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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缘之美

中国人如此亲近天地,这是源于“天人合一”的传统。如果天的一重含义是指大自然的话,那么,天地都可以归属于自然。“天地自然”在如今也是个常用语。

2018年9月,我参加了以“天人合一”为主题的跨学科国际论坛,与中外各国的量子物理学家、科学哲学家、脑科学家、光电科学家、医学家、心理学家、历史学家、人文学者和经济界人士的交往,令人深思这样一个重大问题——中国人历来所倡“天人合一”智慧,究竟如何得以当代转化?

我们都知道,中国人最主张天人相合,而西方人则力主天人相分,当然这是一种最粗浅的中西二分的比较看法。然而,延续了几千年的华夏合一智慧,却在西方文明的冲击当中衰微。中华文明也从合一的天人观,转向与之相反的天人对立,这种思想显然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天人对立强调把自然作为对立力量,发展生产技术与科学技术,其目的就是征服自然,“人定胜天”甚至成为中国人的文化信念。

自工业文明之后,人类屡屡品尝天人对立的苦果,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对自然的人为污染,因而,倡导“天人合一”的生态文明得以复苏。这就意味着,“天人合一”的智慧不仅没有过时,而且恰逢其时。如今人类面临的难题就是:在超工业时代,我们需要什么样态的“天人合一”。

这就要回过头来,考察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究竟分为几种类型。下面我就来归纳一下中国人的天人智慧。

第一种类型就是“天人合德”型,这是儒家的主流天人观,以孟子思想为代表。天人合德,顾名思义,就是天与人合于“德”。德本为人所具有,当天命也被视为具有道德意义之时,从天命到人德就是可以贯通下来的。所以,孟子强调“浩然之气”,这其实就是一种道德精神力量,当这种大丈夫之气“充塞天地间”时,就达到了天与人在道德意义上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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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墨玉回纹圭乃是古代重要礼器,“以青圭礼东方”的礼仪规范延承至今

第二种类型就是“天生人成”型,以荀子的思想为代表。所谓天生人成,亦即天成就人,人成就自己,人只能在“天职既立,天功既成”的继承上自我成就。所以与孟子认定的“性本善”不同,荀子认为“性趋恶”,所以要“化性起伪”,通过隆礼来治性。尽管荀子也论天人相分,但最终仍是追求天人相合的,并不超离于中国主流智慧之外。

第三种类型则是“天人感应”型,除了墨家的天人互动之外,汉代董仲舒结合了阴阳之说,将天加以气化,以人之形体与天象相类比,倡导天人一也,进而赋予了天人感应以彻底的政治化内涵,既然人是天之副本,人与天为同类,那么天人之间就会出现相感互动的现象。

第四种类型就是“法天循道”型。前三种类型为儒家所具有,墨家也有天人感应智慧,但最后这种主流的华夏天人观则来自道家。老子倡导“道法自然”,庄子力主“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道家致虚守静,与物无对,寻求一种与万物齐一的道化境界。

在这四种基本天人类型当中,首先不能适用于现当代的就是“天人感应”型。这是由于中国古代许多“灾异”(小异常为“灾”,大异常为“异”)现象,被视为与人为政治事件及其意义是内在相通的,所谓“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在现代科学的冲击下,这种观念显然是可以被“证伪”的。然而,中国的“天人合一”智慧确实来自更为原始的“巫史”传统。这种传统要求“绝天通地”,由此奠定了华夏文明天人观的根基,而且这种传统始终没有中断,一直延续到了当代。

实际上,“天人合德”“天生人成”与“法天循道”都可以适用于当代文明。这里面也有两个统一:一个就是孟荀统合,另一个则是儒道互补,前者是“道德天”与“自然天”的合一,后者则是“自然化”与“人文化”的统一。众所周知,儒家重人事,道家重天道,尽管儒道都不离于天人相合,但是两者之间恰恰由于侧重点不同,所以可以互补:孟荀强调人与天的人为之合,而老庄则强调天与人的自然之合,这恰恰是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交合的。

在儒道形成华夏天人观的基本架构之外,儒家内部的天人观也是可以统合的。“天人合德”乃是通过人之道德品性或者美德之完美,以达到天与人之间的和谐状态;而“天生人成”则认定,天会为人完成其功用提供材质,而人通过其内在能力的践行而得以参于天。孟子求上学而下达,以仁爱为起点,天人相通,人有其“心”。荀子则主天人相分,群而有分为起点,天行有常,人有其“治”。由此,孟荀之天,可以实现统一。

在那次“天人合一”的国际论坛上,罗马俱乐部创始人、著名哲学家拉兹洛在现场提到,在分歧的量子世界,人类该如何选择我们的命运?他强调我们要通过同理心、通过爱来加以合作,以达到世界和谐。我完全赞成。“天人合一”,其实就是人与宇宙之间的和谐共振。这种天人共和,不仅是真的合一,而且是善的合一,同时也是美的合一!

按照中国人的“三才”观念,天、地、人乃是三分的,人在天地之间,顶“天”立“地”。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中国人在轴心文明时代,就给人以“崇高”的地位,西方到了文艺复兴才以人为万物的“灵长”。

然而,中国人对待天地的态度又是不同的。天,是要敬的;地,则是要亲的。为何中国人如此敬天而又亲地呢?难道就因为苍天高高在上,而大地就被脚踏实地地踩在脚下吗?

按照原始儒家的智慧,“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周易·系辞上》)。尊贵的天高高在上,卑微的地低低在下,这倒符合天地的上下位置,但是这种高与卑、贵与贱的定位,的确违反了万物平等的原则,足见儒家的等级观念。

按照这种等级结构,乾为天、为高、为阳,坤为地、为低、为阴,这就形成了一种宇宙的基本象征。动静与刚柔的原则由此而成:动极必静,静极必动,形成常态;阳极生阴,阴极生阳,断然可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天成就日月星辰、昼夜晦暝的现象,在地成就山川河岳、动植高下诸般的形态,这就是万物变化的规律了。

原始道家的智慧,也是深谙此道:天为阳,地为阴;但道家还讲:天乃雄,地乃雌。所谓“是故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者也;道者为之公”(《庄子·则阳》)。当然,庄子还是从道之为公的角度来看待天地万物的,天地是世上最大的形,阴阳则是世上最大的气,阴阳之气由此交合起来。阴阳互相辉映、互相伤害又互相调治,四季互相更替、互相生成又互相衰减,雌雄性也是彼此分开、彼此交合的,于是乎,相互为常、相互具有。

其实,这就是万物的美学,既然万物缘于地,那它所呈现的便是“地缘之美”。

这个地缘可不是客观存在的地理,而是人与地形成的亲密关联的“缘化”存在。这可以归属于尽心、知性、知天的自上而下模式,乃为从形而上向形而下落归的合一而论。

然而,这种在儒家传统中占主宰的人与天合一,乃是道德的合体,而我们所讲求的天人合一则是审美的一体化。150多年前,那种伦理意义上的“天道”随着中国社会架构的转变而衰落,天人合“美”的潜在模式,却被显现出来,从而成为一种既可返本又能开新的活生生的存在。徐渭《坐卧房记》有云:“一室之中可以照天下,观万有,通昼夜。”这是就形而下向形而上的仰看来说的,从居于一室之我推扩到时间变化中的大千宇宙,然而,这种观照天下万有却是审美化的而非道德化的。

这两种天人观,对于中国人面对植物的“生活美学”都产生了深刻影响。但正如“美善合一”始终为华夏“礼乐文明”的主轴一般,礼是善的,而乐则是美的,中国文化始终在二者之间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尽管这个理性的平衡态曾经几度失衡,但是整体的平衡是毋庸置疑的。

中国往往将植物与道德内在关联起来,从而将植物道德化,同时也将道德植物化了,但是这种道德与植物又被纳入审美化的辉光之下。竹、松、梅、兰,在中国人那里早就成了所谓“道德审美化”之草木,它们往往为文人所推重。从秦汉的“比德”到后世的普泛,皆是如此。

所谓“比德说”,就是将自然物的某些特定特征比拟为人的某种道德情操。在《诗经》中这种方式已比比皆是。《秦风·小戎》的“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就好比我们今天说某个人“温润如玉”,以美玉的温润比拟君子的宽和、顺和、柔顺之品格。《卫风·淇奥》的“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则是以淇园之竹的茂盛青翠来比拟文质彬彬的君子学问切磋得精湛,品德琢磨得良善。

如此一来,诸如植物这种自然之物的“自然属性”,也就被“人化”了,而且被进一步“人格化”了。反过来说,人的道德人格或伦理品德,也就可以外化在植物这类自然之物中,从而使其变得“属人”了。如此看来,自然之美就在于其所比拟的道德品格,自然之美并不在自然本身的深度,而在于伦理情操的高度。

如今人们熟知的“岁寒三友”说,说的无非就是松、竹经冬不凋,梅耐寒而放,其实来自宋人林景熙的《王云梅舍记》:“即其居累土为山,种梅百本,与乔松修篁为岁寒友。”这也是来自审美栖居的“生活美学”,后来逐步进入了中国人的民俗生活之中。

明人《渔樵闲话》也说得好:“那松柏翠竹,皆比岁寒君子,到深秋之后,百花皆谢,唯有松、竹、梅花,岁寒三友。”北宋画家文同善画竹,堪称墨竹大师,他曾画梅、竹、石并题:“梅寒而秀,竹瘦而寿,石丑而文,是三益友。”梅、竹、石,这三位友人与松、竹、梅差了一位,却皆可傲凌风雪而不畏霜寒。

在以道德为美之外,以美为美,那是自然的存在。春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花之美,往往由于美之本身,而并未指向外在的伦理。那时没有了秋冬的严酷,文人的情操往往要面对苦难之世,在秋冬挺立的草木更易与道德高格相连,这便构成了中国美学独特的伦理化特质。

迎来春季,从百花初放逐渐形成众芳争宠的局面,真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这本身的花之美或花之美的本身,大概就足以打动审美者了吧。以《广群芳谱》所记“迎春花”为例,此花“人家园圃多种之,丛生,高数尺,有一丈者,方茎厚叶,如初生小椒叶而无齿,面青背淡,对节生小枝,一枝三叶,春前有花如瑞香,花黄色,不结实。叶苦、涩,平,无毒。虽草花,最先点缀春色,亦不可废,花时移栽,土肥则茂,燖牲水灌之,则花蕃,二月中可分”。这是从近似科学经验的角度来观迎春花。

迎春花之花期,无非比梅花晚一些,但迎春花花开之际,严冬将尽,春寒料峭,让它成为百花中的“报春使者”。遗憾的是,迎春花始终未获得梅那种高尚的“文化身份”,始终未列入“名品之流”。《花经》就说“迎春花七品三命”,《瓶花谱》则说“迎春花六品四命”,可兹证明。尽管它在古人心目中道德地位不高,可它却最先点缀春色,在冬春转化之际倍具美感。宋人韩琦《中书东厅迎春》诗云:“覆阑纤弱绿条长,带雪冲寒折嫩黄。迎得春来非自足,百花千卉共芬芳。迎得新春入旧科,独先嘉卉占阳和。今年顿被寒摧折,应为尖头送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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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英《竹林品古图》以翠竹林荫作为审美赏玩的背景,就连坐的也是湘妃竹椅

中国人是如此钟爱花草,且看明人王象晋在《群芳谱》中的总结,堪称醒世恒言:“余性喜种植,斗室傍罗盆草数事,瓦钵内蓄文鱼数头,薄田百亩,足供饘粥。郭门外有园一区,题以涉趣,中为亭颜以二如,杂艺蔬茹数十色,树松竹枣杏数十株。植杂草野花数十器,种不必奇异,第取其生意郁勃,可觇化机。美实陆离,可充口食。较晴雨时浇灌,可助天工。培根核屏菑翳,可验人事。暇则抽架上农经花史,手录一、二则,以补咨询之所未备。每花明柳媚,日丽风和,携斗酒,摘畦蔬,偕一、二老友,话十余年前陈事。醉则偃仰于花茵莎塌浅红浓绿间,听松涛酬鸟语,一切升沉荣辱,直赴之花开花落……” 从这一整段的描述来看,这个“二如亭”,就犹如一个由花木装点起来的人间仙境!

所谓生活无处不飞花!这正是中国人的“生活美学”使然。

花的喧闹、绚丽、明艳之美,折射出传统中国人生活观念和理想中“生动”的一面,也就是充满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憧憬,不断开拓自身的审美情趣、生活品位,充分发挥创造性、想象力的一面。

中国人面对花草树木的审美化,还有美、丑对立的另一面。古人一面爱“香草”,另一面憎“恶草”,前者被视为美的,后者被看作丑的,从而形成了美丑善恶的分判。

《楚辞》当中不仅赞誉了那么多香草式的洁人,而且还抨击了恶草般的佞人。这些令人感觉不快的恶草,往往是果上有刺、味道恶臭的植物,比如说蒺藜。蒺藜乃一年生草本植物,茎平卧,花腋生,果分瓣,中部边缘有锐刺两枚,下部常有小锐刺两枚,很易刺人,令人产生恶感,所以就被用来象征恶人。

《楚辞·离骚》又有言,“薋菉葹以盈室兮,判独离而不服”。王逸注:“薋,蒺藜也。菉,王刍也。葹,枲耳也。《诗》曰楚楚者薋。又曰:终朝采菉。三者皆恶草,以喻谗佞盈满于侧者也。”这大都是比喻政治道德的。又如东方朔《七谏》说“江离弃于穷巷兮,蒺藜蔓乎东厢。贤者蔽而不见兮,谗谀进而相朋”,当恶草疯长在原为“宫室所言,礼乐所在”的东厢,那就隐喻着礼崩乐坏,谗佞小人当政。

蒋廷锡《牡丹十六种册》中展现了不同品类的牡丹花

中国人对花的审美,不仅要欣赏身处户外的花,而且还要把花带到室内,“插花”作为一种生活艺术就由此产生了,这也是一种介入的“生活美学”!

据说,古人的插瓶花灵感来自佛教“供花”仪式。《南史》记载,南朝齐晋安王萧子懋七岁时,母亲病危,请僧人来做道场祈福。有人献上莲花供佛,僧人们用铜罂盛水,把花茎浸在里面以防迅速枯萎。萧子懋见状,跪在佛前发愿说:“若使阿姨因此和胜,愿诸佛令华(花)竟斋不萎。” 谁不想让花永远盛开而不凋萎呢?

“阿姨”是庶出子弟对生母的称呼。据说萧子懋的虔诚感动了佛祖,佛事连续做了七天,莲花鲜艳如故,母亲的病也痊愈了。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魏晋时期的瓶花还很难说是“插花艺术”:一方面,瓶花是供佛之用,与中国固有的赏花、咏花传统还没有汇合;另一方面,此时的瓶花只是折取花枝,简单放置在器皿中,并没有注入人的才思、情致。

从此,中国人就把插花光大了起来。晚唐人罗虬写过一篇《花九锡》,对当时流行的插花艺术有简要的交代:“花九锡,亦须兰、蕙、梅、莲辈乃可披襟,若芙蓉、踯躅、望仙、山木、野草,直唯阿耳,尚锡之乎?重顶帷(幛风)、金错刀(剪折)、甘泉(浸)、玉缸(贮)、雕文台座(安置)、画图、翻曲、美醑(赏)、新诗(咏)。”

其实,“九锡”是古代帝王专用的仪仗,一般用于赐给功勋卓著的将相。《花九锡》也是游戏笔墨的文字,不过,从中我们也能窥见唐代人插花的意趣和风尚:首先是对花的种类有特定的选择,只有兰花、蕙兰、梅花和莲花等才有资格入选;其次是花器精美华丽,如金错刀、玉缸、雕文台座等折花、插花所用工具和器皿等,均是精心打造的;再次,也是最关键的,插花不仅仅为了观赏、悦目,还要有雅歌、美酒相伴,结合绘画、音乐、诗歌等艺术形式进行综合性的欣赏和再创作,这不就是以花为媒的“生活美学”吗?

实际上,“花九锡”构成了一个由花、工具、器皿以及诗、书、画、酒、音乐等共同环绕起来的综合了生活和审美等要素的生活艺术空间。插花不再是简单地把花枝剪下,安放在器皿中,而是要充分发挥人的想象力、创造力,这就是花道的精髓所在。花道之为道,不仅在自然,而更在人化,乃是借自然以人化的结果。

我们所熟知的“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因为它们自身或是有浓烈的香气,或是生长于人迹难至的幽谷,或是外直中空,或是凌霜傲雪等自然习性,契合了古人对“君子”之品行的期待和想象,在大多数的名花排行中位居前列。而其他被视为下品的花,则要屈居“奴婢”之列,在插花时作为陪衬之物。

如此精益求精的插花,何愁居室不美、生活不快?!宋代词人张耒曾有一首咏瓶花诗说“摘梅花数枝插小瓶中,辄数日不谢,吟玩不足形,为小诗”:“疏梅插书瓶,洁白滋媚好。微香悠然起,鼻观默自了。秀色定可怜,仙姿宁解老。禅翁心土木,对此成魔恼。” ——这是说作者本来已是土木形骸,不解人世趣味了,但数枝梅花摆放在书斋中后,红花绿萼与素雅白瓷交相映衬,幽香袭人,唤醒了他视觉和嗅觉的敏感,以至于沉溺其中,欲罢不能。

宋代的青白釉凸花瓶说明古人赏花时『择器』的精美程度,而郎世宁则写实性地描绘了插花之图

从审美者的视角看,这就形成了一种中国人独拈出来的——“清赏”。所谓“清赏”,重在“赏”而追求“清”:“赏”是玩赏、把玩的过程,“清”则是玩赏、把玩所能企及的艺术境界。这就不是单一的物力、才情和趣味等所能达到的了。

赏花,才不是文人的“专利”呢。尽管古人所说的“大丈夫插花”,是指古时插花的主人公是男性文人,不像如今插花的主力军是女性,但是后世的插花俨然已经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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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之鼎《王原祁艺菊图》描画的就是“大丈夫插瓶花”的男性审美传统

有趣的是,明代生活美学大师李渔曾经发明过一款“生花床帐”,堪称市井小民之花道的经典。生花床制作简单,就是在床帐内架设托板,蒙以纱罗,然后放上时鲜花木,以求伴花入眠,花香入梦。

睡在这样的床帐中,自然是“身非身也,蝶也,飞眠宿食尽在花间;人非人也,仙也,行起坐卧无非乐境。予尝于梦酣睡足、将觉未觉之时,忽嗅蜡梅之香,咽喉齿颊尽带幽芬,似从脏腑中出,不觉身轻欲举,谓此身必不复在人间世矣” ,今人也会在床头放置一些美花吧,甚至做出一面花墙来日夜为伴。

“一花一世界”,花就是浓缩、提纯后的生活理想。所以,进入唐宋以后,直至明清,中国人对花的热爱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狂热地步,“生活美学”之花四处飘散……

何止植物?各种动物也成了中国人“生活审美”的对象。

最早被纳入审美生活当中的乃是被驯化的动物。猪、牛、羊、马之类的家畜是用其能食、能劳的实用功能,但又不能由此说,猪、牛、羊、马就不能被中国古人纳入审美疆域了。从旧石器时代开始,早期人类就已经能以审美眼光来看待驯化动物了。红山文化的“玉猪龙”,就是把现实中的动物与想象中的神物合为一体,真可谓虚实相生!

鸟,就是人类生活审美的重要动物之一。为何后世人养鸟?养鸟除了信鸽送信、雄鹰捕猎、鹈鹕捉鱼之外,基本上可以说都没什么实用功能性,而仅仅是为了赏玩的鸟,实在是品类繁多,早就与人类形成了审美关联。

明人李渔在《闲情偶寄》当中的“看花听鸟”,最具代表性,因为无论是花还是鸟,对他而言,可谓是“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花、鸟二物,造物生之以媚人者也。既产娇花嫩蕊以代美人,又病其不能解语,复生群鸟以佐之。此段心机,竟与购觅红装、习成歌舞、饮之食之、教之诲之以媚人者,同一周旋之至也。而世人不知,目为蠢然一物,常有奇花过目而莫之睹、鸣禽悦耳而莫之闻者。至其捐资所购之姬妾,色不及花之万一,声仅窃鸟之绪余,然而睹貌即惊,闻歌辄喜,为其貌似花而声似鸟也。噫!贵似贱真,与叶公之好龙何异?予则不然,每值花柳争妍之日、飞鸣斗巧之时,必致谢洪钧,归功造物,无饮不奠,有食必陈,若善士信妪之佞佛者。夜则后花而眠,朝则先鸟而起,唯恐一声一色之偶遗也。及至莺老花残,辄怏怏如有所失。是我之一生,可谓不负花、鸟;而花、鸟得予,亦所称‘一人知己,死可无恨’者乎?”

这位极尽生活情趣的李笠翁,是如何赏玩“鸟趣”的呢?迥异于那些视而不见与听而不闻者,李渔每逢红花翠柳斗妍竞奇、啼鸣飞鸟争宠献巧之时,定要感谢上苍,归功于造物,每次饮酒必祭奠,每次吃饭必奉天,就好似善男信女奉佛一般。晚上等到花眠之后才去睡,清晨在鸟儿出巢前就起身,唯恐漏掉一声鸟鸣、一色花姿。等到鸟衰花谢之际,内心怏怏不快而怅然若失。李笠翁最后自诩:我的一生,可以说未有对不起花鸟之处;而花鸟得到我这个朋友,不也可以说是人生得知己死而无憾吗?

后世对于鸟的审美,变得更加精细,也更为全面了。清人金文锦撰有《画眉谱》,分为头、鼻、颈、尾,分部位论述,还有白青、黄毛、青红毛、品漆毛的品类之分论。“鸟鸣”,历来是赏鸟的关键项,《画眉赞》第一部就赞曰:“画眉儿,娇音叫出最稀奇。较他鹦鹉偏堪爱,比他鸹鹆更堪思。千声万声叫不停,养来窗外自相宜。音婉转,韵高低。清晨新起后,久雨乍晴时。其声百出叫画眉,人须爱惜画眉儿。”听鸟之感也变得更加敏感了。

清人张万钟更有《鸽经》,对鸽子的审美主要分为“花色”“放飞”和“翻跳”三类:“花色论致,飞放论骨。有若柳絮随风,流萤点翠,蹁跹时匝芳树,窈窕忽上回栏。犹如孤鹫横空,落霞飘彩,或来如奔马,去若流星。至翻跳之宜,则均斯二者。”花色欣赏要论“致”,放飞鸽子讲究“骨”,看翻跳表演则二者都要,而这雅致之“致”与骨肉之“骨”,皆为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的典范了。

今人王世襄被称为“大玩家”,听闻不少他“玩物”成家的趣闻逸事,晚年王先生就醉心于研究鸽子,并著有《明代鸽经 清宫鸽谱》和《北京鸽哨》。如今你行走在北京城的胡同当中,还可以看到不少老北京的鸽子笼架设在屋顶。天气好的时候,鸽子在空中盘旋,响着阵阵的呜呜嗡嗡的鸽哨声……

谈完鸟,再说虫。清人陈淏子有一本有趣的书叫《花镜》,谈到了各种昆虫的美感。就举一个例子,在分论“蛱蝶之美”的时候,《花镜》记:“四翅轻薄而有粉,须长而美,夹翅而飞。其色有白、黑、黄,又有翠绀者,赤黄、黑黄者,五色相间者,最喜嗅花之香,以须为鼻……其出没于园林,蹁跹于庭畔;暖则沉蕙茎,微雨则宿花房;两两三三,不召而自至;蘧蘧栩栩,不扑而自灭。诚微物之得趣者也。” 蝴蝶作为小小之物也有“美趣”呀。更有趣的是,对虫的好恶也早与文人人格高下匹配了起来。欧阳修还有一篇奇文《憎苍蝇赋》,也是将恶虫加以人格化的描摹。

虚谷《杂画册》里的金鱼已是古人培育的结果,喻兰《仕女清娱图册》中也有养金鱼的场景

关于“兽之审美”,也有两类,一类是被驯化的美,另一类则是未被驯化的美。最早进入古人审美视野的是前者,然后才有后者。因为对人而言,有威胁的兽类,其危险性必定压倒了审美感。《孟子·滕文公下》记载:“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那时兽类只是古人的敌人,“险阻既远,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之后,才可能形成人化审美的现实基础。

如果你去苏州的网师园,走到殿春簃庭院之时,能看到一块“先仲兄所豢养虎儿之墓”的墓碑,被精致地嵌于壁上,但是那处虎冢并不在墙下。这就要说到1932年曾寓居此园的张大千及其兄长张善孖了,他们的著名画室“大风堂”就在这里。

张善孖乃张大千的二哥,他非常擅长画虎,但因姑苏无虎,只能仅凭印象作画,心生烦恼。巧合的是,他在朋友朱柏林处获得一只小虎。这只小虎被唤作“虎儿”,兄弟爱护备至。从此,二人观虎画虎,画艺也由此大为长进。据说,此虎与人亲和,甚通人性,无有枷锁,自由自在,张善孖兄弟常在庭院里与虎儿嬉戏,甚至相扑为戏。

当然,宠物的寿命大都超不过人类,后来虎儿夭折于灵岩山,张善孖悲痛不已,将之葬于网师园假山下。四十多年后,张大千怀念故居,怀念兄长,怀念虎儿,遂题写了一纸虎儿墓铭,穿过海峡遥寄苏州,1986年苏州市园林管理局按此书镌刻了墓碑,并立于网师园殿春簃院内。这就是一段人与兽之间的审美故事。

总之,中国人的“地缘之美”包括方方面面,不仅花草为伴慰平生,而且四时清供尚花道,不仅观鸟听鸟别有恋,而且虫兽鱼能入法眼,还有哪个民族能如此深入“自然之趣”呢? 8omUPrZmnpsZX2spq35jkdzW8J5iAPTSlJTPvozgd3P/RNJjWUpXBqG1R9f1vB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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