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叔公抽的黑色卷烟实在太呛了,他侄子 只好建议他早上抽烟的时候到花园边上小屋里去。
——很好,西蒙。没有问题,西蒙。老人平静地说。你说去哪,咱就去哪。那间小屋正合适,更有益于健康。
——见鬼了,迪达勒斯先生不加掩饰地说,真搞不明白你怎么抽这么烂的烟草。跟火药一样,我的天。
——这烟很好啊,西蒙,老人回应道。非常清爽,能叫人平心静气。
于是,每天早上,查尔斯叔公都会到那间小屋里去。不过在去之前,他总要仔细地往头发上抹油,把头发向后梳理整齐,把高顶礼帽刷干净,戴在头上。他抽烟的时候,从小屋的门框望进去,就能看到他高顶礼帽的帽檐和烟斗。他把气味呛人的小屋叫作自己的凉棚,与小猫和园艺工具为伴。这儿也是他的唱歌房,每天早晨他都要兴致勃勃地哼唱自己钟爱的歌曲《哦,为我搭一个凉棚》,或者《蓝眼睛和金头发》,或者《布拉尼的小树林》。灰蓝色的烟圈从他的烟斗里缓缓升起,消失在洁净的空气中。
在布莱克罗克镇度过的那个夏天,起初查尔斯叔公常常跟斯蒂芬在一起。查尔斯叔公是个身板硬朗的老人,皮肤晒得黝黑,面容粗犷,留着白色的络腮胡子。平日里,他负责跑腿传信儿,在位于卡里斯福特大街的家宅和城镇街道上跟家里有生意往来的店铺之间跑来跑去。斯蒂芬很乐意跟着他去跑腿儿,柜台外边无论有什么敞着口子的箱子或桶,查尔斯叔公总是大方地抓上一把。有时他会抓起一把粘着木屑的葡萄,或是三四个美国苹果,一把塞到侄孙子手里,店主只得不自在地笑笑。如果斯蒂芬假装不肯接受,他就会皱着眉头说:
——拿着吧,先生。听见了吗,先生?这些对你的肠胃有好处。
处理完订货单子之后,两人就会到公园里去,斯蒂芬父亲的老朋友迈克·弗林在公园的长凳上坐着等待他们。然后斯蒂芬开始绕公园跑步。迈克·弗林站在靠近火车站的大门口,手里拿着表,看斯蒂芬按照他指导的方式沿跑道奔跑。只见斯蒂芬高昂着头,抬高膝盖,两手伸直垂在身体两侧。晨练结束后,教练会做指导,偶尔为了示范还向前跑一码左右。他穿着一双旧的蓝色帆布鞋,拖着脚跑步的样子有些滑稽。一群好奇的孩子和保姆会聚过来,围拢成一个小圈看他,甚至在他和查尔斯叔公坐下来谈论体育和政治话题时,他们也迟迟不肯离去。虽然听父亲说,迈克·弗林训练出好几位当代优秀的跑步运动员,可每次看到这位教练垂着头,用被烟熏黄了的长长的手指卷烟时,斯蒂芬常会瞥一眼他松弛的满是胡茬的脸,还有那双柔和的没有神采的蓝眼睛。有时他会抬眼,茫然地望着远处的蓝天,长长的肿胀的手指停下来,任凭烟草粒和烟草丝散落回烟袋里。斯蒂芬看着他的眼睛,心里不由地生出几分怜悯来。
回家的路上,查尔斯叔公常会去教堂一趟。圣水盂太高,斯蒂芬够不着,老人就伸手进去蘸一蘸,轻轻地把水洒在斯蒂芬身上和门廊地板上。祈祷的时候,他跪在自己的红手帕上,看着那本已经被手指翻黑了的祈祷书大声地念,每一页的底部都印着警句。斯蒂芬跪在他身边,尽管没有他那样的信仰,却对他的虔诚满怀敬意。他常常想叔公这么认真地祈祷是为了什么。或许是在为炼狱里的灵魂祈祷,或许是祈祷上帝恩赐得到一个善终,又或许是祈祷上帝赐还一部分他在科克郡挥霍掉的大笔财富。
每到星期日,斯蒂芬就和父亲还有叔公一起出去散步。老人虽然脚上长了鸡眼,但走起路来脚步轻盈敏捷,常常可以走上 10 ~ 12英里 。名叫斯蒂洛根村的小村子是个岔路口。他们要么左拐朝都柏林山脉走,要么沿山羊镇路,一直走到邓德拉姆,再经桑迪福德回家。在路上,或是在某个肮脏的路边小酒馆驻足,两个大人不停地谈论他们最关心的话题,爱尔兰的政治,芒斯特省,还有他们家族的传说,这一切斯蒂芬都听得津津有味。有一些话他不明白,就一遍又一遍地默默念叨,直到把它们牢牢记在心里。通过这些谈话,他开始认识了周围的现实世界。他要面对这个世界现实生活的时刻似乎已经临近了,他开始暗暗地做好准备,去迎接等待他承担的重任,究竟是什么重任,他现在还模模糊糊的,不能完全理解。
晚上的时间是留给自己的,他喜欢专心致志地读一本粗劣的《基度山伯爵》译本。小时候,无论听到或想到任何奇异可怕的事,黑暗的复仇者的形象就会浮现在他的脑海中。晚上,他在客厅的桌子上,用转印纸、纸花、彩色棉纸还有包装巧克力的金银糖纸建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岛洞穴。过一会儿,他厌倦了这些金光闪闪的假山洞,便把它们弄乱,心头浮现出各种美丽的画面,有马赛的城市光景,有阳光明媚的凉亭,还有美茜蒂丝 。
布莱克罗克城外,一条通往山里的路边,有一间粉刷成白色的小屋,屋外的花园里种着许多蔷薇花。他常对自己说,那间小屋里住着另一个美茜蒂丝。无论是外出还是在回家的路上,他总会把小屋当作路标估算距离。他幻想着,自己经历了各种冒险,像书里描绘的一样奇幻,故事的结尾出现了自己的形象,人已变老,一脸沧桑,与美茜蒂丝一起站在月光下的花园里,许多年前她没有把他的爱放在心上,现在他忍着悲伤做了个骄傲的手势说:
——夫人,我从来不吃麝香葡萄。
他和一个名叫奥布里·米尔斯的男孩联手,在街上找了一帮人组建起一支冒险队。奥布里的扣眼上拴着一只哨子,晃来晃去,腰带上挂着一个自行车灯,其他人的腰带上则插着小棍当作匕首。斯蒂芬在书里了解到拿破仑衣着简朴的风格,所以没有给自己加任何装饰,这样在发号施令前跟属下商量一番,平添了几分乐趣。他们的队伍常常对老太太的花园发动突袭,或者到城堡那边,在杂草丛生的石滩上开战。战斗结束回家时,一个个都成了疲惫的散兵游勇,鼻孔里满是海滩上的腥臭味,手上和头发上沾满了恶臭的破船油污。
给奥布里家和斯蒂芬家送牛奶的是同一个人,他们常常坐他的牛奶车到卡里克迈恩斯放牧奶牛的草场去。奶工挤奶的时候,他俩轮流骑着那匹温顺的母马在牧场里转悠。可是到了秋天,奶牛被从草地赶回了牛棚。斯特拉德布鲁克肮脏的牛棚里,一个个绿色的臭水坑,一堆堆稀牛粪,还有冒着热气的麸皮槽,斯蒂芬看一眼就觉得恶心。阳光明媚的草场上原本那么美丽的奶牛,现在却叫他感到恶心,连它们挤出的奶水都不愿再看了。
9 月到了,今年他不再烦恼,因为他不用回克朗戈斯了。由于迈克·弗林生病住院,公园里的训练也停止了。奥布里上学了,只有在傍晚时分才有一两个小时空闲。冒险队解散了,再也没有夜间的突袭和石滩上的战斗。斯蒂芬有时会跟着傍晚送牛奶的车子四处转转,清冷的风吹散了他记忆里牛棚的臭味,送奶人身上粘着的牛毛和草籽也不再让他觉得厌恶。每当牛奶车在一户人家门口停下,他就等着看擦得干干净净的厨房或灯光柔和的客厅,看女仆端着奶罐、关上门的模样。他幻想着,假如能有一双暖和的手套,口袋里装一大包姜饼,每天晚上赶着车沿街送牛奶,也算是相当惬意的日子了。可是同样的遐想也曾让他在公园跑步的时候突然感觉恶心,两腿发软;同样的直觉也曾使他在教练垂下头用被烟熏黄的长长的手指卷烟时,用不信任的目光瞥一眼他那松弛的、满是胡茬的脸。这一切驱散了他对未来的所有幻想。他隐约地感觉父亲遇到麻烦了,这也是他没有被送回克朗戈斯的原因。一段时间以来,他觉察到家里发生了细微的变化,这些他原先以为不可能发生的变化,一次次地冲击着他孩童时代对世界的理解。在他灵魂深处,时常躁动着一股雄心抱负,却不得机会施展。母马嗒嗒地走在石板路上,大奶罐子在他身后叮叮咣咣地晃荡,一种外部世界的幽暗给他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
美茜蒂丝的形象开始时常在他心头浮现,每每思慕她的身姿,血液里就会悄悄涌起一种奇怪的躁动。有时候他感觉身体里燥热难当,于是傍晚时分一个人到安静的大道上走走。静谧的花园和窗户里柔和的灯光稍稍安抚他心里的躁动。孩子们玩耍的喧闹声令他心烦意乱,他们幼稚的叫声让他觉得自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这种感觉甚至比在克朗戈斯时更加强烈。他不想玩耍。只想在现实世界寻找他灵魂深处那个虚幻的身影。他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也不知道怎样去找,但是有一种预感指引着他,告诉他不需要刻意做什么,这个身影自会与他相遇。他们会静静地相见,仿佛彼此认识,已经约好会面,也许在某个大门口,也许在某个隐秘的地方。相见时只有他们两人,周围一片黑暗与寂静。在这柔情似水的一刻,他将脱胎换骨。在她的注视下,他将渐渐消融于无形,然后一瞬间变成全新的模样。在这个神奇的瞬间,他将软弱、羞怯和稚嫩统统丢掉。
*
一天早上,两辆黄色的大马车停在了门口,车上的人迈着重重的步子走进屋子里开始搬东西。他们把家具搬出来,经过前庭花园,抬上门口的大车里,花园里散落了一地草束和绳头。东西堆放妥当后,两辆车轰隆隆地沿大街驶了出去。斯蒂芬和眼圈红红的母亲坐在火车车厢里,透过车窗看到两辆大车在梅里昂路上缓缓行驶。
那天晚上,客厅里的炉火烧不旺,迪达勒斯先生把拨火棍支在炉栅上,好让火烧起来。房间里家具不全,没有地毯,查尔斯叔公在角落里打盹,他旁边靠墙放着几幅家族画像。桌子上放着一盏灯,微弱的灯光照在被车夫们踩脏了的木地板上。斯蒂芬坐在父亲旁边的脚凳上,听父亲东拉西扯不停地自言自语。起初他几乎听不懂父亲在讲什么。渐渐地,他明白了,父亲遇上了仇敌,一场斗争即将来临。他感觉自己重任在肩,也会加入战斗。突然从布莱克罗克舒适而梦幻的安逸中逃离,穿过阴沉沉雾蒙蒙的城市,想到现在要住在这空荡荡、毫无生气的房子里,他的心情沉重起来。一种对未来的直觉和预感又一次在他心头浮现。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仆人们经常在大厅里窃窃私语,为什么他的父亲经常背对着炉火站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大声对查尔斯叔公说话,而查尔斯叔公则劝他坐下来吃饭。
——我还有机会呢,斯蒂芬,小伙子。迪达勒斯先生一边说一边使劲撩拨始终烧不旺的炉火。我们还没完呢,儿子。没有,我主耶稣保佑(请上帝宽恕我),还早着呢。
在都柏林生活是全新的复杂的感觉。查尔斯叔公已经糊涂了,不能再叫他去跑腿了,家里人都忙着在新房子里安顿下来,因此斯蒂芬比在布莱克罗克还自由。起初,他只是在临近的广场小心翼翼地转转,或者顶多沿小巷子走上半截。后来,他大致弄清了城市的轮廓,于是大胆地沿一条主街一直走到海关。他在船坞之间穿行,沿着码头行走,一路上畅通无阻。他好奇地望着水面上厚厚的浮沫里漂着一大串软木浮子,望着成群的码头工人、往来车辆还有着装邋遢的大胡子警察。
成包成捆的货物或靠墙码放,或从轮船货舱里吊出来,生活的广阔与新奇,再一次唤醒傍晚时分他在花园游荡寻找美茜蒂丝的那种躁动。眼前熙熙攘攘的新气象,让他以为自己到了马赛,只是没有晴朗的天空和葡萄酒坊前阳光照耀下的葡萄架。他望着码头,望着河流,望着低垂的天空,心中隐隐升起了一丝不满。然而他仍旧日复一日地徘徊着,仿佛真的在寻找一个躲避他的人。
他跟随母亲去拜访了一两次亲戚,途中经过一排排洋溢着圣诞节欢乐气氛的商店,灯火辉煌,装饰一新,但这些一点也没消解他内心的愤懑,一路上沉默不语。令他苦闷的原因很多,有遥远的,也有眼前的。他为自己的年轻和无休止的愚蠢冲动感到气恼,命运的变化使周遭的世界变得肮脏而虚伪也令他气愤。然而他的愤怒改变不了什么。只好耐心地把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并将自己抽离出来,暗自品尝个中辛酸。
他坐在姨妈家厨房里一张没有靠背的椅子上。油漆过的壁炉墙壁上挂着一盏带反光罩的灯,借着灯光,姨妈将晚报摊在腿上看。她久久地端详报纸上的一张笑脸,若有所思地说:
——梅布尔·亨特真漂亮啊!
一个一头卷发的小姑娘踮起脚尖看着这张图片,轻声说道:
——她在干吗,妈妈?
——在演舞剧,宝贝。
小姑娘把卷发头倚靠在母亲的袖子上,盯着图片,仿佛着了迷似的喃喃自语:
——梅布尔·亨特真漂亮啊!
她真的像着了迷,久久地凝视那双娇羞撩人的眼睛,深情地喃喃低语:
——她真的好美啊!
街上进来个男孩子,背着一袋子煤块,脚步踉跄,正好听到她说的话,连忙把煤袋子放在地上,跑到她身边来瞧。他用又红又黑的手扯着报纸的边儿,把她挤到一边,还抱怨说他瞧不着。
他坐在一幢房子高处狭窄的早餐厅里,房子老旧,窗户很暗。炉火的影子在墙上跳跃,窗外的暮色如幽灵般笼罩了河面。炉火前,一位老妇人正在沏茶,她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低声讲述神父和医生讲过的话。她还提到,人们最近在她身上看到一些变化,言行举止都有些奇怪。他坐在那里听着,思绪却沿着煤块、拱门、地窖、蜿蜒的长廊和崎岖的山洞踏上了探险之路。
突然间他注意到门口有什么东西。仿佛一个头颅悬置在昏暗的门口。一个猴子一般瘦弱的身躯出现在那里,显然是循着炉火边的说话声过来的。门口传来哼哼唧唧的问话:
——是约瑟芬吗?
炉火边忙碌的老妇人乐呵呵地回答说:
——不是,艾伦,这是斯蒂芬。
——哦……哦,晚上好,斯蒂芬。
他打了声招呼,门口那张脸上绽放出傻乎乎的笑容。
——有什么事吗,艾伦?炉火边的老妇人问。
她没有回答,而是说:
——我以为是约瑟芬呢。我以为你是约瑟芬呢,斯蒂芬。
她反复说了几遍,接着弱弱地笑了起来。
他坐在哈罗德十字街儿童晚会的中间。沉默而警惕的举止习惯已经在他身上养成,他几乎没有参加游戏。孩子们身上挂着赢来的饼干奖品,又蹦又跳,好不热闹。他想分享他们的欢乐,却感觉在色彩明艳的三角帽和遮阳帽中间,自己是个阴郁的异类。
他唱完歌,回到房间舒适的角落里,开始品尝孤独的快乐。晚会开始的时候,那些欢声笑语显得虚假而无聊,现在却像一阵轻风,柔柔地拂过他全身,迷乱了别人的眼睛,不让他们看到自己血液中火热的躁动。她的目光穿过舞者的旋转,伴着音乐和笑声,投到他所在的角落,讨好着、逗弄着、追寻着、激荡着他的心。
晚会结束了,大厅里待到最后的孩子开始穿衣收拾。她披上一件披巾,两人一起走向马车。她呼出一阵阵清新温暖的气息,在她戴着兜帽的头上欢快地飞舞,她的鞋子踏在光亮的路面上,嗒嗒作响。
这是最后一趟车了。那几匹瘦长的棕马也知道,对着晴朗的夜空摇动铃铛,提醒人们注意。售票员和车夫正在说话,绿色的灯光下,两人频频点头。马车的空座上散落着几张五颜六色的车票。街道上已经没有来来往往的脚步声。除了瘦长的棕马互相蹭着鼻子、摇动铃铛之外,再没有其他声响打破这黑夜的宁静。
他俩似乎在互相倾听。他站在台阶上面,她在下面。好几次说话间,她走到台阶上来,又走下去,有一两次她忘记了,挨着他在台阶上站了好一会儿,然后又下去了。他的心像海上的软木浮子,随着她的一举一动上下起伏。他听见她兜帽底下的眼睛在对他诉说着什么,他知道在过去某个时候,或在现实生活,或在美妙的幻想,曾经听过这些故事。看着她顾盼生姿,衣带华美,还有那迷人的黑色长筒袜,他明白自己已经千百次地臣服于眼前的一切。然而身体里似乎有个声音盖过了心脏的跳动,问他是否会接受她的馈赠,只要伸出手就能得到这馈赠。他想起那天,自己站在艾琳身边,望着酒店的庭院,一个侍者正往旗杆上挂一串彩旗,一只猎狐 在阳光明媚的草地上跑来跑去,突然艾琳咯咯笑着沿弯曲的小路跑开了。此时时刻跟那会儿一样,他无精打采地站在原地,像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她一定也想让我抱着她吧,他心想。所以才会跟我一起来坐车。她走到我这层台阶的时候,很容易就能抱住她。没有人在看。我可以拥抱她,亲吻她。
可是他什么也没做。独自一人坐在空荡荡的车厢里,将自己的车票撕得粉碎,沮丧地盯着脚下的棱条踏板。
第二天,他在楼上那间空屋里的桌子旁边坐了好几个小时,面前放着一支新笔、一瓶新墨水和一本新的绿色练习本。出于习惯,他在第一页的最上面写下了耶稣会箴言的首字母:A.M.D.G. ,又在第一行写了他正在构思的诗歌题目:“献给E——C——”。他知道,诗歌应该这样开头,因为他在拜伦勋爵的诗集里看到过类似的标题。写完这个标题,他又在下面画了一条线作装饰,接着开始胡思乱想起来,在本子的封面上乱画出一些图形。他仿佛看到在布雷镇那个家里,圣诞晚餐讨论过后的第二天早上,他坐在自己的桌子旁边,想要在父亲的第二份破产通知单背面写一首关于帕内尔的诗。可是任凭苦思冥想,始终没个头绪,他索性放弃了,于是在那张纸上写满了几个同学的名字和他们的地址:
罗德里克·基卡姆
约翰·劳顿
安东尼·麦克斯威尼
西蒙·穆南
看来这次的诗又写不出来了。但是他仔细回味那天晚上的事,渐渐有了信心。沉思的过程中,所有他觉得平淡的或无关紧要的情节都从场景中消失了。马车、车夫和马都踪影全无,就连他和她的形象也不那么清晰了。诗句中只留下夜晚、微风和少女般的月色。树上的叶子已经落尽,男女主人公站在树下沉默不语,心中藏着莫名的苦涩。告别的时刻到了,先前其中一个不肯亲吻,此时两人情不自禁吻到了一起。写完这些,他又在页脚上写下L. D. S. 几个字母,然后把本子藏好,走进母亲的卧室,对着梳妆台上的镜子,久久地凝视自己的脸。
但是这段漫长的闲暇和自由时光快要结束了。一天晚上,父亲一回来便开始讲各种消息,吃饭的时候都没有停歇。斯蒂芬一直在等父亲回来,因为那天有羊肉杂烩,他知道父亲会让他用面包去蘸肉汁。可他并没有尽享羊肉杂烩的美味,因为吃饭时提到了克朗戈斯,就像在他味蕾上抹上了恶心的污垢。
——我在路上碰到他了,就在广场的角上。迪达勒斯先生已经是第四次提到这事。
——那么我想,他一定能给安排吧。我是说去贝尔维德的事。迪达勒斯夫人说。
——当然啦,迪达勒斯先生说。我不是跟你说了嘛,他现在已经是大主教了。
——我一直不想把他送到基督教兄弟会学校去,迪达勒斯夫人说。
——去他的基督教兄弟会学校!迪达勒斯先生说。跟臭虫帕迪和泥猴米基一起吗?绝对不行,以上帝的名义,他一开始就在耶稣会学校,还是接着去吧。对他将来有好处。他们能给你安排一份好差事。
——他们那个教会很有钱,对吧,西蒙?
——相当有钱。我跟你说,他们的日子过得相当好。你在克朗戈斯见过他们食堂的。我的天,一个个喂得跟斗鸡似的。
迪达勒斯先生把自己的盘子推到斯蒂芬面前,叫他把里面的东西吃掉。
——好了,斯蒂芬,他说。你可得努力了,小伙子。你已经美美地玩了一个长假了。
——哦,我相信他现在一定会努力学习的,迪达勒斯夫人说。再说这次还有莫里斯跟他一起呢。
——哦,我的天,把莫里斯给忘了,迪达勒斯先生说。来,莫里斯!到这边来,你这个呆头呆脑的小坏蛋!知道吗,我要送你去上学了,学校会教你读书认字。我还要花一便士给你买一条漂亮的小手帕,让你擦鼻子。是不是很有意思啊?
莫里斯朝父亲咧嘴一笑,又朝哥哥咧嘴笑笑。
迪达勒斯先生戴上单片眼镜,仔细地瞧着两个儿子。斯蒂芬只管嚼着嘴里的面包,没理会父亲的凝视。
——顺便说一句,迪达勒斯先生终于说道。校长,不对,应该是大主教,跟我讲了你和多兰神父的事。你这小贼可真够放肆的。
——啊,不是吧,西蒙?
——不是才怪!迪达勒斯先生说。不过他倒是把事情的前前后后都跟我讲了。我们当时在聊天,东拉西扯地就聊开了。哎,顺便说一下,你猜他跟我说是谁得到了市里边那差事?稍后再跟你说这事。嗯,接着刚才的说,我俩正友好地聊着,他问我咱们这位小朋友是不是还戴着眼镜,然后就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了。
——他生气了吗,西蒙?
——生气?他才不会呢!人家说,小家伙像个男子汉啊!
迪达勒斯先生学着大主教拿腔作调的鼻音说道:
——多兰神父和我,晚饭的时候我跟大伙儿说了这件事,多兰神父和我一通大笑。你最好小心一点,多兰神父,我这么跟他说,否则小迪达勒斯会送你上来挨二九一十八大板。我可是笑了个痛快。哈!哈!哈!
迪达勒斯先生转向他的妻子,用自己声音插了一句:
——从这儿就能看出他们对待孩子们的态度了。嗯,这辈子就做耶稣会士了,就为这样的交际才能!
他又学着大主教的声音说:
晚饭的时候我跟大伙儿说了这件事,多兰神父和我,还有大家伙儿,真是笑了个痛快!哈!哈!哈!
*
圣灵降临节 晚会到了,斯蒂芬从更衣室的窗户望向外面的小草坪,草坪上方挂着一串串中国灯笼。前来观看演出的人们从楼前的台阶上下来,进入剧院。穿着晚礼服的服务人员,都是来自贝尔维德的老人,三五成群地在剧场入口,彬彬有礼地引领观众入场。一盏灯笼火光一闪,他认出了一个神父的笑脸。
圣餐台已经从礼拜堂里搬了出去,前几排的长凳也往后挪了一些,好腾出圣坛的台子和台前的空地。靠墙放着一排排杠铃和体操用的瓶状棒,哑铃堆放在一个墙角。许多运动鞋和棕色包袱胡乱包裹着的运动衫、背心放在一起,堆成了小山,中间立着一个结实的皮面鞍马,体操表演结束时会把鞍马摆上舞台,放在获胜队伍的中间。
斯蒂芬在文笔方面小有名气,于是大家选他当了晚会的秘书。但是第一组节目他并没有上场,而是在第二组节目的话剧里扮演了主角,演一个滑稽的老师。选他演这个角色是因为他身材合适,举止严肃。他来到贝尔维德已经快两年了,目前在二班 。
二十来个小男孩穿着白色灯笼短裤和背心,轻快地从舞台上下来,穿过法衣室,进入礼拜堂。法衣室和礼拜堂里挤满了老师和学生。胖乎乎的秃顶军士正在鞍马前用脚试着跳板。一个清瘦的小伙子,穿着长长的外衣,站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深深的大衣口袋里插着一根银白色的体操棒,他要带来一套动作复杂的体操棒表演。那边传来木哑铃的碰撞声,又一支队伍准备上台表演了。过了一会儿,一位级长招呼学生们穿过法衣室,他看上去很兴奋,像大鹅一样,紧张兮兮地扑扇着法衣袖子,嚷嚷着催促落在后面的学生跟上去。一群扮演那不勒斯农夫的学生正在礼拜堂的一头练习舞步,有的把胳膊举过头顶,有的摇动装满紫罗兰纸花的花篮,行屈膝礼。礼拜堂圣坛北侧读福音书的地方,一个胖胖的老妇人跪在角落的阴影里,黑色的裙摆围住了她。她站起来时,人们发现旁边还有个一身粉红的身影,戴着卷曲的金色假发和一顶老式遮阳草帽,描黑了眉毛,脸上淡淡地涂了脂粉。看到这个少女的身影,礼拜堂里传出一阵好奇的低语。一个级长微笑着点点头,走到昏暗的角落里,向老妇人鞠了一躬,乐呵呵地说:
——塔隆夫人,您身边这位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呢,还是个洋娃娃。
然后,他弯下身子,望着帽檐下那张化了妆的笑脸,叫道:
——噢!我敢打赌,这就是小伯蒂·塔隆吧!
斯蒂芬站在窗边,听到老妇人和神父的笑声,身后的学生们纷纷上前,想要看看这个准备独自表演草帽舞的小男孩,都发出啧啧的赞叹声。他感到一阵心烦意乱,松开撩起的百叶窗,从长凳上跳下来,迈步走出礼拜堂。
他出了校舍,在花园旁边的凉棚停下了脚步。对面剧场里传来观众闷闷的喧闹声,夹杂着军乐队的演奏声。玻璃屋顶上透出的灯光,使剧院看起来像一艘节日方舟,停靠在船舶一样的一座座房舍中间,一根根吊着灯笼的细绳拴在停泊的位置。剧院的一扇侧门突然打开,一束光射向草地。方舟里突然响起一阵音乐,是华尔兹的前奏。那扇门关上后,他仍能隐约听到乐曲的旋律。乐曲开头几个小节表达的情感,那种慵懒舒缓的节奏,唤起了一种难以言表的情绪,令他一整天心神不安,让他刚才心烦意乱。这种不安像声浪一样在他身上翻滚,方舟在音乐的浪潮中前行,拖着一串串灯笼。接着,一阵犹如矮炮发射的声响打断了音乐的旋律。原来是观众们在鼓掌欢迎哑铃队上场表演。
凉棚靠近街道的那头,黑暗中透出一点粉红色的光亮,他走过去,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两个男孩正站在门廊下吸烟,还没走到跟前,他就听出了赫伦的声音。
——这不是高贵的迪达勒斯嘛!一个沙哑的声音喊道。欢迎你,我们可靠的好朋友!
接着,赫伦一边干笑着,一边行了个额手礼,开始用手杖戳着地面。
——正是本人,斯蒂芬说着停下脚步,目光从赫伦瞥向他身边的朋友。
这人他不认识,但在黑暗中,借着烟头的火光,他看到一张苍白俊秀的脸,笑容在脸上微微漾开,身形高大,穿着大衣,戴一顶硬礼帽。赫伦没有给他们介绍,而是说:
——我正跟我的朋友沃利斯说呢,你今晚要是借老师那个角色,学学校长的样子,那该多好玩啊。绝对好笑。
说着,赫伦压低嗓门模仿校长老学究式的说话声给他的朋友沃利斯听,结果学得不像,只好笑了笑,要斯蒂芬来学。
——来吧,迪达勒斯,他撺掇着。你学得最像了。不听教会的人,就把他们看作异教徒和税吏吧 。
斯蒂芬正要模仿校长,看到沃利斯脸上微微有一丝愠色,香烟在他烟嘴里堵住,抽不动了。
——这该死的烟嘴,他说着从嘴里取出烟嘴,皱着眉头微笑着瞧着。这玩意儿动不动就堵住了。你用烟嘴吗?
——我不抽烟,斯蒂芬回答道。
——当然不了,赫伦说,迪达勒斯可是模范青年呢。他不抽烟,不逛街,不逗女孩子,也不说脏话。
斯蒂芬摇了摇头,带着笑意看了看对头这张脸,红扑扑的,表情丰富,看起来像鸟一样。他常常觉得奇怪,文森特·赫伦不仅长了一副鸟脸,还取了个鸟姓 。一绺浅色的头发翘在前额上,像竖着的羽冠,前额又窄又瘦,骨骼清晰,两只凸起的眼睛靠得很近,细长的鹰钩鼻子挺立在中间,眼睛的颜色很浅,没有生气。两人在学校里是好朋友。他们在课堂上坐在一起,在礼拜堂跪在一起,午饭时念完祷告又在一起边吃边聊。一班的那些人都是呆头呆脑的笨蛋,斯蒂芬和赫伦便成了学校里领头人。一起去校长那里请求放一天假的是他俩,为学生求情的也是他俩。
——哦,对了,赫伦突然说。我刚才瞧见你老爸进去了。
斯蒂芬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只要有同学或是老师提到他的父亲,他马上就慌了。他没吭气,紧张地等着赫伦往下说。可是赫伦却意味深长地用胳膊肘推了他一下,说:
——你这个滑头鬼啊。
——为什么这么说?斯蒂芬说。
——你看起来一本正经的样子,赫伦说。也是个滑头鬼啊。
——我是否可以问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斯蒂芬彬彬有礼地问道。
——当然可以了,赫伦回答说。我们看见她了,是吧,沃利斯?她真是漂亮啊。还很爱打听事儿!迪达勒斯先生,斯蒂芬演什么角色呢?迪达勒斯先生,斯蒂芬不唱歌吗?你老爸透过他的眼镜,瞪大了眼睛瞧她,我觉得老头子也发现你的秘密了。天啊,换作是我,我一点都不会在乎。她真是太棒了,对吧,沃利斯?
——不错,沃利斯一边把烟嘴放回到嘴角,一边轻声说。
当着陌生人的面,这样说三道四,斯蒂芬不由得一阵恼火。对他而言,一个女孩子的兴趣和爱慕没什么好笑的。一整天来,他都在回想在哈罗德十字街公共马车台阶上告别的情景,想着那起伏不定的思绪传遍全身,想着他为此写下的诗句。一整天来,他都在想着能与她再见一面,他知道她要来观看今天的晚会。一种躁动不安的情绪再次填满他的胸膛,跟儿童聚会那天晚上一样,却没能在诗歌中宣泄出来。两年来的成长和阅历使他已经不同于当年,不会再用这种方式发泄情感。一整天来,一股阴郁的柔情在他心中涌起,犹如夹杂着漩涡的暗流不停翻滚。他精疲力竭,听到级长和涂脂抹粉的小男孩之间的逗乐,终于失去了耐心。
——你不如就承认了吧,赫伦接着说。我们这回可算看穿你了。以后别再我面前装圣人啦,绝对不行了。
说着他又轻轻地干笑了几声,像先前那样俯下身子,假装责怪似的用手杖轻轻敲了敲斯蒂芬的小腿肚子。
斯蒂芬刚才那阵恼火已经过去了。赫伦的话既没有恭维到他,也没令他困惑,只是希望这种玩笑赶快结束。这种愚蠢和粗俗不会让他心生怨恨,他知道这些话语丝毫不会影响自己内心的冒险。于是他朝对头赫伦回敬了同样的假笑。
——承认了吧!赫伦又说,一边又拿手杖敲了一下他的小腿肚子。
这一下虽说是开玩笑,却比头一次下手更重。斯蒂芬觉得皮肤上一丝刺痛,微微发热,倒也不疼。他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好像是为了不扫他们开玩笑的兴致,开始背诵忏悔祷告 。这么收场正好,赫伦和沃利斯被他幽默不恭的做法逗得哈哈大笑。
忏悔的话只是斯蒂芬言不由衷地嘴上说说而已,他一边说着,脑海里却魔法般地闪现出另一个场景。眼前赫伦微小的嘴角边略带狠劲的酒窝,腿肚子上手杖的敲打,都好熟悉,还有那一声恫吓:
——承认了吧。
那是他来到贝尔维德学校后的第一个学期末,当时他在六班。周遭庸俗恶劣的生活环境刺痛着他敏感的天性。都柏林沉闷的气氛令他的灵魂烦躁不安,十分沮丧。从先前那两年梦幻般的生活中猛然醒来,他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天地。每件事、每个人都真切地影响着他,时而心灰意冷,时而欲念横生。无论是诱惑还是沮丧,他心里总是充满不安和痛苦的想法。学校里所有的闲暇时光,他都用来阅读叛逆作家的作品。他们犀利的嘲讽和激烈的言辞总是令他思绪翻涌,进而在他那稚嫩拙朴的写作中宣泄出来。
作文对他来说是一星期最主要的任务。每逢星期二,在步行前往学校的路上,他会用一路上的见闻卜算自己的运气。有时候他会跟前面的某个行人比赛,加快脚步,在到达某个假定目标之前超过那个人。有时候他会认认真真地踩在步道的一块块地砖上,一块块数下去,以此来判断自己能不能拿到本周作文的第一名。
一个星期二,他通往胜利的坦途被无情地截断了。英语老师泰特手指着他,直截了当地说:
——这个学生的作文里有异端邪说。
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泰特先生没有打破这寂静,只是把一只手插在大腿之间,浆洗得发硬的亚麻衣服领口和袖口吱吱作响。斯蒂芬没有抬头。那是个春天的早晨,天气阴冷,他的眼睛还在隐隐作痛,看不清楚。他意识到自己的失败,自己的想法被人察觉了,连自己的思想和家庭都有了卑下的感觉,翻卷的粗糙衣领蹭着他的脖子。
泰特先生短促地发出一声大笑,教室里的紧张气氛略微缓和了些。
——也许你自己都不知道吧,他说。
——在哪儿?斯蒂芬问道。
泰特先生从两腿之间抽出他的手,打开那篇作文。
——在这里。关于造物主和灵魂的那一句。嗯……嗯……嗯……啊!永远也不可能接近。这就是异端邪说。
斯蒂芬喃喃着说:
——我的意思是说永远不可能到达。
这就算屈服认错了。泰特先生对他的解释较为满意,于是把作文折起来递给他,说:
——哦……啊!到达。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可是班上的同学们没这么快罢休。虽说下课后没有人跟他谈这件事,但他能隐约感觉到周围的人都在幸灾乐祸。
当众受责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他拿着一封信沿着德拉姆康德拉路走着,忽然听到有人在喊:
——等一等!
他转过身,看见暮色中班上的三个同学正朝他走来。刚才喊叫的人是赫伦,正走在两个“侍从”中间,手里拿着那根细长的手杖,随着脚步的节奏不停地挥舞。他的朋友博兰跟他并排走着,脸上咧着笑容,纳什稍微落后了几步,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向前赶,一边摇晃着一头红发的大脑袋。
孩子们一拐弯走上克兰里弗路,开始谈论起书和作家来,说他们在读什么书,家里父亲的书架上有多少书等。斯蒂芬听着有些诧异,因为博兰是班上的笨蛋,纳什是班上的懒虫。讨论一番他们各自喜欢的作家之后,纳什表示他支持马里亚特 上校,说他是最伟大的作家。
——瞎说!赫伦说。你问问迪达勒斯。迪达勒斯,你说说谁是最伟大的作家?
斯蒂芬听出了问话中讥讽的味道,说道:
——你是说散文作家吗?
——对。
——我认为是纽曼 。
——你说的是红衣主教纽曼吗?博兰问道。
——是的,斯蒂芬答道。
纳什长满雀斑的脸笑得更厉害了,他转向斯蒂芬说:
——你喜欢红衣主教纽曼吗,迪达勒斯?
——哦,很多人说纽曼的散文风格最好,赫伦对另外两人解释说。当然,他不是诗人。
——那谁是最好的诗人呢,赫伦?博兰问道。
——当然是丁尼生 勋爵,赫仑回答说。
——哦,是的,丁尼生勋爵,纳什说。我们家有一本他写的诗集。
听到这里,斯蒂芬暗地里发的誓言都抛到脑后,忍不住说:
——丁尼生算什么诗人!呵,他也就写几句打油诗罢了!
——哦,去你的吧!赫伦说。大家都知道丁尼生是最伟大的诗人。
——那你说谁是最伟大的诗人呢?博兰用胳膊肘推了推斯蒂芬,问道。
——当然是拜伦 了,斯蒂芬回答道。
先是赫伦笑了,紧接着三人都哄笑起来。
——你们笑什么?斯蒂芬问道。
——笑你呢,赫伦说。拜伦算什么最伟大的诗人!他的诗只能给没怎么读过书的人看。
——那他一定是个了不起的诗人喽!博兰说。
——你闭嘴吧,斯蒂芬毫不示弱地转向他说。你对诗的理解,也就是在校园里石板上写的那些玩意儿,然后还得被叫上楼挨板子。
据说博兰曾在校园石板上写了一副对句,写的是一个同学常常骑着小马从学校回家:
泰森骑着马儿去耶路撒冷,
却掉下来弄伤了他的亚历克·卡夫泽伦。
斯蒂芬这番回击噎得那两个侍从哑口无言,可赫伦却接着说:
——不管怎么说,拜伦是个异端,而且道德败坏 。
——我才不在乎他是什么人呢,斯蒂芬激动地大声说。
——他是不是异端你都不在乎吗?纳什说。
——你懂什么?斯蒂芬吼道。你除了看译文读本,什么都没读过,博兰也一样。
——可我知道拜伦是个坏人,博兰说。
——来呀,把这个异端抓起来,赫伦叫道。
一转眼,斯蒂芬就成了囚犯。
——那天泰特指出你作文里的异端邪说,已经要你好看了,赫伦接着说。
——我明天就去跟他说,博兰说。
——你敢吗?斯蒂芬说。你都不敢张开那张嘴。
——不敢?
——对。吓得要死。
——规矩点!赫伦叫道,还拿手杖猛抽了一下斯蒂芬的腿。
这就是他们开动的信号。纳什把他的胳膊扭到背后,博兰从臭水沟里抓起一根长长的白菜根子。在棍子的抽打和白菜根疙瘩的敲击下,斯蒂芬挣扎着,踢打着,最终还是被推到一个带倒刺的铁丝栅栏前。
——快承认拜伦不是好人。
——不。
——快承认。
——不。
——快承认。
——不。不。
经过拼命地冲撞挣扎,他终于挣脱了。几个人折磨他一番后,撇下他朝琼斯路走去,还一边大笑着奚落他。他满眼泪水,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愤怒地攥紧拳头,抽泣着。
两个同学放肆地笑着,他还在背诵忏悔祷告,可恶的一幕幕仍在脑海里不停闪现,他觉得挺奇怪,为什么自己现在并不怨恨欺辱过他的人。他们的怯懦和残忍,他一点也不曾忘怀,可是这些回忆却没有激起他的怒火。所有他曾在书中读到的刻骨铭心的爱意与仇恨好像都不那么真实了。甚至那天晚上沿着琼斯路跌跌撞撞地回家时,他就已经感觉有一种力量,轻而易举地把郁结的愤怒化解了,就像剥去熟透了的果皮一样。
他仍旧和两个同学在凉棚一头站着,心不在焉地听着他们的谈话,偶尔也会听到剧场里传来的阵阵掌声。她准是跟其他人一样,坐在观众席上等待他出场。他竭力想回忆起她的容貌,却想不起来。只记得她头上披着一块披巾,一双漆黑的眼睛吸引着他,令他心慌意乱。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在她心里出现,就像自己惦记着她一样。黑暗中,趁那两人瞧不见,他把一只手的指尖放到另一只手的手心上,轻轻地触摸着。可是她的手碰着他的时候,感觉要更轻柔,更镇定。突然,记忆中的触摸像无形的波浪,流入他心田,掠过他全身。
一个男孩沿凉棚朝他们跑来,神情激动,气喘吁吁。
——哎,迪达勒斯,他喊道。多伊尔正为了你大发脾气呢。赶快进去换装,准备上场吧。快,你最好还是快点吧。
——他想去的时候,自然就会去了,赫伦拉长了调子傲慢地对前来传话的男孩说。
男孩转向赫伦,又说:
——可是多伊尔正大发脾气呢。
——能否替我问候多伊尔,就说我讨厌他那双眼睛,赫伦说。
——好吧,我得走了,斯蒂芬说。这种面子上的事情他从来都不在意。
——要我就不会去,见鬼去吧,赫伦说。随便派个人就来叫高年级学生。还大发脾气,厉害啊!你肯在他那老掉牙的烂戏里演个角色,够抬举他了。
最近斯蒂芬留意到对头赫伦身上这种替兄弟出头吵闹的哥们义气,但这并没有诱使他摆脱自己安静顺从的秉性。他不相信这种风风火火,也怀疑这种哥们义气,觉得更像是对男子汉气概的拙劣预演。面子不面子的问题,在他看来,跟其他事情一样微不足道。他的心灵本来在追寻虚无缥缈的幻影,却犹豫不决地停下了追逐的脚步,周围不断响起父亲和老师们的声音,都在敦促他一定要做一个绅士,敦促他一定要做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如今这些声音在他耳朵里已经显得非常空洞。体育馆开馆时,他听到另一个声音敦促他,要坚强,要有男子气概,要保持健康。民族复兴运动开始在学校出现时,又有一个声音要他忠于祖国,为振兴民族的语言和传统尽自己的力量。如他所料,现实世界里一个尘俗的声音要他勤奋劳作,恢复父亲的荣光。与此同时,同学们的声音在敦促他做个好哥们,保护同学不受责难,替他们求情,还要尽力争取让学校多放几天假。正是这些空洞的鼓噪使他在追逐幻影时犹豫不决。他只是偶尔听听这些鼓噪,只有在远离这些声音,听不到它们的召唤,孤身独处或是与那幻影为伴时,他才是快乐的。
法衣室里,一个胖胖的年轻耶稣会士和一个穿着破旧蓝衫的老人正在摆弄颜料和粉笔。已经化好妆的男孩们有的走来走去,有的呆呆地站在一边,小心翼翼地用指尖偷偷触摸自己的脸。法衣室的中央站着一个来学校访问的年轻耶稣会士,正来回踮起脚尖和脚后跟,有节奏地晃动身体,两只手在侧兜里插着。他的脑袋很小,顶着一头光滑的红色卷发,刚刮了胡子的脸跟他干净整洁的法衣和一尘不染的鞋子正好相配。
斯蒂芬注视着这个摇晃的身影,想弄明白神父脸上略带讥讽的微笑意味着什么。看着看着,他想起了父亲把他送到克朗戈斯之前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从穿衣打扮的风格就能辨别出一个耶稣会士。同时,他发现父亲的思想跟眼前这位衣着讲究的神父有些相似。他觉得这里的气氛亵渎了神父的身份,或者说亵渎了法衣室,喧哗声和玩笑声打破了屋子里的肃静,空气中弥漫着汽灯和油脂的刺鼻气味。
那个老人在他额头上画上皱纹,又把他的下巴涂成黑蓝色。他心不在焉地听着胖乎乎的年轻耶稣会士大声宣讲自己的观点。乐队在演奏《基拉尼的百合花》,再过一会儿幕布就要拉开了。他并不怯场,但一想到他要扮演的角色就觉得丢人。一想到他那几句台词,化过妆的脸顿时涌上了一层红晕。他看到她那双迷人的眼睛正紧张地从观众席上望着他,心中的顾虑顿时一扫而光,马上集中了精神。他好像获得了另外一种品性,周围激昂的气氛和青春的活力融入了他的身体,驱散了他的忧郁和怀疑。在这珍贵的一瞬间,他仿佛真正穿上了少年的外衣,与其他演员一起站在舞台两翼等待上场,与他们一起尽情欢笑。一片欢笑声中,两个健壮的神父斜着身子奋力把帷幕拉开了。
过了一会儿,他来到舞台上,在耀眼的汽灯光和昏暗的布景中,面对台下无数张脸开始了表演。令他惊奇的是,排练时杂乱无章、毫无生气的剧本,此时居然生动起来。仿佛是剧本自己在表演,他和他的同伴演员只是通过各自的角色帮一把手。最后一场结束,幕布落下来时,观众席传来一片掌声。透过舞台侧面的一个缝隙,他看见刚才演出时面对的观众席奇迹般地变了形状,一片昏暗里无数面孔四散开来,分成一堆堆人群匆匆向外走去。
他迅速离开舞台,脱下戏服,穿过礼拜堂,来到学校的花园里。现在戏演完了,他的思绪迫切地想再去冒险。他急匆匆地向前赶路,好像要追上冒险的机会。剧场的门都打开了,观众们都已离开。先前想象里拖着方舟的细绳上,几盏灯笼在晚风中摇曳,无精打采地闪烁着微弱的光亮。他匆匆忙忙地从花园走上台阶,生怕要寻找的人从身边溜走。他从大厅里的人群挤过,两个耶稣会士正在那里送客,不停地鞠躬,与观众握手道别。他焦急地向前挤去,佯装出更加急迫的模样,隐约感觉身后人们在看他化了妆的脸,微笑着指指点点。
他出了大厅,走到台阶上,看见家人在第一盏路灯下等着他。他朝那边瞥了一眼,发现这群人里都是熟悉的身影,于是怒气冲冲地跑下台阶。
——我得去乔治街上留个信儿,你们先回吧,他匆匆对父亲说。
不等父亲开口问话,他已经穿过马路,快步走下山去。他不知道自己要往哪儿走。骄傲、希望和欲念像碾碎的香草,蒸腾出令人疯狂的香气,撩拨着他的心灵。受伤的自尊、破灭的希望和未能满足的欲念骤然升腾起滚滚热气,萦绕着他向山下走去。浓烈的烟雾令人发狂,在他悲伤的眼睛前面翻滚而上,在他的头顶慢慢消散,直到最后空气又重新变得清清凉透彻。
他的眼睛上仍蒙着一层薄雾,只是不那么灼痛了。一种力量,往常平息他怒火和愤恨的力量,使他停下了脚步。他静静地站在那里,抬头望着停尸房阴暗的门廊,又望向旁边漆黑的鹅卵石小路。路边的墙上写着“洛特家”几个字,他缓缓地吸了一口浓郁的臭味。
——应该是马尿和烂稻草的气味,他心想。这味道闻起来不错。能让我的心情平静下来。我的心现在很平静。我该回去了。
*
在金斯布里奇车站,斯蒂芬又一次挨着父亲,坐在火车车厢的一角。他和父亲乘夜班邮车前往科克郡。火车驶出车站时,他回想起多年前孩童时代的新奇,还有第一天到克朗戈斯上学的经历。可是现在他没有那种新奇的感觉了。夜幕渐渐笼罩的田野滑向身后,窗前每隔四秒就有一根电线杆静悄悄地掠过,闪烁着灯光的小车站上,几个哨兵静悄悄地站着,车站被列车抛在后面,仿佛举着火把奔跑的人身后留下的火星,在黑暗中闪烁几下便消失了。
斯蒂芬心不在焉地听着父亲唠叨科克郡的情况和他年轻时候的往事。故事讲得断断续续,一提起某个已故的朋友或是想起此行的目的,父亲就停下来叹一口气,或者从口袋里掏出酒壶喝上一口。斯蒂芬一直听着,心中却没有一丝怜悯。除了查尔斯叔公,那些已故人的形象都很陌生,就连查尔斯叔公的样子最近也渐渐从记忆中淡去了。然而他知道父亲的财产就要被拍卖了,实际上也是对他自己的剥夺,让他感觉这个世界残酷地毁灭了自己的幻想。
在马里伯勒站,他睡着了。醒来时,火车已经出了马洛站,父亲在另一个座位上舒展着身子,睡得正香。清冷的晨光洒在乡间,笼罩着没有人烟的田野和门户紧闭的村舍。他注视着寂静的乡村,不时听到父亲那深沉的呼吸和睡梦中翻动身体的声音,不由得感到一阵恐惧。周围一片黑暗,看不见熟睡的人们,同样令他有一种奇怪的恐惧,仿佛他们能够伤害他似的,他祈祷白天赶快来临。他的祈祷既没有说给上帝也没有提到圣人,清晨冷飕飕的微风从车门缝隙中钻进来,吹到他脚上。他打了个寒战,开始祷告,到最后祷告词都成了一连串可笑的傻话,应和着火车无休止的节奏。电线杆沉默无语,每隔四秒钟便精确地出现在跳跃的音符之间。狂野的音乐冲淡了他的恐惧,于是他靠着窗框,又闭上了眼睛。
天还没亮,他们就坐上带篷的双轮马车在科克郡穿行。到了维多利亚酒店,斯蒂芬在卧房里又睡了一觉。醒来时,明亮温暖的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外面传来人来车往的喧闹声。父亲站在梳妆台前,仔细地端详自己的头发、面孔和胡子,一会儿隔着面盆伸着脖子,一会儿又缩回来侧着脸,好看得更清楚些。他一边照镜子,一边轻声哼唱,腔调和歌词古怪而颇有趣味:
小伙子结婚
只因年轻又傻气,
所以啊,我的爱人,
我不会久留此地。
当然,无法治愈的,
当然,就要忍受着,
所以我要
到亚美利加去。
我的爱人她端庄美丽,
我的爱人她亭亭玉立。
像一瓶威士忌
芳香四溢;
随着日月累积,
红颜老去,
像山间露滴
消散而去。
窗外的城市阳光明媚,温暖宜人,听到父亲用轻柔的颤音哼唱时而感伤时而欢快的陌生曲调,前一天夜里斯蒂芬心头的阴郁情绪顿时一扫而光。他迅速起床穿好衣服,等父亲把歌唱完,他说:
——这比你以前唱的《大伙儿都来吧》要好听多了。
——真的吗?迪达勒斯先生问。
——我喜欢,斯蒂芬说。
——这是一首老歌了,迪达勒斯先生说,一边用手捻着他的八字胡。啊,不过你应该听听米克·莱西唱这首歌!可怜的米克·莱西!他能唱出很多转音,常常在歌里加进这些花腔,我唱不了。他唱《大伙儿都来吧》可真是好听。
迪达勒斯先生点了羊血灌肠 作为早餐,一边吃一边跟服务员打探当地的消息。大部分时候,他们提到同一个姓名,却说到两岔里去了,服务员说的是一个人,而迪达勒斯先生可能说的是这个人的父亲或是爷爷。
——嗯,希望他们没有把女王学院搬走,迪达勒斯先生说。我还想带这孩子去瞧瞧呢。
沿着马尔堤一路上树木葱茏。他们走进女王学院校园,跟着啰里啰唆的看门人,沿一条石子路,从方形院子穿过。可是他们每走上十来步就得停一停,听看门人答话。
——啊,你说什么来着?可怜的波特尔贝利死了吗?
——是的,先生。死了,先生。
每次停下来时,斯蒂芬只得尴尬地站在两人身后,对他们谈的话题毫无兴致,烦躁地等着,盼他们快点走。走过了方形院子,斯蒂芬已经烦躁得快要发狂。他有点纳闷,心目中一向精明多疑的父亲,竟然被一个举止卑顺的看门人给唬住了。早上令他感到悦耳动听的南方口音,此时却使他的耳朵感到厌烦。
他们来到解剖教室,迪达勒斯先生开始寻找刻着他名字缩写的那张课桌,看门人也帮着找。斯蒂芬站得远远的。教室里阴暗、寂静,空气里弥漫着令人厌倦的一本正经的学究气,令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压抑。一张课桌上, “胎儿”的字样在污渍斑斑的木板上反复刻了好几回。突然出现的字迹扰动了他的热血,仿佛感觉周围出现了一帮过去的学生,连忙躲到一边去。父亲对他讲过很多当年学生们的生活,却怎么也无法想象。现在,看到课桌上刻着的字迹,那种场景一跃而出,展现在眼前。一个留着八字胡、肩膀宽阔的学生正在认真地用折刀刻字。其他学生在他旁边或站或坐,嘲笑他的作品。一个学生碰了碰他的胳膊肘。大个子学生便皱着眉头朝他转过身来。他穿着宽松的灰色衣服,脚上是一双棕色的靴子。
这时他听见父亲在叫他的名字,连忙跑下教室的台阶,好远远地躲开那些幻象。他压低了头看着桌上父亲名字的缩写,免得让人看见自己涨红了的面庞。
可是,他们穿过校园朝学院大门回去的路上,那两个字和那些幻象依然在他眼前闪现。先前他以为是自己内心世界野蛮的心病,如今在现实世界里发现了蛛丝马迹,令他感到十分震惊。过去那些可怕的幻象涌进了他的脑海。这些幻觉同样是因为几个字便猛然出现在他眼前。他很快就屈服了,任由这些幻象在大脑里蔓延,冲昏他的理智。他一直奇怪,这些幻觉究竟从哪里来,是从怎样一种充满可怕幻境的巢穴中来。被幻觉淹没时,他在别人面前总显得软弱而谦卑,对自己却烦躁而讨厌。
——哎,天哪!真是那间杂货铺啊!迪达勒斯先生叫道。你经常听我说起这个杂货铺,对吧,斯蒂芬。好多次只要我们考了好分数,就会来这里,一大帮子人,哈里·皮尔德,小杰克·蒙顿,鲍勃·戴斯,莫里斯·莫里亚蒂,那个法国人,汤姆·奥格雷迪,早上我跟你说过的米克·莱西,还有乔伊·科波特和坦泰尔家那个好心肠的小可怜约翰尼·基弗斯。
马尔堤路两旁,树叶在阳光下摇曳着窃窃私语。一队板球队员从旁边走过,他们年轻活泼,身姿矫健,穿着法兰绒裤子和运动夹克,其中一个提着长长的绿色板球袋子。一条安静的小路上,有个五人乐队在演奏,他们是德国人,穿着褪了色的衣服,拿着破旧的铜管乐器,跟前围着几个流浪儿和几个闲着的信童。一个头戴白帽、围着围裙的女仆正在给窗台上的一盆植物浇水,灿烂的阳光下,窗台闪闪发亮,宛如一块石灰石板。另一扇敞开的窗户里传来钢琴的声音,琴声一个音阶接一个音阶地升上去。
斯蒂芬继续走在父亲身边,听他唠叨那些早已讲过的陈年往事,还有父亲儿时伙伴们的名字,如今他们都已天南海北,有的甚至已经不在人世。听到这些,斯蒂芬心里不由地感到一丝痛苦。回想起自己在贝尔维德时那种难以名状的处境,一个自由自在的孩子,一个对自己的权威都感到害怕的领袖,骄傲、敏感、多疑,既要面对卑劣的现实生活,又要抗争混乱的内心世界。教室里污渍斑斑的课桌上刻着的字盯着他,嘲笑他虚弱的身体,空有满怀热情,令他厌恶自己那些疯狂而肮脏的放纵行为。喉咙里的唾沫变得苦涩恶心,难以下咽。那一丝痛苦爬进了他的脑袋,有好一阵子,他不得不闭上眼睛,在黑暗中前行。
他仍然能听到父亲的说话声:
——斯蒂芬,迟早有一天,你要自己出去闯荡的时候,记住,无论做什么,一定要跟正派的人一起。跟你说,我年轻的时候,可是享受了生活呢。跟我来往的人都是正派的好人。我们每个人都会点什么。有的唱歌好,有的会演戏,有的会唱滑稽小曲,有的是优秀的划桨能手或是网球高手,还有一个很会讲故事的,等等。我们总有事情做,玩得很开心,尽情享受了生活,也没有因此而变坏。我们都是正派人,斯蒂芬,至少我希望是这样,而且是非常诚实本分的爱尔兰人。我希望你结交这样的人,禀性好的人。我以朋友的身份跟你说这些话,斯蒂芬。我认为,儿子不应该畏惧他的父亲,绝对不应该。我对待你就像我小时候你爷爷对待我一样。我们父子俩更像是兄弟一般。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第一次发现我抽烟那一天。有一天,我们几个小子在南大街的街头站着,嘴里都叼着烟斗,自以为很有派头。突然我老爸从旁边走了过去。他一个字也没说,连步子都没停。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们一块儿出去散步,回家的路上,他掏出雪茄盒子说:我想起来了,西蒙,我还不知道你也抽烟或是嘬烟斗什么的。当然我当时是想尽力搪塞过去的。他说:你要是想抽好烟,就尝尝这雪茄吧。昨天晚上在昆斯敦,一个美国船长送给我的。
斯蒂芬听到父亲突然发出一阵大笑,笑声几乎变成了抽泣。
——那时,他可是科克郡上最英俊的男人,上帝作证!他走在街上,女人们常常停下脚步来看他。
他听见呜咽声滑进父亲的喉咙,猛地一惊,睁开了眼睛。骤然映入眼帘的阳光把天空和云彩变成了昏暗而梦幻的世界,仿佛一片片湖泊,映着深玫瑰红色的光线。他的脑袋既难受又无力,连商店招牌上的字都认不出了。怪异的生活方式似乎使他超越了现实的界限。现实世界中,没有什么能够触动他,与他交流,除非能听到自己内心愤怒呐喊的回音。他无法回应尘世和凡人的吁求,对夏日、欢乐和友情的召唤也感到麻木,父亲的声音令他疲倦而沮丧,甚至连自己的思想也无法辨别,只是反复在心里慢慢念叨:
——我是斯蒂芬·迪达勒斯。我正走在父亲身边。父亲的名字叫西蒙·迪达勒斯。我们在爱尔兰科克郡。科克是一个城市。我们住的房间在维多利亚酒店。维多利亚、斯蒂芬、西蒙。西蒙、斯蒂芬、维多利亚。全都是些名字。
忽然间,儿时的记忆变得模糊了。他竭力想回忆起一些生动的画面,但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记几个名字。丹蒂、帕内尔、克莱恩、克朗戈斯。有个老妇人教一个小男孩地理,老妇人的衣柜里放着两把刷子。后来他离开家,被送到学校去,在那里他第一次领受圣餐,用板球帽盛长条糖果吃,在校医室的小屋里看火光跳跃、飞舞,梦到自己死去,梦到校长穿着黑金相间的法衣为他做弥撒,梦到自己被埋在石灰石大路旁边的教区小墓地里。可是他那时候并没有死。帕内尔死了。教堂里没有为死者举行弥撒,也没有送葬游行。他自己虽然没有死,却像一片薄雾一样在阳光下消失了。他已经消失了,或已经漫游在存在以外的世界,因为他已经不存在。想来真是奇怪,他就这样消失了,不是死亡,而是在阳光下消散,或是在宇宙的某个地方消失,被人遗忘!同样奇怪的是,自己小小的身躯又一次闪现在眼前:一个小男孩,穿着灰色衣服,扎着腰带,双手插在两侧的口袋里,裤子从膝盖处用松紧带扎了进去。
财产拍卖的那天晚上,斯蒂芬乖顺地跟着父亲在城里转悠,从一个酒吧到另一个酒吧。对市场里的商贩,对酒吧里的男女招待,对缠着他要钱的乞丐,迪达勒斯先生总是重复同一套话,说自己老家在科克郡,三十年来在都柏林他一直想改掉科克口音,自己身边的这个皮特·皮卡克卡法克斯 是他的大儿子,不过他只是个都柏林来的普通人。
一大早他们就从纽科姆咖啡馆出发了。动身之前,在咖啡店里,迪达勒斯先生的杯子叮叮当当地撞着小碟子,斯蒂芬又是故意挪动椅子、又是咳嗽,想要遮掩这声音,父亲昨晚喝得大醉,现在连杯子都拿不稳了。丢脸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市场里商贩们虚情假意的笑脸,酒吧女招待身姿妖娆、挤眉弄眼地与父亲调情,还有父亲的朋友们说的那些恭维和鼓励的话。他们说他像他爷爷一样帅气,迪达勒斯先生也说他像,就是稍微丑了点。他们发现他说话时有一丝科克口音,还要他承认利河比利菲河漂亮得多 。有个人为了考他的拉丁语,要他翻译《拉丁文名言录》里的几句话,问他正确的说法应该是Tempora mutantur nos et mutamur in illis,还是Tempora mutantur et nos mutamur in illis 。还有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儿,迪达勒斯先生叫他约翰尼·卡什曼,硬要斯蒂芬说说究竟是都柏林的姑娘好看,还是科克郡的姑娘好看,斯蒂芬一时不知所措。
——你问错人了,迪达勒斯先生说。别难为他了。这孩子头脑冷静,不会费脑筋想这种无聊的事。
——那他可不像他老子啊,小老头说。
——我也不好说呢,真的,迪达勒斯先生得意地笑着说。
——你知道吗?老头对斯蒂芬说。你父亲年轻时可是科克城里最大胆的调情高手哇。
斯蒂芬低下头,紧紧地盯着酒吧的瓷砖。
——行了,别往他脑子里灌输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迪达勒斯先生说。还是让上帝教导他吧。
——哎呀,我当然不会往他脑子里灌输什么念头。我这年纪都可以当他爷爷了。我确实已经当爷爷了,小老头对斯蒂芬说道。这个你知道吗?
——是吗?斯蒂芬问道。
——天哪,当然了,小老头说。在主日井 那边,我有两个活蹦乱跳的小孙子。嗯,你觉得我多大年纪了?我还记得曾经看见你爷爷穿着红色外套骑马出去打猎呢。那时候你还没出生。
——哦,是梦见的吧,迪达勒斯先生说。
——天啊,我真的见过,小老头又说。不止这个,我甚至还记得你太爷爷呢,老约翰·斯蒂芬·迪达勒斯,那可真是个火暴脾气啊。嗯,怎么样!我记得没错吧!
——那就是三代人,四代人啦,在场的另一个人说道。呀,约翰·卡什曼,你得有一百来岁了吧。
——好吧,实话跟你说吧,小老头说。我今年才 27 岁。
——咱们自己觉得是多大岁数,就是多大岁数,约翰尼,迪达勒斯先生说。先把你手里的喝完,我们再来一杯。来,蒂姆,汤姆,随便你叫什么吧,给我们再来一杯。上帝啊,我觉得自己刚 18 岁。我这个儿子还不到我一半大,怎么说我也比他强点吧。
——别吹牛啦,迪达勒斯。依我看,你该退居二线了,先前说话的那位先生说。
——上帝啊,那可不行!迪达勒斯先生肯定地说。我可以跟他比唱高音,跟他比跳五根栏杆的门,我要跟他一起到田野里追着猎狗跑,三十年前我就跟克里·博伊比过,谁也比不过我。
——但是他肯定能赢你,小老头说着,拍了一下脑门,举起杯子一饮而尽。
——嗯,我希望他能像他老子一样,做个好人。这才是我要说的,迪达勒斯先生说。
——要是随他老子,就一定行,小老头说。
——感谢上帝,约翰尼,迪达勒斯先生说。我们活了这么久,也没做什么孽。
——反而行了这么多善,西蒙,小老头认真地说。感谢上帝,咱们活了这么久,还行了这么多善。
斯蒂芬看着三只酒杯从柜台上举起,父亲和他的两个老友为了过去的回忆干杯。命运或是性格的鸿沟把他和他们分离开来。他的思想似乎比他们还要老成,犹如月亮照耀着年轻的地球,冷冷地俯瞰他们的纷争、幸福和悔恨。生命和青春曾经在他们内心激荡,他却不曾有过这种感受。他既不知与人为伴的乐趣,也不懂什么是健壮男子的粗犷气魄,更不晓得孝顺的意义。他的灵魂里没有任何激荡,只有冷酷、残忍、毫无爱意的欲望。他的童年已经逝去,或是消亡,他的灵魂再也体会不到单纯的快乐。他就像光秃秃的月亮外壳,在人生中漂泊。
你脸色苍白,
可是因为攀上天堂,凝望大地,
形单影只,茕茕孑立……?
他在心里反复吟诵着雪莱的诗歌片段 。天体世界广阔无垠的循环和人类生活可悲的无奈交替出现,令他心头发寒,忘记哀叹自己的无奈境遇。
*
斯蒂芬的母亲、弟弟和他的一个堂兄弟在安静的福斯特广场一角等着,他和父亲爬上台阶,沿着廊柱往前走去,廊柱旁边苏格兰卫兵正列队前行。他们走进大厅,来到柜台前,斯蒂芬取出一张 33磅的爱尔兰银行汇票,这是他在展览和作文比赛获得的奖金。出纳员很快把钞票和硬币兑付给他。他装作镇定自若的样子,把钱放进口袋。出纳员很友好,一边跟他父亲聊着天,一边隔着宽大的柜台伸过手来,握着他的手祝他将来前途光明。他尴尬地与出纳员握了握手,不耐烦地听着他们谈话,两脚不停地在地上挪来挪去。可是出纳员仍在磨磨唧唧,不去招呼别的顾客,只顾说自己生活在变化的时代,最好把钱花在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上。迪达勒斯先生仍在大厅里逗留,环顾四周,又朝屋顶张望,告诉斯蒂芬他们正站在从前的爱尔兰国会下议院里。斯蒂芬则催促父亲赶紧离开。
——上帝保佑!他虔诚地说。你想想看,斯蒂芬,那个时代的人们,希利·哈钦森 ,亨利·弗拉德 ,亨利·格拉顿 ,查尔斯·肯德尔·布希 ,再想想我们现在这些贵族,国内外爱尔兰人民的领导。哎呀,凭上帝起誓,他们绝对不肯跟这些人一起死在 10 英亩 的地方。他们不会的,斯蒂芬小伙子。很遗憾,这些人跟我一样,终日闲游浪荡,无所作为。
银行外面,10 月的刺骨寒风嗖嗖地刮着。站在泥泞小路边上的三个人冻得脸颊生疼,眼睛含泪。斯蒂芬望着衣衫单薄的母亲,想起几天前在巴纳尔多商店橱窗里看到过一件标价 20 几尼的大衣。
——行了,办妥了,迪达勒斯先生说。
——咱们去吃顿饭吧,斯蒂芬说。去哪儿好呢?
——吃饭?迪达勒斯先生说。好啊,咱们走吧,你说什么来着?
——找个不太贵的地方吧,迪达勒斯夫人说。
——去那种肉做得很嫩的地方吧?
——对。找个安静点的地方。
——走吧,斯蒂芬急忙说。贵点也没关系。
他轻快地踏着碎步走在他们前面,脸上挂着微笑。他们紧跟在后面,笑眯眯地看着他急切的样子。
——别着急,小伙子有点出息,父亲说。咱可不是要来半英里赛跑的,对吧?
欢乐的日子过得很快,斯蒂芬的奖金迅速从指缝间溜走。大包大包的食品点心和美味干果从城里送来。每天他都要为家里开一个菜单,每晚要带上三四个人去剧院看《英格玛》或《里昂夫人》。他的上衣口袋里总是装着维也纳巧克力块儿,准备招待客人,裤子口袋里则鼓鼓囊囊地装着大把的银币和铜币。他给每个人都买了礼物,把自己的房间检修了一遍,定下了各种计划,从上到下把架子上的书整理了一番,仔细研究了各种价目表,起草了一个由家人组成的共和国名单,每个成员掌管一个部门,还为家人开办了一个贷款银行,并劝说想借款的人接受他的贷款,这样他就可享受开借条和算利息的乐趣。实在没什么事情可做时,他就坐上公共马车在市里转悠。后来,欢乐的日子结束了。那桶粉红色的珐琅漆用完了,卧室的墙裙还没有刷完,而且油漆刷得乱七八糟。
家里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母亲再也没有机会责怪他大手大脚地花钱了。他自己也回到了以前的学校生活,所有的新奇设想全部落空。家庭共和国垮台了,贷款银行关上了库门,账本上是明显的亏损,为自己的生活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全部废止。
他的愿望是多么愚蠢啊!他曾试图建立一个秩序井然和格调高雅的堤坝,抵御外界肮脏卑鄙的生活浪潮,用行为规则、积极的态度和全新的亲情来抑制自己内心汹涌的波涛。没有用。外界和内心的潮水漫了过来,两股浪潮又开始猛烈冲击已被摧毁的堤坝。
他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孤立处境,却无能为力。他既没有向追求的生活走近一步,也没有消除将他与母亲和弟弟妹妹隔离的那种永无安宁的羞愧和怨恨。他甚至觉得自己和他们没有血缘之亲,而只是一种神秘的收养关系,自己是一个收养的儿子,一个收养的哥哥。
他开始安抚内心强烈的渴望,其他一切都变得无足轻重。他正犯下罪孽,生活已经变成了一堆托词和谎言,但他并不在乎。他要实现那些朝思暮想的罪恶,在狂野的欲望面前,没有什么是神圣的。他肆无忌惮地品味着内心的秘密狂欢里的每一个可耻细节,意兴盎然地慢慢玷污那些吸引他目光的形象。白天,黑夜,他都在外部世界扭曲的形象中穿梭。白天,他见到某个娴静天真的女人,到了夜晚会穿过曲折黑暗的梦境向他走来,她的面容变得淫荡而狡黠,她的眼睛闪烁着狂野兽欲的光亮。只有早晨模糊地记起黑暗里的纵欲狂欢,内心产生强烈而可耻的罪恶感,他才会感到痛苦。
他又开始到处游荡。秋日的黄昏仿佛蒙着一层薄纱,他不停地走过一条条街道,一如多年前的傍晚,在布莱克罗克走过幽静的街道。只是现在已经没有整洁的前院花园和窗子里透出的柔和灯光抚慰他的心灵。偶尔几次,他的欲望稍稍平息,耗费精力的激情幻想令他微微倦怠时,美茜蒂丝的形象才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他又看到通往山里的路边,有一间白色的小屋,屋外花园里种着许多蔷薇花,想起了经过多年的隔阂与追寻,他与美茜蒂丝一起站在洒满月光的花园里,忍着悲伤做了个骄傲的拒绝手势。每到此时,克劳德·梅尔诺特 的柔情话语就会涌到他嘴边,抚慰他内心的躁动。一种温柔的预感触碰了他的心田,令他预感到一直盼望的幽会情景,预感到想象中神圣的相会,软弱、羞怯和稚嫩将离他而去,尽管此时与彼时的希望之间隔着残酷的现实。
这样的时刻过去后,耗费心神的欲火又燃烧起来。那些诗句从他的唇边掠过,难以言喻的呼喊和无法出口的野蛮词句在脑海里翻滚,挣扎着要喷涌出来。他的血液在沸腾。他在漆黑泥泞的街道上踱来踱去,窥视昏暗的小巷和门口,急切地想听到些动静。他像一头潜行的困兽,低声吼叫着,急切地想与另一个同类作孽,想强迫另一个同类与他作孽,与她在罪孽中求欢。他感到一个诱人的黑影从黑暗中向他走来,喃喃细语地翩翩走来,像洪水一样将他淹没。喃喃细语萦绕在他耳边,像一群人睡觉时的呢喃梦呓;涓涓细流渗透进他的身体。他攥紧颤抖的双手,牙关紧咬,忍受着被穿透的痛苦。他当街伸开双臂,紧紧地搂住心醉神迷、欲拒还羞的娇弱身影,一直压抑在喉咙的喊叫从他双唇迸发出来。那喊叫先是像地狱中受难者绝望的哀号,末了又像是声嘶力竭的乞求。那是在邪恶中放纵的呼喊,是他在尿池子渗水的墙上读到的下流话的回声。
他走进了迷宫般狭窄肮脏的街巷。肮脏的巷子里传来一阵阵嘶哑的狂欢声、吵闹声和醉鬼们拖长了调子的歌声。他没有惊慌,继续朝前走,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走偏了路来到犹太区。穿着鲜艳长袍的妇女和姑娘们在街上走着,从这家串到那家。她们都很悠闲,香气撩人。突然他一阵战栗,眼前模糊起来。雾气朦胧的天空下,黄色的汽灯在他模糊的视线里亮起来,像圣坛的光亮。门口和亮着灯光的大厅里,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好像是在举行什么仪式。他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从几百年的沉睡中苏醒了。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路中间,心脏猛烈地跳动,撞击着胸膛。一个身穿粉色长袍的年轻女子把手搭在他的胳膊上,凝视着他的脸,欢快地说:
——晚上好啊,亲爱的威利!
她的房间温暖而明亮。一个巨大的洋娃娃叉开双腿坐在床边宽大的安乐椅上。她脱下长袍,故意摆动着芳香扑鼻的秀发。他想开口说点儿什么,好显得不那么紧张。
他静静地站在房间中央。她走了过来,欢喜而庄重地把他拥入怀里,滚圆的双臂紧紧地搂着他。看着她仰起认真而平静的面庞,感觉到她温暖的胸脯静静地起伏,他激动得几乎要哭了出来。他满脸欣喜,喜悦和宽慰的泪水在眼里闪耀,张开双唇,却说不出话来。
她伸出一只手拨弄着他的头发,叫他小坏蛋,手上戴着的饰物叮当作响。
——吻我,她说。
他的嘴唇不肯俯下去吻她。他想让她紧紧抱着,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抚摸。在她的怀抱里,他感到自己突然变得坚强、无畏、自信十足。但他的嘴唇就是不肯俯下去吻她。
突然,她搂着他的头,将自己的双唇贴在他嘴上。从她渴望的眼神里,他明白了她的意思。他再也忍耐不住了,闭上双眼,把自己交给了她,肉体和心灵全都给了她。全世界都不复存在,只剩下她微微张开的柔软的双唇神秘地压过来。她的双唇压住了他的嘴,也压入了他的脑海,仿佛承载着模糊的话语。在她的双唇中间,他感受到一种莫名的、羞怯的压力,比心醉神迷的罪孽还要神秘,比娇语和芳香还要轻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