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的分类,是根据旅游资源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将其进行归并或划分出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不同等级类别的旅游资源的过程。在所划分出的每一种类别中,属性上彼此有相似之处,或存在着一定差异。例如根据成因可把旅游资源划分为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两大类,所有的自然旅游资源均为天然,自然界形成的,而所有的人文旅游资源均是在人为作用下形成的,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这两大类,根据各自内部的差异还可进一步划分出次一级类型,从而形成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不同等级的类别系统。
旅游资源涉及面很广,种类多样,为了更好地认识、研究,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科学的分类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旅游资源的分类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旅游资源分类可以使旅游资源条理化、系统化,为进一步开发利用、科学研究提供方便。区域性旅游资源分类系统的建立,又可为区域旅游开发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因此,旅游资源分类是研究、认识及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的重要基础,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其次,旅游资源的分类过程,实际上是人们加深对旅游资源属性的认识过程。分类总是通过分析大量旅游资源属性的共性或差异性,分出不同级别的从属关系及其联系。通过不断补充新的资料,提出新的分类系统,从而加深对旅游资源属性的认识,提升理论水平。因此,旅游资源分类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综上所述,旅游资源分类的目的在于通过各种分类系统的建立、补充,加深对旅游资源整体或区域旅游资源属性的认识,掌握其特点、规律,为进一步开发利用、保护及科学研究服务。
依据旅游资源的性状,即现存状况、形态、特性、特征划分,作为旅游资源分类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不能把不具有共同属性的旅游资源归为一类,划分出的同一级同一类型旅游资源必须具有共同的属性,不同类型之间应具有一定的差异。
划分出的次一级类型内容,必须完全对应于上一级类型的内容。例如对地质地貌旅游资源进一步分类,应包括所有的地质地貌旅游资源,不能只包括地质旅游资源或地貌旅游资源,更不能包括非地质地貌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可以分为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亚系统。分类时,可以把分级与分类结合起来,逐级进行分类。例如可以把旅游资源先分为高一级的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然后再对其分别进行次一级类型的划分,如果需要,还可再向下划分更低一级类型。
不同级别的类型划分不能采用相同的依据,但是对每一类型直接划分次一级类型时,必须采用相同的依据,否则会出现分类的重叠。同时,分类系统还应简明扼要,具有实用性。
根据不同的目的,旅游资源可以有多种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常见到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属性是指旅游资源的性质、特点、存在形式、状态等,例如自然旅游资源中的地质地貌旅游资源、水体旅游资源、气候旅游资源、生物旅游资源等,它们的性状不同,因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成因是指旅游资源形成的基本原因、过程。例如,人文旅游资源是人为的;自然旅游资源是自然界形成的;地貌旅游资源按成因可分为流水作用的旅游地貌、风力作用的旅游地貌、溶蚀作用的旅游地貌等。
旅游资源的功能是指旅游资源能够满足开展旅游活动需求的作用。有的旅游资源可以满足开展多种旅游活动的需求,因而具有多种旅游功能。根据旅游资源的功能可以把旅游资源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例如观光游览型、参与体验型、购物型等。
根据旅游资源级别的高低和旅游资源价值的大小,中国的旅游资源又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三种类型。
根据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潜力分为可再生旅游资源和不可再生旅游资源;根据旅游资源的开发状态分为已开发旅游资源、待开发旅游资源、潜在的旅游资源;以游客的体验性质作为分类标准,典型的分类如1979年美国德赖弗等将旅游资源分为原始地区、近原始地区、乡村地区、人类利用集中地区、城市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