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扬明天回国。”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沈默正跪在地上,使劲擦拭地板上的一块污迹。
他一双膝盖在冰凉的大理石地板上跪得发疼,而周扬这个名字就像一柄生了锈的钝刀子,猛然捅进他的心窝里,刹那间鲜血四溅,有种灵魂出窍的错觉。
接着沈默被一阵剧痛扯回现实。
季明轩抓住他的头发,强迫他抬起头来,问:“怎么?只是听见他的名字就沉不住气了?”
沈默垂着眼睛,慢慢摇了摇头。
季明轩的目光漫不经心地从沈默身上扫过,仿佛已经看穿了一切,却又懒得揭穿他,只是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别擦地板了,早点休息吧。”
沈默闷闷地应了声好。他这一晚频频走神,只在沙发上看了会儿电视,就起身回了房间。
沈默收拾完东西,走进洗手间漱口时,发觉镜子里的自己真是陌生。他头发长了很多,刘海几乎要遮住眼睛了,脸色更是苍白得吓人。
他拧开水龙头,听水声哗哗地响起来。
周扬……
他跟周扬的故事,似乎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沈默漱口漱到一半,听见外面传来关门声,走出洗手间一看,季明轩果然已经走了。想必是他又出门另找乐子了。
沈默自我检讨了一下,也觉得自己太不应该,竟然敢在跟季先生说话时心不在焉。好在季明轩从来不缺聊得来的玩伴,沈默只小小内疚了一下,就心安理得地上床睡觉了。
他睡眠向来好,常常是一夜无梦,这晚却破天荒地做了个梦。
他梦到高中时期的学生宿舍,逼仄狭小,高低铺上凌乱地放着书本和习题集。天色已接近黄昏,半间屋子铺满了霞光,余下的则笼在幽微的昏暗中。
他跟周扬坐在一起画画,画板上是这落日的景色……
然后沈默就醒了。
梦里不知身是客。
沈默睡得半张脸都麻了,用手使劲搓了几下才恢复知觉。他洗漱后下楼吃早饭,发现季明轩早已衣冠楚楚地坐在餐桌旁看报纸了。
沈默抬头看了看时间:“季先生今天不用去公司?”
季明轩瞥他一眼,视线又落回报纸上。“我今天要去机场接机。”
沈默呆了一瞬。
接谁?周扬?
季明轩知道他误会了,失笑道:“安安也是今天回国。”
沈默这才真正清醒过来。
季安安是季明轩的宝贝妹妹,周扬的青梅竹马,周季两家一直竭力撮合两人,三年前更是送两人一起出国留学了。
如今周扬回国,季安安当然形影不离。
沈默给自己倒了杯水,却听季明轩接着说道:“你也一起去。”
沈默差点打翻水杯:“季先生……”
季明轩仍旧头也不抬,只是缓缓转动左手无名指上的银白色戒圈,问:“有意见?”
沈默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最后说:“没有。”
季明轩这才满意地点点头,道:“吃东西吧。”
沈默食不知味。
九点整出发去机场,沈默为了弥补昨晚的怠慢,主动取过大衣给季明轩穿上。白天的季明轩比夜里更为英俊,往前走了几步后,忽然转回身来,朝沈默招了招手。
沈默一时没明白他的意思:“季先生……”
季明轩嘴角微翘,声线格外温和:“沈默,你是不是叫错了?”
沈默终于记起了自己的身份。他走过去站在季明轩身边,改口道:“明轩。”
“嗯。”季明轩靠近他,在他耳边道,“别忘了我们是什么关系。”
沈默从善如流,立刻回答了他的问题。
他顿了顿,又在心里加一句,假的。
演戏从来不是沈默的强项,若是换成季明轩认识的那些小明星,应当能配合得更好。
可惜偏偏是他沈默。
想到季明轩不得不纡尊降贵地跟他在一起,沈默实在觉得过意不去。
到机场时时间还早,季明轩抽空打了三通电话,发了两封邮件,然后那巨大的“铁鸟”才降落下来。
沈默曾经憧憬过跟周扬一起离开,直到后来才知道,任何自由都要付出代价。所以他现在跟季明轩站在一处,看着周扬和季安安远远走过来,好一对璧人。
季安安比周扬小两岁,正是青春逼人的年纪,穿一件粉色的斗篷大衣,戴一顶小小的贝雷帽,小鸟一般扑进季明轩怀里。
“大哥!”
季明轩拍拍她背,问:“在外面过得怎么样?”
“样样都好,只是没有大哥。”
季明轩听得笑起来:“一年四五趟飞过去看你。”
季安安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四五趟怎么够?”
季明轩哈哈大笑。
沈默在旁边看他们兄妹团聚,忽然眼前的阳光被一道高大身影挡住了。
沈默转过头,终于看到了周扬。几年不见,周扬比印象中更高了些,鼻梁上依旧架着无框眼镜,斯文又稳重。
两人目光相遇,并不像电视里演得那么荡气回肠,沈默一句“好久不见”卡在喉咙里,正犹豫该不该说,季明轩已抢先介绍道:“这是沈默。”
又指着周扬道:“周扬,我妹妹的男朋友。”
男朋友三个字自然是种提醒。
沈默只得伸出手去,说:“周先生你好。”
周扬没有同他握手,只是看着他道:“真巧,我跟沈先生是高中同学,沈先生不记得了吗?”
若是以前的沈默,肯定要尴尬得无地自容了。但他跟在季明轩身边几年,唯一的进步就是练厚了脸皮,笑一笑说:“不好意思,我记性比较差。”
他们寒暄太久,季安安开始喊饿了。
季明轩立刻转回去哄她:“午饭想吃什么?”
“海鲜。”
季明轩向来是千依百顺的好哥哥,这时却说:“海鲜不行,改天我再单独请你吃吧。”
“为什么?”
季明轩一只手搭上沈默的肩膀,说:“这家伙海鲜过敏。”
周扬的眼神变了变,没有说话。
季安安虽然是一副大小姐脾气,然而并不娇纵,摆了摆手道:“那就吃别的吧。”
一边说一边悄悄打量沈默。
季明轩不动声色,一路走在沈默前面。
他们最后去了季明轩常去的一家西餐厅,地方不大,但是情调不错。
席间季安安说得最多,从英国的天气一直聊到了她的韩国同学,周扬一贯的安静,而季明轩则是最忙的一个,既要听季安安说话,又要照顾沈默。沈默不习惯吃西餐,季明轩便帮他切了一份牛排,末了还说:“下次去吃你喜欢的烤鸭。”
连季安安都语气发酸,说:“大哥你对沈大哥这么好,我可要吃醋了。”
季明轩没说话,只笑着冲沈默眨眨眼睛。
沈默受宠若惊。
幸好,他是有自知之明的。
人人都知道季先生脾气不好,只对自家人和颜悦色,如今他是沾了季安安的光,方得他温和相待。
一直沉默不语的周扬忽然开口道:“沈先生喜欢吃烤鸭?”
沈默道:“我确实更偏爱中餐。”
周扬深深看他一眼,说:“我跟你同班三年,从来不知道你对海鲜过敏。”
“症状不是很严重,可能周先生没注意到吧。”
季安安心无城府,看不出两人间暗潮汹涌,插嘴道:“你们既然是同班同学,怎么说话还这么客气?”
周扬扯了扯嘴角:“我跟沈先生不是很熟。”
说完低下头继续吃东西。
他从前就不爱说话,沈默正相反,一件小事也能说上半天。有次两人吵架,周扬冲他吼:“沈默,沈默,你就不能人如其名吗?”
后来跟在季明轩身边,沈默果然变得安静了。
因为知道说得再多,也没人会听。
沈默稍微走了一下神,冷不丁听见季明轩问:“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季安安的脸一下就红了:“哥……”
“难不成要谈一辈子恋爱?就算我同意,周家的二老也不会同意的。”
“我们才刚回国,还有一堆事要忙呢。我跟周扬商量过了,等他事业稳定下来,我们再考虑别的。”
季明轩取笑道:“不怕男朋友跟别人跑了?”
“不怕,周扬可不是那种三心二意的人。”季安安说着,用胳膊撞了撞周扬,笑容十足甜蜜,“是不是?”
周扬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是用眼睛瞧着沈默。
沈默如坐针毡,站起来道:“我去一下洗手间。”
中午吃饭的人不多,洗手间里也一样冷清。沈默用冷水洗了把脸,觉得应当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了,抬头一看,却见季明轩也映在镜中。
“季先生。”
季明轩双手抱着胳膊,意味深长地笑笑,说:“你今天见到安安了,觉得她怎么样?”
沈默不敢不答,老老实实道:“季小姐天真可爱,很讨人喜欢。”
“那个傻丫头,从小就喜欢周扬。”季明轩眼底难得现出一点温情,道,“我不管周扬是爱画画还是爱自由,反正既然安安喜欢他,他就只能是季安安的人,懂了吗?”
季明轩语气淡淡,跟平常谈生意时的口吻并无不同,但沈默是清楚他的手段的。他要是敢说一个不字,明天就连骨头也找不着了。他从牙齿缝里挤出几个字:“我明白,我不会再跟周扬扯上关系的……”
“很好。”季明轩给了一棍子,又赏他一个甜枣,放柔声音道,“你只要乖乖配合,那就什么事情也没有了。”
说罢,季明轩低声笑起来,对着门外道:“周扬,你听够了没有?”
沈默听到这个名字,想要回头去看,却被季明轩牢牢按住了肩膀。过了一会儿,门口响起周扬的声音:“你们出来太久了,安安不大放心,让我过来看看。”
“哦,没事,沈默身体有些不舒服。”
“要不要上医院?”
“不用,我让司机先送他回家就行了。”
周扬突然直呼他的名字:“季明轩——”
季明轩笑笑:“你跟着安安叫我大哥就行了,反正要不了多久,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他吐字清晰,特意将“一家人”三个字念得很重。
周扬安静了片刻,接着就响起了离去的脚步声。
沈默听那脚步声越来越远,觉得全身的力气都随之而去了。季明轩一松开手,他就跌坐在了洗手台边。
季明轩没有管他,只是不紧不慢地摘下手上的戒指,开了水龙头洗手。沈默忍不住问:“季先生刚才是故意的?”
季明轩专心洗手,反问道:“你说呢?”
沈默便知道答案了。
季明轩一双手生得十分好看,洗完手重新戴上戒指时,瞥了沈默一眼,道:“信不信周扬很快就会跟我妹妹订婚了?”
沈默点点头:“信。”
他看向自己的左手,慢吞吞道:“季先生想做的事,没有哪一样是做不到的。”
季明轩眯了眯眼睛,看不出是喜是怒,转身道:“走吧。”
他喝了酒不能开车,因此叫司机送沈默回了别墅。沈默的身体并无不适,但应付了季明轩这么久,确实有种说不出的疲倦感,一进房间就倒头睡下了。
这一觉睡得很熟,醒来时已是晚上十点多了。沈默没吃晚饭,打算去楼下弄点吃的,没想到一进厨房就撞见了季安安。
两个人都有些尴尬,最后还是季安安先开口道:“沈大哥。”
沈默含糊地应了一声,问:“你也没吃晚饭?”
“吃过了,不过现在又饿了,想找找看有没有夜宵。”
“我正打算煮面,不如一起吃吧。”
季安安看似娇生惯养,却并不挑食,连声说好。沈默正好从柜子里翻出半把挂面,便烧了水一起下锅煮了。季安安在旁边打打下手,顺便跟他闲聊几句。
“沈大哥的身体好点了吗?”
“嗯,只是有点累,现在没事了。不好意思,害你没吃到海鲜。”
“没关系,大哥说了会补偿我的。”
“你们晚饭没有一起吃吗?”
季安安微微羞涩,道:“我是去周家吃的晚饭,好久没见到周伯伯周伯母了。”
沈默“哦”了一声,说:“听说你们两家是世交,周家二老想必很喜欢你。”
“周家和季家确实有不少生意上的来往,我跟周扬从小一起长大,不过他这个人闷得很,什么事情都要我主动,直到后来去了国外……”季安安抿了抿嘴唇,自言自语道,“听说彼此都是初恋的话,感情会更加稳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煮面的水开了,沈默一开锅盖,热气就扑面而来。他使劲眨了眨眼睛,轻声说:“……那是当然的。”
季安安毕竟年纪还轻,有些不好意思,转开话题道:“都过十点了,大哥怎么还不回来?”
沈默往锅里加了两个鸡蛋,道:“他晚上应酬比较多。”
“沈大哥的脾气真好。”季安安好奇道,“你跟我哥是怎么认识的?”
沈默没想到季安安会问这个,手被热水烫了一下,连忙又缩回来。
他迟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久到季安安都觉得奇怪了,他才望一眼窗外黑沉沉的夜色,平静道:“季先生……救过我的命。”
若没有季明轩,他或许已经死了,或许是比死了更加不堪。沈默无以为报,同时也是无家可归,只好在季明轩的别墅里住了下来。
季先生今晚又是夜不归宿。
沈默临睡前认真反省了一会儿,觉得确实该改变一下自己说话的态度了。
他很少做噩梦,偶尔梦到了,必定是重复同一幕场景。他独自站在寂静的黑暗中,急着打一通电话,电话号码是一直刻在心尖上的,熟得不能再熟。
但是打不通。
以前通过多少电话,偏偏是这一天,他怎么也打不通了。拨了无数次,对方一直都是关机。
沈默怕得不行,拨号码的手指微微发抖,黑暗中蓦地伸出一只手,死死抓住了他的脚踝……
沈默是被早上的闹钟吵醒的。他睁眼看了一下时间,想起今天是周一,应当去公司上班了。他的工作也是季明轩安排的,在季氏下面的一家小公司,负责资料整理这一块。工作很清闲,每天无所事事,基本上就是混日子的状态。
同事都说沈默脾气好,随遇而安,让干什么干什么。有时分配他一些乱七八糟的杂活,他也都一一完成了。这天午休时,部门经理又来找他,让他帮忙画一张宣传图。
沈默摇摇头,说:“我不会画。”
“你大学不是学美术的吗?”
沈默只是说:“我真的不会。”
经理也不勉强,点点头走了。
到了下午的时候,沈默就在茶水间听到了关于自己的传言。
“看不出来,那个沈默还挺傲的。”
“你不知道吗?人家可是有后台的。”
“他走的是谁的关系?”
“就是那一位……”
“季先生?不可能吧……”
沈默左耳进右耳出,只当没有听见。他回到办公室后,拿了支笔在纸上画起来,但是右手抖得厉害,像那一天他拼命拨那通电话时一样,画出来的线条歪歪扭扭,完全不成样子。
他盯着这张纸看了很久,然后揉成一团扔进了纸篓里。
沈默有三年没画过画了。
他家庭条件不佳,读大学时勤工俭学,在广场上给人画肖像。有时一坐半天也没有生意,周扬便跑过来给他当模特,那真是最快活的一段时光。
后来他跑了好几家医院,医生都说他右手的伤已经痊愈,对日常生活并无影响,他没办法再拿画笔,应该是心理障碍所致。
沈默就没再继续治疗了。反正他跟在季明轩身边后,不用再靠画画吃饭,以前的一切都成回忆,通通忘了才更好。
下班后沈默走路回家。刚走出公司大门,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正想看看是谁打来的,忽然听见有人叫他:“沈默!”
沈默回头一看,见一辆黑色汽车缓缓停在路边,车窗摇下一半,周扬坐在驾驶座上,对他说:“上车。”
他还是老样子,说话简洁明了,一句废话也不肯多说。沈默却不再是从前的沈默了,他站在原地没动。
周扬道:“请你吃顿晚饭而已。”
沈默问:“季小姐呢?”
周扬皱了皱眉,道:“跟她有什么关系?”
“只有我们两个人单独吃饭,恐怕不太合适。”
“就算我们绝交了,总还是高中同学吧,难道不能一起吃顿饭吗?”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霞光把周扬的侧脸勾勒得格外俊秀,他看着沈默道,“小默,上车。”
沈默想起从前的许多个黄昏,他坐在教室的角落里,一遍遍在纸上画周扬的脸。他闭了闭眼睛,终于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沈默没料到周扬会请他吃海鲜。面对那一桌子菜,他实在无从下筷。周扬也没动筷子,问:“你真的对海鲜过敏?”
“吃过后身上会起疹子,不过不是很严重。”
“你以前怎么不说?”
沈默笑笑。
他以前是为了不扫周扬的兴。
周扬要了菜单重新点菜,自嘲道:“季明轩竟知道得比我多。”
沈默心想这是理所当然的,季先生在跟他接触之前,早派人将他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他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就算演戏也要面面俱到。
新点的菜还没上桌,周扬倒了杯茶给沈默,问:“你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整整三年,多少个日日夜夜,沈默只用两个字做了概括:“不错。”
“我以为你会从事画画相关的工作。”
“现在这样更好,工作清闲工资又高。”
“季明轩呢?我听说他脾气不太好,你跟在他身边,会不会受气?”
沈默扯动嘴角,道:“季……明轩这样的身份,难免会惹上一些传言。不过传闻就只是传闻而已,他对我怎么样,你昨天也亲眼看到了。”
提到昨天的事,周扬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沈默假装没看见,喝了一口茶道:“你呢?从国外回来,怎么好像变瘦了?”
“异国他乡,单是食物就比不上这里了。有一回生病,家人朋友都在千里之外,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多亏了有安安照顾我……”
沈默真心道:“你跟季小姐确实是天生一对。”
周扬没有作声,隔了一会儿,倏然握住沈默的手,道:“沈默,你是不是还欠我一个解释?”
“什么?”
“当初为什么跟我绝交?”
“为什么?”沈默将这三个字重复一遍,想了想道,“我也记不清了,大概是性格不合吧。”
“我们从高中时就认识了,这么多年的感情,怎么可能性格不合?”
“性格也包括很多方面,譬如……身为周家的独子,你父母会同意你跟我交朋友吗?会同意你跟我一起学画画吗?”
这句话正戳中周扬的软肋。
他表情僵了僵,道:“我父母都是老派的人,确实不会接受我学美术,不过我说过了,我会想办法说服他们的。”
沈默慢慢拨开周扬握着自己的那只手。“你所谓的办法,就是跟季小姐一起出国?”
“……果然是因为这个。”周扬叹了口气,道,“是,我当初为了让父母安心,接受他们的安排去了国外。不过我当时跟安安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我一下飞机,就立刻买了机票回来找你。结果呢?你却对我避而不见,过了大半个月,才打来电话跟我提绝交。”
“我以为你是气我去了国外,现在回想起来……”周扬冷笑一下,说,“你该不会那个时候就已认识季明轩了吧?”
沈默懵了一瞬。
仿佛突然发生地震,脚下地动山摇,耳边轰鸣阵阵。只是一转眼,一切又恢复如常,他仍旧坐在餐厅里,美食美酒,鸟语花香。
但他已受了重伤。
五脏六腑统统移位,搅得心肝肺都疼起来。
沈默张了张嘴,连说话的力气也无。
所以他没有说,周扬回来找他时,他正躺在医院的加护病房里。就像他没有说,三年前的那一天,他曾经害怕又绝望地给周扬打过无数个电话,而彼时周扬正坐在万米高的飞机上,跟季安安在一起。
这一顿饭又是不欢而散。
沈默没让周扬送他,自己走路回去。到家时已快八点了,几间屋子的灯都暗着,显然季先生跟季小姐都未回家。沈默这几天格外疲倦,径直回自己房间睡觉了。他进了门刚要开灯,忽听黑暗中响起一声咳嗽。
沈默吓一跳,旋即听出这是谁的声音,道:“季先生?你这么早就回来了?”
又说:“你怎么没有开灯?”
边说边去找电灯开关,却听季明轩道:“不必开灯了,你先过来吧。”
沈默的双眼逐渐适应黑暗,隐约看见季明轩独自坐在窗边,窗外是这个城市绚烂的夜景。他摸索着走过去,半路上不知被什么绊了一跤,差点摔在地上。
季明轩适时伸手扶他一把。
沈默道了声谢,鼻间闻到淡淡的烟草味。他抬起头问:“季先生吃过晚饭了吗?”
季明轩“唔”了一声,说:“本来想找你一起吃饭的,不过你最近好像忙得很。”
沈默这才想起下班时接到过一个电话,当时他正好被周扬叫住了,没来得及看是谁打来的。
“不好意思,我……”沈默不擅长说谎,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借口来。
季明轩早已猜到一切,松开手道:“聪明人知道吃一堑长一智,而笨的人总会掉进同一个坑里。沈默,你说你是不是笨得无可救药了?”
沈默小心翼翼道:“我笨一点没关系,只要季先生够聪明就行了。”
不知是不是这句话取悦了季明轩,沈默听见一阵低笑声。
“你晚上跟周扬一起吃饭了?”
“是,”沈默连忙表决心,“不过我以后不会再跟他单独见面了,他和季小姐才是天生一对。”
“你明白就好。”
季明轩仍是笑笑,因着夜色模糊,叫人捉摸不透他脸上的表情。他的手指轻轻拂过沈默的发梢,然后说:“时间不早了,你早点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