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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貌之美

中国历来有“天地人”三才之说,人与天地参之。《礼记》云“人者,天地之心也”,就是在说人的“顶天立地”的核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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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造像显示的就是儒家所塑造出的那种人“顶天立地”的想象

说到人与天地“参”,那到底什么是“参”呢?《荀子·王制》中说:“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杨倞注:“参,与之相参,共成化育也。”这便意指“共成化育”的动态过程;《礼记·孔子闲居》则说:“三王之德,参于天地。”郑注为“参天地者,其德与天地为三也”,这就偏重于“成德”或“德成”的静态结果。

道家与儒家的主流观念,在“三才”的立场上也是基本一致的。所以,才有“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庄子·天下》)的说法,可是这“爱”者,到底是谁呢?或者说,到底“谁”才能去“泛爱”万物呢?答案当然是人,只能是人,而不是任何一种“齐物”之后的“物”,才能作为爱的主体。

用更简约的说法,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是以禀天地五行之气而生,为万物之主,配二仪,以为三才”(《五行大义·论人配五行》引《文子》文)。这就直接先提出,人是天地之“心”,同时也是金、木、水、火、土这五行之“端”。所以人乃秉承着天地五行之“气”而生成,由此成了万物之“主”,与日月“二仪”相配合,从而终成天人地之“三才”。

与此同时,儒家思想还关注到了通过身体的认知:“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礼记·礼运》)在此,为了强调礼义是人的端绪,《礼记·礼运》用身体来做隐喻,认为讲求信义与维持和睦就好似肌肤相连、筋骨相接一般,表现了中国智慧中身心合一的特质。

如此一来,一面是“达天道”,另一面则是“顺人情”,二者恰恰是天然沟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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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武氏祠汉画像石“伏羲与女娲像”里可见远古中国人审美的踪影

任何民族对“人之美”的认知都很早,中国人也是如此。随着母系社会的结束,在男权中心主义的时代,男性的眼光,始终是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女子之美”也是就男人的审美观而言的,因为毕竟那不是“男女平权”的时代。女性只是被动的被观者,而男性则是那个主动的观照者,女性塑造自身的美,仅仅是为了男性的观看与满足,这种现象持续到女权主义的“性别革命”后才彻底翻转。

正如“美人”这个词,早在屈原的时代,都为男人所垄断。无论是以“唯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比喻君王,还是以“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来自喻,其实说的乃是内在的道德,这就是一种“内美”的诉求。所谓“内美”其实不是美,而是一种“德”,而“外美”在与“内美”的较量之中,只能败下阵来。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美人”这个词,在后世倒成了女性的“专利”了。

谈到男人之美到极致,《晋书·卫玠传》曾有个记载:“京师人士闻其姿容,观者如堵。玠劳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时年二十七,时人谓玠被看杀。”说的是晋朝玄学家卫玠是位著名的“美男子”,世称其为“璧人(玉人)”,就是像美玉美璧雕琢出来那般靓丽。卫玠每每出门都被围观,观者形成了人墙,就像如今追星族围追堵截明星一般,每次卫玠都要花很大气力冲出重围。没想到,久而久之,这位俊俏的美男子就体力不支,病倒之后离开了人世。这就是时人戏称的“看杀卫玠”(《世说新语·容止》)。

如果这些记述都是真实的,那么,后代的古典中国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对男性审美的推重了,直到现在消费文化对于“小鲜肉”的审美,才算再度出现,只不过所欣赏的仅仅是商业明星的表皮貌美而已。无独有偶,古代朝鲜半岛也有类似的审美文化存在。我以为,“魏晋风流”与朝鲜三国时期新罗的“花郎道”风尚极为接近,花郎道也被称为“风月道”,其推崇的也是“风流”。

所谓“国有玄妙之道,曰风流”,风流竟成了新罗举国推崇的生活方式,其表率者就是被称为花郎的贵族子弟,早期花郎共同体的领袖名为“源花”,由作为表率的貌美男子担任:“择贵人子弟之美者,敷粉装饰之,名花郎。”此道乃是因人才选拔需要而创制的特定制度,实际上,花郎道是政治军事组织,并带有一定的宗教性,但生活化的审美在其中占据了文化性的主宰。

花郎都要长得美如花,形体适中也如花,服饰华丽亦如花,所以从精神到形体修炼都以“花”来命名。更重要的是,花郎的修养或相磨以道义,或相悦以歌乐,游娱山水,从理性熏染、诗乐陶养到山水怡情,都要符合“风流之美”。2008年在韩国任教期间,我竟然发现,这种花郎的美学传统在当今韩国男人审美中仍比比皆是,看看那些韩国男团的歌舞者的形象,就大概知道我说的意思了。

在上古时代,女人之美与男人之美乃是颉颃而出的。《简兮》描述了一位思念着自己的意中人的美女子:“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那个西方的美人,又是怎样一位如花美眷呢?她的面容,必然是明艳华丽的,就像《周南·桃夭》说的那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只有像那艳丽的桃花一样绽放的女子,才会令侍奉在公侯身边的男子魂牵梦萦。她首先必得有高挑的身材,才能够称得上“美人”。《陈风·泽陂》中是这样描绘美人的:“有美一人,硕大且卷……有美一人,硕大且俨。”——“卷”即是“缱绻”之“绻”,是美好之意;“俨”就是庄重之义。也就是说,商周时代的美女标准,是高大、丰满、面容姣好、端庄妩媚……

中国的人之美还有地域分殊,北人之美与南人之美亦不同矣。《诗经》大多是北方黄河流域的作品,表现的是北方的主流的人物审美观念。南方长江流域的楚地,则因为生存环境的差异,滋生了不同的审美趣味和人物之美的理想。这在《楚辞》中表现得尤为鲜明。屈原在《离骚》中自述,说自己有“内美”,又有“修能”——“能”即“态”(繁体字作態),古典文献中常常出现“修态”的说法,用来表述美好的人物体态。

“美之人”的伟大诗人屈原,通过《离骚》等作品所展现出来的美男子,是峨冠博带、衣袂飘飘、面相清癯、润饰繁缛的超逸形象——与北方男子之美相比,多了几分娴静、优雅、超凡脱俗的气质,但没有英武之气。尽管他强调自己剑不离身,“带长铗之陆离兮”,但这长剑不过是作为配饰,他欣赏的是长剑握在手中“陆离”的姿态而已。

那么,楚地美女与北方美女又有何种差异呢?我们都知道宋玉那段形容“东家之子”美貌的话:“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 看来,北方的“硕人”,在楚地还称不上美女。楚人心中的美女个头不能太高挑,面色要自然中白里透红,眉毛浓淡相宜,肌胜白雪,齿如贝壳——这是一种细腻、妩媚、纤丽、阴柔尤为突出的美!

《楚辞》其他篇章中描述女子体态之美,也多用“丰肉微骨”“小腰秀颈”“粉白黛黑”“靡颜腻理”“蛾眉曼睩”“朱唇皓齿”等语句,足见楚人更欣赏身姿柔婉娇弱、长相妩媚纤丽、体态曼妙多姿的女子——有诗说:“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与《楚辞》相对照来看,此言信不虚也!

谈到人之貌美,就要先说说——以貌取人之“相人”。任何人见到一个陌生人,都会有今人所说的“第一印象效应”,中国古人特别讲求这“相人之术”。当然,相面术也不是为本土所独有,这与原始巫术有着某种关联,在那个前科学时代,科学始终未找到合适的土壤,而极易流入“怪力乱神”的沼泽之中。尽管这第一印象从理智上未必那么可靠,但深深地作用于人对人的表面审美当中。

《左传·文公元年》有记,公元前626年,周天子派使臣叔服到鲁国参加鲁僖公的葬礼。鲁国贵族公孙敖听说叔服懂相人,就请他给自己的两个儿子榖和难看相。叔服看过之后,对公孙敖说,您这两个儿子中,榖能供养、祭祀您,难将来能安排您的后事;尤其是榖,下颐丰满,是有福之相,他的后嗣必能在鲁国昌大!后来,公孙敖死后,果然是小儿子难为他收葬;有福相的大儿子榖却死得比他还早,不过榖的后人着实世代在鲁国居卿位,奉祀公孙敖,这也就是鲁国史上著名的孟孙氏一族。这大概是中国“相术”的最早记载了:一个人的品行,日后的作为成就,乃至身后子孙的福泽,竟与长相如此勾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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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画龙凤仕女图》呈现的是南方“楚风”的人物审美化的结果

不管是“看相”的术数,还是“以貌取人”的习惯,其中都包含了一个朴素而又深刻的道理:人往往凭借直接的感官印象,就形成了对他人的感觉与判断。虽然其背后有不同的感觉习惯与观念架构,但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仍是人类对自身的感性认知与审美判定。这种感知一般是直接做出的,但是藏匿于其背后的文化确是间接起作用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见到仪表堂堂、风度翩翩的人,有几人会不赏心悦目,不知不觉中为之倾倒、愿意与之亲近?李太白一介布衣,漫游长安,当时已经名满天下的诗人贺知章一见他超逸洒脱的神态,就倾慕不已,一篇《蜀道难》还没读完,就接连赞叹,大呼“谪仙人”,解下随身佩戴的金龟换酒,与之共饮大醉。虽然如今推断李大诗人实为一个胖子,但这个故事确实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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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绣《竹林七贤图轴》展现的乃是后世对“魏晋风流”的一种群体性的想象

再举个相反的例证,五代时后蜀有一个叫温顗的,画得一手好春宫,听说某大员颇好此道,便想逞能献艺,带着自己的作品去露一手,没想到因为长相丑陋,连把门的那关都没过——温顗,就是鼎鼎大名的晚唐才子温庭筠之孙。他的画艺得益于家传,丑陋的相貌,也是祖传的。温庭筠才思敏捷、文采斐然,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有“温八叉”之号,八次叉手,就能写出一首诗,但相貌奇丑,人送诨名“温钟馗”。这就是我们极为反感,又常常不能避免的“以貌取人”。

关于如何看人,不仅是内在的看,还有外在的观。三国时期的刘劭,曾编写过一部系统地品鉴人物才性的玄学大作,叫作《人物志》。

从最终目的上来说,《人物志》还是要“约人以中庸之域”,也就是依照中和之美的标准鉴识人才,比如它说“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等,这与“名教”的初衷并无二致,但是,它的“由形所显,观心所蕴”的识人方法,显然超越了已形式化了的“名教”的僵化腐朽的品评方式。这就把人物评鉴从是否遵循社会既定的规范、价值观念等拉回人本身的层面——“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情性之理,甚微而玄。”

对魏晋人物品藻的《人物志》还有另一重要意义,就在于它虽然也推崇“圣人”,追求“中和”之美,但是它承认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圣人”虽然崇高,毕竟不是人人能够企及的:“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聪明者,阴阳之精,阴阳清和,则中睿外明。圣人淳耀,能兼二美。”既然只有极少数的“圣人”才能兼具“阴阳清和”“中睿外明”,亦即“二美”完备,那普通人在以“圣人”为楷模修身养性时,其所能达到的境界,就不能仅拿“圣人”或“君子”的标准一概而论了。

正是出于这种正视现实的眼界,《人物志》主张考察人物一方面要注意“常士”,另一方面更要留心“奇才”,当然“二美”仍为其追求的理想之境。但其重点在强调“失缪之由,恒在二尤”——“尤”就是特异的、突出的人物。“二尤”是指“尤妙之人”与“尤虚之人”:所谓尤妙之人,“含精于内,外无饰姿”;所谓尤虚之人,“硕言瑰姿,内实乖反”。

这“二尤”,一是貌似平淡无奇,实则怀璧握瑜;一是巧言令色,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如何识别“奇才”有一套大学问,这里暂且不提,只说说留心“奇才”的意义:从单一的“中和之美”到“奇才”的发现与肯定,表明了至少在士大夫阶层,价值观和人生观已经从儒家定于一尊的铜墙铁壁中解放出来,开始接纳有个性、有独立风格的人物了。

中国对人的审美的第一次大爆发,就出现在魏晋之际,“魏晋风度”抑或“魏晋风流”,所言说的对象就是人之美,特别是名士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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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劭《人物志》提出了品藻人物的原则、方法与范例

这种在个人主义盛行的当今看来都属于“破格”的名士风流,不仅仅在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及阮咸等“竹林七贤”身上得以尽显,而且深刻地影响了当时的社会风俗。这也就意味着“魏晋风度”或“魏晋风流”塑造的乃是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从而成为中国生活美学史上的“绝响”!

据说阮籍的族人都沾染上了放荡不羁的生活作风,纵情肆意,旁若无人,同宗聚会的时候,饮酒不用杯盏,“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 。他们披头散发、赤身裸体,反对用礼教、名教约束人的自由,宣称这样才是回归“大道”的生活方式。这种风气弥漫开来,许多并无苦闷与忧思的人为了跻身“名士”之流,也效法起来。于是,“名士”就沦落到形式化、符号化的地步。时人批评说:“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 这自然引起了卫道士们的强烈不满,痛斥他们“露丑恶,同禽兽”,这个批判不可谓不尖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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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像砖当中的阮咸、刘伶、向秀的造像各有魏晋人的风度

《世说新语》中还有记载说,乐广听到别人对诸阮的痛斥后,不置可否,只是笑笑说:“名教中自有乐地,何为乃尔也!” 或许,乐广眼中赤身裸体、纵欲酗酒的阮氏族人,就像我们今天所说的“垮掉的一代”,颓废、虚无,看似通达,内心却难以获得真正的平静与自由。

从“书圣”王羲之在一场政治婚姻中的表现可以看得极为真切:“郗太傅在京口,遣门生与王丞相书,求女婿。丞相语郗信:‘君往东厢,任意选之。’门生归白郗曰:‘王家诸郎亦皆可嘉,闻来觅婿,咸自矜持。唯有一郎,在东床上坦腹卧,如不闻。’郗公云:‘正此好!’访之,乃是逸少,因嫁女与焉。”

自古以来,联姻就是世家门阀之间巩固彼此利益和地位的主要方式之一。王羲之生在豪门大族,自然对自身无法逃避政治婚姻的命运了然于胸,用传统的话说,这就是“命”吧。然而,完全“认命”,顺应甚至迎合命运的安排,岂不成了任人摆布的傀儡?!所以他在郗太傅家派人来考察、遴选女婿人选时,并不像兄弟们那么紧张、矜持,而是安之若素,像平常一样露着肚皮高卧东床——这就是在命运的阈限中寻求自由!

所谓“东床快婿”,“快”就快在这种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坦然、淡定与洒脱。世人常称赞王羲之的书法“飘若浮云,矫若惊龙”,这飘逸灵动、洒落不群的自由境界,若无对“规矩”与“自由”的完美折中,又如何能在方寸尺幅之间挥洒而成?

人生不满百,况生乱世中?陶渊明在《形影神》一诗里表达出这样的人生观念:“天地长不没,山川无改时。草木得常理,霜露荣悴之。谓人最灵智,独复不如兹。适见在世中,奄去靡归期。奚觉无一人,亲识岂相思。但余平生物,举目情凄洏。我无腾化术,必尔不复疑。愿君取吾言,得酒莫苟辞。”

诚如陶潜《挽歌》所说:“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有关生死的忧戚与快乐,都是短暂的、相对的,君不见您为亲友之丧哀痛毁伤的时候,其他人却在快乐地歌唱?死有什么可怕、可悲的呢?不过是化身为尘土,回归到自然的怀抱中罢了。有了这种彻悟和洞见,陶渊明自然就从死生无常的生命焦虑中解脱出来了,既然连生死都能看破,更何况世俗的功利欲求?所以,陶渊明将自己的身与心彻底交付给了“自然”,他的宁静、淡泊、闲适、自由都不是沉浸在世俗悲喜中的人所能矫饰出来的,由此发出了这一声绝唱!

唐宋之际,对人的审美又有了历史性的转变。我们看到,名士重自由、求解脱,为自由与解脱不惜与世俗决裂,弃政治事功于不顾,而风雅文人则返本开新,重新树立“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儒家理想,力图在政治和社会实践中确认和实现个体的价值。这就是说,从名士到文人的生活观与审美观的改变,恰恰是由于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变化,但“生活美学”又反过来助以塑造了他们对大千世界和宇宙人生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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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恺之《琴图卷》之宋代摹本显露的更是唐宋“风雅”而非魏晋“风流”

这从蔚为大观的唐宋笔记与《世说新语》的差别就可以看出来,你可以任意抽出一本笔记翻阅浏览,再比照下《世说新语》的风格面貌。《世说新语》的关注重心,在于名士的谈吐、仪容、才情和个性等,而唐宋笔记记载人物时,所突出的主要有两点:一是政治上的成就,二是诗文创作的水准 。对诗文的关注,也就是文之美,后面还要谈到,这里只说对政治的关切。杜甫有一首《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说:“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这两句诗,前一句是对上而言,后一句则是对下来说,倒可以视为唐宋文人之理想与抱负的一种总括。

如果说,唐宋以后的千余年间,中国的人物品藻基本上没有再出现幅度巨大的变迁,那并不是说中国人的生命精神、生活热情到了唐宋就发挥到极致、开始衰颓了,而是说唐宋的“风雅”之美,在群与己、理想与现实、自由与局限之间,探索到了最佳的处理方式和智慧。也正因此,尽管从历史上来说,唐宋的疆域,不是最辽阔的;唐宋的经济,不是最富庶的;唐宋的国力,不是最强盛的,但是,唐宋在元明清时代,乃至现在,都成了一个恒久的参照系,这也是唐代雍容大度与宋代素朴极少的“生活美学”在如今仍然风靡的缘由。特别是南宋文化更是出现“内转”的趋势,尽管社会走势尚有争议,但是描述审美倾向并无疑义,如今世间所谓的生活美学家们极为推崇南宋的极少主义美学,其实只是执其一端而已。

到了明清,“食色男女”的真风情又被逐渐显示出来,特别是对女人的审美,变得更为细腻与深入,但问题就在于:中国人的审美,变得越来越健康了,还是愈来愈畸形了呢?

清人卫咏就有《悦容编》,其中分为随缘、葺居、缘饰、选侍、雅供、博古、寻真、及时、晤对、钟情、借资、招隐、达观十三部,从各个层面解析女人之美,与徐震的《美人谱》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以男性眼光为标准,《悦容编》不可辩驳地确认,女人的审美层级有高下五种,从可言的“态”“神”“趣”“情”到难言的“心”:“美人有态、有神、有趣、有情、有心。唇檀烘日,媚体迎风,喜之态;星眼微瞋,柳眉重晕,怒之态;梨花带雨,蝉露秋枝,泣之态;鬓云乱沥,胸雪横舒,睡之态;金针倒拈,绣屏斜倚,懒之态;长颦减翠,瘦靥消红,病之态。惜花踏月为芳情,倚兰踏径为闲情,小窗凝坐为幽情,含娇细语为柔情。无明无夜,乍笑乍啼,为痴情。镜里容,月下影,隔帘形,空趣也;灯前目,被底足,帐中音,逸趣也;酒微醺,妆半卸,睡初回,别趣也;风流汗,相思泪,云雨梦,奇趣也。神丽如花艳,神爽如秋月,神清如玉壶水,神困顿如软玉,神飘荡轻扬如茶香,如烟缕,乍散乍收。数者皆美人真境。然得神为上,得趣次之,得情得态又次之,至于得心,难言也。”

实际上,这种失去了男女平权的美感意识,在中国古代晚期是越走越偏了。直到与西方文明全面接触时,才调整方向,但本土化的生活审美传统从未断裂过。

崔鏏《仕女册》有传统仕女在不同生活场景当中的雅致形象

特别是到了明末清初,辩通与仁智等传统的“机智美德”消失了,更多为“性别美德”——如孝顺与忠贞之类——所彻底取代。譬如,作为机智有辩才的辩通,曾被当作女性美好的品性,但是后世这种辩通却彻底被压制了,因为女性基本被剥夺了发言、申辩与辩论的权利。

汉学家罗莎莉对《列女传》汉宋版本和扩充后的明清版本进行了细致的比照,发现女性美德纯粹演变为婚姻忠诚、寡妇守节和母性,由此女性审美被囿于更狭窄的“内”空间之内, 被牢固地禁锢在“闺房”这样的空间里了。随着这种禁锢越来越深,中国古代女子们对这种“内在审美”模式,也就从逆来顺受变成主动接受了,从而形成了一种不自觉的集体无意识。

在外在美当中,中国人的“恋足癖”值得注意,这是人之审美的消极方面,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在所有的女人身体审美对象中,“三寸金莲”的审美显得最为独特,“裹足”也曾被褒而今被贬。这种俗称“裹小脚”的习俗,其实既是个美学问题,也是个伦理问题,当成为所谓“金莲崇拜”时更是如此。

从伦理功能上,当然有男女有别与片面守贞的考量,也形成了如此的伦理分殊功能,但是在美学上那种“取悦”男人的目的,却是原发性的,也是使之终成为一种畸形的“审美习俗”,乃至形成了——瘦、小、尖、弯、香、软、正——的“妙莲”审美标准。在这里面,女人是被观看的,男人则是绝对观看者,其中确实存在着“性别权力的结构”,而且是一种压抑性的凌霸结构。

更为重要的是,女子为了这种“审美—伦理”的权力结构,从小就要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严格的审美重塑。在现代性主导的审美当中,女性美是以不戕害身体为伦理前提的,比如古典时代鲸鱼裙对欧洲女子腰部的束缚就被解放了。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小脚之美是在私人领域实现的,一般并不展示给世人,除了内部人士,他人只能听闻小脚如何艳冠群芳,这是后代的礼教使然,更是十足的性别歧视。

况且,后代审美变得越来越窄化,缠足之美甚至成为女子美的唯一焦点,为了这个美可以不计其他,乃至成为所谓的“半截美女”也在所不惜,可真是一种残酷的身体改造了吧。这种以“足”为人的审美核心的方式,被汉学家们视为“遮蔽的身体”,乃至晚期甚至“将凝视焦点从肉脚原貌转移到装饰文化”, 因为真正成为女性象征的身体部位反倒被遮蔽了,有人说“中国人恋足不恋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从历史上看,缠足是自上而下蔓延普及的,“在元、明两朝,缠足行为从贵族阶层扩大到戏子和平民百姓。从明代对于缠足的相关历史记载来看,在宋代早期缠足还只是极个别的现象,但到了明代,就连小女孩都开始羡慕有着一双三寸金莲的女性。在明代,缠足不再是贵族阶层所独有的特权,它是一种共享的女性典范,一种为所属人所称赞的审美对象。受到束缚的双脚所带来的不只是女性的阴柔之美,它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一种得到社会认可的标识。缠足之于女性的重要性与文化教育之于男性的重要性是对等的。换言之,正如文化教育标示着男性的礼仪文明,缠足行为也标示着女性的礼仪文明”。 这种以戕害身体为基础的审美,在西风东渐的时代逐渐变得不合时宜,但仍需指出的是,在缠足于宋代风行起来之前,绝对没有后世那般极端化。

袁枚曾有一篇《缠足谈》,甚至将女子缠足追溯到南唐,但说最早缠足是男人之事,《毛诗》“亦芾金舄”即为明证,后来之所以移到女人身上,也是因为“想妇人亦当如男子矣。大抵妇人之步,贵乎舒迟”,后来才“渐有以小为贵之义” 。相传南唐后主李煜有位妃子名窅,在一朵金莲花上为之歌舞,真如水仙凌波,南唐齐镐遂填词曰:“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这也是“三寸金莲”说法的缘起,有人认为“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 ,还有人认为“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自始也”(余怀《妇人鞋袜考》) ,但这只是个以美为由头的美好传说罢了。

至于那清人方绚《香莲品藻》将各种中国古典美学原则附会在金莲“畸趣”之上,提出什么“五式”“三贵”,什么“九品”“三十格”,那就太牵强附会了,但也不是没有任何审美价值,如描述“香莲四印”分别为香屑、苔阶、沙堤、雪径,因为“泡影波流,踪痕风扫。唯有情痴,可以悟道”,尽管这种种仍得古典审美之神髓,但是已走向偏颇。所以说,传统的现代性转化,首要之事就要甄别传统之良莠,那些有违“健康美学”原则的传统理应抛弃,将之置于历史的“故纸堆”中去吧。

范雪仪《人物故事册》从女性画家的独特视角描绘的女性形象

总之,在中国“生活美学”的历史嬗变当中,尽管美与善的合一始终是主流,但“大时代”的伦理成了中国审美的遮盖与压制,其中也总有那么几个“小时代”,陡然突破伦理限制而形成了审美的突围并终成大盛。而每每这样的时代,都是“生活美学”的鼎盛时期,无论是魏晋之时还是明末之际皆是如此,这也算是华夏“美的历程”的一种历史绵延规律吧。 peTrL2yyCMAU4fvQ2fh2I1LqDscdBDzfGHagg2gTxP+RjGasW2wPL+0HxuIDUb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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