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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二
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

三一集团是中国最大、全球第六的工程机械制造商。2012年 9月 28日,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行政命令,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在美建风力发电厂。10月 18日,三一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高调起诉奥巴马,指责奥巴马政府违宪,强调其对中国选择性执法。

1.事件介绍

2012年 9月 28日,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行政命令,以所谓“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中资公司三一集团关联公司Ralls在美国兴建 4个风力发电厂。奥巴马表示,有可靠的证据让他相信,中国的三一集团可能会采取“威胁或损害美国国家安全的行动”。

在此之前,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曾于当年 7月 25日及 8月 2日对Ralls位于俄勒冈州的风电场Butter Creek分别发布了临时禁令及临时性禁令的修改令,令其停工并禁止使用三一设备,并且禁止该项目转让直至所有设备移除完毕。

在发布会上,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美国Ralls公司CEO吴佳梁表示,项目所在地没有任何标志说明是禁飞区。其中,已建成的Echo风场,由美国公民持有。10台为德国Repower风机,27台为丹麦Vestas风机。其中有 7台在禁飞区。而且三一集团的风电项目是Ralls从希腊国家电网公司Terna US处收购,设计施工均由美国人进行。

三一集团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美国在没有提供任何事实证据、给出任何理由的前提下做出该项目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结论,采取极为严厉的强制性停工、三一设备禁用等措施,违反了美国相关行政法规。同时,三一集团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禁令造成 2 000多万美元的直接巨额损失,起诉奥巴马是无奈之举。三一集团是依照美国法律在美国进行了一项非常正常的投资,更没有从事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而这个命令是奥巴马下达的,起诉解决不了问题。此前三一集团曾同意搬迁、同意将设备转让给美国人,但是从美国方面得到的最终结果是不同意。

三一集团总裁向文波在发布会上表示,该案涉案金额并不大,因此费用并不会很高。就算最后结果不如人意,三一集团也会坚持打下去,并不在乎钱财。这个事件的关键在于为中国企业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开一个与之抗衡的先河。“中国企业没有打官司的习惯,往往审查受阻时希望通过私下解决,而不是诉诸公开的法律手段。但在三一集团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也遇到过这样的官司,国际的跨国公司也好、包括监管机构,并没有绝对权威。”向文波称。

向文波还在发布会上表示,三一集团也想通过这个事情告诉中国企业,在国际化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跟过去所受教育不一样的东西。三一集团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

2.商务专家:禁令违反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在发布会上表示,美国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美国宪法,而且违反了国际法规——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我个人认为,我国政府方面有必要就此与美国方面展开外交交涉。该案件也不可避免地给中美新投资保护协定制造了障碍。”梅新育说。他还指出,这起案子当中没有看到任何美国法律的依据及任何事实的依据,也看不到任何商业逻辑的依据,美国对外执法管理当中的随意性在这起案件当中暴露无遗,当其他潜在的中国投资者,或已经在美国投资的中国投资者,以及其他新兴经济体的投资者看到三一集团遭到这种因完全随意执法带来的损失,会如何想将不言而喻。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牛新春表示,近年来美国对中国投资的禁令主要来自三个原因。第一是经济竞争的原因。可以看到,最近几年中国在美国禁止的都是有科技含量的、有竞争优势的、可能会对美国产生竞争不利的行业。第二是政治原因。因为中美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都有很大的区别,所以美国一直对中国的政治制度不信任,对中国的经济体制不信任,无论是对三一集团还是对华为、中兴,美国提出的理由都是认为这些企业可能危害美国的国家安全。第三则是当前美国大选的因素。现在奥巴马政府做出这个裁决,从大选政治的角度来看,他觉得并不是完全对奥巴马有利。

3.公共关系专家:三一集团打了一场漂亮的危机公关仗

三一集团“胆大包天”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看起来自不量力,实则是以危化危,借势造势,打了一场漂亮的危机公共关系仗。

三一集团在美国收购风电场的项目,由于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以及时任总统奥巴马的干预,吃了闭门羹,项目直接损失高达两千万美元。按照企业的常规思维,既然连总统都拍板否决了,收购肯定是没戏,打道回府算了。三一集团偏偏不吃这一套,他们将计就计,对奥巴马提起诉讼。

危机公关讲的是借力打力,借势造势。三一集团在恰当的时机,巧妙地借势造势。当时,还有比奥巴马风头更强的“势”吗?美国总统这一特殊身份,已经是顶级大腕了。又加之恰逢美国大选之际,人们对奥巴马的关注度陡升。身份敏感的人物,恰逢大选这一敏感的时期,又是“外来企业诉讼美国总统”这么火爆的话题,三一集团想保持低调都难。

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至少为三一集团带来了两大好处。

其一,三一集团知名度快速提高,增强了品牌晕轮效应。的确,三一集团在中国名气不小,梁稳根家族也多次在中国各大财富排行榜上出现。不过三一集团在品牌影响力上还欠些火候。三一集团属于机械行业,远离百姓的衣食住行,尤其对财经关注度较少的公众,并不怎么了解三一集团。人们可能不了解三一集团,但绝对知道政治明星奥巴马。借助奥巴马的晕轮效应,三一集团成功实现了品牌传播,品牌知名度大大增加,其品牌影响力也从之前的财经圈延伸到社会以及时政圈。

其二,三一集团成为民族企业的榜样,增加了品牌美誉度。中国有大量的民族企业在美国投资,它们也曾遇到与三一集团同样的问题,被美国打着“国家安全”的幌子拒之门外,其中还不乏华为、中兴这样实力雄厚的中国大企业,但它们大多数忍气吞声,并未采取太多积极的维权行为。三一集团在美国利益受损后,出人意料地提起诉讼,且诉讼对象是时任美国总统,这给了中国企业积极的信号——海外投资受挫,并不止打道回府这一条路,中国企业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一集团的勇敢诉讼行为,鼓舞了国内企业的士气,成为中国企业的榜样。

三一集团也巧妙地利用了当下的民族情绪。不少人用“被载入中美经贸关系的史册”“外国公司起诉‘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的先河”“史无前例地起诉美国总统”等字眼形容“三一案”,其中透出民族的自豪情绪与对三一集团诉讼行为的认同感。向文波在2012年 10月 19日晚上发布的微博中写道:“有人问我起诉奥巴马会赢吗,我说过程比结果重要;有人问我要花多少钱,我说尊严比金钱重要;有人问我不担心三一在美的发展吗,我说三一做事向来取义不取利!”看重过程、民族尊严、取义不取利,这样的舆论造势足以把三一集团置于民族企业的高度,公众对其印象分高了很多。

三一集团的未来走向不宜评说,但三一集团在此次危机公关中有勇有谋,可圈可点的地方不少,的确值得已走出或将走出国门的其他国内企业学习和借鉴。

(本案例部分来自市场部网)

问题: 1.公共关系人员是不是应该充当一个“老好人”角色?为什么?

2.三一集团该不该打这场官司,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可行吗?你是如何看待的? B5Kq99oFeVclQ+MAOXBVAldDL7IaUAJ5kTpt6JrfT0isPg1MIWgLQU2NJWLBg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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