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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概念”的意义及其在逻辑学中的地位

在我们日常用语中,所谓“具体”,有时是指感性存在,指可以感触得到的东西而言;所谓“抽象”,有时是指非感性存在,指不能感触的东西而言。黑格尔说:“当然,概念仍可以说是抽象的,如果我们所了解的具体是指感觉中的具体事物或一般的当下的知觉而言。概念之为概念是不能用手去把捉的。” 这段话里所说的“具体”和“抽象”,都是就上述的意义来说的。在这种意义下,的确有如黑格尔所说,概念乃是最抽象、最不具体的东西,因为谁也不可能用手摸到概念,或用鼻子嗅到概念。

“具体概念”是“不同规定的统一”

黑格尔所谓“具体概念”的“具体”不是指的上述那种意义,而是指多样性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指一种“包含多样性于自身之内” 的东西,“包含不同规定的一种东西” ,“一种综合的统一” ,“包含有殊异于其自身” 的同一,一句话,指“不同的规定之统一” 。和这里的“具体”相对立的“抽象”,是指纷然杂陈、互相分离、没有内在联系的东西。换言之,这里的具体,就是整体、联系、统一、丰富、“亦此亦彼”的意思,抽象就是孤立、片面、割裂、空洞、“非此即彼”的意思。

黑格尔在《谁在抽象地思维》 一文中举了很多生动的例子说明什么叫具体真理,什么叫抽象思维。一位女顾客对一个女商贩说:“喂,老太婆,你卖的蛋是臭的呀!”女商贩恼火了,就大骂这位女顾客一顿:“什么?我的蛋是臭的?!你自己才臭哩!……你爸爸吃了虱子,你妈妈跟法国人相好吧?你奶奶死在养老院里了吧?……像你这样的女人,只配坐监牢!最好你还是补补袜子上的窟窿去吧!”总之,她把这位女顾客骂得一无是处。黑格尔认为这位女商贩就是一个抽象思维的人,因为她不知道任何一件事物都是具体的,是多方面的统一,她对顾客的情况并不了解,仅仅因为顾客说了一句她的蛋是臭的,就抽象地把女顾客当做一个坏人,从头到脚,从本人到亲属骂得全都沾上了臭蛋的气味。这位女商贩的思想方法正是一种以一概全、抓住一个片面就当成全部真理的思想方法,这种方法就是“抽象思维”的方法。黑格尔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做“仆人”的人,他实际上不仅仅是“仆人”而已,他同时也是一个一般的人,他可以和普通人一样地发表议论,一样地了解新闻,一样地想出很好的主意;但是普通人总是在“仆人”面前摆架子,他们把“仆人”仅只当做“仆人”来看待,而抹煞“仆人”的其他许许多多方面的特性。黑格尔认为这里的“普通人”也是在抽象地思维,而不是把“仆人”看成具体的、多方面的。在《哲学史讲演录》的《导言》中,黑格尔也举了不少例子说明“具体”的意义,例如一朵花,它就是具有多样性的,如香、味、形状、颜色,等等。但一朵花并不是这些规定性的偶然堆集,它是一个整体;在它之中,这些规定性是彼此有机地联系着的。我们之所以说一朵花是一个具体物,就因为它是这样一些不同规定性的统一体。

黑格尔举的这些例子,都是要说明这样一个论断:“事实上无论在天上或地上,无论在精神界或自然界,绝没有像知性所固执的那种‘非此即彼’的抽象事物。无论什么说得上存在的东西,必定是具体的,包含有区别和对立于其自身。” “任何事物一孤立起来便显得狭隘而无意义。”

黑格尔认为,“纯概念”必然也是“具体概念”——“具体真理”,即是说“纯概念”包含许多环节或规定性,它们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他说:“概念是彻底具体的东西。” “理念(即‘纯概念’或‘真理’——引者)自身本质上是具体的,是不同的规定之统一。……如果真理是抽象的,则它就是不真的。……哲学是最敌视抽象的,它引导我们回复到具体。” “真理既是具体的……必是联系的谐和的统一体,换言之,真理必是一全体。”

“具体概念”是“包含特殊的普遍”

根据“具体概念”是“多样性的统一”的观点,黑格尔断言,“具体概念”包含三个环节:(一)普遍性,(二)特殊性,(三)个体性。三者既有区别,又不可分离地结合成一个整体。

所谓普遍性,就是指概念在它自己所表现的多样性或特殊性中仍然保持“自我同一性”。黑格尔说:“概念首先是绝对的自我同一性,而同一性只是作为否定之否定,或者作为否定性的无限自我统一,而成为自我同一性。作为通过否定性而建立自身的这种概念的纯粹自我关系,就是概念的普遍性。” “普遍性——这是指概念在它的特性里与它自身有自由的同等性。” 黑格尔这些话的意思无非是说,普遍性就是不同中之同:特殊性、否定性是不同,自我同一、否定之否定是在特殊性、否定性中仍然继续保持着的同。所以黑格尔又说:“普遍者,即使它把自己建立于一种规定性之中,仍然在这个规定中保持着它自己。它是它所寓于其中的具体物的灵魂,它在具体物的多样性和变化中通行无阻并且自我等同。”

所谓特殊性,就是概念所表现出来的多样性,是“概念的规定性” ,“它乃是普遍者的特有的内在环节,因此,普遍者在特殊性中并不是和一个别物在一起,而正是和自身在一起” 。这就是说,特殊性不在普遍性之外,它就是普遍性自身的构成环节或组成部分。

黑格尔认为,“具体概念”的特点就在于它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有机统一:普遍性是特殊性的灵魂,特殊性是普遍性的外部显现。“特殊者包含普遍性,普遍性构成特殊者的实体……特殊者通过普遍者的规定性而把普遍者展示出来……特殊者是普遍者之显露于外。” “概念的普遍性并不仅是代表一与独立自存的特殊事物相对立的共同性,而乃是自身特殊化,在它的对方里仍明朗地保持它自身。” 就因为普遍性包含特殊性,所以当黑格尔还只是谈到普遍性时,就必然要涉及特殊性。黑格尔自己也明白谈到了这一点,他说:“在谈到普遍性时就会涉及规定性,此规定性更进一步说就是特殊性和个体性。因为在其绝对否定性中,普遍性包含特殊性和个体性于自身之内,因此,如果在谈普遍性时谈到了规定性,这规定性却也并不是从外面输入的。”

所谓个体性,就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个体性是由特殊性建立起来的,这种特殊性是规定的普遍性。” “普遍性和特殊性一方面显得是个体性之生成的环节(‘生成的环节’就是构成环节或组成部分的意思——引者),不过,我们已经表示过,它们本身也就是整个概念,因此,它们在个体性中并不是过渡到一个别物……” 可以看到,黑格尔在这里所讲的个体性,实际上就是整个“具体概念”。“个体性不可以了解为只是直接的个体性,如我们所说个体事物或个人那样。……概念的每一环节(指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三个环节——引者)本身即是整个概念,但个体或主体,是被建立为全体的概念。”

关于“具体概念”不是和特殊性对立的普遍性,而是包含特殊性在内的普遍性这一点,黑格尔曾举文法做例子来说明:文法是一个“具体概念”,它本来寓于具体语言的特殊性即多样性之中,但对于初学一种语言的人来说,文法乃是一个脱离了特殊性的普遍性,脱离了多样性的统一,亦即脱离了具体内容的结论和原则。因为他还没有学具体的语言,文法对于他还是一个抽象概念,是僵死的、空洞的骨骼。但是等到已经学习了该种语言之后,再回头来温习一下初学时老师所教的同样一些文法,那时,他就会对这些文法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就会觉得这些文法很具体,换言之,文法对于他不再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一个具体概念。为什么同样的文法在初学时觉得它很抽象、很陌生,而在学习了具体语言之后,又觉得它很具体、很亲切呢?这就是由于,在前一种状况下,它是脱离了特殊性(具体语言)的普遍性,脱离了多样性的统一,而在后一种状况下,它则是包含了特殊性在内的普遍性,是包含了多样性在内的统一。

黑格尔在举上述这个比喻时说道,他的逻辑学所讲的普遍或“概念”“不是仅仅抽象的普遍,而是自身包含着丰富的特殊东西的普遍”

黑格尔逻辑学的“唯一目标”,就是把握“具体概念”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作为黑格尔逻辑学研究目的和对象的“纯概念”,是指“有”、“无”、“一”、“多”、“质”、“量”、“必然”、“偶然”等等所谓不包含丝毫“感性杂质”的概念。本章所谈的“具体概念”的意思,实际上就是说,“有”、“无”、“一”、“多”、“质”、“量”等等“纯概念”(或最一般的规定性)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黑格尔把这些逻辑规定性的统一体叫做“具体概念”,而各个逻辑规定性则是“具体概念”的组成因素和环节。黑格尔说:“存在”和“本质”等各个阶段,“它们是构成理念的有机成分” 。又说:“概念同时亦可说是真正的具体的。盖因概念是‘有’与‘本质’的统一,而且包含这两个范围中全部丰富的内容在内。” 这里所谓“存在”和“本质”的各个阶段以及“这两个范围中全部丰富的内容”,即指“有”、“无”、“一”、“多”、“质”、“量”、“必然”、“偶然”等等逻辑规定;这里所谓“理念”、“概念”,即指“具体概念”。正如我们说“纯概念”是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一样,我们也可以说,“具体概念”是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因此,黑格尔逻辑学的全部内容,就是关于“具体概念”的各个环节(亦即“有”、“无”、“质”、“量”等等逻辑规定)间如何必然联系、相互转化以及如何有机地统一起来的阐述和说明。不理解这一点,就无法理解黑格尔逻辑学中概念与概念之间相互转化和推移的线索和意义。黑格尔逻辑学的对象只有一个,即“概念”。“哲学是把握概念的知识。” “达到概念的概念……便是哲学唯一的目标、工作和鹄的。” “纯概念”是就“概念”的“纯粹性”而言的,“具体概念”是就“概念”的“具体性”而言的。黑格尔把“概念”的纯粹性和具体性紧密结合在一起,因此,他的“概念”既有纯粹性,又有具体性。正如列宁所说,前者是“荒谬的”,后者是“天才的”

黑格尔认为,要最后认识和把握“具体概念”(黑格尔唯心主义地认为这种“认识”和“把握”,是“具体概念”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把握”),那还需经过一段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亦即“具体概念”自身所包含的各个规定性、各个环节自我开展的过程)是一种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黑格尔曾明白指出:“逻辑理念的发展是由抽象进展到具体。” “认识是从内容进展到内容。首先这个前进运动的特征就是:它从一些简单的规定性开始,而在这些规定性之后的规定性就愈来愈丰富,愈来愈具体。因为结果包含着自己的开端,而开端的运动用某种新的规定性丰富了它。……在继续规定的每一个阶段上,普遍的东西不断提高它以前的全部内容,它不仅没有因其辩证的前进运动而丧失了什么,丢下了什么,而且还带着一切收获物,使自己的内部不断丰富和充实起来。” 又说:“那在开端中由于其一般的抽象性和直接性而只是片面的东西,在这种进展中消失。” 黑格尔这些话的意思就是说,“具体概念”——许多规定的统一体,是认识的目标,是认识所要达到的结果;但在认识、把握“具体概念”的过程的开始时,却只能认识一些“简单的规定性”,这些“简单的规定性”是一种抽象的、孤立的、片面的东西,因而是不真实的,或者说,是“没有真理”的东西。 随着认识的前进,随着逻辑概念的发展,愈是在后的概念,其所包含的方面和环节也愈多,因此,愈是在后的概念,其内容愈是丰富,愈是具体,其片面性也愈加“消失”;反之,愈是在前的概念,则愈是孤立的、“片面的东西”,因而也愈是抽象。

资产阶级学者根本不懂得黑格尔的“概念”的具体性及其在整个逻辑学中的意义。例如麦克塔加尔特在其所著《黑格尔逻辑学评注》中对黑格尔的“概念”的解释就非常肤浅,他只是很一般地把“普遍概念”解释为一事物和其他事物的共同之点,把“特殊概念”解释为一事物和其他事物的不同之点,他根本不明白黑格尔的“概念”是具体的,是“不同规定之统一”这一特点。 库诺·费舍虽然指出了黑格尔所谓“真正普遍性”很不同于单纯的共同之点,指出了他所谓“概念”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 ,但他主要地只是大段引证《小逻辑》中关于“普遍性的真正意义是思想”,关于“概念才是真正的在先的”这样一类话来阐述他的“概念”的唯心主义性质 ,而对于“概念”的具体性并没有着重加以发挥;至于黑格尔逻辑学以阐述“具体概念”所包含的各种规定或环节间的相互联系、转化和推移为其全部内容这一点,库诺·费舍则完全没有向读者指出来。所以列宁说,库诺·费舍把黑格尔关于“概念”的议论“阐述得极糟” ,他只是“从《哲学全书》(这里是指《小逻辑》——引者)中抓出一些比较容易的东西——实例”,而“没有向读者指出如何去找出理解黑格尔的抽象概念中那些难懂的转化、微差、推移、变幻的钥匙” 。此外,瓦莱士虽然指出了黑格尔的“概念”是具体的 ,但他也没有向读者指出“具体概念”所包含的各个环节的展开和转化是黑格尔逻辑学的全部内容。资产阶级学者在讲述黑格尔逻辑学时,根本没有把握住黑格尔逻辑学的要领。 QsH2b7RbVcbaNsSFDqdH9mQUqn7neUNo4MFgYNJjzwxq8qrNVuOaQNmmepMaY/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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