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是用以表明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或证书的通称,是用来证明持证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实质上体现的是一种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它是权利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法律现象。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
证券按其性质不同,可以分为无价证券和有价证券两大类(如图 1-1 所示)。
图 1-1 证券的分类
无价证券是指具有证券的某一特定功能,但不能作为财产使用的书面凭证。无价证券又可以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两类:证据证券只是单纯地证明一种事实的书面文件,如信用证、证据、机票、车船票、电影票等;凭证证券是认定持证人是某种私权的合法权利者和证明持证人所履行的义务有效的书面文件,如存款单、借据、收据、土地所有权证及定期存款存折等。无价证券不具有流通性,所以不存在流通价值和价格。无价证券虽然也是代表所有权的凭证,但不能让渡,政府或国家法律会限制它在市场上的流通,且不得通过流通转让来增加持券人的收益。
有价证券是表明持券人对某项财物或利益拥有所有权并可自由让渡的证券。有价证券的本质是一种交易契约或合同,该契约或合同赋予持有人可根据该合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行为,并具有获得相应利益的权利。有价证券一般可理解为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虚拟资本是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的一种资本存在形式,本身不能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这类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由于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有价证券又可以分为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三大类证券。商品证券:有权领取某种商品或货物的凭证,如提货单、运货单、仓栈单等。货币证券:对货币有请求权的凭证,如支票、汇票、期票、商业票据等。资本证券:表明对某种投资拥有权益的凭证,如债券、股票、认股权证等。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资本证券也被称为狭义概念下的有价证券,其原因在于:商品证券多用作贸易工具,货币证券多用作结算信用手段,唯有资本证券真正具有投资价值。
有价证券的基本特征:一是收益性,有价证券代表的是对一定数额的某种特定资产的所有权或债权,投资者持有证券也就同时拥有取得这部分资产增值收益的权利。二是流动性,有价证券的流动性是其区别于无价证券的基本特征,即证券持有人可以用证券换取现金的特性。三是风险性,从整体上说,证券的风险与其收益成正比。四是期限性,有些有价证券具有期限性,如债券一般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这体现了证券对投融资双方权益的一种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