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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种族与文化

说明种族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不是人种学家的任务,因为自然人类学家对此已经争论了将近两个世纪还没有取得一致,而且现在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将找到这个问题的一致答案。人种学专家最近告诉我们,人亚目的出现,当然相互差别很大,可以上溯到三四百万年以前或更早。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十分遥远的、人们永远不会充分了解的过去,无法确定收集到的各种骸骨之间的关系,不知道一方是另一方的猎物,还是双方已经有了交往。一些人类学家认为,人类早就产生了不同的亚种,它们之间在史前时期就进行了各种各样的交流与混合,原来特点的继续存在和新特点的共性结合在一起,表现出人们今天看到的人的多样性。

另一些人类学家则相反,他们认为人类群体在遗传方面的独立出现在更近的时期,大约在更新世结束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观察到的区别不可能来自不具备适应价值的特点之间的偶然差距。这些区别可以在独立的人群中无限期存在,主要来自对因素的选择之间的地区性差异。于是,种族这个概念,或者准备替代它的所有其他概念,指的就是一个或一组人群,他们由于在某些基因上出现的频率更大或者更小而区别于其他人群。

在第一个假设中,种族的实在消失在如此遥远的时间当中,根本无法了解。这不是一个科学的假设,即一种可以观察到的,甚至遥远的推论可以间接地观察到的假设。它是人们置于绝对当中的具有公理价值的断然肯定——因为人们认为没有它就无法说明现在的差异。这曾经是戈比努(Gobineau)的学说,尽管他充分地意识到种族是无法观察的现象,人们还是把他认作种族主义的创始人。他只把这些现象当作用其他方法无法解释的历史文化多样性的首要条件,认为产生这些文化的人群来自一些人群的混合,而后者已经是另外一些混合的结果。因此,如果试图追溯种族差异的渊源,就无法对此全然不知,而我们正在讨论的实际上不是种族的多样性,而是文化的多样性。

第二个假设中提出了另外的一些问题。首先,在谈到种族时一般人所参考的不同基因的可变比例,全部与下列可见特性有关:身材、肤色、颅形、头发等。假设这些变数相互协调——当然不能肯定——那也不能证明它们与感官不能立即察觉到其特性的其他变数的关系同样如此。但是,不是一些不如另一些真实,而是完全可以设想,后者的一种或几种地理分布与前者完全不同,它们之间也不同。结果是,根据已知的特性,可以在传统的种族内部,或者在人们为之规定的已经不甚清晰的界限的交汇点上,发现“不可见的种族”。其次,由于始终涉及比例问题,那么为它们确定的界限就是专断的。实际上,这些比例增加或减少的渐变难以察觉,这里或那里建立的界限取决于调查者为分类而抓住的那些现象的类型。因此,在前一种情况下,种族的概念变得如此抽象,以至于它脱离了经验,成为一种逻辑假设的方式,以继续某种推理;在后一种情况下,种族概念又如此靠近经验,在其中被分解,导致人们甚至不知道在说什么。如果许多人类学家断然拒绝使用这个概念,那毫不奇怪。

事实是,种族这个概念的历史是与对那些缺乏适应性价值的特性相混淆的。如果不是这样,这些特点怎么能在数千年中原封不动——既无害也无益,它们的存在也因此完全是专断的——并在今天证明遥远的过去?然而,种族概念的历史,也是这项研究所抹杀的余味无穷的历史。以上罗列的所有定义种族差异的特点,都表现了它们先后与一些适应现象相关联,哪怕是有时我们忽略了它们选择性价值的根据。颅形就是一例,我们知道各地的颅形都在变圆。肤色也是如此,因选择的原因,温带地区居民的肤色变浅,以弥补阳光的不足,更有力地抵抗佝偻病。这样,人们就不得不考虑血型。但现在人们已经开始怀疑血型也可能并不缺乏适应价值:可能是营养因素的功能或者对天花、鼠疫等病的不同敏感程度。血清蛋白可能也是这种情况。

如果对人体如此深入的研究令人失望,那么回到人生最初阶段会不会给我们更多的机会呢?一些人类学家曾经想抓住亚洲、非洲、北美的黑种或白种婴儿从一出生就表现出来的差异。似乎存在着这样的差异,它影响到动作和性格。 [1] 但是,即使是在表面上对证明种族差异十分有利的情况下,调查者也承认自己无能为力。这有两个原因。第一,如果说差异是天生的,那每一项都和一种基因有关就显得太复杂了,而且遗传学家目前也不掌握研究作为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结果的性格传递的可靠方法。假设最好的情况,也就是他们建立起统计平均数,不过这对准确定义一个种族的那些数据来说,没有任何补充作用。第二,而且更重要的是,什么也不能证明这些差异是天生的,并非来自属于文化范畴的胎内生活的条件。因为在各个社会里,孕妇的饮食和行为不尽相同。对于婴儿的运动活动来说,还要考虑到其他一些也具有文化性质的差异,这可以来自是仅仅被长时间放在摇篮里,还是一直由母亲抱在怀里,感到母体的运动,用什么方法携带和喂养……说只有这些原因起作用,是出自以下事实:在非洲婴儿和北美婴儿之间发现的差异,远远大于北美白人婴儿和黑人婴儿之间的差异,因为无论属于哪个种族,美洲婴儿的养育方法大致相同。

因此,如果这样表述,那就是没有准确地提出种族与文化之间关系的问题。我们知道什么是文化,但不知道什么是种族,而且可能为了回答这个报告的题目所涉及的问题,也没有必要知道。事实上,可以用一种也许更加复杂,但也更加朴素的方法提出这个问题。文化之间存在着区别,一些文化之间的差异小于它们和另一些文化的差异,至少对外来的和没有经验的人来说是这样。这些文化为一些群体所特有,他们的物理外观有别于其他群体。后者则认为他们各自文化之间的差异小于与前者文化的差异。自然差异与文化差异之间是否存在着可以想象的联系?在不援引自然差异的情况下,能不能解释和说明文化差异?这就是人们希望我能回答的问题。但是,由于我已经提到的原因,这是不可能的。其中首要的是,遗传学家声明,无法令人信服地把十分复杂的行为联系在一起,像科学调查现在或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能发现的那样,当作可以把各自特点给予一种文化,给予确定的和地方化的遗传因素的行为。因此,应该把问题进一步压缩,这样提出来:人种学是不是认为可以独自解释文化的多样性?不求助于它的合法性以外的因素,不事先预料到不由它宣布的生物学的因素,即最终的性质,它能不能解释文化的多样性?因此,关于文化与和它不属同类的“这个东西”可能的关系这个问题,我们所能说的一切,可以套用一句众所周知的话,那就是我们不需要这样一种假设。

但即便是这样,我们也可能在过于简化的过程中把大部分留给了自己。只是被视为如此的文化的多样性,不可能在这种多样性的客观事实之外提出问题。事实上,什么也不能阻拦不同的文化共同存在,它们之间主要是相对平和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历史经验证明,它们可以有不同的根基。有时候,每种文化都自称是唯一真正的文化,值得去经历,它不知道其他文化,甚至否认它们作为文化的存在。我们所称的大部分原始部落,为自己起的名字都有“真正”、“好”、“杰出”或至少是“人”的含义,不承认别人有人的地位,叫他们“土猴”或者“虱子蛋”。肯定,敌视,有时是战争,也可以主导这种或那种文化,但那主要是报复过错,掠夺用于祭祀的牺牲、妇女和财物。这些习俗虽然遭到我们道德的谴责,但它们从来没有,或者只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毁灭一种文化,或者因为不承认它的积极存在而使它臣服。伟大的德国人种学家卡特·安科尔(Curt Unkel)被巴西印第安人称作尼姆恩达尤(Nimuendaju),知道他后面名字的人更多。他在一个开化的中心城市居住了很长时间以后回到土著人的村庄,毕生从事巴西印第安人的研究。村民们认为只有他们那里的生活才是值得的,一想到他曾经被迫在别的地方受苦,就热泪盈眶。这种对其他文化完全漠视的态度,反倒使这些文化得以以它们自己的方式存在。

但我们也知道另一种态度,它和前一种不矛盾,主要是起补充作用。它认为,外来人的魅力在于异邦情调,并且因此提供了扩大社会联系的机会。在造访一个家庭时,人们让外来人给新生儿命名,越是与距离远的群体通婚就越有价值。人们知道,由于另一种认识,在和白人接触之前,定居在落基山脉的扁头印第安人(Flathead)已经对他们听到的关于白种人的事及其信仰很感兴趣,连续派遣特使穿越敌对部落的地盘,与居住在密苏里圣路易的传教士建立联系。只要各种文化只是简单地保持多样化,它们就可以或者有意互不了解,或者把对方视为所希望的对话者。无论是哪种情况,它们都给对方以威胁,有时还互相攻击,但不会真正危及对方的存在。只有双方承认的多样性概念在其中一方被建立在权力关系之上的优越感所取代,而对文化多样性的肯定或否定让位于对其不平等性的确认的时候,形势才会完全不一样。

因此,真正的问题,不是从科学方面提出来的,可能存在于某些群体遗传遗产和他们用来标榜自己优势的实际成功之间可能的联系。因为,即便是自然人类学家和人种学家达成一致,承认问题无法解决,在互相礼貌地致意并发现无话可说而分手之前共同签署一份证明无资产的笔录 [2] ,真实情况还是16世纪的西班牙人自认为比墨西哥人和秘鲁人优越并且将这种感觉表现出来,因为他们有能把士兵、马匹、甲胄、枪炮运过大洋的船只。根据同一种推理,19世纪的欧洲人因为有蒸汽机和另外一些引以自豪的新技术,便宣称比其他人高出一等。在这些方面,或者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在产生和发展于西方的科学知识方面,确实如此。而且,似乎除少数珍稀特例之外,被西方征服或被迫追随西方的人民,越是承认这个优势,越是一旦获得独立就把弥补他们自认为是共同发展道路上的差距作为目的,对此就越是没有争议。

从这个在极短时间里被确认的相对优势,不能推断出它属于不同的基本技能,更不能说它起决定性作用。文明史表明,其中这种或那种文明可以在历史当中闪烁奇光异彩,但这不一定必须是在一种唯一的,总是沿着同一个方向前进的发展路线上。近些年来,西方开始认识到,它在某些方面的巨大成功带来了沉重的代价,自问它为了取得对他人的享有权而必须排斥的价值观是否应当受到更好的尊重。于是,不久前还占主导地位的认识——在一条由西方独自领先前进,其他社会落在后面的道路上不断取得的进步——便让位于对不同方向的选择这个概念,每一方都会在一种或几种情况下失去曾经想在别人身上得到的东西。农业以及游牧民族的定居极大地增加了食品资源,因而使人口增加。在人口过少,使致病菌难以维持的情况下趋向于消亡的传染病也因此得以传播。这样,我们就可以说,在对此不知的情况下,以农业为生的居民选择了某些优势,以克服不足,而那些以狩猎和采摘为生的居民,则很少有这些麻烦。后者的生活性质可以防止病痛从一个人传染给另一个人,从家畜传染给人。当然它带来的是其他不便。

对生命形态单侧亲进化的信仰在社会哲学当中的出现,大大早于生物学。但它在19世纪的生物学中得到强化,使它要求一种科学的身份,同时希望因此而协调文化多样性的事实与对文化的不平等性质的确认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处理人类社会可观察到的不同状况,把它们当作唯一一种发展的先后阶段加以展示时,有人甚至在没有找到生物遗传与文化成功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就宣称要在二者之间建立一种至少可以类比的关系。它将有利于相同的道德评价,生物学家曾利用这些评价,描述沿着更加多样、更加复杂的方向不断发展的生命世界。

但是,生物学家当中发生了重大转变,这是这篇发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当中的一个。与社会学家希望生物学能揭示历史不确定的偶然后面的一种进化更为严格更为清晰的图解一样,生物学家自己也发现,他们当作按照某些简单法则实现的进化实际上涵盖了一个十分复杂的历史。不同的生命形态应该先后沿同一方向走的“路径”这一概念,首先在生物学当中被“系谱树”这个概念所取代,它可以在不同种之间建立血缘关系或亲属关系。因为随着进化形式有时相同有时不同,血缘关系就越来越不保险。然后,树本身变成了“网纱”,各条线时分时合,对这些复杂途径的历史描述取代了过于简单的线图。人们曾经认为,在这些线图中,可以确定一种进化,它的方式是多样的,在节奏、方向和结果方面不尽相同。

可是,人种学所依靠的是一种相似的观点,即只要有一种关于与我们区别最大的那些社会的直接知识,就可以评价它们赋予自己存在的理由,而不是用不是自己的理由来判断和谴责它们。对一个用自身文明培养起来的承认完全不同的价值观的观察者来说,致力于开发自身价值的文明看来不具有任何价值,似乎只有他那里才发生了什么事,只有他的文明具有历史特权,可以不断地把一些事件相互叠加。对这个观察者来说,只有这个历史才有意义,才能指向一个目的,这正是法文中“sens”这个词的两个意义。他认为,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历史不存在,至少是停滞不前的。

但是,可以与这种幻想相比拟的,是在自己社会里抱有幻想的老人以及其他地方的新制度的反对者。他们因年龄或政治选择的原因被排斥在各种事务之外,觉得他们没有积极介入的那一段历史凝滞了;而年轻人和政权的支持者则对这个阶段充满热情。对其他人来说,在某种意义上,那些事件静止不动。一种文化或一种文化某个阶段进程的财富,并非以固有特性的名义存在,它随观察者与之接触的形势,随观察者对它兴趣的大小和是否多样而变化。如果借用另一种形象,可以说各种文化像一列列行驶快慢不同的火车,在各自轨道上沿不同方向前进。与我们的列车共同前进的,在我们面前存在的时间更长,我们可以从容不迫地观察车厢的类型,透过各自车厢的玻璃看到旅客的面容和动作。但是,在另外交叉或平行的轨道上,一列火车朝另一方向行驶,我们只能看到转瞬即逝的模糊形象,几乎无法辨认,往往只是视野当中一个短暂的影子,不能为我们提供有关事件的任何信息,只能引起我们的恼怒,因为它打断了我们对作为梦幻背景的风光的静静欣赏。

但是,一种文化的所有成员就像这个理想的旅客和他的火车一样密切相连。从出生起,我已经说过,甚至更早,我们周围的人或物为我们每一个人提供了一个成系统的复杂参照工具——行为、动机、暗含判断,然后由教育通过对我们文明历史前景的思考加以确认。我们完全随这个参照系移动,而那些在它之外形成的文化集合,只有通过它所赋予的变形才能被我们认识,这个参照系甚至使我们无法看到它们。

我们可以用最近遗传学家对所谓原始人群态度的明显变化,用直接或间接影响这些人群人口数量的习俗的变化,来证明以上所说。在很长时间里,这些习俗包括奇特的婚姻制度,包括绝对禁止妻子在婴儿哺乳期——有时直到三四岁——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包括首领与长者有多妻的特权,甚至包括杀死婴儿等令人发指的做法。这些似乎都缺乏意义和影响,只是作为事例加以描述和列举,证明人类本性的能力,或者甚至说是罪恶,能够铸成的怪诞与荒唐。直到1950年左右,一种名为人口遗传学的新科学出现,才使这些被斥为荒唐或罪恶的习俗对我们有了意义,揭示了它们的缘由。

近来一期的《科学》杂志让广大读者了解到,尼尔(J.V.Neel)教授及其合作者多年来坚持的对美洲热带保护得最好的一些不同人群的研究取得了结果,这些研究也被在南美洲和新几内亚等地区独立开展的其他研究所证实。 [3]

我们倾向于认为,所谓离我们最远的“种族”,也是最同质的种族。对一个白种人来说,所有的黄种人都很相像,反过来可能也是如此。实际情况却要复杂得多。因为,比如说,如果说整个大陆上的澳大利亚人好像都一样 [4] ,巨大的差异却可以在生活于同一地区的南美一些部落的某些基因频率当中发现。而且,一个部落的不同村寨之间的差异,几乎和语言、文化不同的部落之间的差异一样大。因此,和人们可能的想象相反,部落本身不是一个生物学单位。怎么解释这种现象呢?肯定是用这样一个事实:新村寨通过裂变和融合的双重过程得以形成,首先是一个家系与其本源家系分开,单独居住,然后一些亲属与他们会合,一起居住。他们之间这样形成的基因储备之间的差异,远远大于纯粹偶然结合的群体。

这样的结果是,如果同一个部落的村庄在初期都是由不同的遗传构成,每个构成都生活在相对的孤立之中,因出生率不同而在客观上相互竞争,那么它们就组成了生物学家所熟知的一个有益于进化的整体条件,它可以无可比拟地快于一般在动物种群中看到的进化。但是,我们知道,比较而言,从最早的古人类到现代人的进化很快就完成了。因此,人们承认,某些落后人群中可以见到的条件,至少从某个方面展示了类似于人类在遥远过去的生活景象。应该承认,在所有巨大的当代社会中,基因交流以另外的方式进行,可能限制进化或使之改变方向的时候,这些在我们看来甚至是很悲惨的条件,当时有利于使我们成为后来变成的那个样子,最能使人类沿同一方向进化并保持其节奏。

这些研究还表明,如果只限于不受外界传染的部落,在被称作野蛮人的群体里,婴儿死亡率和传染病死亡率远没有想象的那么高。因此,它们未能说明人口的低增长率主要来自别的原因:由于为了延长婴儿的哺乳期和禁止性交而主动加大生育间隔,实行堕胎和杀婴,以至于一对夫妻在生育年龄内平均每四到五年生一个孩子。我们十分憎恶杀婴,但是作为控制人口的方法,它与所有“巨型”社会曾经经历过的,和某些社会至今仍然存在的婴儿高死亡率没有根本区别,和今天在我们看来为减少数以百万计或以十亿计的人口而显得必要的避孕方法没有根本区别。新增人口面对的是已经人口过多的地球,这种命运并非不如被早期淘汰更加可怜。

和其他许多文化一样,我下面将要说明的那些研究的对象,使多妻成为对社会成功和长寿的奖赏。结果是,如果出于以上原因,每个妇女都可以有数量大致相等的孩子,男人的繁殖率就会因妻子的数量不同而产生极大差别。如果像我以前在生活于里约马戴拉(rio Madeira)盆地的图比—卡瓦希(Tupi-Kawahib)印第安人当中发现的那样,超常的性能力是人们识别首领的一种标志,那男人的差别就更大了。在这个只有大约15个人的小社会里,酋长垄断了群体中所有达到和即将达到生育年龄的妇女。

不过,在这些群体中,酋长并不总是继承的,即使是继承也有相当大的选择范围。南比克瓦拉人(Nambikwara)当中的每个半游牧小群体,都有一个大家共同指定的首领。30年前在他们当中生活时,使我深感震惊的是,除去多妻的特权之外,权力带来的好处没有它带来的负担和责任多。要想当首领,或者更经常的情况下是因向群体的要求让步而当上首领,必须具有超常的性格,不仅有必需的体能,而且对公众事务有兴趣,有首创精神,有领导意识。不管人们怎样评价这些天才,不管他们能引起最大还是最小的同情,不管实际上他们都直接或间接地具有遗传基础,多配偶制还是有利于他们的延续。对类似群体的调查也表明,多妻男人的孩子比别人多,可以使他的儿子用亲姐妹或同父异母的姐妹从别的家系换来妻子,可以说一夫多妻又产生了一夫多妻。由此,某些形式的自然选择得到鼓励和加强。

殖民者和征服者带来的传染病有时在几天或几个星期内就灭绝整个部落,引起极大灾难,如果再次把这搁在一边,人们所说的原始人群似乎对他们自己特有的传染疾病具有明显的免疫力。有人这样解释这种现象:因为婴儿与母亲的身体及周围环境密切接触。这样早期暴露在致病菌面前,可以使婴儿在妊娠期从母体得到的被动免疫力更容易地过渡到每个人出生后发展的主动免疫力。

直到现在,我只是从人口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考察了内部平衡因素。此外,还应该加上在我们看来似乎是可笑的迷信的那些广泛的习俗和信仰系统,它们保证了人群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平衡。一棵植物应该被看作一个值得尊重的生命,没有合法理由,没有事先用供品安抚灵魂,就不能随意摘取;人们猎食的动物应该按照种类,受到超自然主人的保护,后者惩罚那些屠杀过量或不保护母畜幼畜的有罪猎手;主导思想应该是:人、动物、植物具有共同的生命资本,对每一个物种的过度之举,都必然地在土著哲学中表现为人自己寿命的缩短。这些大量的,可能是幼稚的,但有力的证据表明,构思合理的人文主义不是从自我开始,不是让人成为主人并制造混乱,甚至于并不考虑后人的明显需求与利益,而是在自然当中给人安排一个合理的位置。

我们的知识应该发展,应该意识到新问题,承认过去只受到我们嘲笑,至多也只是我们居高临下地感到好奇的那些生活方式、习俗、信仰的客观价值和精神意义。但是,随着人口遗传学登上人类学的舞台,又出现了另一个回潮,它的理论影响可能更大。我上面提到的事实都属于文化范畴,涉及某些人群的分化与重新组合的方式,涉及习俗强加给男人和女人的结合与生育的方式,涉及拒绝或生养儿童的规定方式,涉及法律、巫术、宗教和宇宙论。但是我们看到,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塑造了自然淘汰的模式,引导着它的进程。从此,与种族和文化两个概念有关问题的数据被打乱。在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人们提出了种族是否影响文化和以什么方式影响文化的问题。在发现这样提出的问题无法解答之后,我们现在认识到事物朝另一方向演进:人在这里或那里选定的文化形式,他们过去或现在占主导地位的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的生物进化的节奏及其方向。绝不应该提出文化是否与种族有关这个问题,我们发现,种族或者人们一般认为的这个术语的所指,是文化的一种功能。

怎么可能不是这样呢?正是一个群体的文化,决定了这个群体为自己确定或接受的地理界限,决定了它与相邻居民的友好或敌对关系,因此也决定了遗传交换的相对重要性。由于允许、鼓励或禁止通婚,这些交换在他们之间发生。我们知道,即使是在我们社会里,婚姻也不完全是偶然事件,一些意识到或没意识到的因素,比如未婚夫妇双方居住地之间的距离,他们出身的民族、宗教,所受教育的水平,都可以起决定作用。如果可以从直到最近一直使没有文字的民族具有极大共性的,为此人们相信是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那些习俗外推,就可以承认,从社会生活初期开始,我们的祖先就不得不认识和执行严格的婚姻制度。比如,有的社会把来自两兄弟或两姊妹的平行嫡表亲看作真正的兄弟姐妹,因禁止乱伦而不允许通婚,相反却允许甚至要求分别来自一个兄弟和一个姐妹的交叉表亲通婚;有的社会则不管多远的亲属关系,都是通婚的障碍;还有的社会制度更加精细,把交叉性亲属中的表姐妹再分为父亲姐妹的女儿和母亲兄弟的女儿,与其中一类可以通婚,与另一类则严格禁止,但对每一类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这是多少代人执行的制度,怎么不会对遗传遗产的传递产生分化影响呢?

还不止于此。因为每个社会实行的卫生制度和对每种疾病及缺欠治疗的重视程度及效果,可以在不同程度上保证或预示某些人的寿命,而如果没有这些,一种遗传物质的传播就会消失得更早。对一些遗传方面反常的文化态度,如我们已经提到的,像杀婴这样的在非正常出生或双胞胎等特定情况下不分性别或专门对女婴的打击,也是如此。另外,夫妻的年龄差距,不同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的不同出生率,至少部分地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其最终根源不是生物方面、而是社会方面的制度的约束。

几年以来,人们已经颠倒了种族和文化之间关系的问题,这在镰状细胞性贫血中的表现十分令人吃惊:当红细胞先天畸形同时来自父母双方时,往往可以致命。但近20年来我们知道,如果它只是来自一方的遗传,却可以使带有者具有对疟疾的相对抵抗力。因此,这里涉及的是一种人们曾经认为没有适应价值的特性,一种生物学化石,根据它的频率,可以重建不同民族之间可能存在的古老联系。最终能找到一种鉴别种族的稳定标准的希望,随以下发现而破灭:镰状细胞性贫血基因杂合体可以具有生物学上的优势,一方面比在生物学上受谴责的同一基因的纯合体的繁殖率要高,另一方面,不带镰状细胞性贫血基因者因更容易染上某种形式的疟疾而死亡率更高。

莱文斯通(F.B.Livingstone)在一篇著名的文章中 [5] 提到了遗传学家发现的理论影响,甚至可以说是哲学影响。在西非进行的关于疟疾患病率、镰状细胞性贫血基因带有率、语言文化分布的比较研究,使作者第一次把生物学、考古学、语言学、人种学的数据结合成一个协调的整体。他用这种方法令人信服地说明,疟疾的出现及随后而来的镰状细胞性贫血的传播,应该是由引进农业而起。在驱赶或杀死动物的同时,过度的开荒形成了沼泽地和死水坑,有助于传播疾病的蚊子繁殖,使它们适应于人类,而人类则成为它们赖以寄生的最丰富的哺乳类。再考虑到其他因素,不同民族患镰状细胞性贫血的不同比例,可以引发对这些民族符合情理的假设,这包括现在的居住地在他们定居时期的情况、各个部落的流动以及他们掌握农业技术的相对时间。

于是,人们同时发现,遗传的不规律性不能证明遥远的过去(因为至少不规律性传播的部分直接原因,就是避免文化变动造成的生物学影响),但是它明显地揭示了离我们更近一些的过去,农业引进非洲也就是几千年的时间。在一个方面丢失的东西,在另一个方面找了回来。人们不同意用种族特性说明重大差别,认为用更宽广的视野加以审视,可以在不同文化之间发现它们。但这些种族特性在更细微的观察中就不是那个样子了,它们与一些文化现象结合在一起,与其说是后者的原因,不如说是结果,为相对较近的时期提供了十分宝贵的,考古学、语言学和人种志数据可以从另一部历史的反面加以证实的信息。在从“宏观文化演变”向“微观遗传演变”过渡的条件下,种族研究和文化研究之间的合作重新成为可能。

于是,这些新观点可以把两项研究放到它们各自的关系当中,它们一部分相似,一部分互补。首先是相似的,因为从几个不同的意义上讲,文化可以和人们一般在种族名下认定的遗传特点的这些不规则比例相比较。一种文化就是特性的多样化,其中一些与或近或远的文化是共同的,但程度不同,另一些则使它和别的文化保持不同的距离。这些特性在一个系统当中处于平衡状态,而这个系统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应该可以存在,否则就会被其他更善于传播或繁衍的系统所取代。为了发展差异,使区分相邻文化的界限足够鲜明,其条件与有助于在生物学上区分不同民族的那些条件大体相同,即长时间内的相对孤立,有限的文化或遗传交流。从近处看,文化壁垒与生物壁垒具有同样的性质,各种文化越是给人体留下痕迹,文化壁垒就越是更真实地预兆生物壁垒。文化壁垒通过服装、发型和首饰的风格,通过对身体的毁损,通过动作,模仿那些可与种族之间差异相比拟的区别。它更重视某些自然类型,使之稳定,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加以传播。

将近20年以前,在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之邀而写的一本小册子里 [6] ,我曾经建议用联合(coalition)这个概念来解释,一些孤立的文化不能指望自己创建一种真正的积累历史的条件。我当时说,不同文化为此必须自愿或不自愿地把它们各自的赌注结合起来,在历史的大游戏当中,为自己提供完成可以使历史进步的长篇连载的更好机会。遗传学家目前对生物进化提出了相当接近的观点。他们指出,一个基因组实际上构成一个系统,一些基因在其中起调节作用,另一些共同作用于一种特性,或者相反,几种特性从属于同一基因。群体基因组的情况与个体相同,前者由于其中有若干遗传遗产的结合而保持不变,人们本可以在不久前从这些遗传遗产当中鉴别出一个种族类型,使一种最佳平衡得以建立并改善群体的生存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在各民族的历史当中,遗传重组的作用,可以和区分不同社会的文化重组在生活形式、技术、知识及信仰演进当中的作用相比拟。

当然,我们只能有保留地提出这些相似点。一方面,文化遗产的进化确实要大大快于遗传遗产,一个世界把我们的文化与曾祖时代的文化隔离开,但我们还在延续他们的遗传特性。另一方面,现在或几个世纪前地球表面存在的文化的数量,无可比拟地超出了那些最细心的观察家所罗列的种族的数量,是数千和几十之比。双方在大小方面的极大差距提供了证据,可以反驳认定遗传物质决定历史进程的理论家,因为历史的变化要快得多,而且其途径的多样化也无限地大于遗传物质。遗传在人身上所决定的,是获取随便一种文化的一般能力,而他自己的文化则来自出生的偶然性和他所受教育的社会。一些被遗传遗产事先决定只得到一种特殊文化的人的后代,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因为他们面对的文化的变化,要快于他们的遗传遗产为适应新环境的要求而发生的进化和多样化。

因为,不能过分强调一个事实:如果选择可以使生物物种适应一种自然环境,或者更好地抵御它的变化,那么对人来讲,这个环境就不一定必须具有自然性质,它区别于他人的个性来自技术、经济、社会和心理条件。通过文化的作用,这些条件为每个人群创造一个独特的小环境。由此,人们可以再向前一步,看到机体进化和生物进化之间的关系不仅有相似性,而且有互补性。我曾经指出并说明,并非由遗传决定的文化特征可以影响机体的进化,但这一影响的方向可以引发反作用。并非各种文化都要求它们的成员严格地具有相同的能力倾向,如果像可能的那样,有的能力倾向有遗传基础,那么掌握得最好的人就会处于优势地位。如果这些人的数量由此而增加,就会对文化本身产生影响,使之进一步沿相同的,或者新的,但间接地向原来相关的方向转变。

在人类起源时期,生物进化可能选择了一些前文化特征,比如站立姿势、手的灵巧、社交性、象征思维、发声及交流能力等。可是文化一旦存在,就由它来巩固和传播这些特征。在文化专门化以后,它们所巩固和发扬的就是其他特征了,比如被迫或自愿适应极端气候的社会抵御冷热的能力,好斗或安静的秉性,技术方面的聪慧等等。就像我们在文化层面上抓住的那样,这些特征当中没有一个可以明确地与一种遗传基础相连。当然,也不能排除,它们有时通过间接联系的远距离作用,与之局部相连。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应该说,每种文化都选择一些遗传的能力倾向,后者通过反作用力,影响首先使它们得以加强的文化。

再上溯到距今几百万年以前人类起源的时候,自然人类学抽出了这个时期的主要基础之一为种族主义思辨服务,因为不可知部分增加的速度,远远快于我们掌握的能够勾画出我们远祖进化轨迹的那些标志的数量增加的速度。

在这些思辨当中,遗传学家起的更具决定性的作用在于,他们用种群的概念取代了类型,用遗传储备取代了种族。他们指出,在受一种基因作用和受几种基因联合作用的遗传当中,遗传差异存在着明显的界限,这使它们基本上无法确定。从种族的观点来看,遗传差异没有意义,因为它们可能具有适应价值。

但是,一旦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魔鬼被驱逐,或者至少证明它不能自诩有一种科学基础之后,遗传学家和人种学家之间积极合作的道路便打通,可以共同研究生物现象和文化现象分布图是如何,以什么方式互相说明,为我们昭示过去。这个过去并不企图回到无法得到遗迹的种族差异的最早源头,而是可以通过现在与未来相连,勾画出它的轮廓。不久前人们所说的种族问题,没有涉及哲学思辨领域,也没有涉及人们经常热衷的道德说教领域,它甚至没有涉及最初的近似值。人种学家们曾经力图使用这些近似值,把问题拉回到地球上,给它已受到关于不同种族的实际认识和观察结果启发的临时性回答。总之,问题不再属于古老的自然人类学和普通人种学范畴,而成为专家们的事。他们在有限的环境里,从技术层面提出问题,给出了不能在一个等级系列中为各民族确定不同位置的回答。

只是近十年来,我们才开始懂得,用被孔德(Auguste Comte)称为形而上学的术语争论的是机体进化与文化进化的关系问题。人类的进化不是生物进化的副产品,但也不是与之毫无关联。以上两种态度的综合现在成为可能,条件是不满足于先验的回答和教条的解释,生物学家和人种学家意识到他们可以互相给予的帮助和各自的局限。

传统答案的不恰当大概可以说明,为什么反对种族主义的斗争实际上收效甚微。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种族偏见已经减少。一切都让人们看到,在短暂的局部平衡之后,它们会在别的地方以更尖锐的形式重新出现。由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有必要定期开展斗争,但它的前景至少并不明朗。不过,我们是不是非常肯定,不宽容所采取的种族形式首先来自错误的认识,即某个民族将保持文化进化对机体进化的依赖性?这些认识会不会简单地为建立在奴役意志和权力关系基础上的更加真实的对立提供一个意识形态的外衣?过去的情况肯定是这样。但是,即使是假设这些权力关系削弱,种族差异会不会继续成为不断增加的共同生活困难的借口?面对人口爆炸的人类下意识地感觉到这一困难——就像早在密度超过装它们的袋子里的食物资源之前,螨虫就已经在一定距离之外分泌毒素,互相毒害——开始互相憎恨,因为一种秘密的预见警告他,人口过多之后,每个人就不能不受拘束地享用自由的空间、干净的水、未受污染的空气等基本财富。当一个群体被他人压缩在过于窄小的土地上,十分缺乏自然财富,无法在自己和强大的邻居眼中保持尊严的时候,种族偏见就达到了最大的强度。但从整体上讲,现代人类是不是正在一个变得太小的地球上剥夺自己?是不是正在为他的附庸再次制造一种可以与他的某些代表曾强加给美洲或大洋洲那些可怜的部落相比拟的局面?还有,如果像某些心理学家的实验所提示的那样,不管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方,只要重新从某些来源的成群的主体出发,把这些群体置于竞争形势当中,就可以在每个群体里发展对敌对群体的偏见和不公正情绪,那么反对种族偏见的斗争最终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在世界一些地方看到的少数群体,比如嬉皮士,与多数人的区别不在种族上,仅在生活方式、道德、发型、服饰上。他们在绝大多数人当中引起的厌恶感,有时是敌视感,在本质上是不是和种族仇恨有区别?那么,如果满足于消除这些成为上述严格意义上的仇恨基础的特殊偏见,能不能使人们有真正的进步?在所有这些假设当中,人种学家能够为解决种族问题所做的贡献显得微不足道。而且,只要事实像所谓原始人群的事例所揭示的那样,互相宽容的实现需要现代社会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不了解的两个前提条件,一个是相对的平等,一个是身体之间的足够距离,也不能肯定要求心理学家和教育工作者做出的贡献会产生更大的作用。

今天,遗传学家焦虑地相互问及,现在的人口条件给机体进化和文化进化之间的积极反作用力带来了什么危险,我举例说明的这个反作用力曾使人类在各种生物物种中居于首位。人口增加了,但民族数量减少了。每个民族内部互助的发展,医学的进步,人类寿命的延长,群体中每个成员按自己意志繁殖的能力的加强,在小群体之间壁垒的取消排除了为物种提供重新开始机会的进化经历的可能性的同时,使有害变动的数量增加并得到继续存在的条件。

这当然并不意味着人类已经或者即将停止进化,她在文化方面的进化是明显的,甚至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只有很长时间才能表现出来的生物进化存在的情况下,这一进化在人身上与文化进化的关系,也保证如果一方存在,另一方必将继续存在下去。但是,自然选择并不能单单由它给予一个物种繁衍的最大好处来判断。因为,如果这种繁衍破坏了与今天被称为生态系统的应该加以整体考虑的东西之间的必须平衡,对一个从中证实了自己成功的特殊物种来说,人口的增加可以是灾难性的。甚至可以假设,人类意识到并战胜了她面临的危险,成为自己生物学前途的主人,我们还是看不到优生学的系统实践如何可以躲过使它进退两难的窘境:或者犯错误,做成的事完全不是本来想做的;或者成功,产品优于作者,不可避免地只能发现作者本应做别的东西,而不是已经做的东西,即产品本身。

于是,上述看法便成为对人们怀疑原因的补充:人种学家是否能够以自己的决断能力和本专业仅有的资源,认识反对种族偏见所提出来的问题。15年来,人种学家进一步意识到,这些问题反映了全人类的一个更具广泛性,又迫在眉睫,必须解决的问题:人与其他生物物种的关系。他们还意识到,如果人们也关注这个问题,只要我们确实希望人对同类的尊重只是他应该从所有生命形式中感受到的尊重的一个特例,那么声称在第一个方面解决这个问题只能于事无补。从古代和文艺复兴继承下来的西方人文主义,把人与其余的天地万物分开,过于严格地定义了二者的界限,使人失去了保护他的缓冲地带。上世纪和本世纪的经验证明,西方人文主义把没有足够设防的人暴露在已经策划好的对要塞的进攻面前。这就把一部分人排斥在强行划定的边界之外,使他们越来越接近那些可以很容易失去与别人同样的尊严的人,尤其是当人们忘记人之所以受尊重,首先是因为有生命,而不因为是万物的主人时更是如此。首先承认这一点,曾迫使人尊重其他有生命体。在这方面,信仰佛教的远东的箴言是,希望整个人类继续或学会互相启发借鉴。

最后一个使人种学家犹豫不决的原因,肯定不是反对种族偏见——因为他们的学科已经为促进这一斗争做出了很大努力,现在和将来还要继续下去——而是像人们经常提到的那样,相信知识的传播和人际交流的发展终有一天会在接受和尊重多样性的同时形成良性和谐。在这篇讲话中,我多次强调,一直被地理距离和语言文化壁垒分割的民族的逐步融合,标志着一个世界的结束,在数千年当中,他们长时间生活在互相分隔的小群体里,生物和文化方面的进化方式各不相同。工业文明的扩展造成了巨大的变动,运输和通信速度的加快打破了壁垒。同时,这些壁垒提供的形成和检验新遗传结合和文化经验的机会消失。可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尽管反对各种形式歧视的斗争在实际上具有很大的紧迫性和崇高的道德目的,它还是具有这样一种运动的特点:把人类带进一个世界性的文明,打破旧的排他主义。后者的荣誉,是创造了赋予生命意义的美学和精神价值,我们在图书馆和博物馆采集这些成果时如获至宝,因为越来越感到自己不可能把它们生产出来。

肯定,我们是在欺骗自己,梦想着有一天平等和博爱会主导人际关系,同时又不影响他们的多样性。但是,如果人类不甘心只成为她过去创造的价值的毫无成就的消费者,只有一些折中的产品和粗糙幼稚的发明,那她就必须重新了解,所有的真正创造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价值观充耳不闻,甚至否定和拒绝。因为人们不能既享受他人的快乐,与之认同,同时又保持自己的特色。与他人全面交流的完全成功,要求他的和我的创造在或长或短的时间里具有特色。发生伟大创造的是那些交流充分的时代,相距遥远的伙伴可以互相激励,但又不必很经常和急促,使人与人之间和群体与群体之间必不可少的障碍缩小,以至于过于容易的交流减少和消除了他们的多样性。

因此,人类面临的是双重危险,人种学家和生物学家都认识到它们的严重性。他们确信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密切相关,知道肯定不可能回到过去,但也知道人们现在走的路积累了像种族仇恨那样的紧张关系,提供了明天可能建立的,甚至不用以人种界线为借口的,一个被激化了的不宽容制度的可悲形象。为了控制今天的和不久以后更可怕的危险,应该说服我们自己,它们的原因远比简单归咎于无知和偏见的要深刻,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比思想进化中的进步更难得到的历史进程的变化。


注释:

[1] Current Directions in Anthropology (Bulletins of the American Anthropological Association,vol. 3,n° 3,1970), Part 2:106. —J. E. Kilbride,M. C. Robbins,Ph. L. Kilbride,“The Comparative Motor Development of Baganda,American White and American Black Infants”,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vol.72,n° 6,1970.

[2] J. Benoist,“Du Social au biologique: étude de quelques interactions”, L'Homme,revue française d'anthropologie, tome 6,n° Ⅰ,1966.

[3] J. V. Neel,“Lessons from a ‘Primitive’ People”, Science ,n° 170,1970.—E. Giles,“Culture and Genetics”; F.E.Johnston,“Genetic Anthropology: Some Considerations”,in Current Directions in Anthropology,op.cit.

[4] A. A. Abbie,“The Australian Aborigine”, Oceania ,vol. 22,1951; “Recent Field-Work on the Physical Anthropology of Australian Aborigines”, Australian Journal of Science ,vol. 23,1961.

[5] F. B. Livingstone,“Anthropological Implications of Sickle Cell Gene Distribution in West Africa”,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vol. 60,n° 3,1958.

[6] C. Lévi-Strauss, Race et histoire ,Paris,Unesco,1952. Republié dans Anthropologie structurale deux, Paris,Plon,1973,ch. XVIII. xI/hpUr092S5Fk8IgIlq3IEuZfwe2Y9AmT0o1jHY3I1DnNf7uggih5IDKw0sm3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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