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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清钮琇《觚剩续编》卷一云:

著书必先命名。所命之名,与所著之书,明简确切,然后可传。若意尚新奇,字谋替代,一有谬误,遂生訾议,不可不慎也。

对钮氏此语可分两个层次理解:其一,“著书必先命名”之语表明,钮氏认为书名是书籍的必要项,且产生在书籍写作之前;其二,“所命之书……不可不慎也”意在强调命名活动为编撰者的自觉行为,书名反映书籍内容为命名的基本原则,要避免名实不副的情况出现。

钮氏之言旨在强调书名之于书的重要性,这一点毋庸置疑。书名作为书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产生之初就在典籍的生产、阅读与传播活动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具体表现为:在典籍编撰活动中,很多作者(编者)通过书名反映书籍内容,表达个人观念;在书籍阅读活动中,题写于不同载体、不同位置的书名,往往是活动的起点;在典籍传播过程中,书名则是称引、著录或区分他书的重要依据,此点在目录学著作中的体现尤为突出。

然而,若细绎钮琇之语可以发现,其关于书名的认知与事实多有龃龉。首先,书名成为书籍的必要项是魏晋以后之事,汉代及其之前的古书并非如此;相反,余嘉锡已指明周秦、两汉时期古书“其初仅有小题,并无大题” 。由于古人著书多以单篇的形式流传,故书名多非自行命名,而是书籍在流传过程中经后人整理后所题加。其次,具体到某本书的命名活动,其当与一般的命名行为相似,遵循“概念、对象在先”原则,即书籍的命名者首先面对一个独立的书籍或关于书籍的概念,然后再寻求恰当的名称去表达它、指称它。从严格意义上讲,书名命名活动这种有目的性的创造行为,是基于某部书籍或关于这部书的构想而来,而非相反。再次,秦汉以前的典籍以人名书(如《老子》《庄子》),或摘取首句若干字为书名(如《苍颉篇》《急就章》)的情况普遍存在。这些书名在命名之初并不直接反映书籍内容,且由于“古书之命名,多后人所追题,不皆出于作者之手” ,此时书籍的命名大多是出于称引需要而产生的自发行为,较为随意而并非慎重为之。宋叶梦得云,“古书名篇,多出后人,故无甚理” ,因此,书籍与书名名实不副的现象比比皆是。

钮氏对书名的认知颇具代表性。虽然书名之于书具有重要意义,但人们往往处于“日用而不觉”的状态中,很少将书名当作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加以思考和讨论。于是,当我们关注这一问题时就会产生类似的疑问:既然古书最初多无大题,那么书名是如何从无到有,并成为书籍必要项的?既然书名的命名最初多为自发行为,那么又是何种原因促使书籍命名成为一种自觉活动的?中国古籍发展经历了简帛、卷轴、册页三个历史阶段,在此过程中,作为书籍附属物的书名是否受到载体与装帧形式变化的影响?如其然,在不同的载体或不同装帧的书籍上,书名各有何题写特征?推动书籍命名演进背后的规律是什么?书名题写和命名中为何会出现“大题在下”“同书异名”与“同名异书”等现象?诸多疑惑,亟待解答。

本书的研究主旨即在于,以出土、传世古书实物为考察对象,探讨不同时期、不同载体、不同装帧形式的古书书名题写与命名的规律。在正式进入主题之前,有以下几方面问题有必要予以说明。

一、界定与解题

本书的研究对象为“古书书名”。一般认为,书自竹帛始,而甲骨、金文、石刻均不可称为书。马衡认为,书籍制度以简册(竹木)为最早,次为卷轴(缣帛与纸),再次为册叶(纸) 。刘国钧指出,正式的书籍是指用文字写在或印在具有一定形态的专用材料上以供人阅读为目的的著作物,甲骨、青铜都不是专门作为书写用的材料,我国最早的正式书籍是用竹木制作的 。钱存训认为,雕铸或印盖在坚固材料上的各种文字记录,都不能称为“书籍”,中国书籍的形式,始自竹简的应用,继以帛书、木牍和纸卷

以上诸家所谓的“书籍”为仅就其宽泛意义而言,并没有严格区分书籍与档案的差异。实际上,“书”有三种不同含义:“作为文字的‘书’”“作为档案的‘书’”,以及“作为典籍的‘书’” ,我们所关注的研究对象为第三种“作为典籍的‘书’”。何为“作为典籍的‘书’”?陈力指出:“它是一种表达思想感情、保留和传播知识、记述事件的工具,它是用文字、图画、声音以及其他新技术设备所记录下来的知识。它有两个最基本的要素:一是记载,二是传播。” 曹之认为,可称为图书者须具备六个条件,即作为图书主体的知识信息,具有轻便、平滑、吸墨性能等的物质载体,著作方式,文字,文字制造技术及装订形式 。二人的结论均立足于当代,为对已有图书形式考察后总结所得。

综上可知,“作为典籍的‘书’”当同时具备以下属性:从载体上看,“书”当是便于携带、方便传播的,正如多数学者所说,最早的图书必“书于竹帛”;从内容上看,“书”当是经过整理加工而非材料的堆积;从形态上看,“书”当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过装帧;从制作目的上看,“书”当被用于记录信息、传播知识。其中,是否用于传播又尤为重要,是区分档案与书籍的重要标志。李瑞良指出,从国家档案到正式书籍有一个缓慢的演进过程。上古时期史官的记录材料是国家档案,具有法典性和秘密性,只有史官和少数王室成员才看得到。在这种情况下,史官的编纂成果只能算是档案资料或是图书雏形,还不是正式的图书。正式的图书应当具有社会性,即进入社会流通领域,成为社会读物,为社会所承认

从以上意义上讲,我们所说的“古书”,必从“书于竹帛”始,而“书于竹帛”者未必可称为“书”,文书档案同样可书于竹帛,但并非“作为典籍的‘书’”。近年,随着简帛文献的大量涌现及敦煌文献、黑水城文献等史料的陆续公布,书籍类出土文献与传世宋元明清版古籍已经可以联接为一条连续的信息链,简帛、卷轴、册页及过渡时期的典籍实物,为书籍史、古书物质性等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研究素材。我们依据中国史研究中时代划分惯例,将“古书”限定为民国以前(1912年前)简帛、卷轴、册页三个历史时期的写刻本实物,并以之为据,考察各历史时期书名的题写特征和命名规律。

二、回顾与现状

纵观书名的发展历史,我们发现:一方面,不同历史时期中,书名各有其题写特征与命名规律;另一方面,书名的题写与命名还存在诸如“大题在下”“一卷两题”“同书异名”“同名异书”等特殊现象。虽然清代以前的学者就已经注意到个别问题,但却无人进行细致考察。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1940年,是年余嘉锡著《古书通例》考察汉魏以前古书体例,其中“古书书名之研究”一节首次系统讨论了古书书名问题。所得结论有:在官书命名中,记事之书与立言之书命名方式有别;古书多摘首句二字题篇,书只一篇者,即以篇名为书名;古书多无大题,后世乃以人名其书;《汉书·艺文志》多以作者命书,不知作者才会命以他名;自撰书名始于《吕氏春秋》,汉武帝时成为普遍现象,东汉后除别集外,著述者为书籍命名已为常态,等等 。余先生以上观点均极富创见性;更为重要的是,自此以后书名被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提出,开拓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今,陆续出土的简帛古书实物印证了余先生的某些论断,也为考察其他书名问题提供了材料,书名问题遂成为学界延续不衰的话题,不断为学者所讨论,成果颇为丰富。所涉内容主要有:

(一)书名命名方式研究

自余嘉锡指出汉魏古书多以人名或摘首句二字命名后,典籍命名方式成为书名研究领域的重要话题,很多学者都曾论及这一话题。例如,程千帆将典籍的命名概括为3类,杜泽逊将其细化为7类,曹之则进一步细化为19类;其后,叶守法在《书的命名》一书中,用超过该书一半以上的篇幅讨论书的命名方法,将其归纳为15大类166小类,是目前这方面研究最为细致全面的成果

(二)“同书异名”“同名异书”研究

同书异名与同名异书是典籍命名后出现的特殊现象。此现象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是在1982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杜信孚《同书异名通检》《同名异书通检》之后 。经过作者广泛搜集整理,这两本书分别辑录了大量的同书异名、同名异书材料,它们的问世使此问题成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书名问题研究的热点,当时有很多学者都曾参与到这一话题的讨论中。如程千帆认为,同书异名类古籍在不同书名之间有文质互易,偏全互代,删、增、改易三个特点;避复求新、书贾射利、出于忌讳、著录疏忽是同书异名现象出现的原因。同名异书现象则是由偶合、故同与内容相同不宜改名三种情况造成 。曹之则以杜氏所编两部工具书为材料来源,描述了同书异名与同名异书现象,并分析这两种现象的成因。他指出,中国历史上文禁等政治因素,书贾射利等经济因素,由于避讳、追求简易以及区别同名异书所进行的书名改易等因素,是造成同书异名的原因;同名异书现象则是由古代信息闭塞,先秦以人名命书的习惯,或是有意为之等原因造成 。此类分析与结论,形成了我们今天对这两种现象的基本认知。

(三)书名释义研究

书名或概括书籍主要内容,或揭示作者个人信息,或表明书籍著作形式,或呈现书籍外部特征,它与书籍的关系紧密。正因为如此,对书名进行解说以揭示二者关系的传统由来已久。如《汉书·艺文志》在论及《孝经》时说:“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 此即为对“孝经”这一书名含义的解说。然而,从释义目的与存在形式看,这类研究是为阐释书籍大义服务的,为典籍研究或注释的附属品,书名并非学者所关注的独立研究对象。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学界集中出现了一批专以书名释义为职事的工具书,如《中国古今书名释义辞典》 、《中国古籍书名考释辞典》 等。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单篇论文陆续发表,如《书名常用词语例释》 、《中国古籍难解书名例释》 等。与之前不同,这些论著对书名的解说不再作为典籍个案研究的附属物而存在,书名成为学者所专注的研究对象,标志着书名释义问题作为一个学术话题进入研究领域。

近年,对某部具体典籍书名问题做深入考察的专门论证不断涌现,所涉考察对象多为四部中较为重要的典籍。在这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者如:辛德勇对《三国志》《新唐书》《旧唐书》《新五代史》《旧五代史》等史部典籍书名的考察 ,李小龙对《红楼梦》《西游记》《子不语》《世说新语》等古典小说书名的考察 ,均为具体而深入的研究,对后续的研究有很大启发。

(四)简帛书名形制研究

目前尚无专以简帛书名为研究对象的论著,此方面内容主要包含于简帛标题格式研究的成果中。如骈宇骞讨论了简帛书籍“题记”的特征,其“题记”即包括书名,骈先生将简帛书名归为抄于书首与书尾两类,指出这与书册多以末简为轴收卷有关 。冯胜君在论及古书标题格式时,将书籍标题分为“书于简正面”“书于简背面”两种,认为前者为抄写正文时所加,后者为编定完成捆卷后所加 。张显成将简帛古书标题归纳为“标题在后”“标题在前”“并在前后”“标题近前”四种,并指出简帛时期书籍标题处于不固定阶段,随着书写材料的转变及后人对行文简洁的追求,后两种标题方式逐渐被淘汰 。这里的“标题”自然包括书名。台湾学者林清源对张显成“标题书于正文中间”“标题在后”等观点提出了质疑,并论证了“大题在下”传统观点的合理性,这些内容也涉及简帛书名题写特征的问题 。其后,程鹏万对这一问题做过细致的梳理性工作

(五)“大题在下”现象研究

“大题在下”又作“大题在小题之下”,为古书标题题写方式之一。大、小题为层级不同的两级标题,中国古书竖排书写,其形式为:先将包含篇名的“小题”顶格书写,后将“大题”题于其下或其后。唐陆德明是最早论及这一现象的学者,他在《经典释文》中解释“周南关雎诂训传第一 毛诗国风”这一标题时说:“‘诗’是此书之名,‘毛’者,传《诗》人姓,既有齐、鲁、韩三家,故题姓以别之,或云小毛公加‘毛诗’二字,又云河间献王所加,故大题在下。案:马融、卢植、郑玄注三《礼》,并大题在下。班固《汉书》、陈寿《三国志》,题亦然。” 唐孔颖达在《诗经正义》中解释这一标题时也有类似描述。清钱大昕、卢文弨以及近代学者张舜徽等均持有这种观点,“古书多大题在小题之下”仍被作为常识为学界所普遍接受

三、问题与不足

综上可知,自余嘉锡《古书通例》始,二十世纪以来学界对书名问题的研究一直没有中断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期间曾有两次研究热潮:一次为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同名异书通检》《中国古今书名释义辞典》等工具书性质专著的编撰是直接致因;另一次为二十一世纪初,简帛文献的大量出现引发了学者对简帛形制的高度关注为此次热潮的诱因。在持续的研究中,很多问题得以厘清并转换为该领域的常识,成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与此同时,又有新问题被提出并加以讨论,推动着研究的深入。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一)书名命名与释义研究

在典籍命名方面,学者的研究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为考察典籍的命名方式,一为考释典籍命名后出现的一些特殊现象。

在第一个问题中,研究者均采用归纳法,即通过对已知书名进行细化分类的方式总结典籍命名特征,揭示我国古书命名方式的多样性。问题则在于,由于采用的研究方法相同,各家结论虽互有差异,但仅为分类上细致与简略的区别,并无本质不同;且研究多为对现象的例举式描述,对不同书名命名方式出现时间及致因很少涉及;在材料的使用上则存在随机选取、古今混用的问题,忽视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典籍命名可能存在的差异。

在第二个问题中,学者注意到了“同书异名”与“同名异书”等书名命名后出现的特殊现象。然而,在整个古代书籍发展史中,书名命名后出现的特殊现象远不止于此,诸如“长书名”“书名合称”“书名缩略”等现象也广泛存在于古籍书名当中。所谓“长书名”,是指如《 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佛说炽盛光天威仪德消灾吉祥陀罗尼经》等类用字较多的书名;“书名合称”指人们把若干部独立、各有书名的典籍以某种方式关联起来,并为其命一个统摄众书的新名所产生的书名,如“十三经”“二十四史”“四大千”等。所谓“书名缩略”是指人们把一个用字较多的书名,通过在原有文字基础上减省文字的方式进行简化而产生的书名,如《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省称为《般若波罗蜜经》《多心经》《心经》等。这些有趣的现象贯穿于整个古籍生产流通的历史,但却很少有人深入考察;至于其背后的形成机制与规律,则更是少有人论及。

在书名释义方面,现有成果无论是工具书式的专著还是单篇论文,多仅停留在对书名用字出处或含义进行解说的层面。实际上,这方面的研究不应仅局限于此,诸如对书名异称的研究、书名演变轨迹的描述,以及对某部典籍书名含义阐释史的考察等内容,都应纳入研究范畴,但目前还很少有学者从这些角度入手进行研究。

(二)书名题写研究

在书名题写研究中,早期的研究不重视出土典籍实物的使用,结论多为经验式规律的总结,缺乏精确性。目前已有学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着手对前人的研究进行修正与补充 ,然而,由于近年出土简帛文献的大量出现,研究中似乎又有过于依赖出土材料的倾向,导致重视通过材料描述现象,对现象的致因及影响发掘不足的问题。加之古书的书题、篇题、章题关系复杂,学者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或疏于分辨,或刻意回避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实际上,由于简帛文献篇章结构的复杂性,学者在涉及这一问题时往往有意无意地回避对“书名”“篇名”与“章名”进行明确区分,而多笼统称之为“标题”。如上文所及成果中,骈宇骞以简帛古书为研究对象,其“题记”的范围不限于书名;张显成论著中的研究对象“简帛书籍标题”包括书名、篇名与章名,但对于如何判断标题的属性也无明确说明;林清源则是将书籍与非书籍类文献一并纳入研究范围,并明确表示:“制作‘书题’的惯例,先秦时期是否已经存在,历来学者对此经常抱持怀疑态度。有些学者甚至推断,制定书题的风气可能迟至隋唐以后才兴盛起来。对于这个错杂的问题,笔者受能力与篇幅所限,无法展开详细讨论。为了避免无谓的纠葛,本章将采用李零先生的意见,以‘篇’为一书之内有相对独立意义的较大内容片断,‘章’为一篇之内有相对独立意义的较小内容片断。因此,本章系以‘篇题’指称睡虎地秦简最高层次的标题语,以‘章题’指称层级相对较低的标题语,暂时避免使用‘书题’一词。” 不但如此,简帛文献整理者在涉及这一问题时也标准不一,时称“书题”,时称“篇题”

此外,在对个别具体书名题写问题的研究中,学者则致力于使用新出简帛文献,对前人“古书多无大题”“古书多大题在下”等观点进行验证、修订或商榷。实际上,由于新材料的大量涌现,对这些问题进行更为细致的考察,揭示诸如这些现象的起源、发展演变轨迹、对后世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已成为可能,遗憾的是,目前这样的细致研究还比较少见。

更为重要的是,学界对简帛文献的研究热情,似乎使学者忽视了我国典籍经历了简帛、卷轴、册页三个历史时期的共识,此为书名题写研究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古书标题在简帛文献上的题写特征固然值得关注,但它们在卷轴与册页古书上如何被题写、有何特征与影响是否同样具有研究价值?显然,对卷轴、册页古书书名的研究,不但有助于丰富我们对古书标题题写的认知,还可以补充中国书籍史研究的不足,是非常具有研究价值却少有人关注的话题。

四、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在书名题写研究中,我们拟按简帛、卷轴、册页的分期,以各时期典籍实物为主要依据与材料来源,考察书名在不同载体上的题写特征,并考察其致因与影响。具体思路为:从出土文献类型、文献生产时代、保存状况等因素出发,选取若干次的简帛文献发现为材料来源,考察简帛时期古书书名格式;以敦煌文献、传世卷轴古书为主要材料来源,考察魏晋至唐五代时期卷轴古书书名格式;以《中华再造善本》《俄藏黑水城文献》《英藏黑水城文献》《中国藏黑水城文献》等所录宋、元、金、辽、明、清版古书为依据,辅以《中国版刻图录》《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珍本图录》等版本图录类著作,考察册页古书书名格式。在研究过程中,石刻文献不作为书名材料的来源,但由于这类文献与书籍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在研究中将运用此类材料辅助论证;文书档案虽不属于书籍,但无论是抄写格式、装帧样式,还是典藏方式也与书籍关系密切,因此也会加以甄别后作为论证材料使用。

在书名命名研究中,拟以简帛、卷轴、册页历史时期典籍实物上题写的书名,以及古籍目录书所载书名信息为主要依据,考察书名命名的起源、类型、命名规律,以及书名命名后出现的同书异名、同名异书等特殊现象。书名为古籍目录书著录项中之首要者,精简如《遂初堂书目》,仅录书名而无作者、卷书等信息,这说明目录中其他项目或可省略,但书名却是必要项,因此可采用“实物加目录”的方式研究古书书名的命名问题。与典籍实物之上所题写的书名相比,目录中著录的书名属于间接材料,然而其中的材料也有其优势:

其一,古籍目录著录书名的全面性。古籍目录或着眼于记录官方实际藏书(如《汉书·艺文志》),或致力于著录个人典藏(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或致力于收录前代所有著述(如郑樵《通志·艺文略》),或反映一代之著述(如《明史·艺文志》),各个时代、各种类型的目录书如同一张张渔网,最大程度地网罗了古代各时期的著述,可以说,熟悉古籍目录是了解我国古代图书著述情况的最佳方式。在早期的目录中,其所著录的大部分典籍已经亡逸,很多典籍如果不是在目录中留名,后人甚至无从知晓其曾存世。例如,由于兵燹水火、自然淘汰等因素,《汉书·艺文志》著录的677种、12 994卷图书,流传至今者不过115种,不足原来的六分之一 ,其中所录的《神农》《青史子》等为该书仅见。又如,《隋书·经籍志》录有《后汉书》六家,分别为吴武陵太守谢承、晋少府卿华峤、晋祠部郎谢沈、晋秘书监袁山松、宋太子詹事范晔、梁萧子显,然而此书今天全存于世者仅有范晔的《后汉书》;至于其中著录的六家《晋书》今则全亡,如果不是目录书的著录,我们同样无法了解到这一情况。由于目录书的这一属性,通过它来考察古代典籍的命名问题,在材料的占有方面无疑比根据典籍实物更具有优势。

其二,古籍目录著录书名的有序性。以古籍目录为书名材料主要来源的另一个好处在于,这种方法可避免随机选取书名材料进行研究的随意性。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目录书多以内容为分类与排序的首要原则,同类典籍的排序则一般遵照成书的先后顺序排列。这便意味着在目录书中,属性相同或相近的典籍往往被列于一处,且按成书时间先后排列。因此,以目录为材料来源,便于以同类相从的方式系统考察书名的命名特点,使研究范围内的书名以一种有序的方式排列,在最大限度地涵盖所有书名对象的同时,又可兼顾书名具有的时代特征。

其三,古籍目录著录书名信息的丰富性。对某一部具体典籍来说,不同的目录书可能为我们提供该书的异称信息,丰富我们的认识。例如,《世说新语》一书有“世说”“世说新书”等十多种异称,“世说”之名见于《隋书·经籍志》,唐宋古籍称引也多有作“世说”者,而此书传世各版本均不题“世说”之名,所以对《世说新语》书名的考察,须结合古籍目录才可能厘清其演变轨迹 。另外,特定的解题式目录,如《四库全书总目》更是包含阐旨、溯源、诠典、释词、正谬、明体、标类等方面书名释义的直接材料 ,极大地方便了参考与研究。

然而,尚须明确的一个重要问题为:在研究中,古籍目录的使用应有主次之分。一方面,由于国家藏书一般较个人藏书丰富,官方修撰的目录著录的书名往往更为丰富,从而能反映特定时期的著述大略,所以正史目录如《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明史·艺文志》《清史稿·艺文志》,以及基于大规模古籍整理的成果,如《四库全书总目》等目录应为主要研究材料来源。另一方面,也应该注意到,任何目录对其规定范围内书籍的收录均不可能著录无遗,正史目录收书的丰富性虽为私人目录所不可比拟,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之限也会有漏收的情况发生。如《隋书·经籍志》“其旧录所取,文义浅俗、无益教理者,并删去之” 的主观刊落行为,以及官方无收藏而民间有传本的客观制约,均会造成官修目录书的缺失。因此,余嘉锡指出“诸史经籍志皆有不著录之书”,并详细分析其原因道:

谓史志著录最为完备者,特就大较言之耳。好学之士,嗜书若命,古今所同。其抱残守阙,有非君相之威力所能胁取之者。秦政焚书坑儒,定挟书之律,偶语诗书者弃市。然天下学士,如伏生之徒,皆壁藏其书,汉兴复出。夫严刑峻罚所不能禁,则必有高位厚禄所不能劝者。况历代求书,不过每书一卷,赏绢一匹; 隋开皇、宋嘉祐。 献至数百卷,始授以试衔, 后唐同光。 赐以科名, 宋建隆。 与以文资官而已。 宋嘉祐。以上并见《通考》。 清时修《四库全书》,搜访之法,至为详尽。然进书最多至五六七百种者,乃赐以《图书集成》一部;百种以上者,仅赐《佩文韵府》一部耳。 见《四库全书总目》卷首。 持较历代,弥叹其薄。恶能鼓舞天下之人,使尽出其所藏,登诸中秘也哉?又况州县之吏,不善奉行;胥役之徒,所至烦扰。山谷之叟,目不睹文告;遗逸之老,志不慕爵赏。有深闭固拒,藏之惟恐不密耳。至于编目之人,意为去取,修史之时,妄行刊落;其端非一,难可殚陈。故就史志以考古书之真伪完阙,虽为不易之法,然得之者固十之七八,失之者亦不免二三。若仅恃此法以衡量古今,是犹决狱者不能曲体物情,得法外之意,而徒执尺一以定爰书;则考竟之时,必有衔冤者。前人序跋,论列古书,往往似此,不可不察也。诸史为经籍艺文作志者,凡有六家。考其所著录,于当时之书,皆有阙漏未及收入者。

基于以上原因,这就需要以私人目录、诸史《文苑传》《儒林传》及史料笔记等所记载为辅助材料以补目录之缺,尽可能还原某特定时期著述的整体面貌。此方面的材料极为分散,钩稽工作本将极为繁重,幸而前贤所作补各史艺文志的工作实质即为此,为以目录为参照进行书名研究提供了极大方便,这些工作集中见于《二十五史补编》 ,具体有:

〔清〕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拾补》,《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第1435—1524页;

〔清〕钱大昭:《补续汉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第2095—2103页;

〔清〕侯康:《补后汉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第2105—2130页;

〔清〕顾櫰三:《补后汉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第2131—2304页;

〔清〕姚振宗:《后汉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第2305—2445页;

〔清〕曾朴:《补后汉书艺文志并考》,《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第2447—2566页;

〔清〕侯康:《补三国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3165—3188页;

〔清〕姚振宗:《三国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3189—3300页;

〔清〕丁国钧撰,子辰注:《补晋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3653—3701页;

〔清〕文廷式:《补晋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3703—3795页;

〔清〕秦荣光:《补晋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3797—3849页;

吴士鉴:《补晋书经籍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3851—3894页;

〔清〕黄逢元:《补晋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3895—3964页;

聂崇岐:《补宋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4299—4308页;

陈述:《补南齐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4323—4346页;

〔清〕张鹏一:《隋书经籍志补》,《二十五史补编》(第4册),第4929—4942页;

徐崇:《补南北史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5册),第6649—6716页。

此外,刘琳《北朝艺文志简编》《隋代艺文志简编》 、张固也《新唐书艺文志补》 也有新材料的补充,可兹参考。

(二)理论方法

我们在研究时主要关注书名题写与书名命名这两方面问题。归纳法贯穿于两方面研究始终:从典籍实物中题写的书名材料入手,通过对庞杂材料的梳理与观察,描述书名题写现象、书名命名特征,揭示其致因与背后的规律,并尝试从现象中发现规律。同时,在两部分研究中我们又分别采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

在书名题写研究中,首先,在考察简帛、卷轴、册页三个时期书名格式特征时,在明确材料来源与范围的基础上,运用了文献统计法,对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梳理和统计,期望用具体数字呈现现象的规模与差异。其次,在对各时期书名题写特征有了深入的认识之后,将出土文献与传世资料相结合,用于考察书名题写的特殊现象。再次,无论是写本时代还是刻本时代,各时期的典籍都有其生产规范,版式都有其相对固定的模式,书名格式属于其中的一部分。不同载体、生产方式、装帧形式下的书籍,书名题写都有何特征?其格式规范为何?这种规范又是如何被打破并演进至下一阶段的?这里实际涉及到技术规范的形成问题。因此,对技术规范形成理论的借鉴 ,将有助于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窥见书名格式演变的内在规律与动因。

在书名命名研究中,在使用归纳法这一大原则下,又谨慎地运用“从理论到现象”的推演法,尝试借鉴专名理论揭示书名命名规律,解释书名命名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之所以要借鉴专名理论,是因为书名与地名、人名一样,属于专有名词,而专名的涵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西方当代语言哲学领域关注的焦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代表性观点:一为由弗雷格、罗素提出,后由塞尔等人补充的“描述理论”(Description Theory);一为由克里普克、埃文斯等人所主张的“历史的因果指称理论” 。前者认为,专名具有涵义,具可描述性意义,它们的实质为一些简化的或伪装的摹状词,或至少与这些特定的摹状词同义;后者则认为,我们给事物命名时,所依据的不是我们对名字意义的了解,而是这个名字与某种命名活动的因果联系,专名“都不具有那种严格涵义上的指谓功能,而只能通过某种历史的因果链条使用它们进行指称” 。以上两种观点看似针锋相对,但后续的研究表明,二者不是完全对立而是互补的关系。所谓专名的涵义,指的是专名使用者所理解的该专名所指对象属性的集合。专名的任务是给事物命名,但在命名的过程中也不排除描述的成分 。专名的涵义首先应是一个与认知相关的概念,它与人的认识能力及关于指称对象的知识和信念有关;同时,涵义还具有社会性,与认识主体之间的交际活动有关 。书名的产生,其实质为命名活动,即赋予物质的“书”一个具体称谓的过程。所以,书名研究若能于以上理论有所借鉴,无疑对研究的深入和思路的打开有很大帮助。

从中国古代指称理论看,书名与书实际可视为名与实的关系。中国古代有关注名实问题的传统,公孙龙、惠施等名家有关于名实问题的诸多辩题,荀子则针对名家“乱名改作”的行为,作《正名篇》予以驳正。虽然诸家关于名实的讨论具有浓重的政治与伦理色彩,但若能抛开此时代特征,从语言角度审视他们的讨论,会发现实际上诸家涉及的是词与词所指称的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尹文子·大道上》曰:

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名有三科,法有四呈,一曰命物之名,方员白黑是也。二曰毁誉之名,善恶贵贱是也。三曰况谓之名,贤愚爱憎是也。

若把“命物之名”推而广之,实际上它就包含了书籍的命名。所以,了解中国古代名实思想,对书名研究会有启发作用。不惟如此,由于名实思想源远流长,早在春秋战国时已深入人心,持有此思想者又多为书籍的生产者,故这一思想极可能对书籍命名活动早已产生了直接影响。

五、框架与要义

本书主体部分分为上、下两编。上编“题写编”共五章。第一章到第三章,按照简帛、卷轴、册页的历史分期,考察不同载体、装帧形式古书上的书名题写特征,分析其致因与影响。在此基础上,第四、五章分别考察“大题在下”现象与卷轴古书书名标识符号。此编尝试厘清与回应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章:简帛古书的书名题写特征是什么?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书名的题写?

第二章:卷轴古书的书名都题写在哪些位置?卷轴古书“首、尾题”的题写方式有何特征,这一现象对后世有哪些影响?

第三章:册页古书书名都题写在书籍的哪些位置,各有何特点?“一卷两题”的书名题写格式起源于何时,在各时期有何特征?

第四章:古书“大题在下”现象如何生成?其在书名题写历史中地位如何?“古书多大题在下”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

第五章:卷轴古书书名标识符号有何特点?其起源与演变情况如何?

下编“命名编”共四章。第六章讨论了书名的命名、涵义与指称问题。以第六章所得结论为依据,第七章按时代顺序梳理了古书命名发展的历史;第八章按经、史、子、集的分类,探讨了古书命名的类别属性;第九章则讨论了古书命名中存在的四个特殊现象:同书异名、同名异书、书名合称与书名缩略。此四章试图回答的问题主要为:

第六章:古书如何命名(包括书名机制、命名者身份、命名原则、命名方式、名实关系等)?书名有无涵义?书名如何指称?

第七章:古书书名经历了怎样的历史发展进程?

第八章:经、史、子、集四部书名各有哪些特点?影响各部书名命名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第九章:同书异名、同名异书、书名合称、书名缩略现象产生的内部机制是什么?四种现象各自的形成条件为何?

此外,除“绪论”外,本书最后一部分“结语”探讨了书名研究的现实意义、理论价值以及研究趋势。

在框架结构方面最后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据常理推断,书名的命名活动应该先于题写活动,我们之所以将“题写编”作为上编先做考察,主要出于两点考虑:一则在涉及到早期书名命名活动,尤其是典籍命名起源问题时,我们必须依据存世的先秦古籍,即简帛古书作为材料来源,由于简帛时期书籍形态不稳定造成的标题题写的混乱,加上后世简帛文献在出土时因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残缺,使得此一时期古书标题极为复杂,而对简帛古书题写问题的考察,能为研究这一时期典籍命名问题提供甄选整理过的书名材料;二则对书名题写位置特征规律的总结与揭示,可为我们判断书名命名情况提供依据。出于以上原因,我们采用了先考察书名题写规律,次探讨书名命名问题的研究顺序。 XGtVR9tFHFTWPW0lHSsxed4EwO+BIgeRuE1iw9oL6GJDYksAPy+kg7PEC9bswB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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