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8日是星期天。这天中午,淮南市龙湖公园东门口附近的车辆川流不息,女出租车司机于捷开着一辆“夏利”车停在附近,等候乘客。这时,杨全利也在公园东门口附近闲逛,他看见了于捷的出租车,看着,看着,一个罪恶的念头萌生了。
他上了于捷的出租车,然后叫女司机于捷朝潘集区方向开。车行了七八公里到了平圩大桥附近,正值中午时间,不见行人和车辆。这时,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杨全利凶相毕露,从身上掏出匕首对着于捷低声吼道:“你过来!车让我开!”
于捷面对着铮亮的匕首,只得与杨全利换了座位,然后她苦苦哀求,对杨全利说自己的孩子才几个月,正在家里等着她。她是为了挣钱生活,才起早贪黑干出租的,求杨全利放了她但杨全利手持匕首,对于捷威胁道:“老实点,不许喊,不许报警!”
杨全利将车又开了一段路,到了前往潘集区贺疃乡的偏僻路上,将于捷撵下车,然后杨全利把这辆出租车开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
这是他的第一次抢劫,抢了一辆大半新的“夏利”车。
第一次抢劫几乎没费什么力气,自此杨全利的胆子就大了起来。第二天下午,他来到龙湖路的闹市区,又伺机作案。
16时许,女司机王丽驾驶着一辆出租车从他身边路过,杨全利便招手上了车,坐在副驾驶员的位置上。
在车上,杨全利对王丽谎称到这里找一个朋友,路不熟,要王丽顺着他指的方向开。
出租车拐到淮南市化肥中路又过了铁路,杨全利见这里较为偏僻,便掏出匕首,威逼王丽停车,然后自己开着王丽的车向前行至潘集区祁集乡的一条道路上,将王丽的一部“诺基亚”手机、5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信用卡连同王丽的出租车一起抢走。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杨全利继续疯狂作案。
2001年11月29日,他以租车为名在市朝阳中路将女司机吴兰兰开的“夏利”出租车和现金120元抢走。
12月12日6时许,他乘坐女司机蒋开珍开的出租车,当车行至化肥厂中路西郭村附近,杨全利用匕首架在蒋的脖子上,让蒋开珍把车子给他,蒋停下车,拔下车钥匙下车就跑,杨全利在后紧紧追赶,因现场一辆大货车经过,蒋开珍才幸免于难。
12月20日,他乘坐女司机钟媛媛的“夏利”出租车,车行至潘集区田集乡一条道路上,杨全利持匕首将钟媛媛的一部“西门子”手机和现金50元钱抢走。
最令人震惊的是2001年12月23日、24日、25日,杨全利连续3天作案,共抢得一辆“夏利”车、两部手机及现金250余元。
今年年初的一次作案中,杨全利遭到被害人的竭力反抗,匕首被被害人夺走,杨的手也被划伤,所以自2002年3月开始,杨全利便将一钢制的玩具手枪作为凶器,继续专门抢劫女司机开的出租车。
杨全利今年才满18岁,家住淮南市潘集区贺町乡,文盲,农民。父母均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家里有一弟一妹,都在上学。但生长在这样家庭里的杨全利却好逸恶劳,平时游手好闲,不安心在家里帮父母分担生活的辛苦。
他身材瘦小,光看外表你很难把他与抢劫犯联系在一起,然而,正是他自2001年11月至2002年3月短短4个月时间里,疯狂作案,抢劫出租车、手机等物品,总价值超过10万元。
一个时期里,杨全利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淮南市的社会安定,尤其是潘集及周围附近地区,很多女出租车司机不敢单独开车上路。
被害人被抢劫后,大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由于杨全利作案时大都选在闹市区上车,专门到偏僻处下手,杨全利对地形很熟悉,而且一直是单独作案,加之其性格内向,平时不太与周围的人接触,因此,杨全利一时间逍遥法外。
作案期间,他频频前往繁华热闹的地方寻找作案对象,家里人问他干什么去了,他就骗家里人说自己在城里找了一份工作,去打工。
一次,他将抢来的出租车开回家,父亲问他小汽车是从哪儿来的,他谎称是自己在北京打工时挣的钱,花5500元买的一辆二手车。
他将抢来的金戒指、手机卖掉,手机最贵的卖了600元,最少的卖了200元,得来的赃款自己挥霍。抢来的4辆车,后均被公安机关追回。
今年3月22日下午,杨全利在潘集区一辆中巴汽车里被女出租车司机贺军军认出。
2月28日,杨全利曾在潘集区袁庄商场门口乘坐贺军军开的出租车。途中,杨全利持刀将她的两枚金戒指和170余元钱抢走。
贺军军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110”警车追上那辆中巴车,将杨全利抓获。
案件很快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值淮南市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不久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杨全利一案提起公诉。
2002年10月10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全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掩上卷宗,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的心情很沉重,杨全利年仅18岁,却在4个月内单独犯下如此重罪,他在前几次抢劫时还未满18岁。
在此,检察官希望广大市民们能从此案吸取教训:对正在成长发育的青少年要加强教育引导,严加管束。出租车司机尤其是“的姐”们要提高警惕,对上车后要求往僻静、偏远去的乘客要多加留心,以防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