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的曾光利是四川人,此前,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2年。然而,出狱后,他并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反而走上一条不归路。
2008年1月4日凌晨,曾光利伙同另外两人(均另案处理)携带木棍等作案工具,跑到金井某村江某的租房内,采用殴打、威胁手段,抢走江某的现金人民币210元及MP4等物。
令人发指的是,抢完东西,曾光利和同伙竟以伤害江的儿子为要挟,当着孩子的面,先后强行对江某实施奸淫。
曾光利的罪行不仅仅如此。2007年12月25日3时许,曾光利伙同吕某(另案处理)持棍窜到深沪某村魏某的家中,先持棍将魏某打昏并威胁魏某之妻,后采用暴力手段,当着魏某夫妻的面,先后强行对魏某之女(16岁)实施奸淫,并抢走价值人民币50元的西门子手机一部、现金200元及TCL手机一部。
据统计,曾光利共强奸妇女4起4人,其中轮奸2起2人,奸淫幼女1起1人;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携带凶器入户抢劫,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495元。
此外,曾光利还3次单独作案,入户盗窃。其中,在石狮永宁镇洪某的家,曾光利盗走现金4300元、美元100元、新台币400元和价值34000元的黄金4两及K金项链、金戒指等物。
昨日,罪犯曾光利被执行死刑。
2007年10月24日晚11点多,一辆从广东来的长途汽车停在池店镇的一条路旁。刚下车的小丽(化名)碰到“摩的”师傅兜客。
瞅着一个车工挺和善的,小丽就上了这个师傅的车。车子很快拐进一条小路,停在晋江池店东山村的土路上。
“下车,把钱交出来。”
荒郊野地,刚刚还和善的车工露出本来面目,打了小丽两耳光,搜走了小丽身上的700元。
而就在这时,三名摩托车工“出现了”。抢劫的车工落荒而逃。“哪里跑!”一个男子骑上车,追了过去。留下的两人赶紧扶起小丽。
紧接着,“英雄救美”的两个车工称自己是便衣,将小丽带到附近村子的一间屋子里。
此后,两个“便衣”变脸了,强奸小丽,并用手机给小丽拍裸照。之后,两人抢走小丽的手机和银行卡,并逼她说密码。
不久后,又有三名男人进来。其中一个是去追抢劫车工的男子。当晚,三人都奸淫小丽两次。凌晨4时许,小丽被蒙上头,上了一部出租车,放到华侨大学附近……
自2007年8月份以来,晋江警方接到多起类似的报案。去年12月11日,经侦查及布控,警方抓获涉案的河南籍男子刘某平,安徽籍男子刘超、王光绪、柴某宇、梁某明,以及甘肃籍男子郑某伟等人。这几人都是摩托车工。
据介绍,罪犯刘超共强奸作案6起(未遂1起),其中参与轮奸妇女4人5次(含轮奸未成年人1人2次)、单独强奸孕妇1人;参与抢劫5起,劫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9529元。王光绪共强奸作案4起,其中参与轮奸妇女4人6次,包括轮奸未成年人1人;参与抢劫3起,劫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2304元。
昨天,罪犯刘超、王光绪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