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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给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带来的机遇

一、有助于推进区域港口合作,发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龙头带动作用

长三角港口群是中国沿海港口分布最密集、吞吐量最大的港口群。从2018年的数据来看,长三角港口群中亿吨港口共有16个,全年货物吞吐量完成43.63亿吨,占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的32.69%,如何加强区域港口合作,是长三角港口群下一步发展的重要方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围绕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强沪浙杭州湾港口分工合作,以资本为纽带深化沪浙洋山港开发合作,做大做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枢纽港,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现代化综合性港口建设。因此,长三角一体化可以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进行港航资源整合,优化港口布局,健全一体化发展机制,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协作的世界级港口群。

目前,长三角港口群以市场发展和政府推动为契机,大规模地开展区域港口合作,围绕上海的南北两翼港口群区域逐渐实施一体化发展,呈现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初步建立了协同发展机制,以2018年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成立及《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六大行动方案》发布为重要节点,长三角港口群协同发展步入快速发展期。二是港口资源整合从内部向区域拓展,上海港口集团、浙江省海港集团、江苏省港口集团以及安徽省港口集团先后成立,标志着三省一市内部港口资源整合基本完成。三是港口投资运营协作日益紧密,浙江方面,宁波港、舟山港合并,组合形成宁波舟山港;江苏方面,苏州港口群将张家港港、太仓港和常熟港整合形成一体化,形成“苏州港”品牌;上海方面,以小洋山北侧开发为代表,三省一市港口(港航)集团均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深化推进港口投资运营合作。如2019年2月19日,上海港与宁波舟山港签署小洋山港区综合开发合作协议,明确了沪浙两地筹划已久的小洋山北侧开发建设合作模式(见表1-1)。根据协议,浙江省海港集团将以人民币现金增资的方式入股上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入股完成后,上港集团与浙江省海港集团分别持有盛东公司80%和20%的股权。2020年2月底,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该公司将向上港集团和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不超过26.35亿股,募集资金112.15亿元。

表1-1 长三角港航协同发展标志性事件

资料来源:根据长三角三省一市主要港口网站信息整理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进一步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和跨界区域合作,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在长三角港口群中,上海港无疑处在龙头位置。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对上海港生产运行产生一定影响,但上海港表现仍然优异。受疫情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同比下降约10%,但全年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总体形势呈现前低后高,下半年屡创新高,全年逆势达到4 350万TEU(见图1-1)。其中,国际中转完成超530万TEU,同比增长超14%,水水中转比达到51.6%,同比增长约3%。上海港2020年内贸吞吐量总和突破600万TEU,同比增长约15%,也刷新了上海港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历史纪录。

图1-1 2010至2020上海港集装箱和货物吞吐量(万TEU)

资料来源: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比长三角其他港口,上海港拥有经济腹地和港口区位方面的优势,地理地位突出,在航线数量、覆盖面范围和集装箱航班密度方面都处于国际领先位置,洋山自动化码头的建设投产也让其未来发展更值得瞩目(徐维祥和许言庆,2018)。在更高质量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当下,上海与长三角其他省市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中心与外围的等级关系,也不是单纯的接轨和融入上海或者上海辐射周边,而是合作、平行关系,注重协同和衔接,整合资源,不断促进功能布局互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而言,长三角一体化可以有效推动上海港与长三角港口的协调发展与优势互补,有效地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对长三角航运资源的配置能力,深化航运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区域龙头带动作用。

二、有助于构建高效便捷的长三角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完善上海集疏运体系

长三角已经具有完善的交通网络,如长三角地区拥有全球密度最高的港口群和机场群,每一万平方公里就有一个机场,公路网、铁路网、内河网建设也处于世界前列。长三角地区已具备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城市群的基础设施潜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实现长三角重大基础设施基本联通,交通干线密度较高,省际高速公路基本贯通,主要城市间高速铁路有效连接,沿海、沿江联动协作的航运体系初步形成,区域机场群体系基本建立。

中央和长三角三省一市不断出台促进长三角交通发展政策。在中央政府方面,2018年6月1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长三角地区合作近期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交通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2020年4月29日,国家发改委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长三角交通一体化规划,旨在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一体化设施网络——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路网络为基础,水运、民航为支撑,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等为主要节点,构建对外高效联通、内部有机衔接的多层次综合交通网络。要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多式联运特别是铁水联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港区进港铁路规划建设。其中包括,推进上海港外高桥港区装卸线、上海港南港支线、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二期工程、盐城港大丰港区支线铁路、连云港徐圩港区铁路支线、苏州太仓港铁路专用线、宁波穿山港铁路等建设,实施南京港龙潭港区、铜陵港江北港区、安庆港长风港区、合肥派河港区等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

在上海方面,2019年7月12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推进海铁联运发展工作方案》,明确要全面实现多式联运年均增长20%、海铁联运年均增长10%的任务目标。2020年完成24万TEU,同比翻番(其中芦潮港站20万TEU,同比增加2.5倍)。远期目标,至2035年完成海铁联运箱量175万~300万TEU,占全港集装箱吞吐量(按5 000万~5 500万TEU)比重为3.18%~5.5%,从2021年起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上海推进海铁联运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聚焦芦潮港中心站功能作用发挥和上海港集疏运体系优化,推动公路集装箱中短距离运输向铁路、水运方式转移。2020年3月10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提出,上海市浦东新区将构建“南通方向”的沪通铁路、“杭州方向”的沪乍杭铁路、“湖州方向”的沪苏湖铁路,并研究预留经大洋山至宁波、舟山方向的铁路通道。同时,考虑对港区的服务,规划上海港外高桥港区专用线、芦潮港集装箱中心站专用线、南港码头专用线3条专用线。

在浙江方面,相比中国其他城市港口的疏港铁路,位于浙江省的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起步较早,发展也相对成熟,其承载的任务除了继续发展外,还需带动长三角区域其他港口协同发展,辐射并带动内陆其他腹地港口多式联运发展。2020年1月8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宁波舟山港、嘉兴、温州、台州、浙中多式联运枢纽和海陆联运通道建设,完善区域港口集疏运体系,规划建设北仑、金塘、梅山等重点港区进港铁路,提升海陆联运辐射带动力。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方面,2020年1月,宁波舟山港通过深化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的合作,首次尝试铁路箱下水出境,在白泉港区设立全国首个海港铁路集装箱无轨站,并加强与船公司合作,在重点区域开拓精品示范线路、开发进出口货源,实现互利共赢。

在江苏方面,2019年12月,太仓港疏港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项目自沪通铁路太仓港站引出,往东延伸到太仓港区集装箱作业区,正线全长约13.1公里,工程总投资18.12亿元,建设工期一年半。太仓港疏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将完善太仓港公铁水集疏运体系,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优化运输结构,降低运输成本,推动太仓港转型升级,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0年4月27日,“扬州东—连云港港”铁水联运班列顺利发班,填补了江苏省内没有海铁联运班列通达连云港海港的空白,该班列从扬州东站出发,通过新长铁路连接陇海线,24小时内可到达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实现“一步进港”目标,与连云港港密集的日韩、东南亚等航线形成了无缝衔接格局。

在安徽方面,2020年1月15日发布的《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快连接沿江、沿淮主要港口集疏运铁路、公路建设,实现港口与铁路、公路运输衔接互通,推动综合物流枢纽加快形成,开工建设铜陵港江北港区、安庆港长风港区、皖河新港、池州港香隅化工园、合肥派河港区、蚌埠港长淮卫作业区、蚌埠沫河口等铁路专用线工程。

可以看出,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进程中,长三角区域围绕多方式衔接、通道一体化布局和内陆腹地拓展,支撑长三角一体化的港口集疏运体系日益成熟。长三角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铁水高效衔接的港口集疏运通道正加快形成,如上海围绕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目标,加快构建以水水中转为核心的港口集疏运体系;浙江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聚焦“四港”联动,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海铁联运和海河联运;江苏重点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立体集疏运网络;安徽以芜湖港、马鞍山港等沿江港口为核心,构建“十”字形内河集疏运通道,着力提升公铁水一体化衔接水平。二是集疏运腹地范围加快延伸,长三角区域港口内陆腹地已逐步向长江中上游沿线地区辐射延伸,上海港、宁波舟山港等沿海港口作为长江经济带龙头地位更加突出。三是高等级航道网初步成型,目前长三角区域水网密布,内河水运发达,高等级航道网络建设已走在全国前列。

表1-2 长三角区域省际航道汇总表

资料来源:根据长三角三省一市主要港口网站信息整理

长三角一体化加快了长三角多式联运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步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提供了难得的拓展和丰富集疏运体系的历史机遇,有助于上海充分发挥区域内国际深水枢纽港和远洋干线港对国内外支线港、喂给港扇面辐射作用,优化内外贸航线布局,并借助推进长三角区域内多式联运为契机,促进上海与长三角区域内江海联运、海海联运、海铁联运等物流集疏运模式的发展。

三、有助于聚集高端航运服务业,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能级

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文),指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经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不断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在服务能级方面取得卓越成果。截至2019年底,在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方面,众多国际知名机构或者全球性航运企业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聚焦上海。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亚洲船级社协会等一批国际性(全国性)航运功能性机构云集上海;全球十大船舶管理机构中的6家、国际船级社协会正式成员中的10家、全球排名前百位班轮公司中的39家、全球排名前五的邮轮企业等都在上海设立了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特别是我国最大也是全球最大的航运企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总部落户在上海,目前其综合运力规模排名世界第一,旗下集装箱船队运力世界第三,能源运输船队运力世界第一,船员管理规模世界第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目前共有包括11家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在内的57家财产保险公司和3家再保险公司,船货险保费收入的市场份额仅次于伦敦和新加坡位列第三。上海航运交易所在全球首创的集装箱运价指数已经在全球航运界树立了不可替代的影响力,成为世界航运市场的三大指数之一;在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运价备案所统计的挂钩协议中,与上海航交所指数挂钩的协议比例占其所接收的挂钩合约的78%,这充分体现了该指数的国际影响力。在海事法律和仲裁方面,上海的海事相关律所及合伙人数量排名全球第四,海事仲裁案件数占全国的71.4%。在本土高端航运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大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性高端航运服务机构不断集聚上海,不断完善航运服务产业链的完整性。

尽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航运软实力仍显不足。对比国际先进航运中心水平,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存在国际船舶登记注册数量不足、航运定价话语权不强、航运辐射带动效应不佳、对航运高端环节控制力不足和航运发展特色不明等问题,区域知名度和影响力尚不能与伦敦和新加坡等国际航运中心相提并论。在航运功能方面,上海航运业总体上仍以港口依赖型航运产业为主,低端、传统航运功能(如港口装卸、船舶运输、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和集疏运等)占主体,高端、新兴航运服务功能(如航运金融、国际中转集拼、融资租赁、供应链管理、航运交易、船舶管理和航运总部经济等)亟待拓展提升,服务能级较低。

世界著名的国际航运中心都拥有相当数量的航运企业及其相关服务企业,并通过各产业彼此之间的关联形成了产业集群。纵观世界上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的历程,航运服务业集群对国际航运中心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多方面积极影响。航运服务业集群,具有地缘上的邻近、企业之间的相互依存和联系、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各种机构或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也具有良好的公共基础设施、知识和信息的快速扩散、价值链的相互需求、资源的共享等特性。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可以加快上海高端航运服务业集群进一步形成,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能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利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在长三角航运功能清晰划分。2018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公开发布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六大行动方案》提出全面提升现代航运服务能级。支持上海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拓展邮轮产业链,吸引各类国际性、国家级航运组织落户上海,增强宁波、舟山、南京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对照国际标准,合力补齐高端服务业短板;推动长三角航运咨询机构和高等院校合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航运智库,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地位。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共同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港口、航运、物流和配套服务体系。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有利于完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一体两翼”格局,推动形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南京长江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联动发展的格局,努力实现长三角港航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

其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利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航运功能进一步积聚。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相关地区推进交通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对铁路、公路、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打破行政区划所带来的交通壁垒,增强省际全域全时互联互通,成为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中之重。自皖沪苏浙2018年6月签订《长三角地区打通省际断头路合作框架协议》以来,一市三省交通部门把交通一体化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先导,断头路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6月6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谢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陆永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陈利幸、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章义代表一市三省交通部门签署《长三角地区省际交通互联互通建设合作协议》,共同实施54项2020年至2022年省际互联互通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浙江通过推进4条省际铁路、6条省际高速公路、6条省际普通公路、4条省际航道建设,助力加快建成长三角主要城市高铁“1小时交通圈”,以及浙江省域、市域、城区“三个1小时交通圈”,着力打造一体化、多层次综合立体交通网络。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利于打破高端航运企业迁移至上海的壁垒,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将加强区域互联互通,缩短城市交通时间,提高区域合作力度,扩展企业服务范围,便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利用产业聚集优势、基础设施优势等吸引高端航运企业,并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高端服务业在长三角的辐射能力,助推长三角区域形成层次分明的航运服务业体系,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能级。

四、有助于促进长三角航运人才流动,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人才建设

航运人才是航运业发展第一要素,也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关键要素,其集聚水平和配置效率直接关系着上海航运中心的建设和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是人才密集型产业,没有充足的高端航运人才队伍作支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就无法提供高端的、丰富的、优质的各类航运服务。当前,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经纪、航运咨询、海事安全、海事法律、口岸服务、物流服务、船员服务、邮轮码头服务等领域高端人才不足的问题,已成为限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步伐的瓶颈之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未来高端航运人才队伍建设的水平,决定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质量。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建设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吸引和集聚航运人才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将推进长三角新一轮更高层次的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使得航运人才需求量大幅增加,同时方便打通航运人才流通壁垒,推动高层次航运人才不断集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如在2018年3月25日举行的“长三角地区人才交流洽谈会暨2018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招聘会”上,苏、浙、皖、沪人社厅(局)共同签署了《三省一市人才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聚才、合作双赢”的原则,经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总体聚焦“人才服务协同计划”“人才流动合作计划”“人才发展推动计划”三大行动计划整体推进。其中,“人才服务协同计划”主要包括组织召开长三角地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店小二”服务标准一体化经验交流研讨会等;“人才流动合作计划”主要包括组织长三角地区系列人才交流洽谈活动、组织长三角人力资源产业园区互访交流合作等;“人才发展推动计划”主要包括组织长三角地区博士后创新论坛、组织长三角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宣传、对接和落地推介会等。同日,上海市所属区人才服务中心与苏、浙、皖三省部分地级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了《人才服务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各方重点聚焦三个方面的举措,从两个方面推进长三角地区人才一体化发展:一是对接机制明晰化。合作各方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加强区域合作联动的服务机构、规划对接、职责分工等工作机制。二是招聘信息全覆盖。根据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的不同类型,努力促进区域内人才的合理流动,加强数据协同和资源共享,力争实现苏、浙、皖、沪三省一市人才需求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查询。

其次,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有利于完善长三角航运人才互认机制,推动长三角航运人才合理流动,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人才认证效率。如2020年9月22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出台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针对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聚焦职业资格、职称和继续教育学时,突出“跨域、互认和共享”,完善人才流动机制,打破人才使用壁垒。互认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职业资格互认。沪苏浙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自行开展专业技术等级考试,将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证书可在示范区任一省级主管部门作为注册、职业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已在沪苏浙取得的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发放地注册的,可随所在企业经示范区属地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执业。二是职称互认。在示范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户籍、档案、人事关系的限制,通过现工作单位直接在属地申报职称;调入示范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先在沪苏浙取得的职称证书,符合国家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不需要再复审、复评或确认,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持原职称证书进行申报。三是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沪苏浙跨区域流动到示范区的专业技术人才,已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均可作为考核评价、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培养选拔和执业注册的依据。

再次,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有利于丰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航运人才培养土壤。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为长三角航运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如长三角航运创新发展联盟于2019年7月11日在上海正式成立,联盟旨在通过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创新合作机制,加快推进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该联盟旨在通过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发挥港航联动机制、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等一系列举措,推进长三角港航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联盟发布了四大倡议: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推动区域创新发展;二是建立区域协调机制,打造信息共享平台;三是提升航运产业能级,发挥港航联动机制;四是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促进市场有序竞争。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是多式联运综合运输改革的机遇,不论是船舶海洋工程还是港口建设等都离不开航运人才,从而为上海航运人才发展提供更好的土壤,这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航运人才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有利于建立覆盖整个航运产业链的人才队伍结构,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具有显著促进意义。

五、有助于加快推进长三角港航信息一体化发展,助推上海港航信息化建设

上海已经初步实现航运信息技术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在长三角区域港航信息产业优势明显。在港航信息一体化进程中,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可以有效利用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提升长三角港航信息行业标准话语权,聚焦港航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港航信息产业集聚,努力打造新一代港航信息技术新高地,使得上海口岸综合效能和营商环境赶超国际一流水平。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加快推进湾区港航信息一体化发展,助推上海港航信息化建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利于加强长三角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可以增强湾区港航和口岸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及协调交流,形成跨区域和跨部门信息共享,通过适当的途径打破港航领域、口岸间的信息壁垒,建立统一的区域行业标准,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航运信息辐射能力。如2017年10月17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江苏省经济信息委、浙江省经济信息化委、安徽省经济信息化委印发的《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显著提升区域产业协同水平,长三角工业云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双创平台基本建成并为企业转型升级、产业精准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基本建成长三角电子商务生态圈信息化协作机制,各示范城市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基本达到信息互通、互惠互利,长江带各港口基本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长三角各城市间初步建成综合货运枢纽和城际货运物流公共仓储分拨中心。《关于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六大行动方案》提出要推进长三角港航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加强电子报文标准的应用,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交换共享,积极建设大宗散货、集装箱江海联运等公共信息平台。2020年底前,主要外贸集装箱港口接入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建成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主要港航企业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对接。

第二,长三角一体化有利于完善长三角信息技术设施体系,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航运信息化建设步伐。如《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初步建成长三角共享渗透全面的“云网端”信息基础设施体系,电网、铁路、公路、港口等传统公共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和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物联网和云计算基础设施区域完善,大数据对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显著提升。2020年6月6日,长三角一市三省共同签署《推进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提出协同构建国际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协同建设技术先进、高速互联、安全可靠的信息通信网络,构建高效协同、智能共享的数据处理体系,布局泛在感知、智能融合的城市神经系统。推进长三角区域全光网络演进升级,加快下一代互联网(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加快推进未来网络研发与建设应用,建立一体化的卫星定位基准服务系统,争取到“十四五”末,建成国际一流的数字基础设施,支撑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超前部署高标准的“数字新基建”。抢抓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加快谋划建设以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未来网络等为代表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进而形成融合及创新基础设施。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成为全国乃至世界“数字新基建”发展和示范应用的先导区。

第三,长三角一体化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区域口岸通关一体化协同效能,降低区域物流成本。2020年5月14日,长三角五关联合召开长三角海关一体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协同机制常态化运作,全面提升长三角海关协同效能。发挥设在上海海关的长三角海关一体化工作办公室作用,定期通报《海关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点举措》推进情况,及时做好督促推进,定期编发长三角海关工作动态,增进各关信息交流共享。上海海关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协同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牵头建立《长三角区域直属海关一体协同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座谈会、联席会议等运作机制以及问题需求联合调研、改革创新协同合作等工作推进机制。长三角其他港口城市海关也积极做出促进口岸通关一体化举措,如在长三角海关风险信息共享、安全风险联合研判机制基础上,杭州海关充分借鉴浙江省大数据应用方面的经验,进一步推进风险防控大数据应用,实现智能监管、精准监管。南京海关积极开展跨关区合作,探索监管模式创新,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推动长三角原产地管理向进出口并重的全链条管理转变,坚持长三角地区国境口岸区域病媒生物联合监测,加强风险联防联控。长三角港航信息一体化可以优化全国通关一体化后异地申报口岸放行的协作,不断提高长三角贸易便利化程度和区域物流效率,优化湾区口岸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航运创新能力,对航运制度进行深度革新,达到国际贸易便利化的要求,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口岸与长三角其他港口口岸协同发展,降低长三角其他港口货物转至上海港的物流成本。

六、有助于完善长三角生态港口一体化建设,推动上海绿色航运发展

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绿色发展观念的日益深入,国内对航运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关注不断升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绿色共保,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共同打造绿色发展底色,探索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有助于完善长三角生态港口一体化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为上海绿色航运提供的历史发展机遇,主要有以下三点:

其一,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有利于全面优化沪苏浙皖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顶层设计,扎实推进沿江化工污染和长江口沿海化工污染同步整治、长江经济带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同步控制、化工围江和其他污染围江同步治理、支流入江口和入江支流同步管控,减少上海治理长江、黄浦江污染压力。2019年5月15日,上海海事局、浙江海事局、长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和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在上海召开了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一体化研讨会,与会的六家单位共同签订了《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一体化战略合作备忘录》,提出建立紧密务实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多方面形成共识:包括共同保障通航安全环境,打造平安水域,协同推进长三角水域综合执法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共同保护区域清洁环境,六方共同研究制定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管一体化方案;共同优化便利营商环境,推进船舶监管联合监管模式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江海直达运输市场发展;共同营造科技创新环境,打造智慧水域。六方共同研究搭建长三角海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商讨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举措。2019年9月27日,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扩大)会议在上海市召开,推动落实区域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重点工作以及区域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研究讨论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组建方案和办公室组建方案、《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任务清单》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丰富了长三角共同治理航运环境污染的政策基础。

其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有利于上海乃至长三角绿色能源的广泛使用,如《关于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六大行动方案》提出长三角绿色航运协同发展行动,在强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方面,严格实施船舶排放防控,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地理范围,提升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鼓励地方出台政策,协同推进400总吨以下内河运输货船加装生活污水存储装置,限期淘汰船舶污染物处理装置和污染物收集储存能力不达标的船舶。强化船用燃油品质监管,加强船用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装备的配备或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在落实既定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同时,自2019年1月1日起,海船驶入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内河船舶、江海直达船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在积极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方面,大力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降低岸电使用成本,着力提高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率,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力争2019年底前,主要港口完成《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现有码头岸电设施改造任务。新建码头依法设计、建设岸电设施。2020年底前,长三角内河港口、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基本实现岸电全覆盖。推动长三角区域率先对大型客船实施靠港强制使用岸电措施,鼓励邮轮优先使用岸电措施,试点施行沿海港口码头大容量高压变频岸电设施首次投入使用前检验检测制度,积极探索港口、航运及岸电运营企业的岸电使用安全责任分担机制和保险赔偿制度。

其三,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有利于借助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造上海绿色航运示范区。2019年10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提出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成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2020年7月3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发布《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促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场所的互联互通,支持在示范区发展绿色信贷,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推行绿色保险,开展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节能环保质押融资等创新业务。有效对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绿色发展产业基金。2020年8月25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发者联盟在上海正式成立,提出坚持把一体化发展融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中,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赢,打破行政壁垒,聚焦一体化制度创新,建立有效管用的一体化发展新机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对于引领长三角绿色航运协调发展探索具有重要意义,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打造航运生态价值新高地,加快推进绿色航运发展提供了合作空间和先进理念。 dn4QpghyIWWpwO0yvil0KywxRq3cvkC9JTFKvnK9LVR3xyeOm3IU9rHSxBobtf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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