一种寂静的呐喊,只在人心的秘密深处回响。

这两种精神状况远比表面上更互相接近。第二种状态只不过是第一种状态的弱化形式。不知为何呐喊,这种无知得到迎合维系,也在讨好,也包含某种精神满足。我们的意愿只受两种限制,也就是基本物质需求和我们周遭其他人的存在。这也是为什么诸如战争或内战这类动乱如此让人兴奋——战争致使人的存在从现实抽离,形同把人变成木偶。这也是为什么奴隶制在主子眼里如此赏心悦目。

在那些遭受太多重创的人身上,好比奴隶,人心因为蒙受恶而突然呐喊的部分似乎已然死去。但它永不会彻底死去,只是再也无力呐喊,陷入某种喑哑不间断的呻吟状态。

然而,即便在那些呐喊能力完好无损的人身上,这呐喊也几乎无法用存活下来的言语从内到外获得自我表达。尝试传译这呐喊的言语通常会陷入彻底错误。

那些最常有机会感到别人对他们作恶的人也是最不擅言语的人,这是同样难以避免的事。在轻罪法庭看到一个不幸的人结结巴巴说不清楚,他面前的法官用文雅的语言开伶俐的玩笑。再也没有比看见这副场景更可怕的事了。

除理智以外,人类与公开表达自由真正相关的唯一官能就是人心为抵抗恶而呐喊的部分。然而,由于人心的这个部分不知如何表达,自由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公共教育必须旨在尽量为人心的这个部分提供表达方式。其次必须为不同意见的公共表达规范一套制度,定义制度的原则不是自由,而是某种沉默和关注的氛围,微弱笨拙的呐喊在其中有可能被听到。最后必须建立一种体系,尽可能吸引那些有能力也有意愿倾听并且理解呐喊的人承担领导工作。

一个政党忙于夺取或保存政府权力,只能从这些呐喊中听见噪音。这声音要么干扰政党自身的宣传声音,要么反过来为之造势,政党以此为依据作出不同回应。但无论如何,政党没有能力拥有某种温存先见的关注力以辨认这些呐喊的意味。

每当公共生活被政党之争所控制时,其他受感染模仿政党的组织机构同样如此,只是程度略轻。所有组织机构,也包括工会乃至教会。

显然,政党和相似的组织机构全然顾不上审慎地理解领会。

一旦表达自由在事实上被归并为这类组织机构的宣传自由,那么,人类灵魂中值得自我表达的唯一部分就不再拥有这么做的自由。或者其自由的程度极其微小,几乎与独裁统治下无异。

这就是党派之争决定权力分配的民主现状。这也是我们法国人迄今美其名曰的民主现状。我们不知还有其他民主。必须创造出其他民主。

同一标准以相似方式施行于一切公共建制,可能导致同样明显的后果。

提供此种标准的不是个人。由于蒙受恶而从灵魂深处突然迸发出痛苦的呐喊,这不是个人的事。单单损害个人和人的欲求不足以促使人发出呐喊。只有在痛苦中感觉与不义接触才会促使人发出呐喊。在最卑微的人身上,正如在耶稣基督身上,这呐喊总会构成某种非个人(impersonnel)的抵抗。

个人反抗的呐喊极为常见,但不重要。无须触犯神圣就能轻易激起这类呐喊。

*

一个人之神圣不可侵犯,不在于他的个人,而在于他身上的非个人之处。

人类身上的一切非个人之处是并且唯一是神圣的。

在我们的时代,作家和学者如此古怪地篡夺祭司的地位,公众带着全无理性基础的顺从,承认艺术才能和科学才能神圣不可侵犯。这被普遍视同为不证自明的事,但其实远非如此。如果需要给出理由的话,人们就会引证说,施展这类才能乃是让普遍人性充分发展的最高形式。

通常确实也不过如此。在类似情况下,不难察觉这类才能的价值和作用。

这种现象导致不同的生活态度。比如在我们这个世纪所常见的生活态度,布莱克有一句可怕的表述:“情愿把婴孩扼杀在摇篮中,也不要让他心存不得满足的欲望。”再比如某种生活态度导致无动机行为(actegratuit)的概念。这种现象导致生成一门科学,各式各样的概念准则和价值标准全被允许,只有真实被排除在外。

格里高利圣咏、罗曼式教堂、《伊利亚特》和几何学的发明贯穿无数人的生命传承到我们今天。在这些人身上,上述作品绝不是个人充分发展的机会。

仅仅作为个人发展形式的科学艺术文学哲学构成一种领域,人们在其中有可能实现灿烂荣耀的成功,声名流传后世几千年。但在这个领域之上,远远超乎这个领域,间隔着无边深渊,还有另一个领域。头等级别的东西位列其中,并且从根本上是无名的。

进入另一个领域的人要么声名传后世,要么被世人遗忘,这纯属偶然。就算声名传后世,这些人也是不具名的:他们的个人已然消失不见。

在无人称、不具名之物所在的另一个领域里,真和美常在。这个领域才是神圣的。前一个领域并不神圣,或者说,即便前一个领域显得神圣,那也只不过是绘画上表示圣餐的一笔油彩所能体现的神圣。

科学中的神圣在于真实。艺术中的神圣在于美。真和美是非个人的。这一切再明显不过。

就像孩子做加法运算。他如果算错了,那错误自带有他的个人特点。如果他的运算完美无误,那么他的个人在整个运算过程中是不在场的。

完美是非个人的。我们的个人乃是我们的错误罪恶部分。一切神秘灵修者的努力无不旨在从灵魂剥除一切声称“我”的部分。

然而,灵魂中声称“我们”的部分还要无穷倍地危险。

*

在非个人中穿行,唯有借助某种罕见特质的专注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在孤独中才能产生这样的专注。不仅是事实的孤独,还要是道德的孤独。一个人如果自认为是某个集体的成员,某种“我们”的一分子,那么他永远无法做到在非个人中穿行。

集体中人无法抵达非个人的境界,哪怕是较低形式也不可能。一群人甚至不可能共同做一道加法运算题。加法运算必须在特定精神状态下进行,也就是做运算的人当时忘记还有其他任何精神存在。

个人与非个人相对。不过在两者之间还有通道。在集体与非个人之间则无通道。首先须得是集体分解成相互分离的个人,随后个人才有可能转为非个人境界。

单单就这层意思而言,个人比集体具有更多的神圣性。

集体不但与神圣毫不沾边,还会通过模仿神圣假象步入歧途。

导致集体带有神圣特点的错误在于偶像崇拜: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这是最广泛存在的罪恶。满眼只看重个人发展的人完全不知神圣为何物。在这两种错误中,很难说清楚哪种更糟糕。通常在同一个人的脑子里会按不同比例组合这两种错误。不过,第二种错误远无第一种错误的活力和持久。

就精神层面而言,1940年的德国与1940年的法国之间的斗争,从根本上不是野蛮与文明、善与恶的斗争,而是第一种错误与第二种错误之间的斗争。

个人服从集体不是什么丑闻,而是机械现象范畴里的一大事实,正如天平上的克必然向千克倾斜一样。事实上,个人永在顺从集体,哪怕是在所谓个人发展的时刻。

举个例子。艺术家和作家越是把他们的艺术工作视同个人发展的机会,越是在事实上服从公众趣味。雨果毫无困难地将个人崇拜和“响亮回声” 的角色融为一体。王尔德、纪德或超现实主义者的例子更为明显。处在同一水平的学者同样受风尚控制。风尚对科学比对帽子式样的影响力更强大。专家的集体观点总是凌驾在每个专家之上。

人一旦在事实上并且基于事物本质而服从集体,也就不存在与个人相关的自然权利。

据说古代没有针对个人的尊敬概念,这个说法有道理。古人思想极为清晰,不会制造这么含糊的概念。

人类想要逃避集体,只能自我攀升到个人以上,进而转入非个人境界。在那一刻,他身上有某种东西,某一小块灵魂,完全不受集体的控制。他若能做到扎根于非个人的善,换言之,他若能变得有能力从非个人的善中汲取力量,那么,每当他觉得有必要时,他总能扭转某种肯定微小但真实的力量,以此抵抗任何形式的集体,并且这么做时不必依靠其他任何集体。

在某些时机下,微末的力量可能起到决定性作用。一个集体远比一个人更有力。但一切集体为了生存需要合作,加法运算就是根本的例子,只有处在孤独状态的精神才能完成加法运算。

集体的这一需要提供了非个人境界控制集体的可能性,前提是我们懂得研究出利用这一点的方法。

一个人进入非个人领域,必然承担起针对所有人类的责任。这个责任就是保护,不是保护个人,而是保护个人所含带的通往非个人境界的那点脆弱的可能性。

须得先对这些人发出尊重人类身上的神圣特质的呼吁。想要让这种呼吁能够存活,须得是针对那些有能力听见呼吁的人发出。

每个集体成员的身上带有某种集体不得侵犯的东西。对集体做上述解释是没有用的。首先,除非是虚构,集体不是人。集体没有生命,只有抽象存在。对集体说话是虚假的运作过程。其次,即便集体像某个人,那么它将是只知尊敬自己的个人。

此外,最大的危险不在于集体倾向于压制个人,而在于个人倾向于投身淹没于集体中。或者说,前一种危险只是后一种危险的表象而迷惑人的形式。

如果说,对集体说个人是神圣的,这么做没有用,那么,对个人说其个人是神圣的,这么做同样没有用。他不会相信这一点。他并不自我感觉是神圣的。个人之所以不会自我感觉神圣,原因无他,个人事实上并不是神圣的。

有些人凭靠良知做出不一样的见证。首先他们的个人带入某种神圣感觉,其次他们相信通过普及可以使所有个人带有这种神圣感觉。这些人实乃深陷在双重幻影中。

他们所感受到的并非真正的神圣,而是集体所制造的对神圣的虚假模仿。他们凭靠自身经验感受到神圣,那是因为个人处在社会声望的中心,并且凭靠社会声望参与到集体幻象中。

不但如此,他们还错误地以为有可能普及推广。这种错误的普及尽管源自慷慨大方的行为,却不具备足够的美德,以至于不具名的人类问题在他们眼里不再真的是不具名的人类问题。但他们很难有机会察觉这一点,这是因为他们触碰不到不具名的人类问题。

在人类身上,个人永在困境中,寒冷不堪,急不可耐地寻求避难所,寻求温暖。

有的个人在等待中裹着社会声望的温暖外衣,这些人无从了解上述这一点。

正因如此,人格主义哲学就此生成并且迅速盛行,不是在普罗大众中,而是在作家圈中。基于职业原因,作家拥有或者渴望拥有名气和声望。

集体与个人的关系确立须得带有独一无二的目标,也就是排除一切有可能妨碍灵魂的非个人部分的生长和神秘萌芽的东西。

为此,一方面,在空间维度的每个人周围,须得有时间维度的一定程度的自由支配,须得有越来越高程度的关注的过渡可能性,须得有孤独和寂静。另一方面,须得保有个人的温度,以免人受困境所迫淹没在集体中。

*

如果这就是善,那么,人类在恶的方向里似乎很难比现代社会(即便是现代民主社会)走得更远。一座现代工厂或许离恐怖的边缘不甚远。每个人在其中由于异己意愿的干预而持续受到纠缠和刺激,与此同时,灵魂始终处于寒冷、困顿和放弃状态。人类原本要有温度的寂静,却得到冰冷的喧嚣。

体力劳动虽然辛苦,本身不是堕落。体力劳动和艺术无关,与科学无关,但具备某种与艺术科学绝对对等的价值。这是因为体力劳动提供同等可能性,有可能通往某种非个人的关注形式。

弄瞎少年华托 的眼睛,迫使他去推石磨。安排一个小年轻在工厂流水线或按件计酬的机车上干活,并且假定他天生只能干这类活。前一种罪行不会比后一种罪行更严重。只不过,比起画家的天赋使命,小年轻的天赋使命不易察觉。

尽管方式不同,体力劳动和艺术科学在同样程度上与这个世界的现实、真和美有所接触,与成就世界秩序的永恒智慧有所接触。

正因为此,轻视劳动是亵渎神圣,正如辱没圣餐是亵渎神圣一般。

倘若劳动者感觉到这一点,倘若他们感觉到,基于他们是牺牲品的事实,他们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同犯,那么,他们的抵抗将会带有某种冲动,与关乎个人和权利的思想所能提供给他们的冲动截然不同。这将不是权利的追讨。这将是整个人的存在的翻转,粗暴而绝望,好比年轻姑娘被强行逼进妓院时的反抗。与此同时,这也将是从内心深处迸发的一声希望的呐喊。

这种感觉就潜藏在他们身上,只是含糊不清,他们自己也无力辨认。擅长言语的专家无能力为他们提供表达方式。

有人对他们谈论他们的命运,通常情况下就是谈论薪资。而他们疲倦不堪,在疲倦中任何专注的努力都会带来痛苦,他们情愿松一口气接受浅易的数字澄清。

他们抱怨被克扣工钱,被拒绝拿公平报酬。他们的目标变得可以讨价还价。他们忘了目标不是别的就是他们的灵魂。

让我们想象魔鬼正在购买某个不幸者的灵魂。这时有人对不幸者起了怜悯心,干预到论辩中,对魔鬼这样说:“你开这个价真可耻。这件东西至少值两倍价钱。”

这类可悲的闹剧在工人运动中经常上演,参演者包括工会、政党和左派知识分子。

这种讨价还价的精神早在权利概念中不言自明。1789年的人们不审慎地把权利概念安置在他们面对世界发出呼吁的核心位置。这等于预先摧毁了呼吁的功效。

*

权利概念与分享、交换和数量的概念相连。这个概念带有某种商业气息,让人联想到诉讼和辩护。权利只能以某种追讨的语气获得支持。一旦这种语气被采纳,那么力量也就不远了。力量就在权利背后,目的是确认权利的存在,否则的话权利就是可笑的。

在同一范畴内部存在大量概念。这些概念本身与超自然完全不相干,但又略微高于暴力。这些概念全与集体的兽的习气有关,借用柏拉图的说法,野兽还保有恩典的超自然运作所强加的某种训练的若干痕迹。这些概念不可能持续接收到此种运作更新所带来的存在更新。这些概念只是某种残余。这些概念必须顺从野兽的心血来潮。

权力概念、个人概念和民主概念从属于这一范畴。贝尔纳诺斯 有勇气地观察到,民主面对独裁者不能做出任何防卫。个人从本质上顺从集体。权利从本质上依赖力量。掩盖这些真相的谎言和错误是极端危险的,因为这类谎言和错误会妨碍我们去求助那唯一有能力摆脱并预防力量的东西,那是另一种力量,即精神的光照。沉重的物质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有可能违反重力作用向上运动,那就像植物的叶绿素汲取太阳光能并利用汁液完成光合反应。一旦植物失去光照,就会重新遭受重力和死亡的循序渐进的无情支配。

在这类谎言中,就有十八世纪唯物论者所提出的自然权利的谎言。这不是卢梭的概念。卢梭拥有清醒有力的精神,并且真正受到基督宗教的启示。这是狄德罗和百科全书派的概念。

权利概念起源于古罗马。一切来自古代罗马的东西就如《启示录》中的女人,“遍体有亵渎的名号”。 权利概念是非基督宗教的,是不能受洗行圣礼的。古罗马人和希特勒一样心知肚明,力量必须穿戴上若干理念的新衣才能充分发挥效用。他们于是运用权利概念派这个用场。这个概念确乎相当适用。世人指控现代德国轻视权利概念。但这个概念在无产阶级国家诉求权利时被用了个够。事实上,权利概念对受其控制的人只承认顺服的权利。古代罗马同样如此。

赞美古代罗马为我们遗留下权利概念,这尤其是骇人听闻的事。因为,仔细观察这个概念在古罗马发祥地的原样,进而辨析其类别,我们会发现,所有权在彼时被定义为使用权和滥用权。并且事实上,所有者拥有使用权和滥用权的对象不是别的,绝大部分就是人本身。

希腊古人没有权利概念。希腊语中没有专门表达这个意思的词。希腊古人满足于使用正义一词。

基于某种奇特的混淆,人们才把安提戈涅所代表的未成文法等同为自然法 。在克瑞翁眼里,安提戈涅的所作所为全然不带任何自然意味。他认为她疯了。

我们不能责备他错了。当下的我们恰恰和他一样思考、说话和行动。我们不妨参照文本证实这一点。

安提戈涅对克瑞翁这样说:“宣布这法令的不是宙斯,那和冥土神灵同伴的正义神也没有在人类中规定下相似的法令。” 克瑞翁试图说服她,他下的命令是公正的。他指责她在尊敬一个兄弟的同时冒犯了另一个兄弟,因为同一种荣誉被同时给予悖逆者和忠诚者,一个在妄图摧毁祖国的时候送命,另一个在捍卫祖国的时候牺牲。

她这样说:“可是冥王要求平等的法令。”他合乎常理地予以反驳:“可是勇士与叛徒不能平等,享受同样的葬礼。”而她认为这个回答太荒诞:“谁知道在冥土这是合法的吗?”

克瑞翁的观察完全合乎情理:“可是仇人绝不会成为朋友,即便死后也不会。”可是那个小傻子回答说:“我天生不是要恨,而是要爱。”

克瑞翁越发讲理:“那么你就到冥土去吧。你要爱就去爱那里的鬼魂吧!”

事实上,这也是她的真正下场。因为,这个年轻女子所遵循的未成文法不但与其他法令毫无共通之处,而且不带一丝自然意味。这条未成文法不是别的,就是极端的爱,荒诞的爱,把耶稣基督推向十字架的爱。

那和冥土神灵同伴的正义神规定下这爱的过度。没有什么权利做得出这样的规定。权利与爱没有直接关系。

正如权利概念与希腊精神全无相干,权利概念也与基督宗教启示全无相干。这里指纯粹的基督宗教启示,没有混杂古罗马或希伯来或亚里士多德的遗产。我们无法想象方济各谈论权利。

如果是对有能力倾听的人这样说:“你对我的所作所为不公正”,那么有可能从根源上打动和唤醒对方身上的关注和爱的精神。如果是说“我有权利……”或者“你没有权利……”,情况则不会相同。这类话语蕴含潜在的战争,唤醒战斗的精神。放置于社会冲突中心的权利概念致使双方毫无可能表现一丝善意。

权利概念一旦作为排他性的用途,很难把目光锁定在真正的问题上。在市场上,有个收购者冒失地对农夫施压,企图用低价买走对方的鸡蛋。农夫很可以这样回答他:“我有权保留我的鸡蛋,如果你不给出好价钱的话。”然而,年轻姑娘被强行逼进妓院时不会谈论她的权利。在第二种情况下,权利一词因不足贫乏而显得可笑。

这也是为什么社会悲剧尽管与第二种情况相类似,由于权利一词的运用,却往往错误地看上去与第一种情况相类似。

由于权利一词的运用,本该从肺腑深处迸发的呐喊,在事实上沦为某种追讨式的尖酸抱怨,既不纯粹也无效用。

*

权利概念自然而然带出个人概念。这甚至是基于权利概念本身的平庸。因为权利与个人事宜相关。权利的水平就此确定。

在权利一词之外加上个人一词,这意味着人的权利与所谓的个人发展相互牵连,人类就此制造出一桩严重得多的恶。被迫害者的呐喊每况愈下,比追讨的腔调还不如,从此采用欲望的腔调。

这是因为,个人发展只能发生在社会威望让个人自我膨胀的时候。个人发展是一种社会特权。对人群谈论人的权利时不会说起特权,而会说起相反的东西。人群不具备充分的分析能力,不可能自行清楚地辨认何为特权。但人群能够感觉特权,日常经验促使人群对此确信无疑。

特权不会成为人群拒斥秩序一词的理由。在我们这个理解力被遮蔽的时代,有人毫无困难地代表所有人宣称,在特权方面,在本质是特权的事物方面,人人享有平等的一份。这是既荒诞又卑劣的追讨。荒诞,因为特权的定义即不平等。卑劣,因为特权不值得被欲求。

然而,那些明确提出追讨诸事的人,那些垄断话语权的人,恰恰属于特权者的范畴。他们绝不会说特权不值得被欲求。他们不这么认为。不过更重要的是,他们这么说不合时宜。

基于同一类缘由,许多不可或缺并且有可能拯救人类的真相没有被说出来。那些能说的人无法做出明确表达,那些有可能明确表达的人不能说。找到此种不幸的解药乃是名副其实的政治所必须面对的一大迫切问题。

在不稳定的社会里,特权者居心不良。有的用挑战的神情自我掩饰,对人群说:“你们不享受特权而我享受特权,这是再合理不过的事。”还有的用亲切的口吻对人群说:“我宣布你们所有人对我所享有的特权享有平等的一份。”

第一种态度相当可恶。第二种态度缺乏真诚,此外也过分轻率。

这两种态度无不刺激民众奔跑在恶的道路上,逐渐远离唯一真实的善。那善并不掌握在他们手里,但从某种层面上就在他们近旁。比起那些怜悯他们的人,他们更靠近真正的善,那是美、真、喜乐和充足的源泉。只是,他们不处在善之中,也不知如何进入,这使得他们看上去离真正的善无比遥远。那些代表他们言说、对他们言说的人同样没有能力理解他们处在何种困境,又有何等丰盈的善几乎就在他们手边。他们必须得到理解,这是必要的事。

不幸本身是发音不清的。不幸者无声地恳求有人提供给他们自我表达的词语。有些时代他们不能如愿。另一些时代,有人提供给他们一些词语,却是没有选好的词语,这是因为做出选择的人与他们试图解释的不幸毫不相干。

在通常情况下,这些人远离不幸乃是基于环境造成的身份地位。然而,就算他们靠近不幸,就算他们在生命中的某个时期(甚至是近期)遭遇过不幸,他们始终与不幸毫不相干,因为他们总会尽快与不幸扯断关系。

思想反感思考不幸,正如活生生的身体反感死亡。一头鹿主动自我牺牲,一步步走向大张獠牙的猎犬。一个人的精神明明有回避能力,却主动关注一桩真实临近的不幸。以上两件事的可能性同等微弱。

就善而言不可或缺的,恰恰从本质上不可能。这一点在超自然层面永远可能存在。

*

超自然的善不是某种自然的善的补充,尽管有人为了最大限度地安慰我们而情愿这么说服我们,并且亚里士多德也佐证过这个观点。事实果真如此会是让人愉快的。但事实并非如此。作为让人心碎的人类存在问题之一,我们只能在超自然的善与恶之间选择。

把那些属于价值中间地带的词语安放在不幸者口中,诸如民主、权利或个人,这是在送给他们一件不能带来任何好处只会不可避免造成许多坏处的礼物。

这些概念在天上没有位置,只能悬置在空气中。基于这个原因,这些概念没有能力咬合住大地。

只有从天空持续投射的光照能够把能量带给一棵深而有力地扎根大地的树。事实上,这棵树扎根在天上。

只有属天的东西才有可能真正在大地上刻下印记。

想要切实有效地武装不幸者,须得往他们的口中安放另一类词语,这些词语的固有居所在天上,超乎天外,在另一个世界。不应该担心这是不可能的事。灵魂在不幸中总会如饥似渴地接收,总会畅饮来自那个所在的一切东西。这类产品缺乏的不是消费者而是供应者。

选择词语的标准很容易辨认和施行。淹没在恶中的不幸者渴求善。必须只给他们仅仅表现善、表现纯粹状态的善的词语。这一区分很容易做到。凡是有可能与某种指代恶的东西相搭配的词语就与纯粹状态的善不相干。人们在谴责的时候说:“这人总把个人摆在前头”,个人因而与善不相干。人们也会说到民主的弊端,民主因而与善不相干。拥有某种权利意味着有可能予以善用或滥用,权利因而与善不相干。反过来,履行某种责任永远是一种善,并且处处有效。真、美、正义和同情永远是善,并且处处有效。

事关不幸者的愿望,为了确保言语确切,须得限定使用那些时时处处在任何语境下仅仅表现善的词语和句子。

在词语方面,这是我们有可能提供给不幸者的两种救援之一。另一种救援是找到那些表现他们的不幸真相的词语。这些词语透过外在的语境让不幸者感知他们永在沉默中迸发的呐喊:“为什么他们对我作恶?”

就第二种救援而言,不幸者不能指望那些有才华的人,那些名流要人,甚至不能指望世人通常所说的天才人物。这是因为世人在用词上往往混淆天才(génie)与才华(talent)。不幸者只能仰靠第一流的天才,诸如《伊利亚特》的作者、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写《李尔王》时的莎士比亚、写《费德尔》时的拉辛。这类天才极其少数。

大多数人生来没有天分或者天分平庸,他们不仅远远不能企及荷马、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莎士比亚和拉辛,也远远不如维吉尔、高乃依和雨果。然而,这些人得以生活在非个人的善的国度,反倒是维吉尔、高乃依和雨果等人不得其门而入。

一个名副其实的乡下傻子,从来说话含糊不清,但他真诚地热爱真实,就思想而言他比亚里士多德无限高明。他无限亲近柏拉图,远胜过亚里士多德亲近柏拉图。他拥有天才,相形之下,亚里士多德只适合才华这个用词。如果有个仙女前来提出改变他的命运,让他拥有类似亚里士多德的命运,那么他应该做出的明智反应是毫不迟疑地拒绝。可是,他对此一无所知。没有人对他说起这层意思。所有人对他说相反的意思。须得告诉他这一点。须得鼓励那些傻子,那些没有才华或才华平庸但拥有天才的人。不必担心这样的人会变骄傲。一个人只要热爱真实就始终有谦卑相伴。真正的天才不是别的,就是谦卑在思想领域的超自然美德。

不应该如1789年所自我标榜的那样鼓励才华繁荣发展,而应该带着温存的敬意去珍惜并重新振作天才的成长。因为,只有真正纯洁的英雄、圣人和天才有可能成为不幸者的救援。处于天才与不幸者之间,那些有才华、有智力、有精力、有个性的人和名流要人则会形成屏障并阻碍救援。不应该破坏屏障,而应该把屏障悄悄放到一旁,尽量避免让人发现。此外须得打破危险得多的集体屏障,取缔停留在我们的制度和风俗中的任何形式的党派精神。无论要人还是党派从来不会倾听真实和不幸。

*

真实和不幸之间有自然纽带。这是因为两者均系沉默的求援者,永远被判定在世人面前发不出声音。

好比一个流浪汉被指控从田间偷走一根萝卜。他站在轻罪法庭上结结巴巴口齿不清。法官舒适地坐在他面前,姿态优雅,滔滔不绝地提问评论,间或开开玩笑。在忙于优雅地陈述观点的智力面前,真实也是如此。

即便在表面沉默不语的人身上,语言总在形成观点。被称为智力的自然官能与观点、语言相关。语言陈述关系。但语言陈述的关系有限,因为语言在时间中发生。如果语言杂乱含糊,不准确无秩序,如果发送或收听语言的人很难保持思想专注,那么,语言就不包含或者几乎不包含任何关系的真实内容。如果语言完全清楚明了,准确有序,如果收听语言的人有能力在理解第二个想法的同时保持对第一个想法的专注,并在理解第三个想法的同时保持对前两个想法的专注,如此这般,那么,语言有可能相对而言包含诸种丰富的关系。然而,和其他财富一样,这种相对的丰富性与完美无缺相比不值一提,只有完美无缺才值得欲求。

即便在竭尽完善的情况下,一个人的精神封闭在语言中,也就形同受到监禁。他的极限乃是借助词语在同一时间所能关注到的关系总数。但他对那些涉及更庞大的关系数字组合的想法一无所知。这些想法超乎语言之外,不可能明确表述,尽管这些想法本身绝对准确清晰,并且构成这些想法的每个关系均有可能用完全清楚的词语表达出来。这样一来,一个人的精神在局部真实的或大或小的封闭空间里活动,永不可能把目光投向空间之外。

如果一个受囚的人不知自身被囚禁,那么这个人就生活在错误中。如果他在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秒内承认自身被囚禁,随即赶紧忘却以免受苦,那么这个人就停留在谎言中。即便是智力极其出色的人也有可能从出生到死亡始终处于错误和谎言中。在这些人身上,智力不是一种善或优点。不同人的智力有高低之别,就如被判监禁的囚犯所分配到的牢房有大小之别。聪明人为自身智力感到骄傲,就如囚犯为分配到大牢房感到骄傲。

一个人如果感觉到自身被囚禁,那么他情愿假装不知道。可是,如果他憎恶谎言,他就不会这么做。他将不得不深受其苦。他会四处撞墙直到昏厥过去。他随后会醒来,害怕地看着那堵墙。有一天他还会重新反抗并再次昏厥。如此这般。没完没了,毫无希望。直到有一天,他在墙的另一头醒来。

他有可能还是被囚禁,只不过空间比原来大些。但有什么关系呢?他就此掌握了钥匙,知悉推倒所有墙壁的秘诀。他超越人们所说的智力范畴,他攀升到智慧起始之处。

一种精神但凡被封闭在语言中,就只能发表观点。有些思想包含大量相互合并的关系故而不可表述,比起用最清晰的语言所表述的思想,这些不可表述的思想更为准确高明。一种精神但凡有能力把握这些不可表述的思想,就已然停留在真实中。这样的人拥有确信和无遮蔽的信任。他一开始拥有或高或低的智力,被关在或大或小的牢房,这不重要。他走到无论高低与否的心智尽头,并且有能力超越自身的心智,这才是唯一重要的事。一个乡下傻子和一个神童同样地接近真实。两者之间仅隔着一堵墙。一个人没有亲身穿越他自身的消亡,没有长久停留在极限而彻底的屈辱状态中,就没有可能走进真实。

不幸的认知面临同样的障碍。正如真实有别于观点,不幸有别于苦难。不幸是碾压灵魂的机制。一个人被不幸逮住,就如一名工人突然被机器的齿轮卡住。转眼就是被撕碎的模糊血肉。

苦难如果构成某种字面意思的不幸,其程度和性质伴随不同的人而有很大变化。这尤其取决于一个人最初拥有的生命力和面对苦难所采取的态度。

人的思想无法辨认出不幸的现实。倘若有人辨认出不幸的现实,那么他会自言自语:“某种无法掌控的时势变迁有可能随时夺走我的任何东西,也包括所有被我视同为我自己的那些东西。在我身上没有什么是我不会丢失的。一次偶然足以随时废止我之所以是我的东西,取而代之以任何卑劣可鄙的东西。”

用整个灵魂思考这些,就是在体验虚无。极限而彻底的屈辱状态也是通往真实的前提条件。这是灵魂的一次死亡。亲眼看见赤裸裸的不幸造成灵魂的挛缩,正如接近死亡造成肌肉的挛缩一般。

每当我们在脑海中追思亡者,或者走进墓园,或者看见亡者安详地躺在灵床上,我们总是心怀怜悯地悼念这些亡者。反过来,在战场上看见横七竖八的尸体,既阴森又怪诞,这让人心生恐怖。死亡赤裸裸地显现,毫无遮蔽,让身体恐怖地战栗。

如果是隔着物理距离或道德距离,含糊不清地看见不幸,甚至无法将之与简单的苦难区分开来,这会让宽容的灵魂生出一种温柔的怜悯。然而,一旦时势变迁,不幸在某个地方无遮蔽地突然现身,就像某种破坏性的东西,比如灵魂遭到截肢或传染上恶疾,这会让人害怕后退。就连不幸者自己也会感到同样的恐怖和惊惧。

倾听某人,就是在对方说话时设身处地为之着想。假设某个灵魂因不幸而残缺,或者陷入存在的危难关头,那么,对这样的灵魂设身处地,就是让自己的灵魂消亡。这是比一个生活快乐的孩子自杀更为困难的事。因为这样,不幸者没有被倾听。不幸者的境况就如一个人被割去舌头,并且他的残疾时时被人遗忘。他们徒然地嚅动嘴唇,发不出一点声音打动他人的耳膜。他们确定不会被听见,很快也就沦落到无能力运用语言的境地。

基于同样的原因,那个站在法官面前的流浪汉毫无希望可言。就算他在结结巴巴的过程中吐露什么有可能穿透灵魂的让人心碎的话语,这些话语也不会被法官和在场看客听见。这是无声的呐喊。不但如此,不幸者之间没有能力听见彼此的呐喊。在普遍冷漠的限制下,每个不幸者借助谎言或无意识试图让自己听不见自己的呐喊。

唯有神恩的超自然运作才有可能让灵魂通过自身的消亡抵达某种类型的专注力得以实现的境界,唯有这种类型的专注力才有可能让人关注真实和不幸。在此,两样东西合二为一。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专注,纯粹,无动机,无依据,慷慨大方。这种专注就是爱。

正因为不幸和真实被倾听需要同一种专注力,正义精神和真实精神合二为一。正义和真实的精神不是别的,就是某种特定类型的专注,就是纯粹的爱。

*

出于神意的某种永恒安排,一个人受正义和真实的精神支配在任何领域做出的任何事无不焕发美的光彩。

美是此世的至高奥秘。这是一种光彩,吸引人的关注,但不提供任何让人持续关注的动机。美永在承诺,从不给予。美引发饥渴,但不给灵魂中尝试在此世得到满足的那部分提供滋养。美只给灵魂中观望的那部分提供滋养。美引发欲求,并让人清楚感觉到在美中无可欲求,因为人们一心想要的首先是美中无所变化。如果放弃寻找解决办法以摆脱美使人蒙受的美妙痛楚,那么欲求慢慢就会化作爱,欲求会结成种子并萌发无动机且纯粹的关注官能。

不幸是何等丑陋,有关不幸的真实表达就是何等极致的美。我们可以举近世的例子,诸如《费德尔》《太太学堂》《李尔王》和维庸的诗,但我们更有埃斯库罗斯和索福克勒斯的悲剧,更有《伊利亚特》《约伯书》和若干通俗诗篇,更有福音书中的耶稣受难叙事。在正义和爱的精神光照下,美的光彩散布在不幸之上。唯有正义和美的精神才能使人类思想凝视并且再现不幸的原样。

某个无法解释的真实碎片在词语中惊鸿一现。词语从真实中汲取滋养而没有能力包含真实。然而,经过整理组织,词语有可能与真实建立完美的呼应关系,从而为所有渴望重见真实的人类精神提供帮助。每当这样的情况发生时,词语就会焕发美的光彩。

一切源自纯粹的爱的东西也会焕发美的光彩。

美是可感知的,尽管在人类思想首先被囚禁的监牢里,美的感知极其含糊,混淆有大量对美的虚假模仿。就被阉割的语言而言,真实和正义除了美没有希望找到别的援助。美本身不具备言语能力。美不会发言。美什么也不说。但美有呼唤的声音。美呼唤并且展现没有声音的正义和真实。就像一条狗拼命吠叫,敦促众人赶到昏倒在雪地里的主人身边。

正义、真和美是姊妹,是同盟。有了这么美的三个词语,用不着再去寻找别的词语。

*

正义在于保持警惕不让对人作恶的事发生。当一个人在内心呐喊“为什么要对我作恶”,那么对这个人作恶的事就真的发生了。如果这个人试图弄清楚他蒙受的是什么不幸,谁对他作恶,为什么对他作恶,那么他常常会弄错。但呐喊本身是不会错的。

我们常听到另一种呐喊:“为什么另一个拥有的比我多?”这样的呐喊与权利相关。须得区分两种呐喊,尽量杜绝第二种呐喊,杜绝的过程须得尽可能避免暴力,不妨借助法律条款、常规法庭和治安警察。法律学校足以培养出解决这类问题的人员。

然而,“为什么要对我作恶?”这样的呐喊提出截然不同的问题。涉及这类问题,真实、正义和爱的精神不可或缺。

在人类灵魂里,免于被作恶的要求总在不断升起。天主经中向神提出这个要求。 然而,只有当灵魂的永恒部分与神发生真实直接的接触,神方能为之免除恶。灵魂的其余部分则由属人的意愿和时运的偶然所支配。那些未能蒙受神恩的人无缘与神发生真实而直接的接触,他们的全部灵魂要由属人的意愿和时运的偶然所支配。

因此,人类须得保持警惕不让对人作恶的事发生。

一个人被作恶,不幸就真正深入他的内心。不只有疼痛苦难,还有恶的恐怖本身。人与人之间既有能力传递善,也就有能力传递恶。通过奉承讨好,为一个人提供便利乐趣,则有可能对此人作恶。但更常见的情况是,通过对人作恶,人与人之间传递恶。

不过,基于永恒的智慧,人类灵魂不会完全由突发事件的偶然和属人的意愿所支配。一个人以受伤的形式从外在蒙受不幸,这会刺激这个人对善的欲求,进而促使自动生成某种可能的解决方案。一个人在精神上深受创伤时,被欲求的善乃是一种完全纯粹的善。灵魂中有一部分在发问:“为什么要对我作恶?”这是灵魂中深藏不露的部分,即便一个人杀人放火,灵魂的这一部分自幼年起始终未变质,始终无可指摘。

维护正义,保护世人免于蒙受不幸,首先须得阻止世人不对他人作恶。对于那些已然蒙受不幸的人,须得清除不幸的实质后果,须得妥善安置受害者。如果创伤不是过于严重的话,须得提供有益的环境让伤口自然愈合。对于那些创伤严重撕裂灵魂的人,额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他们吸纳完全纯粹的善,以此缓解他们的饥渴。

为了引发饥渴再缓解饥渴,有时候须得使人蒙受不幸。这就是惩罚所在。有些人浑然不知善的存在,一心只想在周围散播恶,这样的人只有通过蒙受不幸才能重新融入善中。须得持续让他们蒙受不幸,直至某个完全无罪的声音从他们的内心深处发出惊异的呐喊:“为什么要对我作恶?”须得让罪犯的灵魂中的这个无罪部分得到滋养不断生长,直到灵魂内部自行建构法庭,自我审判以往的罪行,并在神恩的救援下随后原谅这些罪行。惩罚的运作就此完成。有罪者重新融入善中,须得帮助他们公开而隆重地重新融入城邦之中。

所谓惩罚就是如此。有些重大刑罚从字面意思上排除罪犯重新融入城邦的可能性。但即便涉及这类重大刑罚,所谓惩罚也就是如此。惩罚只能是一种运作,旨在把纯粹的善给予并不欲求善的人。惩罚的技艺在于借助痛苦乃至死亡在罪犯身上唤醒对纯粹的善的欲求。

*

然而,我们甚至连惩罚概念也一并丢弃。我们不再明白,惩罚旨在给予善。在我们眼里,惩罚仅仅是让有罪者蒙受不幸。为此,现代社会有一种并且仅有一种比犯罪更丑恶的东西,也就是用以镇压的正义。

把用以镇压的正义理念当成发动战争或掀起革命的核心动机,这是我们所能想象到的最危险的事。有必要运用威吓手段去减少怯弱者的犯罪行为。然而,把我们今天在无知中构想的用以镇压的正义当成英雄们的前进动力,这是最糟糕的事。

今天的人说起处罚,说起奖惩,说起惩罚意味的正义,仅仅是在说最低级的报复。

这样一种受难和强制死亡的财富,这是耶稣基督为自己接受的财富,也是他经常送给爱他的世人的财富。我们却如此看轻这财富,我们把它丢给在我们眼里最卑劣的人,并且我们心知肚明他们不会从中受益,我们甚至不愿意帮助他们从中受益。

对罪犯,须得有真正的惩罚。对不幸者,对那些在灵魂深处被不幸吞噬的人,须得有救援,引领他们用超自然的水源解除饥渴。对其他所有人,须得有一点幸福,许多的美,并且保护他们免于蒙受不幸。此外,须得到处严格限制谎言、宣传和意见的喧嚣,须得实现一种让真实有可能萌芽成长的寂静。以上就是对人类应有的责任。

为了保证人类实现这一点,只能依靠那些超越某种极限之彼岸的人。我们会说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他们或许罕见,但又不可计数,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隐匿不可见。从天国派往人间的纯粹的善在数量上微乎其微,在每个灵魂中如此,在人类社会中亦如此。“芥菜种在百种里是最小的。” 佩尔塞福涅只吃下一粒石榴子。掩埋田间的珍珠不可见。肉眼无法从面团中分辨出酵母。

然而,正如催化剂或细菌在化学反应中的作用,酵母即一例,在人类事务里,不可察觉的纯粹的善的种子只要各得其所就能发挥决定性的功用。

问题是如何使它们各得其所。

那些专门负责向公众显示理应赞美、欣赏、希望、探寻和要求之物的人,如果他们中至少有几个人下定决心,除纯粹的善、完美、真实、正义和爱以外,他们毫无例外地要绝对轻视其他一切事物,那么许多事情将得到解决。

那些现如今掌握有若干精神权威的人,如果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感到有必要建议世人只追求真正而彻底纯粹的善,那么更多的事情将会得到解决。

*

词语的力量永是一种充满幻象和错误的力量。然而,作为某种神意安排的结果,有些词语在得到善用时自带有光照和向善升华的美德。这些词语与某种我们无从察觉的绝对完美相呼应。光照和往高处牵引的美德存在于这些词语中,就在这些词语本身,而不在任何观念中。因为,善用这些词语,首先就是不让这些词语与任何观念相适应。这些词语所表达的意思超乎人类的理解能力。

神和真,就是这样的词语。还有正义、爱和善。

运用这些词语是危险的事,形同某种神意裁判。想要正当使用这些词语,须得同时做到既不将这些词语局限在任何属人的观念之内,又要使这些词语与另一类言行相连,这类言行必须直接得到这些词语的光照启示,并且仅仅得到这些词语的光照启示。否则的话,很快众人会将这些词语视同谎言。

与这些词语相伴不会让人感到舒服。诸如权利、民主和个人等词语更随和些。就这点而言,在那些承担公共职责的人眼里,即便他们用意善好,后一类词语也自然而然地更加讨喜。公共职责的意味无他,就是对世人行善的可能性。那些带着善好用意履行公共职责的人想要对同时代人散播善。然而,他们普遍犯了认识上的错误,他们以为他们自己可以先打折扣买到善。

诸如权利、民主和个人等中间地带的词语有可能在中间地带也就是一般制度里得到善用。作为所有制度的起源的启示却要求另一种语言。所有制度犹如这一启示光源的投影。

个人服从集体,这属于事物本质范畴,正如天平上的克必然向千克倾斜一样。不过,千克也有可能向克倾斜,只需让天平的一边比另一边长上千倍。在此,平衡原理压倒性地战胜重量的不平等事实。然而,重的一边永远不可能向轻的一边倾斜,除非两边关系真正符合平衡原理。

同样,要在集体面前保护个人并确保民主政治,须得在公共生活中真正实践更高级的善,这样的善是非个人的,与一切政治形式无关。

位格一词确乎经常用于神。有一段经文中,耶稣基督向世人展现神本身,作为世人实现某种自我完善的榜样。他不但给出某种有位格的形象,也给出某种不具位格范畴内的形象。“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这一不具位格并且神圣的宇宙秩序在世人中的形象就是正义、真和美。对于接受有死性的人类而言,但凡低于这几样的东西都不配作启示。

在保护权利、个人和民主自由的制度之上,须得创立其他制度,后一类制度旨在分辨出当代生活中一切将灵魂碾压于不义、谎言和丑陋的东西,并予以取缔。

须得创立这样的制度,因为这样的制度尚不为人所知,并且毋庸置疑,这样的制度不可或缺。 jfm13t96PN06v/QezDgg0vc3+mlmtD2pRNxAuRnfB/BBqfYpAEhaeqJvv8/Vm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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